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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别墅

她停下手中的活,在花园里站起身,望向远处。觉察到某种变化,是气候的变化。起风了,不一样的风,空气中一阵咔嗒咔嗒的晃荡声,高高的柏树在摇晃。转过身,她往山上的屋子走去,翻过一堵矮墙,赤裸的臂膀上感觉到几滴最先落下的雨滴。她穿过凉廊,疾步走进屋子。

经过厨房她没有停下,径自爬上黑暗中的楼梯,然后沿着长长的大厅继续往前,大厅的尽头是一小方灯光,从一扇打开的门里透出来。

她走进房间,这里也是一个花园——墙壁和天花板上满是图绘的大树和藤蔓。那人躺在床上,微风轻拂着他裸露的身体,她进屋的时候,他慢慢地向她转过头去。

每四天她给他黑色的身体洗一次澡。先从已经没有形状的脚开始。她把毛巾弄湿,举在他脚踝的上方,然后拧出水滴在他身上,听到他轻声咕哝,她便抬起头,看见他的微笑。胫部上方的烧伤最严重。深过绛紫色。骨头。

她照顾他有几个月了,对他的身体非常熟悉,沉睡的阴茎像只海马,臀部又瘦又紧。基督的髋骨,她这样想。他是她绝望的圣人。他仰面平躺着,没枕枕头,看着画在天花板上的大片绿叶,树枝组成的华盖,在那之上,蓝色的天空。

他胸口的烧伤略好些,可以碰,她就把炉甘石一条一条地倒在他胸口。她喜欢最后一根肋骨下面的凹陷,犹如皮肤的悬崖。握住他的肩膀,她对着他的脖子轻轻吹凉气,他嘟哝起来。

说什么?她回过神来,问。

他那深色的脸转向她,一对灰色的眼睛。她把手插进口袋里。用牙把李子的皮剥了,去掉核,然后把果肉放进他嘴里。

他又低语起来,把年轻护士那颗倾听的心拽到自己身边,拽向他思绪所系的任何地方,拽入那口他一再纵身跃入的记忆之井,在他死前的几个月里。

有些故事,由那人在房间里轻轻道来,仿佛鹰在滑翔,一层又一层。他醒过来,围裹他的是画里棚架上四溢的鲜花,还有大树的枝干。他记起了野餐,记起一个女人,她亲吻过他身体的这里、那里,现在这些地方都已经烧成了茄子的颜色。

我在沙漠里过了几个星期,忘了看看月亮,他说,就像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好几天没去看妻子的脸。这些不是疏忽之罪,而是入定的前兆。

他的目光锁住年轻女人的脸。如果她转动头,他的目光也会跟着她转移到墙上。她身子往前倾。你是怎么烧伤的?

那是一个傍晚。他手里捏着床单,用指背轻轻地摩挲着。

我燃烧着坠入沙漠。

他们发现了我,用枝条给我做了艘船,拖着我横穿沙漠。我们是在沙海[1]里,不时经过干涸的河床。游牧部落的人,跟你说吧。贝都因人[2]。我向下飞,连沙漠都着火了。他们看到我赤身裸体地从火中站起来。头上的皮帽盔吐着火舌。他们把我捆进一个摇篮,一艘运尸船。脚步轰鸣,是他们在架着我奔跑。我打破了沙漠的枯乏。

贝都因人知道火。他们知道飞机,一九三九年战争爆发后天上总在往下掉飞机。他们的一些工具和器皿是用失事飞机和坦克的金属做的。这是天堂燃起战火的时代。他们能听出一架受损飞机发出的低鸣,他们知道如何在机身的残骸中穿梭自如。驾驶座上的一颗小螺栓成了首饰。我可能是第一个活着从一部燃烧的机器里站起来的人。一个头上着火的人。他们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不知道他们的部落。

你是谁?

