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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子

那故事让我们围炉而坐的一干人全然屏住呼吸,惟有某人给了句了无新意的点评,说此事诚然可怖,但值此平安夜,在古宅内讲的奇闻异事亦本该如此,我记得当时别无他话,直到有人恰好发觉,一个孩子居然遭此天谴,这样的事是他此前闻所未闻的。这故事我且提一笔,话说也是那么一栋跟我们当时聚会之地相差无几的老宅,幽灵赫然出现在某个正与母亲一起在屋中安睡的小男孩眼前,其情其状殊为惊悚,直唬得这小哥赶忙把母亲唤醒;唤醒她并不是指望她驱散恐惧再哄他入睡,而是要赶在她这么做之前,先让这摄去他魂灵的一幕,也与她撞个满怀。正是那句感想引出了道格拉斯的反应——倒不是当场,而是迟至傍晚——如是便生出饶有意味的下文,从而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另有某君讲了个波澜不惊的段子,我看出他听得心不在焉。我看这是个征兆,必是他自己有料可抛,我们只需等候便是。到头来我们等足两夜才见分晓;不过,当晚,在我们散去之前,他还是吐出了一番萦绕在心头的话。

“我非常同意——关于格里芬讲到的那个鬼魂,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正因为它首先在一个如此年幼的小男孩面前现形,这故事才多了某种特殊意味。不过,据我所知,像这样引人入胜、与某个孩子扯上关系的事件,这并不是头一起。设若一个孩子能将螺丝拧紧一圈,那么设若有两个孩子卷入其中,你们又将作何感想——?”

“我们当然会说,”有人嚷道,“有两个孩子,就等于把螺丝拧紧两圈!而且我们想听听来龙去脉。”

彼时道格拉斯在壁炉跟前的画面我至今历历在目,他之前已站起身背对着它,双手插在口袋里,低头看着说话的那位。“直到现在,除我之外,还没人听说过这件事。实在是骇人听闻哪。”这话自然又招来几个人的信誓旦旦,说但凡能一饱耳福,必不惜任何代价,而我们这位朋友兀自气定神闲,胜券在握,目光在我们其余人等身上扫了一圈,继续说道,“此事可谓无与伦比。据我所知,根本没有什么能与之稍稍匹敌。”

“就因为恐怖吗?”我记得当时这么问过他。

他好像说事情没那么简单;却委实不知该如何描摹才好。他伸出一只手遮住双眼,扮出一副战战兢兢的鬼脸。“因为可怕——可怕!”

“哦,真勾魂哪!”有位女士大声喊道。

他没注意她在喊什么;他看着我,不过,似乎也不是在看我,倒像是看到了他口中念叨的景象。“因为弥漫于其中的,是匪夷所思的丑恶、恐怖与痛楚。”

“好吧,那么,”我说,“就坐下来开讲吧。”

他转过身面对炉火,对着一根柴火踢上一脚,接着盯住它看了一会。然后他又扭过脸面对着我们:“我还不能讲。我得给城里寄封信。”这话一出口,四下顿时众口一词,不是抱怨便是责备;喧哗既罢,他兀自凝神,解释道:“这故事已落笔成文。藏在一只上锁的抽屉里——年深岁久,不见天日。我可以给下人写信,将钥匙附在信封里;如此,他一找到便能寄个包裹过来。”他这话似乎是特意说给我听的——近乎求援,求我帮他摆脱踌躇。他已经打破了那块历经无数个寒冬积成的坚冰;至于在此之前为何守口如瓶,应该自有其道理。虽然别人不满他拖泥带水,但也正是因为他疑虑重重,我才欲罢不能。我求他赶在明天第一班邮车之前写好,求他同意稿子一来就让我们先听为快;接着,我问他这故事是不是他的亲身经历。对此他立即答复。“哦,感谢上帝,并非如此!”

“那么记录是你做的吧?是你记下来的?”

“此事我只存留印象。我将它谨记于此”——他拍拍心口。“片刻不曾忘怀。”

“那你这份手稿——?”

