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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加尔达湖上

纺纱工和修道士

圣灵是鸽子,也是鹰。在《旧约》中,圣灵是一只鹰,但在《新约》中却是一只鸽子。

因此,基督教世界里,既有鸽子教堂,也有鹰教堂。此外,还有更多不信奉圣灵的教堂,它们只是出于纯粹的喜好和逻辑而建造的,例如伦敦的雷恩教堂。

鸽子教堂位置比较隐蔽,通常深藏在树林之后,礼拜日的时候总能听到浑厚的钟声响彻树林;也有的置身于噪杂的市镇中心,但人们经过的时候都发现不了它们;它们似乎是隐形的,街道上的人来车往一点也影响不了它们。

但是,鹰教堂通常位于高地上,它们的尖顶直耸入云霄,好像是要向下方的尘世发起挑战一样。鹰教堂是大卫之魂的教堂,这里的钟声激昂、急迫,不断敲击着下方的世界。

圣方济各教堂就是一座鸽子教堂。黑夜里,我路过安静的小广场时,总会从它旁边经过,而我一点也没发现它。粉红色的墙壁上没有窗户,自然也没有窗帘,一点也不引人注目。也没有任何标识,人只能看到门上黄褐色的门帘,以及门缝里的黑影。然而,它却是这村里最主要的教堂。

圣托马索教堂却凌驾在村庄后的高地上。穿过车水马龙的鹅卵石街道,我曾多次在村庄的房屋之中仰望着,看到一座古老的、人迹罕至的教堂出现在光芒之中,好像是漂浮在村庄的房顶上一样。它灰色的瘦弱的脖子直耸起来,后面是黑漆漆的丛林和高山。

我经常看到它,但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近距离地感受过它的存在。它就像一个海市蜃楼,永远无法靠近。它就这样飘浮在村庄的屋顶上,后面是草木茂盛的山峦。进入村庄,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街道两旁,是村庄里那些古老的高墙和洞穴般的商铺,以及砌着阶梯的乡村小屋。

很久以来,我都是靠午间和傍晚那神圣的钟声来分辨日夜的。但我从没探究过,这些钟声是从何而来。后来,我终于明白,这钟声来自圣托马索教堂,并逐渐熟悉且习惯了它。因此,对我而言,教堂已经非常重要了。

于是我出发去寻找它,我想要去它那里。它离我并不遥远。在湖边的广场上,我能够看到它。村子里也只住了几千人。教堂离我这里一定不远。

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它。我从房子的后门出去,到了狭窄的后街。女人们站在房屋的台阶上,低头瞟我,老人们半蹲在墙壁漆黑的影子里,侧过头,像怪物一样盯着我,似乎我是个另类生物。

意大利人又被称作“骄阳之子”,也许更恰当的名称是“阴翳之子”。他们的灵魂是属于黑夜的,黑漆漆的。如果他们想要过得舒服,最好是把灵魂藏起来,藏在巢穴和漆黑的洞窟之中。走进村庄狭窄混乱的巷道,就像是在神秘生物制造的迷宫中冒险一样,这些神秘生物在另一个世界里窥望我。我明亮、易逝,像闪电一样;而它们阴暗、长存,像影子一样。

因此,村庄这些弯弯绕绕、又细又长的过道真让我头痛。我找不到方向。我想尽快逃离这里,我奔到阳光充足的街头,街头居然还有橄榄树,真像是幻境一样。我抬头,看到了圣托马索教堂瘦弱、僵硬的脖子,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很灰暗。然而我还是没达到教堂,我发现我又到了广场上。

不久,另一天,我找到了一段破旧的阶梯,这里的台阶上杂草丛生,铁线蕨遍布在墙壁上背阳的一面。我不情愿地走了上去,因为意大利人将这一段阶梯改成了厕所,就像其他的长阶梯一样。

但当我跑上这破旧的阶梯,突然奇迹般地发现,这里阳光明媚,而圣托马索教堂就沐浴在其中。

这里与下面的尘世完全不一样,这是鹰的世界,很美丽。这里的阳光能完全吞没你,这里充满光明。下面是嘈杂的村庄、错落的屋顶,远处还有一汪湛蓝的湖水,而对面,湖的另一侧则是白雪皑皑的山峰,看起来就在我视线前面,其实却比我这里高了许多。

我现在就像身处空中,从鹅卵石的阶梯上俯瞰,阶梯就像是古老教堂的门槛一样破烂。阶梯旁边有一道低矮却很宽阔的墙,这道阶梯就通往我刚刚经过的天堂。

蓝色的湖面上有一面血红色的帆,就像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而旁边的土地上,银绿色的橄榄树环绕着村庄,就像是银绿色烟雾在土褐色的村庄周围萦绕不散。

在我看来,圣托马索教堂和它的阶梯就像雅各的梯子一样,悬挂在村庄头顶,教堂后面的土地高高耸起。圣托马索教堂的阶梯是从天上垂下来的,而且并没有接触到地面。

我走进了教堂。这里一片漆黑,萦绕着香火的味道,这是因为这里多个世纪都香火缭绕。这让我觉得,这里就像是凶猛的怪物的巢穴。我的神经紧绷了起来,它们在这温热而黑暗的环境中苏醒了过来。我的肌肤蠢蠢欲动,似乎是在等待着被触碰,等待着拥抱,它好像是明白会接触到另一个世界,会接触到这里的黑暗,好像是知道这里的空气沉闷、令人压抑。这里的黑暗死气沉沉,我的灵魂感到畏惧。

我再次走了出去。铺筑过的门口如珠宝一般明亮,高空中,明媚的阳光都变成了湛蓝色,它似乎要将我吞没。

对面,山峦沉重地压在湖岸边,山腰以上部分白雪皑皑,与天色接近,下部分黝黑而沉暗,因此,那里就是天地的交际线了。我身后,左侧近处,有一块浅灰色干涸的高地,光秃秃地向下延伸,穿过红褐色的灯芯草丛,穿过一片银绿色的橄榄树,达到湖边。中间,湖水就像是天空中掉下来的刀刃,用一片湛蓝色将山峦分割开来。

这时我才发现,前面天堂的护墙上还有一块很大的蓝格子布。我不明白,为什么它会被挂在那里。

我转过头去,看向阶梯的另一侧,灰色的护墙上吊着一串红色的刺山柑花,就像墙上溅了血迹,花儿的下面有一位个头矮小、头发花白的女人,她手指在不停地忙碌着。就像那灰暗的教堂一样,她让我觉得自己是不存在的。我低着头沿着天堂的阶梯漫步。而她靠在墙边的刺山柑花下,毫不起眼,且心无旁骛。她就像一抔泥土,她是阶梯上的活化石,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棕褐色。我正在犹犹豫豫地查看下面的土地,她并没有发现我。她靠着经阳光曝晒褪色的墙,像一块掉落在岩缝里的石头。