我不知道。你问起来没完。

你说你是英国人。

晚上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累到想睡觉。她念书给他听,念能在楼下藏书室里找到的任何一本书。摇曳的烛光印在书页上,印在年轻护士念着书的脸上,在这样的时刻,几乎看不到装饰墙壁的树影和远景。他倾听着,像喝水般咽下她吐出的每个字。

如果天冷,她就小心地挪到床上,在他身边躺下。哪怕是一丁点的分量,他也会痛,甚至是她纤细的手腕。

有时候凌晨两点他都没睡着,在黑暗中睁着双眼。

他能在看见绿洲前嗅到它们的存在。空气中的液体。窸窸窣窣的声音。棕榈树和马笼头。马口铁罐子的撞击声,只有装满水,声音才会那么低沉。

他们把油倒在大片大片的软布上,然后放在他身上,如同油的洗礼。

他能感觉到身边总有一位沉默的男子,感觉到他呼吸的气味,每过二十四小时,每到黄昏,他会弯下腰打开包裹他的软布,在黑暗中检查他的皮肤。

解开布,他又是那个赤身裸体的人,身边是燃烧的飞行器。他们把一层层灰色的毛毡铺在他身上。是哪一个伟大的民族发现他的?他心里想。这么软这么软的枣子,被他身边的这个男人嚼碎了,从那张嘴吐出来又进入他的嘴里,这是哪一个国家发明的?这样的时刻,跟这些人在一起,他想不起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说不定原本他就是自己在空中战斗过的敌人。

后来,在比萨的医院里,他觉得自己看到了那张脸,曾经每个晚上来到他身边的那张脸,把枣子嚼烂弄软然后放进他嘴里的那张脸。

那些晚上没有颜色。没有语言,也没有歌声。只要是他醒着的时候,贝都因人个个默不作声。他躺在圣坛般的吊床上,在他虚荣的想象中,成百上千的贝都因人围绕着他,而当初发现他、并把那顶如长了鹿角的火焰帽从他头上拔下来的也许只有两个人。对于这两个人,他的了解仅限于他们唾液的味道,伴随枣子一起进入他嘴巴的唾液,或许还有他们双脚飞奔的声响。

她坐着看书,书上是颤动的光。她会偶尔瞥一眼别墅的长廊,别墅曾被征用作战地医院,她和其他护士就住在那里,直到她们一个个逐渐转走,战争在向北移,几乎已经结束。

生命中的这一段时光,她住在自己的密室里,她扑向书,那是唯一走出密室的门。书是她一半的世界。夜晚坐在床头柜前,弓着背,她读着一个男孩在印度的故事,男孩学习记住放在托盘里的各式各样的珠宝和物什,被一个师傅扔给另一个师傅——有人教他方言有人教他记忆术有人教他如何躲避催眠大法。

书躺在她的膝盖上。她意识到自己盯着书页上渗湿的地方已经不止五分钟了,有人把第十七页的边角折起来作记号。她伸手抚平书页。脑子里一阵疾走声,像天花板上的一只老鼠,像夜晚窗户上的一只飞蛾。她看向大厅,虽然那里一个人都没有,圣吉罗拉莫别墅里一个人都没有,除了英国病人和她自己。她在房子后面被炸平的果园种了蔬菜,够他们两个吃的,隔三岔五会有一个人从镇上来,她就拿肥皂、床单以及战地医院里剩下的随便什么东西跟那人交换其他一些必需品,豆子、肉之类的。那人给她留了两瓶葡萄酒,每天晚上她躺在英国人身边,等他睡着之后,她就会起来像模像样地给自己斟上一小杯,端到床头柜上,柜子就放在关了四分之三的房门外面,然后就慢慢地一边看着什么书,一边一口口把酒啜完。

给英国人念的书,他听得专心也好,不专心也罢,情节都是断裂的,就像被暴风雨卷走的一段段公路,故事东缺一块,西缺一块,仿佛蝗虫把挂毯的哪一片吃了去,仿佛被炸弹震松了的灰泥夜间从一幅壁画上落了下来。

她和英国人现在住的这幢别墅也是这副模样。有几个房间不能进人,因为满是碎石。楼下的藏书室里,月光和雨水可以透过一个弹坑一泻而入——角落里有一张永远湿透的扶手椅。

她并不在乎英国人对情节断裂的感受。不念的那些章节,她也不会概括。她只是拿出书来,然后说“九十六页”,或者“一百一十一页”。这就是唯一的定位。她把他的两只手举到自己面前,闻了闻——仍是一股病味儿。