“陈年墨色已渐渐消退,论书法倒是一笔好字。”他又卖起了关子。“是女人的笔迹。她已经去世二十年了。临终前她把这些手稿托付给了我。”此时人人都在听,少不得有人调侃,抑或好歹推断个结论出来。然而,即便他对那结论不屑一顾,因而脸上全无笑影,却也不露一丝怒意。“她是魅力十足,可毕竟比我年长十岁。她是舍妹的家庭教师,”他沉着地说,“就我平生所见,与同等身份之人相比,她是最和蔼宜人的一个;无论怎样褒奖她都不算过分。说起来这已是陈年往事,而那段故事则发生在更久以前。当时我正在三一学院[1]念书,第二学年暑假回家时见到了她。那年我在家待了好一阵子——真是一段美好时光;在她闲暇时,我们在花园里散散步,聊聊天——我发现她的谈吐机敏而可亲。嗯,没错;别笑:我很喜欢她,而且,直至今日,一想到她也喜欢我,我就乐在其中。但凡她对我没有好感,也不会把那件事告诉我了。她可从来没跟别人讲过。这话倒不是她自己说的,不过我知道她没有讲过。千真万确;我看得出来。等你们听完了,便能轻易判断个中缘由了。”

“就因为这件事骇人听闻?”

他还是盯住我。“你轻易便能判断的,”他重复道,“你会的。”

我也盯住他。“我懂了。她那时恋爱了。”

他第一次笑出来。“你真是一针见血。对,她是恋爱了。应该说,她恋爱过。此情有所流露——若是不流露她就没法把这故事讲出来。我看出来了,而且她也看出我看出来了;不过我们俩谁都没说破。斯时斯地我历历在目——草坪一角,高大的山毛榉树投下的浓荫,漫长炎热的夏日午后。那本不该是教人颤抖的场景啊;可是,哦——!”他弃壁炉而去,猛然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周四上午你能收到邮包吗?”我说。

“没准要等到第二班邮车。”

“那好吧,就约在晚餐后——”

“你们都会来这里跟我碰面吗?”他朝我们扫视了一圈。“没有人要走吗?”那近乎是希望的口气了。

“人人都会住下来的!”

“我要留下来——我也要!”那几位本来定下要走的女士纷纷嚷道。不过,格里芬太太表示希望能多知道一点儿内情。“她爱上谁了呢?”

“故事里会讲到的,”我自告奋勇地回答她。

“哦,我都等不及想听那故事啦!”

“故事里不会提这个,”道格拉斯说;“不会用任何直截了当、有失文雅的方式讲出来。”

“那就更遗憾了。只有那样讲我才听得懂。”

“你不打算讲吗,道格拉斯?”还有人在问。

他猛地站起身。“会讲——明天。现在我得去睡觉。晚安。”接着,他飞快地抓起一支蜡烛,径自离开,抛下略感狐疑的我们。在宽敞的棕褐色大厅的这一头,我们听着他的脚步声拾级而上;此时格里芬太太开口了。“好吧,即便我不知道她爱上了谁,可我至少明白他爱上了谁。”

“她可比他大十岁呢,”她丈夫说,

“那理由就更充分啦[2]——在那种年纪!不过这倒也不错,他能保密这么久。”

“四十年!”格里芬插了句嘴。

“末了还是忍不住。”

“这样一来,”我回了一句,“周四晚上的这桩盛事才会激动人心嘛;”大家都同意我的说法,觉得既然如此,那我们对其余的一切都不必在意了。刚才的那则故事哪怕再不完整——最多就是连载小说的开场白罢了,也终究是讲过了;我们互相握手,然后照某君的说法“吹灯拔蜡”,便各自就寝。