她的头上裹着一条暗红色的头巾,但是还是有一缕短短的头发,像被污染了的雪,从耳边冒出来。她正在纺纱。我犹豫了很久,但还是没有去她身旁询问。她年纪大了,她的围裙、衣服和头巾都褪了色,她的面庞因长期的日晒而起了斑,灰的灰,蓝的蓝,棕的棕,跟石头和变色的树叶一样,色彩缤纷。我穿着黑色的外衣,感觉完全融不进去。

她从容自若地纺着纱,速度飞快。她手臂下夹着一根纺纱杆,是深色熟材做的,上头带一个把,像一只棕褐色的爪子,握着一把黑褐色的羊毛,伸到了她的肩头上。她的手指熟练地从纺纱杆上扯着纱线。她的脚旁挂着一个梭子,梭子像是被风卷了起来一样,不断来回穿梭,纺着一根黑线,线筒口堆积了一堆粗线头。

她的手指不断梳理着纺线,将它们堆放好,像是无意识的动作一样:棕褐色的老手不断工作着,大拇指的指甲很长,是灰色的;大拇指和食指,拿起她围裙上的毛线,不时快速地摩擦,线筒转动得更快了,她再次取出一根线,捻了一下正在纺着的线,线筒快速地转了过去。

她的眼睛如天空一样明朗,是湛蓝色的,很有神采。这很少见,但是,这双眼睛却并没有透出什么情绪。她脸上的神情就像一块古老的石头一样僵硬。

“您在纺纱啊?”我对她说。

她却只瞥了我一眼。

“是的。”她说。

她发现,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我是个外来者,微不足道。她仍然保持原来的姿态,就像山上古老的石头一样坚定不移。她又矮又壮,站立时多半直视前方,眼神空洞,偶尔无意识地瞥一眼纺线。她看起来只是比这里的阳光、石头和头顶纹丝不动的刺山柑花多了一口气。她的手指仍然在梳理着胸前的毛线。

“这种纺纱方式很古老。”我说。

“什么?”她抬头看着我,眼神如天空一样澄澈明朗。但是她有一点惊讶。她转头看着我的时候,眼神像鹰一样,不过闪过了一丝欣喜之色。她说出的是我不太习惯的意大利语。

“这种纺纱方式很古老。”我重复道。

“是的,它很古老了。”她也说道,好像自己说一遍才能听懂一样。对她来说,我只是暂时路过这里的过客,不会停留太久,只是周围事物的一部分。我们除了交谈过之外,再没有别的关系。

她再次看了我一眼,眼神很美,很平淡,很纯粹,就像是天堂一样,也像是两朵花,开在干净纯洁的地方。对她而言,我也是这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仅此而已。她的世界很纯粹,没有自我意识。她很天然,因为她除了自己世界里的东西,其他一无所知。在她的世界里,我是个陌生人,一个外国人。我也有自己的一片天地,跟她的世界完全不同,她对我一无所知。她一点也不介意这些。

我们也是这么看待天上的星星的。人们教导我们,那些星星代表着另外的世界。但星星却是我们这个世界夜空中闪亮的灯。我晚上回家的时候,总会看到天上的星星。当我缩小了自己,当我开始思索宇宙是何物时,星星们就是另外一个世界。然后宇宙便吸收了我。我却不是宇宙。我太过渺小,而宇宙太过庞大了。

因此,这世间总有我所不知道,却真实存在的事物。我的生命是有限的,我的思想也是有限的。但我思想的空间比我的视线所见的要宽阔得多。我的思想里有非我的存在。

我说“火星上有人居住”,但我也不明白火星上“有人居住”是什么含意。这话只是在说,那里不是我的世界。我只知道那是不属于我的存在。我是渺小的,而宇宙浩渺,是我所不能及的。

站在阶梯上,沐浴在阳光中的那位老妇人可不明白这些。她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是这里的太阳,这里的天空。她知道,我来自一个她从未去过的地方。那又怎样?她身体的某些部分她从未见过,也无法见到,但这些她未见过的地方仍然也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她未曾见过的地方也是她身体的一部分。无论她心里是否有这种认知,她就是认知的主体。总之,她就是一切。就连男人,也是她的一部分。他很渺小,很独立,但仍然是她的,因为他有时候会离开她。如果这世上的每个苹果都被切成了两半,她仍然不会改变。真相就是,这苹果无论是半个还是一个,都是一样的。

这位纺纱女工就是这苹果,永恒不变,虽然残缺,但也是完整的。她的眼睛就是这样澄澈干净。她自己就是所有,她又怎么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呢?

她跟我聊起了一只死去的羊,不过她说的方言我却听不懂。而她根本没有意识到我听不懂她的话。她只觉得我与众不同,有点蠢。她继续说着。她曾经养过一群母羊,它们被迫与公羊分开,因为其他人带了其他的母羊过来与公羊交配。羊是怎么死的我却没弄明白。

她的手指一直像蝴蝶一样飞舞着,动作很快。她一直在用一种我听不懂的意大利方言说着,同时看着我的脸,因为这故事让她有点儿激动。然而,她的神情还是一点也没变。她的眼神还是如天空一样澄澈纯净。只是眼里不时会露出锐利的光芒,像是要主宰我。

她的梭子溜进了一株枯萎的菊苣里,无法再纺线了。她却没有发现。我弯下腰去,折断了那些枯枝。那些枯枝上还露出了一点点蓝色来。看到我的动作,她只是稍稍远离了那株菊苣。她的线筒现在空着了。

她继续讲故事,高兴地看着我。她就像是混沌初开的清晨一样纯净。眼神就像是混沌初开的第一缕晨光,那么年轻,那么朝气蓬勃。

她的线断了。她似乎并没有发现,只是机械地拾起梭子,拉紧了一小段线,将它与自己手中的线系在一起,然后又开始转线筒,半无意识半熟练地继续开始纺纱,一边还跟我说着话,就像是自言自语一样。

她就站在那小台阶上,沐浴在阳光中,古老,但还是像太阳一样充满活力,因太阳照耀而光彩夺目,又因太阳照耀而显得沧桑不已,我站在她手肘旁,就像是夜晚的月亮一样,微笑着看着她的眼睛,担心她可能会无视我的存在。

果然,她确实忘记了我的存在。她不再讲自己的故事了,也不再看我,只是继续纺着纱,棕色的梭子不断跳跃着。她就那样站在那里,融入了明媚的阳光中,把我当成了她头顶的刺山柑花,不再看我一眼,而我站在她身旁,尽管穿着黑色的外套,但就像白天天空中的月亮一样,光芒被完全掩盖了。