你的手变粗糙了,他说。

野草,大鳍蓟,挖啊挖。

小心点。我警告过你有哪些危险。

我知道。

然后她就开始念书。

是父亲教会她闻手的。还有狗的爪子。只要她父亲一个人跟一条狗待在屋子里,他就会俯身去闻狗爪子下面的皮肤。就好像刚喝了一口白兰地,是世界上最棒的味道!这是一束鲜花!这是来自旅途的伟大流言!她会假装恶心,但是狗的爪子确实是个奇迹:它的味道从来不会让人想起污泥。是教堂!她的父亲说,这个嘛是花园,那是草场,穿过一片仙客来——爪子上汇集了那只动物在一天里经过的所有道路的痕迹。

天花板上一阵像是老鼠疾走的声音,她再次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去看。

他们把敷裹他脸的那层草药取了下来。是在日食的那一天。他们一直在等待日食。他身在何处?这个知道预言天气和光的文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文明?艾哈迈尔,或者阿比阿德,因为他们肯定是西北沙漠部落中的一支。是他们接住了从天而降的人,又是他们用绿洲上的芦苇织成面具盖在他的脸上。草是他的盾形纹章。邱园[3]是全世界他最喜欢的花园,那么细腻而又斑斓的色彩,就像山上一层层的山灰。

他凝视日食之下的风景。他们已经教会了他如何抬起双臂,从宇宙中攫取力量注入自己的身体,沙漠就是这样把飞机从天上拽下来的。他躺在一顶用毛毡和树枝做的轿子里。太阳被遮蔽后的半黑暗中,他看到火烈鸟移动的血管掠过他的视野。

他的肌肤总能感觉到油膏,不是油膏便是黑暗。有一天晚上,他听到高处空中似乎有风铃声,良久,声音停了,他也睡着了,带着对声音的饥渴,那仿佛从鸟的喉咙中发出的渐缓的声音,也许是火烈鸟,也可能是一只沙漠狐,揣在哪个男人斗篷上缝着的一只半开的口袋里。

第二天,他又被裹上了布,他听到零星的玻璃质地的声音,黑暗中传来的声响。黄昏时,毡布被取走,他看到一个男人的脑袋,架在一张桌子上,正在向他靠拢,然后他意识到这个人背了一副轭枷,上面用不同长度的线和金属丝挂了几百只小瓶子。他的身体仿佛是一张玻璃帷幕的一部分,包裹在其中向前移动。

这人的模样很像他念小学时临摹的很多天使长的形象,他从来没弄明白人的身体怎么会有地方长出这样强壮的翅膀。那人挪动时的步态悠长而缓慢,如此轻盈,几乎没有一只瓶子会倾斜。一阵玻璃的涌动,一个天使长,被太阳晒暖、装满油膏的瓶子,油膏擦到皮肤上,感觉就是为了伤口才加热的。他的身后是变幻的光影——蓝色,还有别的颜色,在烟雾和黄沙中颤动。隐隐的玻璃撞击声,变幻莫测的色彩,威严的步履,他的脸,仿佛一把又瘦又黑的枪。

近处看,玻璃质地粗糙,喷过砂,失去文明的玻璃。每个瓶子有一个小软塞,那人会用牙齿拔出来,然后用舌头卷住,把两个瓶子里的液体混到一起,牙齿还咬着一个塞子。他和他的翅膀,站在仰卧着的烧伤的身体旁,他把两根棍子深深插入沙子,然后卸下那副六英尺高的轭枷,用那两根棍子支撑着。他从自己的作坊下走出来。沙没过他的膝盖,他走向烧伤的飞行员,把冰冷的手放在飞行员的脖子上,再没有拿开。

从北苏丹到吉萨的那条人称“四十天之路”的骆驼道上,没有人不认识他。他遇到商队,跟他们交易香料和水,往返于绿洲和有水的营地之间。他穿过沙暴,身着那件瓶子大衣,耳朵里塞了两个小软塞,这位商人医生自己看上去也像个容器,这位药油、香水和万灵药之王,这位施洗礼者。只要帐篷里有病人,他就会走进去,在病榻前支起一道瓶帘。

他蹲伏在烧伤的男人身边,两只脚后跟并拢,犹如一只皮碗,然后人往后靠,头也不回地取出一只只瓶子。小瓶的塞子依次打开,香味随之四溢而出。大海的味道。铁锈的味道。槐兰。墨水。河泥箭木甲醛石蜡乙醚。混沌的气流。远处传来骆驼嗅到各色气味时的嘶鸣。他开始把一层黑绿色的糊状物涂抹到他的胸膛上。这是磨碎的孔雀骨粉,从一个阿拉伯人聚居区里交换来的,不知在西面还是南面——最有效的皮肤愈合物。