翌日,我得知一封装着钥匙的信随着第一班邮车抵达了他在伦敦的寓所;不过,尽管——也许恰恰是因为——这消息到后来传得沸沸扬扬,所以我们都不怎么去惊动他,直挨到吃过晚餐,挨到入夜后的那个时辰——说实话,也许这个时辰与我们心向往之的那种情绪,最是相得益彰。接着,他变得格外健谈——我们所期盼的程度亦莫过于此,而且,对于何以如此,他确实给出了最好的理由。围在大厅的壁炉前,我们再度被他撩拨得一惊一乍,这情形与昨晚一模一样。为了让那个他答应要读给我们听的故事得到正确的理解,看来有必要事先交代几句。我且在此处一次说清,后文免赘。以下我将要讲述的故事,都来自我本人很久以后忠实抄录的副本。可怜的道格拉斯,临终时——彼时死神已出现在他眼前——将手稿托付于我,这便是那年圣诞后第三天寄过来的那份,到了第四个晚上,就在同一个地点,当着我们这一小拨鸦雀无声的听众,他开始朗读,感染力惊人。那些曾经口口声声要留下的女士当然都没留下,感谢上帝:毕竟此前早有安排,所以她们纷纷离去,临走时还表示自己的好奇心简直势不可挡——这全是因为他施展了种种手段,将我们的胃口一层层吊高。然而,这样反而使得坚持到最后的那一小拨听众更紧凑更齐整,使得围炉而坐的人们一律笼罩在毛骨悚然的气氛中。

说到他的种种手段,其中第一招便是提醒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早在手稿开始叙述的时间点之前,这个故事就已经开始了。有鉴于此,需要了解的事实是:他那位老朋友是一名乡下穷牧师膝下的几个女儿里最小的一位,彼时年方二十,初次谋求教职,先是根据一则广告与东家略通了几封信,然后战战兢兢地跑到伦敦去应聘。话说那日,她来到哈雷街面试,在她眼里,那栋宅子既轩敞又堂皇——而那位未来的主人显然是位富贵闲人,正值盛年且独守单身,对一个出身于汉普郡教区牧师家庭的心如鹿撞、坐立不安的姑娘而言,若非梦里相逢,抑或于陈年小说中邂逅,这般人物是向来无缘谋面的。对于他这样的人,任谁都会过目难忘;好在,这种类型也从未绝迹。他既英俊又洒脱,教人如沐春风,行事不拘小节,性情达观和蔼。如是,她难免要为他的风度和英姿着迷,但最让她魂牵梦萦,也为她以后的行为平添勇气的,是他当着她的面把整件事都说成是她施与的恩惠,他应当感激才是。她看得出,他虽然很富有,出手却挥金如土——在她眼里,他整个人都笼罩在光环里,折射着上流时尚、英俊相貌以及豪掷千金的习气和取悦女人的花招。他眼下住着一栋大宅子,堆满了旅行纪念品和围猎战利品;可他希望她火速赶去的地方却是他那位于埃塞克斯郡的乡下祖屋。

两年前,他那个在军队里服役的弟弟与弟媳在印度双双离世,把一对儿女——他的小侄子和小侄女——留给他收养。像他这样的男人——既缺乏对路的经验、也没有一丁点耐心的单身汉——陡然面临如此离奇至极的局面,这两个孩子自然就成了压在他身上的重负。这一切都让他忧心忡忡,而且,就他个人而言,也确实有过一连串闪失,可他对可怜的小家伙深为同情,为之竭尽了全力;他还特意把他们送到自己的另一处住所——因为最适合孩子居住的地方当然是乡下——从一开始便尽力找到最能干的仆人来照看他们,甚至不惜打发自己的贴身仆人去侍奉,而且但凡有时间,他就亲自去察看他们是否得力。棘手之处在于,两个孩子除此之外再无亲眷,而他所有的时间都忙于自己的诸项事务。他将孩子安置在既利于健康、又安全可靠的布莱庄园,还在这小小的架构中任命了一位出色的女士——格罗斯太太当家主事,不过她只管那些楼下的女仆,他相信他的客人会喜欢这位曾替他母亲帮过佣的女人。眼下她不仅是庄园的管家,还暂时充当那小女孩的监护人,所幸,格罗斯太太膝下并无子女,所以对她百般宠爱。庄园里有一大班人帮佣,不过,毫无疑问,这位将要奔赴庄园担任家庭教师的年轻女士将会享有至高权威。每逢假期,她还得照看那个小男孩,如今他已经在学校里待满一个学期了——虽说他如此年幼还不该去上学,可他哪还有别的办法?——而且眼下假期将至,用不了一两天,他就会回来。这两个孩子早先曾有过一位年轻女教师,可惜到头来又失去了她。她将照看他们的工作完成得很出色——她真是个值得钦敬的人——直到去世,如此重大的困局确实让小迈尔斯别无选择,于是他只能被送去上学。从此以后,格罗斯太太全力照管弗洛拉,无论是在教导礼仪还是其他的方方面面,都殚精竭虑;除此之外,庄园里还有一个厨子、一个挤奶女工、一匹老矮种马、一位老马夫和一名老园丁,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可敬之人。