“这么多线,你得纺多久?”我问道。

她停止了一会儿,盯着她的线筒。

“这么多?我不知道。一两天吧。”

“但是你纺得很快。”她看着我,露出怀疑和不屑的眼神。然后,她突然走向前来,跨过阶梯,走到了晾在墙上的大蓝白格子布前。我不再说话。她不再理会我。于是,我两步作一步跑下阶梯,离开了她。很快,我就跑到了教堂的墙边,爬上高地,没有人能够发现我。

学校的女教师曾告诉我,圣托马索教堂后能找到雪花莲(一种初春开放的小白花)。如果她不是这么肯定,我一定会怀疑她翻译的perce-neige(雪花莲)一词是否另有含意。她一直都在说圣诞蔷薇(一种冬天开花的植物)。

然而,我还是去寻找雪花莲了。我顺着那一堆乱石块旁边的小道走出去,道路两旁断壁残垣。我进入了一片繁茂的橄榄林里,沿着险峻的悬崖边缘,小心翼翼地走着,悬崖下面是一条注入贝尔加湖的小溪。我在这里找寻我的雪花莲。河岸上杂草和石头丛生,从我脚下一直延伸到远方。我听到,下面的深谷中,溪水唱着欢快的歌,潺潺流过。幽深的谷底有一些浅色的星星点点,我知道,那些只是迎春花。我爬了下去。

从幽深的谷底仰望,悬崖的裂缝黝黑黝黑的,灰色的石头在明朗的阳光照耀下熠熠发光。“它们真那么高吗?”我想,我可不敢说,“我有这么低吗?”但我有点不安。尽管如此,这里还是很漂亮,只不过被阴影遮盖住了;只要不去想头顶发光的石头,这里是一个没有阴影的完美世界。悬崖峭壁的石缝中到处都是迎春花,蕨类植物遍布其间,这些花花草草的枝叶下,有一簇簇已经枯萎的圣诞蔷薇,看似已经完全死了,但在那冰冷的岩石缝里,它们仍然像雪花一样点缀其间。冬天时,溪谷里开遍圣诞蔷薇,争奇斗艳,美轮美奂,而此刻,这些残花已经失去了冬日的风采。

我还是采摘了迎春花,散发着泥土和雨露的芬芳。这里没有雪花莲。前一天我在橄榄林地上找到了一大片番红花,花儿很小,星星点点的,呈淡紫色,叶脉很深,就像是草丛间冒出的紫色火花一样。我很想找到挂在黝黑岩石上的雪莲花,但根本没有。

我采了一捧迎春花,然后急匆匆地爬上岸,希望能在日落之前回到悬崖上。我看到,在太阳的照耀下,灰色的石头在头顶闪着光,更觉高不可攀,草地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橄榄树叶也闪着金光。我很担心,夜幕已经降临了,自己还像只水獭一样在乱爬,寻找出路,担心阳光明媚的一天将结束。

但很快,我就回到了阳光之中,在橄榄树下的草地上,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里是充满阳光的世界,我又安全回来了。

所有的橄榄都被收集起来,送进磨坊。磨坊日夜开工。湖边总有浓郁的橄榄油芬芳。小溪水哗啦啦流个不停。维基亚路上,一位赶骡子的车夫“咻”地叫了一声,命令它们启程。远处的诺伐街,是一条新的军用栈道,这里景色优美,山峦在这里的天际画出漂亮的弧线,溪流之上的山峦间有数座桥相通,斜架在湖面上,通往奥地利国境,道路在这里戛然而止:在这弯弯绕绕的小道上,夕阳的余晖中,我看到一辆四轮牛车正慢慢经过,看起来像是幻影一样,但我耳边传来了车轴嘎吱作响的声音,它提醒着我,这不是幻影。

那里的一切都被镀上了夕阳的光辉,非常清晰,灰色的石头也站在天际,黄褐色的草和灌木,棕绿色尖顶的柏树,以及灰绿色的橄榄树林,一直延伸到湖边。这里没有阴影,只有明朗的阳光照耀在天际,一辆牛车在阳光下悠悠前行,随着军用栈道去往远方。这个下午暖洋洋的,一切都很平静。

四点钟的船从奥地利方向驶过湖来,漂到了悬崖下方。远处,意大利维罗纳这一侧,岛屿的另一侧,这里沐浴在夕阳的余光中。对面的山峦屹立不动,我的心似乎也安分了不少,不再跳动得那么厉害了。一切都沉静了下来,不再躁动。下边湖上的小船,路上的骡子都没有影了。它们也被阳光吞没了。

一只蟋蟀跳到了我身旁,我这才想起来,周六的下午,世界静止了,这真是不可思议。然后,我看到,下面有两位修道士漫步在园林中,两旁是光秃秃的藤蔓,还有橄榄树,他们棕色的法衣掠过藤蔓,他们没有戴帽子,他们步伐稍快时,双脚之间还会反射出光来。

一切都静止不动了,我甚至能听到两位修道士说话的声音。他们一起前行,迈着修道士特有的步伐,齐头并进,衣服下摆缓缓摆动着。他们身着棕褐色的法衣,手缩在袖子里,在光秃秃的藤蔓下,在菜地旁边穿行。他们的头不时挨到一起,窃窃私语着。我自己黑暗的灵魂也在窃听他们的谈话。我一直都安静地坐着,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一个跟他们一起穿行在这里的人,但我听不到他们的声音。我跟着他们踱步,默默地从园子这头踱到另一头,然后返回。他们的双手垂在两侧,藏在长袖子里,藏在长衫的衣襟里。他们并排走着,没有身体接触,也没有手势动作。他们只是迈着诡异的步伐,私语着,神神秘秘地赶往某个地方,一切都显得很安静。然而他们的交谈中透着一股急切。就像是刚刚冬眠后的动物,从阴冷的巢穴中出来,来来回回地在寒冷的花园中漫步,认为不会有人发现自己。

他们的头顶有一道耀眼的雪光。他们却从未抬头看过。然而,他们不断地走着,雪光也变得越发耀眼起来,这道缥缈的、美妙的雪光从天而降,在夕阳余晖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柔美了。寒冷的、黑暗的夜幕开始降下来了。对面白雪皑皑的山峦那里,光线也暗淡了下去。修道士仍然在树荫下来来回回地走着,交谈着。

我发现,冰雪的上边,一轮弯月出现在墨蓝色的天空中,像一块扇形的冰,浮出了黑夜的暗流之中。晚钟敲响了。

修道士仍然来来回回,循环往复地走着,他们的节奏很奇特,似乎从不曾受到干扰。

因为山峦在西边,这里的一切都陷入了阴影的笼罩之中。我休息时所倚的橄榄树已经看不见了。白天和黑夜交替的时候,是修道士们的时间。他们在这阴影的笼罩下走来走去,走去又回来,循环不停。