在厨房和被炸毁的小教堂之间有一扇门,通向一个椭圆形的藏书室。里面看上去挺安全,只是远处一面墙上有一个大洞,在挂画像的位置,是两个月前迫击炮轰击别墅时留下的。房间其余的部分已经习惯了这个伤口,接受天气的变化,夜晚的星星,还有鸟声。有一张沙发、一架盖着灰布的钢琴、一个熊头标本,以及高高的成排的书架。最靠近炸开的墙壁的那些书架因为淋雨而变形,雨水让书的重量加倍。闪电也会进入房间,一次又一次,落在盖着罩子的钢琴和地毯上。

房间最远处是木框的落地窗。窗门紧闭,如果开着的话,她可以从藏书室走到凉廊,然后跨下三十六级忏悔阶梯,经过小教堂,来到那片古老的草地上,历经磷弹轰炸的草地如今满目疮痍。德军撤退的时候在很多房子里布了地雷,所以有很多不用的房间,就像这间藏书室,都出于安全原因封起来了,门跟门框钉死在一起。

她溜进房间,走进午后的黑暗,她知道那些危险。站在木地板上,她会突然感觉到自己的重量,心想也许足够踩爆隐藏着的无论什么装置。她的脚埋在灰尘里。唯一的光线从迫击炮留下的那个洞泻入,上面是天空。

她抽出一本《最后的莫希干人》[4],喀嚓一声,像是把书一撕为二的声音。虽然光线很暗,但看到封面上宝蓝色的天空和湖水,她还是一阵喜悦,一个印第安人站在中间。然后,就好像房间里还有别的她不想去打扰的人,她开始倒着走,踩着自己刚才的脚步,这是为了安全考虑,但也是一个秘密游戏的一部分,这样做,从脚步看起来就像是有人进了房间,然后就此消失了。她关上门,重新贴上警示封条。

她坐在英国病人房间的窗台上,一边是画着壁画的墙,另一边是峡谷。她打开书。书页都紧紧粘在一起。她感觉自己就像鲁滨孙发现了一本从海里冲上来的书,已经在沙滩上晒干了。“一七五七年叙事”[5]。插图作者N.C.韦斯。就跟所有最好的书一样,这本书里也有这样重要的一页,上面是所有插图的目录,每幅插图都配着一行文字。

她走进故事里,知道等她走出来的时候,她会觉得自己刚才是沉浸在别人的生活中,沉浸在跨度二十年的情节里;她的身体里充满各种句子,各种时刻,仿佛从睡梦中醒来,心里因为一些记不起来的梦而沉甸甸的。

他们住的这个意大利山村是西北战线的岗哨,曾经被围困了一个多月,炮火集中在两座别墅和修道院上,修道院的四周种满了苹果树和李子树。将领们都住在美第奇别墅。它后面的圣吉罗拉莫别墅以前是个女修道院,类似城堡的护墙使它成为德军的最后一座堡垒。里面曾住过无数支部队。当小山村像大海中的战船一样被炮火撕裂,士兵们搬出搭在花园里的营帐,住进这座老修道院的房间里,挤作一团。炮弹炸毁了小教堂的一部分。别墅顶层有些部分也在爆炸中塌了。盟军最后拿下这座房子,改成了医院,通往三楼的楼梯就被封了,尽管烟囱和屋顶部分保存了下来。

后来其他护士和病人要搬去南面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她和这位英国病人坚持留下来。当时他们很冷,没有电。有些房间面朝山谷,根本没有墙。她推开一扇门,往往只能看到一张湿透的床,挤在角落里,上面落满了树叶。一扇扇房门通向风景。有些房间成了露天的大鸟笼。

士兵们离去前放了一场火,楼梯下面的台阶就是那时候烧没的。她到藏书室搬了二十本书,钉在地板上,再一本本钉牢,就这样重新建好了最底下的两级台阶。大多数椅子被用来烤火了。藏书室里的那张扶手椅没动过,因为它总是湿的,浸透了傍晚的暴雨,暴雨从那个迫击炮炸出的大洞里一泻而入。但凡湿的东西,都逃过了一九四五年四月的焚烧。

