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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香一院1

恬格镇,芳馨酒楼。

“老李,你听说没,那杏花村最近流行一怪病,已经有好几个人死了。”

“嗯,听说了,听说了,据说啊连周边的桃满村、李寨都没幸免。”老李拿起桌上的一倍酒一饮而尽,可能喝的太急了,脸色微红。

老又胡凑向老李,压低了声,说,“这一定是邪祟作怪,”

“不可能,这世上哪有什么邪祟啊,”

“这是真的,千真万确。要不然怎么可能死那么多人?”

…………

“两位大哥,”突然,一道声音打断了他们,“不知刚才二位所说的杏花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否告知在下一二?”

老李、老胡抬头看向说话的人,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一身白衣,一尘不染。

腰间有一把配扇,正是世间仅此一把的水墨玉扇,浑身流露出一股高雅的气息。只可惜,他们二人不懂这些。

“不知道。”老李没好气的回答,“我们还有事呢,你别烦我们了!”下了逐客令之后,又饮了一杯酒。

白衣少年从口袋里掏出两张银票,放在了桌上,道,“还望二位大哥收下。”

“哟,”老李立马笑道,“这位公子哥可真阔气,是我们有眼无珠啊,还望见谅,见谅啊!”说着,拿走了那两张银票。

“哪里哪里,这是应该的,总不能让二位白忙活啊。”语气不骄不躁,不卑不亢。

“哈哈哈,公子客气了,”老李道,“坐,公子快请坐。”

白衣少年笑着坐下,动作优雅,端庄高贵,不失礼仪。

“我们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保准公子您满意。”

白衣少年轻笑。

接着,老李便讲起了杏花村的事:

“在前几个月啊,杏花村突然有个人得了病,这病啊,起初并不严重,只不过浑身起疹子,发痒,那人啊,也没当回事,不过,过了几天,身上奇痒难忍,便去看大夫,结果,大夫也束手无策,不久之后啊,这人就死了,听说死时,浑身的肉都被挠烂了,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

“在这以后,村里就一直死人,而且也一直有笛声出现,尤其是在半夜的时候,曾经啊,村里有人去寻笛声,结果发现了一群死人诈尸了,而且死而复生的是那些得了怪病的人,他们就像是诈了尸,十分可怕。”

“再后来啊,桃满村、李寨都这般,后来能走的人就都走了,这三个村也都荒了。”

“是啊,”老胡补充道,“就连老弱病残孕也难逃一劫,甚至,还有些刚出生的婴儿也……哎。”

“竟这般?这究竟是什么病啊?”白衣少年问道,他的脸色微显惊讶,眼神也微微恍惚。

“可有人研究?”

“呵,公子说笑了,”老胡轻笑,“这病啊,躲都来不及,更别说研究了!”

白衣少年眉头一皱,又言,“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这种病?”

“准确的说,是见过这种病的人都死了。”

“对啊,别看刚才说了一堆,其实啊,也都只是传言,不知是真是假。不过啊,这三个村都曾得过一种病绝对是真的?。”

他举目凝视,深思良久后,说,“那,这个病有什么奇怪的吗?或者……它,是怎样传染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老李看向老胡,问,“老胡,你知道什么吗?”

老胡看向白衣少年,眯起了眼睛,思考片刻,轻声说,“据说得了这种病的人,不光浑身的肌肤都烂了,更连舌头也如此,整个舌头啊就是一腐肉!”

“你的意思是舌头?”白衣少年立马反应过来,紧锁双眉。

“对!就是舌头!”

舌头?

可是舌头如何能经行传染?

难不成是……

“是通过咬人?”

老胡点了点头,他看着白衣少年,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似一个嫡仙。

白衣少年看着老李和老胡,回想着他们刚刚所说的一切:杏花村,怪病,腐烂,诈尸,笛声,舌头。

他们知道的未免也太多了。

而且,自他南下以来,这是第一回听说杏花村的事。

白衣少年看向他们的眼神中多了几分疑虑。

“多谢二位,”白衣少年站了起来,泰而不骄,“这故事听完了,天色也晚了,那在下先告辞了。”白衣少年行了礼之后,便离开了。

“公子好走。”李、胡二人也站了起来,向白衣少年告辞。

白衣少年离开后,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那老胡就低声问道,“我看那公子应该就是一个达官贵人了,我们还要不要继续宣扬了?”

老李瞪了他一眼,也低声,“谁知道呢!万一不是怎么办?而且,又不是只告诉一个达官贵人的,还是继续宣扬吧。”

老胡叹了口气,担忧道,“你说我们这算不算作恶啊,我最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老李笑道,“当时收人家钱的时候也不曾害怕,倒是笑弯了腰,热脸贴人家冷屁股,怎的,如今害怕了?”老李轻蔑的笑了笑,但又安慰道,“不过放心,只是帮人宣扬一件事而已,不算作恶,不算。”他拿起酒一口饮下。酒很浓,喝了几杯以后的他已经略显醉意了,只是不断重复着“不算作恶,不算。”似是安慰老胡,也似是安慰自己。

但他们不曾想,自己的这番话被一个男子听到了。

那黑衣男子嘴角微扬,心里暗想:两个蠢货,都死到临头了,还自我安慰。也不想想,那些人怎么可能放过他们?

他握紧了手中的杯,笑容十分僵硬,但显得十分邪魅。

一身黑衣,一声讥笑。

他掏出一些碎银子放在桌上,拿起剑便走了。

行如流水,动作翩翩。

白衣少年走出了酒楼,来到了主街。

街上十分的喧嚣,被各种吆喝声怀抱着,卖什么的都有,十里长街,华灯璀粲,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街上被各种小摊占满,来往的人络绎不绝,人声鼎沸。

白衣少年伸了个懒腰,暗自的道了一句,“都出来这么多天了,师父一定派了人来找我,可我还没玩够呢!不能就这么回去。”

他走到街上,“哎,能过一天是一天吧,趁现在还没找到我,多玩会!”