白天的阳光和夜晚的黑暗都无法影响他们,黄昏,他们经过狭窄的道路,按中规中矩的方法前行着。他们的心中没有血液和精神,只有规律,只有中规中矩。完美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中规中矩却只是中立的。修道士们所走的都是中规中矩的道路。

与此同时,在长长的山峦上,白色的雪变成了耀眼的粉红色,就像天边开出了花儿一样。归根结底,永恒的非存在和永恒的存在结为一体。染红了天际的红雪下面,是黑暗的土地,这才是最终的圆满。黑夜和白天是一体的,无论是起源还是过程都是一样的,这一刻,雪光映照着夕阳,黑白两者合而为一,光芒在黑夜中闪亮,黑暗的阴影出现在光芒之中。

但修道士们可不会因此而喜悦,他们只懂得规律,懂得中规中矩、不偏不倚。大地上铺满了充满喜气的粉红色的雪,这样的景象特别漂亮,打破了黄昏时的黑暗。然而,在大地上,笼罩四野的,是黄昏的中性,是修道士的中性。血肉中和了精神,精神也中和了血液,中规中矩的法则得以发扬,便是这些徘徊的修道士。

月亮越升越高,逐渐远离了那白雪皑皑的山峦,完全出现在天空中。橄榄树丛下,有一支被映成了粉色的雏菊正要入睡。我将它采下,放在那一束黄色的迎春花之中,这样它便能带给它们温暖。我还放了几支蓝色的小长春花,它们让我想起了那位老妇人的眼睛。

白天过去了,黄昏也结束了,我回到湖边的时候,已经看不见雪了。只有月亮还高挂在空中,月光皎洁,像一个慈祥的老妇人在天际闲逛,俯瞰着这整个世界,有时候她会从墨绿色的橄榄树叶间探出头来,逛到湖面的时候,还会偷偷欣赏自己完全裸露在湖水中的身姿。

那位小老妇人也离开了。她属于白天和阳光,所以她欣赏不到月亮的安谧。她一定得像鸟儿一样,俯瞰整个世界,一切都臣服于她,她像鹰一样翱翔天际,非常警觉,像梦游一样。她也一定像鸟儿一样,一旦天黑就去安睡。

她不明白,在皎洁的月光下,随心所欲地去想象未知的世界是什么感觉。光芒万丈的太阳无法了解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它有它自己的职责。雏菊们很快就睡着了。日暮时分,那位老纺纱女工的灵魂也关上了门,一切都睡着了,安静了下来。

这真是与众不同:黑皮肤的意大利人在黑暗中活动,那位蓝眼睛的老妇人在阳光下活动,而下面花园中的修道士们则试图将两者统一,只在黑夜和白天的间隙——黄昏时分活动。那么,它们的交汇点在哪里:人身上哪里是光芒与黑暗交汇的地方?哪里是那超然于黄昏的存在,让黑夜和白天紧紧相拥,就像是天堂里的两位天使一样,像俄耳甫斯拥抱着妻子欧律狄刻,冥王拥抱着妻子珀尔塞弗涅一样?

哪里才有人类极致的快乐?让白天也乐,夜晚也乐,达成了梦想也乐,聚会也乐,独自一人,心无杂念地赏月也乐?我们心中超常的真知在哪里?它将光明和黑暗、白天和晚上、精神和感官联系在一起。为什么我们不知道光明与黑暗、白天和晚上、精神和感官最终是一体的?为什么我们不知道它们各自独立,残缺不全,但合为一体就是完美,超越了孤独寂寞?

柠檬园

午饭后,我们正在喝咖啡,房主过来了。这时刚刚两点,过湖去德森扎诺的船,刚刚在阳光下启动,溅起的水花折射出的光影,在房里钢琴旁边的墙壁上跳跃。

男房主满脸歉意,好像打扰了我。我看着他,他正在走廊里向我弯腰鞠躬,一手托着帽子,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张纸,用不标准的法语很急切地说着什么,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受到了打扰。

他个头矮小,看起来很老了,灰白的短发贴在头颅上,下巴凸出,加上他一边说还一边比划,让我想起了远古时代的猴子。他是他们这一族最后的一位老人了。根据村民的描述,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财。

“但是,但是,先生,我恐怕是要麻烦你——”

他张开双手,弯下腰去,棕褐色的眼睛看着我,这双眼睛在他遍布皱纹,猴子一般的脸上,看起来像宝石一样明亮。他很喜欢说法语,因为这让他感觉自己像个贵族。他有一种慵懒而古老的气质,看起来很高贵。他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之家,跟一个富裕的农民差不了多少,但他仍然有旧贵族那种伤感和渴望。

他喜欢跟我说法语。他抬起下巴,焦急地思考着自己该说的话。然后他结结巴巴地说了出来,带着意大利语的口音。然而他却非常执着:我们一定得用法语继续交谈。

走廊里很冷,但他却不去房间里。这样的会面可不礼貌。在这里,他不是一个贵族,他只是一个焦急的村民。

“您看一下,这里,还有这里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把那张纸递给我。这是一张废弃的说明书,上面还有一张美国专利的弹簧门图片,附有使用说明:“将弹簧的一头固定。然后拉紧,切勿松开。”

这是很美式化的语言,很简单。老人抬起头,焦急地看着我,等待着。他担心我会说英语。我结结巴巴地用法语翻译出来,这话虽然简单,但还是让人难以明白。然而,我还是清楚地将纸上的文字翻译了出来。

他却不相信我。他认为一定还有别的意思。他之前一直是按说明操作的,但就是不管用。他烦躁不安。

“但是,先生,我按说明做了,但是门却不按说明说的那样开关。”

他走到门边,给我演示了一遍问题所在。门是关着的——啪嗒!他放开了把手,啪嗒!——门打开了。门打开了,怎么都关不上。

他那双棕色的、没有神情、不老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这眼睛总让我想到猴子或者宝石。我觉得我有责任给他解决问题。我很担心解决不了。

我说:“请让我看一看那扇门。”

我就像福尔摩斯一样紧张不已。房主说:“不,不要,先生,这太麻烦你了。”他只希望我给翻译一下那句说明,他并不想麻烦我。但是,我们还是去了他那边。作为工业强国的公民,我感觉非常荣耀。

宝琳居富丽堂皇。房子很大,房屋外墙漆成粉红色和奶白色,一座方形的塔高高矗立在中间,前面的两侧各有一个涂了油漆的长廊。房子离马路有一点点距离,正好俯瞰湖面,门口前方鹅卵石铺就的道路旁长满了草。晚上月光照耀到房子前面,宝琳居雍容华贵,就连剧院的舞台都要逊色。