剩下的床也不多。她本人喜欢在这房子里做个游牧人,带着她的毛毡或是吊床,有时候睡在英国病人的房间里,有时候是大厅,依温度或风或光的变化而定。早晨她把铺盖一卷,用细绳捆成团。现在天暖起来了,她正在打开更多的房间,让那些昏暗的地方透透气,让阳光赶走所有的潮湿。有几个晚上她打开门,就睡在没有墙的房间里。她把毛毡铺在房间最边缘的地方,然后躺在上面,仰面对着漂移的风景:繁星、流云,被隆隆的雷声和闪电惊醒。她二十岁,疯狂,对安全漠不关心,有可能埋了地雷的藏书室、深夜让她惊魂的雷电,这些危险她都没放在心上。寒冷的那几个月里她只能待在黑暗的室内,转暖之后她倒有些坐卧不宁。她进入被士兵们弄脏的房间,摆着烧毁的家具的房间。她把枯叶、屎尿、烧成炭的桌子清理出去。她像个流浪者一般生活,而在另一处,英国病人安卧于床,像个国王。

从外面看,这个地方一片破败。一个室外的楼梯只剩下一半,扶手当空而悬。他们的生活就是四处觅食,获得暂时的安全。晚上他们只点最必须的蜡烛,因为一旦招来土匪,可就寸草不剩了。他们之所以幸免于难,只是因为别墅看起来像座废墟。但是她在这里却感到很安全,半是大人,半是孩子。经历了战争中所发生的一切,她给自己定了几条规矩。谁也别想再给她下命令了,她也再不会为了什么更大的正义而履行任何职责。她只照顾这位烧伤的病人。她会读书给他听,给他洗澡,给他服用所需的吗啡剂量——她只和他一个人交流。

她在花园和果园里干活。她把那个六英尺高的十字架从被炸的小教堂里扛出来,做了一个稻草人,竖在苗床边上,上面挂了空的沙丁鱼罐头盒,只要一起风就会叮叮当当地响。她会在别墅里踩着碎石走到一个点着蜡烛的壁龛旁,那里放着她的手提箱,里面收拾得整整齐齐,有几封信、几件卷起来的衣服、一个装医护用品的金属盒,除此之外就没装什么了。她收拾的不过是别墅的几个小角落,只要她愿意,这一切随时都可以付之一炬。

她在黑暗的大厅里擦燃一根火柴,移到蜡烛的烛芯上。光在她的肩头亮起来。她跪在地上。她把手放到腿上,吸入硫磺的味道。她想象着把光也一并吸入。

她向后移了几英尺,用一支粉笔在木地板上画了一个长方形。接着继续往后退,画了更多的长方形,组成金字塔的样子,一个、两个、一个,她的左手平压在地板上,她低着头,神情严肃。她离亮光越来越远。直至她身体向后靠到自己的脚跟上,弓腰坐着。

她把粉笔丢进裙子的口袋里。她站起身,把松散的裙摆拉起来系在腰间。她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一个金属片,向前一使劲扔了出去,让它刚好落在最远的一格长方形里。

她往前一跳,两只脚刷一声落下,身后的影子蜷缩进大厅的深处。每个方格上都有她写的数字,她身形敏捷,网球鞋在那些数字上一划而过,一只脚落地,两只脚落地,再一只脚落地,直到抵达最远的那个方格。

她弯下腰捡起那片金属,就那样停在那里,一动不动,她的裙子还束在大腿上面,两只手松松地垂着,重重地喘着气。她吸进一大口空气,吹灭了蜡烛。

这下她在黑暗中了。只有烟的味道。

她跳起来,在半空中一转身,一百八十度,然后更使劲地在黑色的大厅里向前蹦跳,还是落在那些方格上,她知道它们在哪里,她的网球鞋砰砰地落在黑暗中的地板上——回音传到这个废弃的意大利别墅的最深处,传向月亮,传向悬崖,悬崖下的深谷半绕着这幢房子。

有时候,在夜里,烧伤的男子听到房子里有隐隐的撞击声。他放大助听器的音量去听那砰砰声,是什么,来自哪里,他不明所以。

男子的床边有一张小桌子,她捡起桌上放着的一本笔记本模样的书。那是他从火海里带出来的一本书——希罗多德的《历史》,书里面加了他从其他书上剪下来的书页,也有他自己的评论,都贴在里面——一起躺在希罗多德的文字里。