他转了个圈,然后开始左看看,右看看,拿起那个,又摸摸这个,像个孩童。

“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

“糖葫芦?”他笑了笑,“好久都没吃了,今天,一定要吃个够!”

他走向卖糖葫芦的,微笑着,十分和善,“小哥,拿两个糖葫芦。”

“好嘞,公子。”那人拿了两个糖葫芦,“公子,您要的糖葫芦。”

“多少钱?”

“两文钱,”

“呶,”白衣少年从钱袋里拿出一两银子扔给了那人。

“哟!这……”

“怎么了?”白衣少年问道,“是银子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不是,”那人挠了挠头,说,“公子给太多了,我,找不开。”

的确,这一两银子足够他生活半年多了。

白衣少年轻笑一声,“这有什么?多出来的就当送你了。”

“但,这太多了,我……不能要,”说着便要还给白衣少年。

倒是一个憨厚老实之人。

“哎呀,这样好了,我问你个问题,你回答我,那钱就送你了,这样可好?”

他咬了一口冰糖葫芦,果然酸酸甜甜,十分的可口。

“好,好,”那人憨厚一笑,“公子随便问吧。”

“那我问你啊,你知不知道杏花村的事?”他其实实在是不知道问什么了,而且他虽然在酒楼听过了,但他总感觉不对劲,可能是李、胡二人过于清楚了,总让他有种疑惑的感觉,就好像是他们故意散播这件事似的。

也许听听别人的说法,会让他恍然大悟吧。

“杏花村?”他停了一下,缓缓道,声音也略有疑惑,“说来也奇怪,这杏花村以及周围的桃满村、李寨都荒了,具体什么原因,应该是得了一种怪病,不过再具体一点的,我就不知道了。”

白衣少年皱紧了眉头,十分的吃惊,“你,不知道吗?”

那人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这……毕竟我们恬格镇与那杏花村相隔甚远,多少也不很清楚。”

“甚远?”

“对啊,从这儿一路南下要走个七八天才到杏花村呢!”那人想了想,又道,“不过,公子您可以去那边的那个酒楼看看,前两天啊,我路过那的时候,正好听到有两个人在讨论,实不相瞒啊,刚才我所说的那些,不过也是碰巧听他们说的,只不过……毕竟是几天前,那两人怕也早走了吧。”

“是附近的芳馨酒楼吗?”

“不是,是甜香酒楼。”

甜香酒楼?

可,李胡二人……他们明明是在芳馨酒楼啊!

难道,不是他们?

又或许,那二人真的有问题?

“那,那两人叫什么?”白衣少年立马问,“是此地的人吗?”

那人极力回想,“听口音,应该是本地人,至于叫什么,我只隐约听到一个是老……老李,另一个,是…………”

“老胡?”

“哎,对,就是老胡!”

白衣少年的眉头锁的更紧了,本来的柳叶弯眉已经拧成了一个麻花。

果然,那二人有问题。

那人见白衣少年不再问了,便调整了一番,又重新吆喝着走了。

白衣少年拿着糖葫芦走,却也没心情吃了。这事情越来越不对了。

可究竟哪不对,是李胡二人?还是……其它的。

他走在路上,四处的风景、小摊也没心情看了。

他把糖葫芦给了路过的一个乞丐,那人衣服破烂不堪,蓬头垢面的,惹得他又拿出了一两银子。

他继续留恋在街上,灯红酒绿,热闹非凡,但,与他无关。他像极了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

突然,他停了下来,脑子里不断回忆着之前的话。

突然,恍然大悟,如梦初醒。

“怪不得觉得那二人有问题呢!还真是!”他轻笑了一声,“也对,他们自身的说法就是矛盾的,我竟然如今才发现。”

然后他笑着重新沿路返回。

此时,一家客栈。

“公子,”说话那人正是在酒楼的那位黑衣男子,他小声靠近他家公子——一个面具男子,他告诉了面具男子刚刚自己在酒楼听到的一切。

那面具男的桃花眼突然变得冰冷彻骨。

面具男子平复了心情,可,紧握着酒杯的手,已然因为握得太紧而通红。他又用似之前一样的语气道,“退下吧,还有,青茵那也安排一下,别出了什么差错。”声音雄厚,却带着说不清的魅惑,徘荡在房内,久久不散。

“是,”那人退下。

他知道他家公子是真的生气了,虽然语气如前,但,他自小跟着他家主子,对他家公子的脾气也是很了解。

他家公子已经忍了十二年了,而如今那狗皇帝竟然用兰妃娘娘做文章,他家公子又怎能不生气呢?

房间里的香炉正发出淡淡清香,是兰花的香味,似幽灵般时隐时现,似有而无,或浓或淡,让人心情愉快,沉醉其中。

面具男子的一双桃花眼变得忧伤,而世间仿佛在也随之黯淡。

他母妃生前最爱的就是兰花了,它是花中君子,虽然简单,但不失华丽,它绽放着生命的美丽与绚丽。可是,有一天,兰花终是凋落了,一场悲剧也发生了……

花香填满了静谧的房间,清香四溢,芬芳馥郁,沁人心脾。

忽闻,“皇兄,已经十二年了,还不肯放过我吗?”他又轻笑一声,“对啊,十二年了,父皇和母妃定想你了,也该送你去见见他们了。”寒冷彻骨,冰冻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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