房子的大厅宽敞、漂亮,两侧各有巨大的玻璃门,透过门可以看到里面的院子,竹林遮天蔽日,天竺葵万紫千红。地板上铺着红色的瓷砖,像玻璃一样光滑油亮,墙壁被刷成了灰白色,天花板上画着粉色的玫瑰和鸟儿。这里连接着里面和外面两个世界,是两个世界共用的通道。

其他的房间就很黑暗,很丑。毫无疑问,这些房间都在里面,是内室,它们就像是置放了家具的墓室。客厅里光滑的红瓷砖地板看上去又潮又冷,冰冷而精美的家具列在坟墓里,一片漆黑。这里没有生气,就像是死亡的墓穴。

外面,阳光像歌唱的鸟儿一样飞翔。头上,灰色的石头搭建了一个充满阳光的天堂,圣托马索教堂就是天堂的入口。然而这里却是永远的黑暗。

我再次想起了意大利的灵魂,想起了它是多么暗沉,多么依赖永恒的黑夜。似乎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文艺复兴之后,它就变成了这样。

中世纪时期,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一直在奋斗,试图将这里的人们原始的、强烈的动物本能改变成克己的、节律的基督信仰。这本身就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两者努力合而为一,却仍然没能实现。实现完满是欢愉的。

然而,文艺复兴的运动一直号召要克制欲望。人想要的越来越多,最后竟然想要摆脱一切束缚,追求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由就在完全的限制之中。圣言是确实可信的,当人按圣言而行事,那么他才会获得绝对的自由。

但这个目的刚刚达成,运动就失败了。波提切利画出了阿芙洛狄特[1],跟圣母玛利亚一样神圣。而米开朗基罗却让整个基督教运动趋势回归到肉体上。肉体是至高无上的,像上帝一样,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跟上帝、跟天父是一体的。天父上帝以他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的肉体。米开朗基罗让运动的主题重新回归到古摩西律法之中。基督并不存在。米开朗基罗认为,精神是无法得到救赎的。天父只是所有人肉体的创造者。肉体的律法是不能变更的,最后的审判是无法改变的,不朽的肉体会坠入地狱。

自那时起,意大利就身处地狱之中。意识,就是光明;而感觉,则是黑夜。爱与美之女神阿芙洛狄特,本就由海洋中的泡沫变幻而成,闪耀着欲望之光,她是黑暗之光,黑夜之光,她是毁灭之女神,她冰冷的火焰只会毁灭,不会创造。

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意大利的灵魂就是如此。在阳光中,他惬意地睡着,往自己的血液中灌注美酒;到了晚上,他便化身为性感的黑夜之神,融进皎洁的月光之中,然后,便欢乐地跳起舞来。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这个南方国度意大利,也许还包括所有的拉丁国家,都是如此耗光了精力。

这是摩西精神的回归,它宣扬肉体是神圣的,摩西的律法是绝对有效的。但仍然有人尊崇阿芙洛狄特。血肉和感觉此刻认识到了自我。它们明白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至高无上的感觉。它们寻求感觉的汇集。它们寻求减少欲望,而欲望则演变成一次危难,一次欢快的危难。

意识一直在控制着感觉。就连猫也能感受到黑暗的阴冷、美妙和尊贵。但是在猫看来,这火焰是冰冷的,发出幽绿的火苗,像液体一样流动,像闪电一样迅速而闪亮。火光最大的时候,转变成了白色,在黑夜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耀眼,就像黑猫身上的白毛一样。这种火像野火一样,极具破坏性,燃烧着慢慢耗光了燃料,自己熄灭了。

我就是这样,一直如此。意识已经被征服了,但感觉却还在,超乎于一切之上。感觉是神圣的,因为我不可能感受到别人的感觉。我的感觉绝对只属于我。我通过感觉来了解这个世界。其他不属于我的,都不重要,它们是不重要的存在。因此,多个世纪以来,意大利人拒绝跟我们北方各国一样,进行有目的的工业化,因为他们认为工业化没用。

这是老虎的精神。这老虎是绝对感觉的权威象征。这就是老虎,在布莱克之夜的森林里闪闪发光的老虎。它确实在黑暗中燃烧。但这老虎的根本命运是冰冷的、洁白的、兴奋的。那闪闪发光的猫科动物白色的眼睛就说明了这一切。这就是神圣的肉体,它毁灭了一切,然后转变成了闪亮的火苗。

通过肉体的兴奋转化,只是变成永恒的火焰的方法之一。就像那夜晚中的老虎一样,我也毁掉了所有的肉体,我喝光所有的血液,直到我体内的火焰转化成了永恒之火为止。在兴奋中,我再次变成了神圣的上帝,我是永恒的天父上帝之中的一缕火焰。在这种生理的兴奋中,我喝光了所有的血,吃光了所有的肉,我再次变成了神圣的不灭之火。

这就是老虎的方式,老虎是至高无上的。它的头变成了扁平状,好像有什么重物压在那坚硬的头颅上,不断地往下按压,将意识压到一块石头里,压到血液之中,并充盈血液。它是血液的征服者。意识躺在腰上,似乎那里是脊柱一样,那柔弱的腰上就是活生生的意识,是老虎的意识。脊髓之中就有骨节。

意大利人是如此,军人也是如此。这是军人的灵魂。他的意识也聚集在脊柱的底端,他的思想也被征服了。军人的意识是老虎的意识,这种意识是毁灭性的,将其他的生命吸收进自己的生命之中,他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直到那种兴奋的感觉化作了永恒的不灭之光为止,然后他才觉得满足,他在永恒之中获得了完满。

这是真正的军人,这才是感觉的顶峰,这是肉体的鼎盛期,这只吃光了所有活物的超级大老虎,现在在自己永恒的牢笼中来回踱步,它半眯着眼,锐利而专注地盯着那对它并不重要的东西。

老虎的眼睛什么也看不到,只有借着它体内的欲望之光才能看到。那冷冷的白光如此耀眼,白天温暖的阳光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这样,老虎白色的眼睛才能看到那并不真实存在的东西。所以这种盲光是很令人惊恐的。我对自己的认识在它看来就是一个空洞,完全阻挡不了它的视线。它只知道它看到的是我,身上散发着肉体的芬芳,体内有温热的血液,是一堆美味的肉。它就是这么看我的,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那么,那不属于老虎的其他究竟是什么呢?那究竟是什么?

文艺复兴时期,与那位可怕的、像鹰一样的天使背道而驰的究竟是什么呢?意大利人说:“我们与天父是一体的,我们终将会回到天父那里去。”北方人说:“我们与基督是一体的,我们将永远如此。”

基督是怎样毁灭的?人经历了所有磨难,遇到了永恒之境便化作了永恒,这时他也会觉得满足。在肉体的极度兴奋中,他才能达到这种境界。那么,基督是怎样达到这个境界的呢?