她开始读他的手迹,字很小,歪歪扭扭的。

摩洛哥的南方有一种旋风,aajej,阿拉伯的农民用匕首来抵挡它。另一种名叫africo,有时刮进罗马城。来自南斯拉夫的alm,秋天的风。Arifi,又名aref或者rifi,吐着无数的火舌,灼焦肆虐。这都是些不死的风,活于当下。

还有一些别的不那么恒定的风,会改变方向,刮倒马匹和马背上的人,再逆时针重新自我校准。Bistroz冲进阿富汗,一待就是一百七十天——湮没成片的村庄。从突尼斯来的ghibli,又热又燥,卷啊卷啊,会让人神经错乱。Haboob——来自苏丹的沙尘暴,一千米高的亮黄色尘墙,大雨接踵而至。Harmattan,吹啊吹啊,最后淹死在大西洋中。Imbat,北非的一种海风。还有一些直击长空的风。带来寒流的夜晚的沙尘暴。Khamsin,埃及的一种沙尘暴,从三月一直到五月,它的名字在阿拉伯文里是“五十”的意思,盛行五十天——埃及的第九大天灾。还有带着芳香的直布罗陀datoo。

还有——,沙漠里的秘密之风,一位国王的儿子因它而死,从此国王抹掉了它的名字。还有nafhat——阿拉伯的暴风。Mezzar-ifoullousen——一种狂暴阴冷的西南风,柏柏尔人称之为“会拔鸟毛的风”。Beshabar,来自高加索的黑色干燥的东北风,“黑风”。来自土耳其的samiel,“毒与风”,经常被用于战争。还有别的“毒风”,北非的simoom,会摘下罕见的花瓣、让人头晕的solano,这些也都用于战争。

还有别的私密的风。

贴着地面往前,如洪水一般。油漆纷飞,电线杆成排倒下,石头和雕像的脑袋四下横飞。Harmattan吹过撒哈拉,裹着红色的尘土,像火,像面粉,会进入步枪的保险栓,凝固在那里。水手们管这红色的风叫做“黑暗之海”。来自撒哈拉的红色沙雾最北可以到达英国康沃尔郡和德文郡,它带来的巨大的泥沙阵雨也被误以为是血。“一九〇一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到处都有血雨的报道。”

空气中总是有成百万吨的尘土,正如土中有成百万立方的空气,泥里还有活着的生物体(蠕虫、甲虫、地下生物),数目远远超过那些在泥土之上啃食、存活的生物体。希罗多德记录了被simoom吞噬的各种军队的死亡,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有一个国家“忍无可忍,向此妖风宣战,阵式赫赫,怎奈瞬间全军覆没”。

沙尘暴的三种形态。漩涡型。圆柱形。裹尸布型。第一种,淹没地平线。第二种,“跳着华尔兹的小鬼们”将你包围。第三种,裹尸布,“略带紫铜色。天地仿佛着了火”。

她放下书抬起头,看到他的眼睛正望着自己。他在黑暗里开口说起话来。

贝都因人不让我死是有原因的。我对他们有用,要知道。我的飞机在沙漠中坠毁的时候,那里有些人认定我有什么本事。我只要看过地图上的大概形状,就能认出某个无名的小镇。我体内的信息就像一片海。我就是这样的人,在某人家里,如果就剩我一个人,我会马上走到书架边上,拿下一本书,贪婪地读起来。历史就这样进入我们体内。我能读海床地图,我能读描绘地盾弱点的地图,我能读画在人身上的十字军东征海图。

所以在飞机坠毁前,我就知道他们那个地方,我知道何年何月亚历山大大帝曾经穿越这片沙漠,为了这样的壮志,或是那样的野心。我知道游牧民族痴迷于丝绸和水井的习性。有一个部落曾经把整个山谷染成黑色,通过加深颜色增强气体对流,从而提高降雨的可能性,还搭起刺穿云层的高台。有些部落会在起风的时候,用摊开的掌心去击挡大风。他们相信如果时机准确,就能把风暴引向邻近的沙漠,引向另一个部落,不怎么受他们喜欢的部落。淹没接连不断,黄沙掩盖呼吸,部落成为历史。