说到这里,道格拉斯已经渐渐勾勒出故事的轮廓,此时有人插进一句疑问。“那么,那位前家庭女教师是怎么会死的呢?既然她如此值得钦敬?”

我们的朋友旋即作答。“这一点会水落石出的。我就不预告了。”

“抱歉——我倒觉得你恰恰就在预告。”

“设若我是她的继任者,”我提出,“我会很想知道是不是这份工作导致……”

“导致无从躲避的生命危险?”道格拉斯一语道破了我的念头。“她确实想知道,而且她也确实知道了。你们明天就会听到她究竟知道了什么。当然,与此同时,她也觉得前路略显阴森。她还年轻,没什么经验,提心吊胆:要直面如此责任重大、几乎无依无伴且委实孤单的工作,难免踌躇——她花了好几天,或是咨询旁人,或是独自盘算。不过,东家许下的丰厚薪资远远高于她那点卑微的要求,于是,再度面试时她毅然点头,签约受雇。”说到这里,道格拉斯暂停片刻,为了诸位听众着想,我不由插了一句:

“这故事告诉我们,毫无疑问,她被那光彩照人的青年男子迷倒了。于是她言听计从。”

一如昨夜,他站起身,走到壁炉边,冲着一根柴火踹上一脚,继而背对着我们站了一会儿。“她只见过他两回。”

“是啊,可那正是她满怀激情的动人之处啊。”

让我略感惊讶的是,一听到这话,道格拉斯便转过身面对着我。“那确乎是她满怀激情的动人之处。毕竟还有别人,”他接着说,“她们可没有言听计从。他将自己所有的难处向她和盘托出——说先前颇有几位应征者望而却步。只因为她们害怕。这营生听来乏味——听来古怪;尤其是他那项最重要的条件更让问题变本加厉。”

“这条件是——?”

“她永远不能烦扰他——永生,永世:无论出什么事,都不可求助,不能抱怨,也不准写信;所有问题她都必须独自面对,一切费用都通过他的律师支取,大小事务她都得一力承担,好让他全无挂碍。她一一应承,后来她跟我提到,当时有那么一会儿,他如释重负、欢天喜地,握住她的手感谢她的自我牺牲,这样一来,她已然感觉得到了回报。”

“可是,难道她就只得到这点回报吗?”有位女士问道。

“从此以后她再没见过他。”

“哦!”那女士说;鉴于我们的朋友随即再度离我们而去,这声“哦!”便成了当晚仅剩的又一个至关重要的、由这个话题引发的词儿,直到次日夜晚,于壁炉一角,他坐在最舒适的椅子上,打开一本薄薄的镶着金边的老式笔记簿的褪色红封皮。讲完整个故事其实耗去远不止一晚的光阴,然而,就在第一晚,又是那位女士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你的标题是什么?”

“我没有标题。”

“哦,我倒有一个!”我说。然而,道格拉斯没留意到我,他已经开始朗读,语调动听而清晰,仿佛将作者提笔手书的优美声响,径直传到听者的耳畔。

注释:

[1]指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

[2]原文为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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