这种兴奋感并不神秘。神秘的兴奋感是一种特别的感觉,需要自创的东西才能感受得到。这是自我进化的一种方式,进化了之后自我会觉得满足。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为义遭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天国就是永恒之地,在这里,只要我们精神贫瘠,

或是由于捍卫正义而遭受迫害,我们就会获得完满。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要变得至善完全,与上帝合为一体,化身永恒,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必须把另一边脸露出来,让我们的对手打,并爱他们。

基督是被鹰掠走的羊,被鹰叼走的鸽子,被老虎吃掉的鹿。

那么,如果有个人拿着剑来杀我,而我并没有抵抗,只是受了他的剑,并死去了,那我究竟变成了什么样?我难道比他更伟大、更强吗?我会知道,我先于那个害死我的人,化作了永恒吗?我不抵抗,那我便夺走了他的圆满。因为消灭了一个奋力抵抗的被捕食者,老虎才能明白什么是完满。那么,屠夫和鬣狗是不会获得完满的。我能夺走老虎的兴奋和完满。只要我不抵抗,老虎就彻底被毁了。

那么我呢,我是什么?“这样你才会完美”。我已经不存在了,又何来的完美?我消失之后,除了老虎,谁还能宣告他的胜利?

我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又跟谁合为一体了呢?

我变成了至高无上的、令人恐怖的一部分,只是因为我死亡了,不存在了吗?我已经领悟了这种主观上的完满的兴奋感。那么,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老虎的箴言是这样的:我的感觉是超乎于我的存在,是我体内的上帝。但基督却说:上帝在那些非我的事物之中。其他的一切都是上帝,这个上帝是非我,比自我的这个上帝更伟大。

这是基督教的教条,是对异教徒教条的补充:“上帝就是自我。”

上帝是非我。意识到非我的存在,我就获得了完美和永恒。露出另一张脸给别人打,我便屈服了那个非我的、比我更强大的上帝。这才是极致的完满。为了达到这一境界,我爱邻居就像爱自己一样。我的邻居就是一切非我的存在。如果我爱上了一切非我的存在,我不就跟上帝合为了一体吗,我不就达到了完满和永恒之境吗?

文艺复兴之后,北方继续信仰那非我的上帝。就连拯救灵魂的含义也变成了消极的:这变成了一个逃避诅咒的问题。清教徒们向那个自我的上帝发起了最后的袭击。他们砍下了信仰神授君权的查理一世的头,从象征意义上而言,就彻底毁掉了那个自我的上帝,他是有血肉的,是感官上的上帝,是那闪闪发光的老虎,高贵而神圣,因为“我”就是上帝。

我们跟清教徒一起,认识了一个非我的上帝。教皇说“请认识你自己,不要等着上帝去辨别,人类了解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人本身”,这话的意思是:人只要在认识抽象的人类,那他就是完满的;获得这一认识需要剖析,这就意味着自我的毁灭。那时的主张就是:人是宇宙的缩影。人只要表达自己的意愿,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至高无上的感觉。

现在,到了变革的时候了。个人是单独的存在,只有他自己。然而,他却能够理解非自己的存在。人类了解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人本身,这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在表达:“你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你的邻居”。这就意味着,人只要了解了非我的、抽象的人类,才会得到完满。因此,完满就是要找到另一半,了解另一半。就像斯图亚特王朝的格言一样:“只有表达出了自己,人才会获得完满。”

这种新的精神发展成了哲学理念。所有的存在都是意识。大家都认为,人类是伟大的,是不可抗拒的,而个人却是渺小的、不堪一击的。因此,个人必须融入集体之中。

这种人之完美的理论是雪莱的精神。这是我们获得完满的方式,“这样你才会完美,就跟你在天国的天父一样完美。”圣保罗是这么说的:“现在我已经明白一点点了,然后我就会像完全明白一样明白了。”

如果一个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了,那么他才会变得完美,他的生命才会得到庇佑。他有认识并了解一切的能力,那他就有理由去期待绝对的自由和永久的庇佑。

鼓励新宗教就是鼓励自由。我坚强的身躯和有限的欲望都消失了,我就像一只云雀,消失在天际,但天地间却回荡着我的歌声,这时,我才获得了完满,化作了永恒。当我完全化作了非我,那我才有了绝对的自由,无所束缚。我只要限制自我就好。

这种宗教信仰在科学中体现了出来。科学就是对外在自我的剖析,是自我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外在的世界。机器是一种重新铸造的没有自我的强势力。因此我们上个世纪末就建立起了这种对机械力量的崇拜。

尽管我们很乐意让自我来帮助我们,但我们仍然信仰那非我的世界。我们对战士们喊着莎士比亚风格的话:“那么,就模仿老虎的动作吧。”我们试图再次变成老虎,变成那至高无上的、好战的自我。同时,我们的目标是公平的、没有自我的世界。

我们继续向那非我的上帝祈祷,我们仍然尊崇那位在精神上非我的唯一,他是非我的存在,为了伟大的人性鞠躬尽瘁。这位非我的上帝不假思索地为所有相似的人服务。他的塑像就是那奴役我们的机器,我们在它面前卑躬屈膝,我们跑过去供养它。因为它适用于所有人。

与此同时,我们希望变成好战的老虎。这才是令人恐惧之处:两个极端相互交融。好战的老虎用机器武装自己,闪光的老虎却是由机器制造的。看到机器被老虎拖出来,这真是令人害怕,机器受老虎的支配,而且被迫变成老虎的样子。更令人恐慌的是,老虎被机器所抓住,并毁掉。这真是令人恐惧,是混乱中的混乱,让人不敢去想象的地狱。

老虎没有错,机器没有错,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的,是我们这群说谎者,什么都只是嘴上说说,只会复制的蠢货。我们说:“因为我爱人类,所以我会变成一只老虎;就算没有爱上别人,没有无私地效忠那非我的上帝,我也能变成老虎。”这真是荒谬。老虎狼吞虎咽地吃,是因为这样它才能获得完满,这样它才获得了绝对的自我,而并不是为了鹿、鸽子或其他的老虎而无私奉献才这样狼吞虎咽。

抵达了机械的无私的极端之后,我们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超然的自我的极端。但我们希望能一人分饰两角。我们变成其中之一的时候,也在扮演着另一个角色。我们甚至不是轮流扮演的。我们希望将老虎和鹿合而为一,这真的没有意义。我们想说:“老虎就是羊,羊就是老虎。”这真是空洞的废话。