在沙漠里很容易丧失界限感。当我从天而降,坠向沙漠,坠入这黄色的波谷,我唯一的想法就是,我必须造一个木筏……我必须造一个木筏。

那一刻,虽然身处沙漠,但是我知道我身边的人懂水。

在阿杰尔高原,我见过岩画,是古代撑着芦苇船追捕水马的撒哈拉人刻的。在苏拉山谷,我看见岩洞的墙上画满了游泳的人,这里曾经是一片湖。我可以在墙上给他们画出湖的形状。我可以带他们找到湖的边际,六千年前的湖边。

问一个水手最古老的风帆是什么样的,他会说是那种挂在芦苇舟桅杆上的,形状是不规则四边形,在努比亚的岩石壁画上能看到。尚未建立王朝的时代。沙漠中还能找到鱼叉。即便是今天,沙漠中的商队看起来也像一条河。只是,今日的沙漠,水成了陌生人。水是被放逐者,装进罐子,装进瓶子,带回沙漠,是出没于你手边唇角的一个幽灵。

每当我不知道被什么人所包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只要听到一条山脊的名字、一种当地的习俗、一个属于历史这只动物的细胞,世界地图就会悄然铺开。

我们大多数人对非洲的这些地方知道些什么呢?尼罗河军队在这里徘徊——沙漠深处八百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战场。快速轻型坦克,贝莱尼姆中程轰炸机。角斗士双翼战斗机。八千士兵。可是敌人到底是谁?谁是这片土地——昔兰尼加的富饶土地,欧盖莱的盐泽地——的盟友?整个欧洲把战场搬到了北非,搬到西迪拉杰格,搬到巴郭。

他躺在一辆木轮车上,拉车的是贝都因人,车在黑暗中行进了五天,身上是他的罩子。他躺在这个浸满油的布罩里。后来突然降温了。他们进入了峡谷,四周是红色山峡围成的高墙,加入那些趟过黄沙和泥石的沙漠中的水部落,他们的蓝色长袍在颤动,仿佛泼洒出的牛奶,又像是一只翅膀。他们揭开那层柔软的布,吸在他身体上的布。他身处峡谷这个更巨大的子宫里。高空中的秃鹫滑翔了一千年,滑向他们扎营的石缝。

早晨,他被带到峡谷的最深处。他们已经开始当着他的面大声说话了。他忽然能听懂他们的方言了。把他带来这里是因为那些埋在地下的枪。

他们正把他抬向什么东西,他的眼睛被蒙着,脸对着前方,手伸出大概一码远。走了几天几夜,只为移动这一码的距离。身子向前靠,是要让他摸什么东西,他的手臂仍然被托着,手掌朝下,张开。他摸到了斯特恩式轻机枪的枪管,托着他手臂的手放开了。身边的声音停了。他们是要他来认枪的。

“十二毫米布雷达机枪。意大利产。”

他扳开枪栓,伸进手指,发现没有子弹,又推回去,扣动扳机。噗。“好枪。”他喃喃道。又把他向前挪。

“法国七点五毫米夏特罗。轻机枪。一九二四年。”

“德国七点九毫米MG15,空军用。”

他被带到一把又一把枪的面前。这些武器似乎属于不同时期,来自很多国家,一个沙漠中的博物馆。他轻轻触摸支架和弹盒的轮廓,或者把手指伸进瞄准器。他说出枪的名称,然后又被带到另一把枪面前。八件武器被正式递到他手中。他大声说出它们的名字,先说法语,然后说他们部落的语言。但是那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关系?也许他们需要的不是名字,他们只想知道他认识枪。

他的手腕再次被抬起,然后他的手被放进一盒弹药中。在另一个盒子里,右边还是子弹,这一次是七毫米弹口的子弹。还有别的。

小时候是一个阿姨把他带大的,阿姨会在她家的草坪上摊开一副牌,牌面朝下,教他佩尔曼纸牌游戏[6]。每个玩的人可以翻两张牌,最后要凭记忆把它们全部配对。那是另一个世界,有鲑鱼游过的小溪流,停顿的记忆碎片中依稀可辨的鸟叫声。一个万事万物都有名字的世界。而此刻,被草叶蒙着脸,被人抬着,他捡起一颗子弹,指引抬他的人把子弹装进枪膛,扣上枪栓,举起枪对着天空射击。枪声在峡谷壁上疯狂地回响着。“而回音是声音的灵魂,在一片空荡中激励自己。”一个被认为是郁郁寡欢、精神错乱的男子在一所英国医院里写下这句话。而他,此时此刻,身在沙漠,精神健全,思维清晰,翻起一张张纸牌,轻而易举地把它们配成对,露出他对着阿姨龇牙咧嘴的那种欢笑,把成功的对牌射向空中,慢慢地,步枪每响一次,他身边那些看不见的人就会欢呼一声。他转身面对某一方向,然后坐着他那顶奇怪的人轿,回到布雷达机枪跟前,身后跟着一个男子,他手里拿着把匕首,在子弹盒和枪上刻下相同的记号。从一处到另一处,寂静之后的欢呼——这一切让他兴奋。这是他用自己的技艺报答这些人,他们救他的目的不过如此。

他跟他们一起到过一些没有女人的村庄。他的知识像实用计量器一样从一个部落传到另一个部落。有八千多个人的部落。他置身于特别的习俗和特别的音乐。大多数时候,他都蒙着眼睛,听到穆齐纳部落的汲水歌,边唱边跳,哒嘿呀舞,危急时刻传递信息的风笛声,马克鲁纳双管风笛(其中一支总是发出单一的乐声)。接着是五弦琴的领地。一个前奏和间奏的村庄或者绿洲。击掌。轮流吟唱之舞。

只有在黄昏之后他才能见到亮光,目睹俘虏他的这些人,也是他的拯救者。现在他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给一些人画他们部落边界之外的地图,也给其他部落的人讲解枪的机械构造。乐师们坐在篝火的对面。贝都因人弹拨琴的琴声随风而逝。乐曲间或越过火焰飘到他的面前。有一个男孩在跳舞,这样的光亮中,再没有比跳舞的男孩更让人心驰神往的了。他瘦弱的肩膀白得就像纸莎草,火焰的光映出肚皮上的汗珠,他身上披着一件蓝色的亚麻布袍,从脖子直到脚踝,诱人的裸体时隐时现,仿佛一道棕色的闪电。

夜晚的沙漠包裹着他们,偶尔有风暴和商队穿过。他的周围总是布满秘密和危险,就像有一次,蒙着眼睛,他的手在摸索时被埋在沙里的一把双刃剃刀割伤了。有时候他不知道这些是不是自己的梦,伤口那么干净,一点儿都不疼,他不得不把血抹在自己的脑壳上(他的脸还是不能碰),好让俘虏他的人注意到他的伤口。还有那个没有女人、一片静默的村庄,又或者那整整一个月,一次都没有看到月亮。这是臆想出来的吗?是裹在油里、裹在毛毡和黑暗中的他做梦梦见的吗?

他们曾经过被诅咒的水井。藏于旷野之底的村落,埋在沙里的房间、水矿,他们挖呀,挖呀,而他就在一旁等着。纯真男孩舞者的至纯之美,一如唱诗班男孩的歌声,他记忆中最纯洁的声音,最干净的河水,大海中最透明的深度。这片沙漠,曾经是一片汪洋,没有什么能被捆绑住,没有什么恒久不变,一切都在流动——就如那个男孩身上颤动的亚麻布,仿佛他正在拥抱刚刚升出海面或脱下蓝色胎衣的自己,抑或是正将自己从大海或蓝色的胎衣中解放出来。一个正在勃起的男孩,火的颜色映衬着他的阳具。

火被沙扑灭,烟在他们四周逐渐散去。乐器渐弱的声音仿佛脉搏,又似雨声。男孩伸出双臂,越过熄灭的火堆,示意风笛停下。男孩走了,离开时没有发出脚步声。只留下借来的破衣服。一个男人向前爬了几步,集起散落在沙中的精液。他把精液带到给枪做翻译的白人面前,放到他的手里。在沙漠中,我们只赞美水。

她站在水槽边,手抓着槽口,看着灰墁墙。她搬走了所有的镜子,把它们堆在一间空屋子里。她抓着槽口,脑袋从一边摆向另一边,影子晃动。她打湿双手,沾着水梳理自己的头发,直到头发完全湿了。这让她感觉凉快,她喜欢这样走到外面,微风迎面吹来,把雷声抹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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