男房主带我去了一个小房间,墙壁厚厚的。看到我进来,女主人漆黑的双眼满是惊讶和诧异。她比男主人要年轻,是一个乡绅的女儿,而且没有生育儿女。

确实如房主人所说的那样,门大开着。女主人放下了螺丝刀,直起了身子来。她的眼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辉。这扇本该关着的门打开了,她感觉非常烦恼。之前跟机器博弈的人就是她了。

她大概四十岁左右,看起来非常热情,却显得忧郁。我认为,她并不知道自己的悲哀,然而她的心被某种外在的力量吞噬了。

为了矮小的丈夫,她抑制住自己的生命之火。他古怪、呆板,看上去不像个人,而像只猴子。她以自己的生命之火支撑他,支撑他原始的、静止的、美丽的身躯,保持其完整,但她却并不相信他。

此刻,她的丈夫扭开固定着弹簧的螺丝钉,她则扶着他。如果他们是独自在这里,她就会假装是丈夫在指挥她,而实际是她自己做。但既然我来了,这些就他自己来了;他老了,个头矮小,颤颤巍巍地拿着一把螺丝刀,站在一把椅子上,他的妻子站在他身后,她的双手半托着他,防止他不小心倒下来。但他竟稳稳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们只是调节那强力的弹簧,试图关上门,轻轻把弹簧展开,将它系到门柱上,这样,弹簧合上,门闩打开,门也就打开了。

很快,我们就处理好了。大家都很焦急地看着,螺丝钉固定好了。门转向一边。他们都很高兴。很快,门自己关上了,女主人激动地搓着双手,我都有点担心会让她的手搓掉一层皮。

“啊呀!”她兴高采烈地喊着,“真是太棒了!”

她看着门,眼里闪着兴奋的光彩,她跑到门边,想要自己试一试。如她所愿,她顺利地打开了门。然后,门又“砰”地自己关上了。

“啊呀!”她喊道,声音颤抖,听起来很激动、很兴奋。

我也要去试试看。我打开了门。它再次砰的一声关上了。我们都高兴地大叫了起来。

然后,男主人转向了我,脸上挂着淡淡的、礼仪式的微笑。他轻轻转过来,背对着妻子,敛着下巴,咧开嘴自豪地朝我笑着。这是绅士们惯常的方式。他的妻子消失不见了,像是已经离开了一样。然后男主人摆出一副邀请的姿势。我们一定要喝酒了。

房主邀我参观宝琳居。我已经看过住宅了。我们从左侧的玻璃门出去,进入了内院。

相比周围的花园,内院的地势比较低,阳光透过格子状的门拱照到内院的石板上,石板的裂缝中,青草茂盛,这里空荡荡的,非常宁静。光芒之中,还能看到一两个橙色的桶。

然后,我听到了什么声音,顺着声音看过去,那边的角落里,阳光照着一大片粉色的天竺葵,女主人坐在那里,逗弄着一个小婴孩,一边大笑着。那个小婴孩长得很好看,十八个月大了。女主人一直在看着坐在身旁的小婴孩,他看起来很安静,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子,很漂亮,他坐在长椅上,正采摘粉红色的天竺葵。

她大笑着,低下她黝黑的脸,移动到那小婴孩旁边的一束阳光之中,再次大笑了起来,像妈妈逗弄自己的孩子一样逗弄着他。然而孩子却不理她。她把他带进阴凉处,我们看不太清楚他们了;她黝黑的脸贴在婴孩的羊毛衫上,她热烈地亲吻他的脖子,他们的头顶覆盖着鸢萝的枝叶。粉色的天竺葵依然在阳光中欢快地起舞。

我之前都已经忘记了客栈老板的存在了,这时,我突然询问似的转向了他。

“那是她的侄子。”他简短地低声解释道。可能是因为他不想说,或者是他十分懊恼。

女主人发现我们在看着他们,因此很快就带着孩子从阳光下走过来,她一直在笑着逗弄小婴孩,完全没有被我们打扰,也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只是礼节性地朝我们笑了笑。

男主人彼得罗先生,充满嫉妒和怨恨,对着小婴孩大笑,并发出像老马一样的嘶叫声。小婴孩被吓得哇哇大哭。女主人于是赶紧将他抱开,远离了自己的老丈夫。

“因为我是陌生人吧,”我对她大声说道,“他是害怕陌生人。”

“不,不是的,”她喊道,眼里冒出怒火,“因为男人,他总是看着男人哭。”

她再次走上前来,大笑着,兴奋地逗弄着怀里的小孩。她的丈夫站在那里,好像很沮丧的样子。阳光下,她和我,还有那小婴孩,欢笑了一会儿。然后,我听到了老房主很勉强地发出像马儿嘶鸣一样的笑声。他可不想被忽略。他似乎是强迫自己走上前来。他很懊恼、很无奈,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似乎是不想丢脸一样。他很无能为力。

女人也不开心。我看得出,她希望能抱着小孩离开,独自享受跟孩子在一起的时光,尽管她心里也会难受。这是她弟弟的孩子。她一直很高兴地逗弄孩子,无视丈夫的存在。他则敛着下巴,因为自己不受重视,看上去郁郁寡欢,也有点烦躁。

他完全被忽视了。我意识到这一点,也吓了一跳。好像要是有孩子,他才会有存在感一样。好像生儿育女就是他存在的必要条件一样。而他没有孩子,也就没有什么“必要的条件”。他一点存在感也没有,从一个阴影退化成了没有存在感的存在。他空洞、空虚,他为自己没有孩子而沮丧、神伤。

我很惊讶。对我们而言,这才是意大利的神秘所在,这种对生殖器的崇拜。对意大利人而言,生殖器是个人生育能力的标志,对每个男人而言就像是上帝一样。孩子不过是上帝的象征。

这也是意大利人的魅力和可爱之处,因为他们尊崇肉体上的上帝。我们嫉妒他们,站在他们身旁,我们感觉自己很苍白、很渺小。但同时,我们也觉得我们比他们更优越,好像他们是孩子,而我们是成人一样。

我们在哪些方面比他们更优越呢?只是因为我们并没有在生命之源——生殖器上去看上帝。我们找到的上帝是体力和科学的秘密。

我们赞扬的人远超过那个在我们之中的人。我们的目标是完美的人性,一种完美的、平等的、无私的人性意识。我们通过征服自我,削弱自我,剖析自我,毁灭自我来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就这么继续往前走,投身于科学研究、机械制造和社会变革之中。

然而,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耗尽了自己。我们找到了大量财富,我们现在有能力享受它们。所以我们说:“这些财宝有什么好的,它们太过庸俗,毫无意义。”我们还说过:“我们停止这样的冒险吧,我们像意大利人那样,好好享受肉欲之欢吧。”但我们的生活习惯,以及法律法规,都不让我们像意大利人那样生活。我们可不会将生殖器当作上帝,因为我们不相信它:北方各国都不相信。因此,我们有的一心扑在孩子身上,将他们称为我们的“未来”;有的则自甘堕落,享受着肉体堕落的欢乐。

孩子们并不是“未来”,现存的真理才是“未来”。时间和人并不会创造未来。退后也不是未来。五千万儿童漫无目标地成长,只求达成自己的欲望,这些人并不代表着未来,他们只是过去的蜕变。未来在于现存的、正在发展壮大的真理,在于趋向完满。

但这样并不好。无论我们做什么,都符合那削弱自我的更强大的意志,一手抓剖析,一手抓机械创造。这会将我们都联系成一个整体,整体垮掉了,那种意志却依然存在,因此,现在继续在那至高无上的旧意志中找寻完美的、无私的人性,我们已经变得残忍而没有人性了,也无法帮助自己,我们只是伟大的工业社会的附属品,我们已经创造了让自己达到完满的方式。这伟大的工业化社会没有自我,冷酷无情。它以机械化的方式运行,它是我们的主人,我们的上帝,让我们毁灭。

放下我们手头的事儿,放下数千年来我们所养成的习惯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停止寻找永恒,漠视并努力控制另一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永恒是二体合一的,是圣父和圣子,是黑暗和光明,是感觉和思想,是灵魂和精神,是自我和非我,是鹰和鸽子,是老虎和羊的二体合一。人的完满也是自我与非我的合而为一。人的完满也是有自私和无私两面的。退化到自己体内黑暗的源头,沉溺在感觉中的自我抵达了初始的、创世的上帝那里。通过远离自我,限制那绝对的感官的自我,我抵达了精神上唯一的上帝那里。它们是两条通往上帝那里的途径。人必须熟悉这两条途径。

但人却不能混淆了它们。它们是永远独立的。老虎不可能跟羊和谐相处。老虎总想要吃掉羊,羊总会落入老虎的口中。人知道了怎样在肉体上达到完满,知道了那种完满所带来的兴奋感,那就是永恒的。还有精神上的统一,也是永恒的。但是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不会被混淆的。要让两者中和是不可想象的,令人憎恶的。混淆是令人恐惧的,毫无意义的。

这两个极端,一个是消极的,一个是积极的,它们总是相互关联的,但却完全不同。它们总是对立的,但也存在着某种关联。它是三体合一的基督圣灵。它是联系两个极端,上帝的两个本体的途径,而我们已经忘却了这种途径,与之背道而驰了。圣父是圣父,圣子是圣子。我可能认识圣子,却不了解圣父,也可能认识圣父而不了解圣子。而我不会否认,却已经否认的,是将圣父和圣子联系到一起的圣灵,它将上帝的另外两个本体联系在一起,又与它们各不相同。圣父和圣子是一体的,这个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谎言,这两者是相关联的,只有圣灵加入了,这三者才能合为一体。

达到完满有两种方式,不止一种,但这两种方式又截然不同。像三角形的底边一样,将两者联系起来的,是恒常的,是绝对的,是它缔造了整个整体。在圣灵中,我了解了这两种方式,两个极限,两个完满。知道了这两者,我才认识了全部。排除了这全部的一体,我就否定了全部。混淆了那两者,我什么也没有得到。

“那,”男主人不再理会抱着别人家孩子的妻子,说,“那我们就在我家的园子里走走吧?”

他自我防护心理太强,这话就自然地脱口而出了。

我们在葡萄架下漫步,这样就能避免阳光照射了,只有外面的长长的山峦探头看着我们。

我说我多么喜欢这大葡萄园,我问这园子究竟有多大。宝琳居男主人的骄傲又回来了。他将外面的梯田指给我看,指着上面紧闭着的大柠檬园。那都是他的。但是,他耸了耸肩,像所有意大利人一样——“这根本不算什么,只是一个小种植园,您看到了吗,先生?”我也附和说,这园子很漂亮,我很喜欢这里,我觉得这园子确实很大。他也说,也许,今天这里确实很漂亮。

“瞧,这天气——真——真的挺——挺不错的!”

他轻轻带过“不错”这个词,就像一只鸟儿轻盈地跳到地面。

园林中的阶梯完全沐浴在阳光之中,阶梯就像是倾斜的船,装载着那明媚的、热烈的阳光。我们在围墙之中漫步,与世隔绝,春日热烈的阳光下,葡萄的花在细小的支架上吐露芬芳。房主不停地叽叽喳喳,不知道说了什么,他还教我各种蔬菜的名字。这是一片富饶的黑土地。

我们的对面,长长的雪山山峦俯瞰着我们。走上一段台阶,我们能见到湖对面的小村庄。再往上爬,我们便见到了波光粼粼的湖面。

我们来到了一栋巨大的石头建筑面前,我之前还以为这里是露天仓库,因为这里的墙壁是半敞开式的,可以看到里面黑暗的角落,角柱洁白,呈方形,前面凸出。

我无所顾忌地进入了黑暗之中,却不由得吃惊不已,因为脚下突然出现了一潭水,昏暗中看上去很干净,流淌在墙壁之间,是阴暗的蓄水池。我的惊讶让男主人大笑不止。他说,这些水是用来灌溉土地的。可惜这里的水有一股难闻的淡淡的味道,我说,不然,能在水里畅游一番多好啊。听闻此言,主人仍然大笑不止。

然后,我们爬进了一座大阁楼。这里,大量棕褐色的树叶堆积在屋檐下的大阶梯上,似乎还散发着一小股热量,就像它们在山上时那样,透着一股活力。我们穿过阁楼,到了柠檬屋的旁边。阳光下,这栋高大的、陌生的房子耸立在我们面前。

整个夏天,这湖边陡峭的山峦上,矗立着许多裸露的石柱,周围苍翠的树林,就像是一座座废弃的庙宇。方形的洁白石柱,孤独地站在柱廊下、广场中,从各处的山峦间探出头来,好像是有显赫的民族曾在此膜拜过它们。冬天的时候,我们还能在某些地方看到一些这样的石柱,孤零零地立着,阳光倾泻而下,颓废的墙壁之上冒出了一些灰色的石柱,裸露在天空之下,看起来很凄凉。

这里是柠檬种植园,石柱本是要支撑树木沉重的枝丫的,然而最终却成为了这些大木头房子的支架,这些房子人迹罕至,很丑陋,冬天的时候遮挡住那些柠檬树,使它们不受寒风侵袭。

到了十一月,冷风劲吹,大雪降落山头,男人们从仓库里运出木料,这时,我们能听到木头掉落在地上发出的声响。后来,沿着山腰上的军用道路,我们看到下面柠檬园的屋顶上,石柱间铺着又长又细的木杆。两个人小心翼翼地铺着木杆,说着话,唱着歌。他们的动作看似轻盈自如,但如果脚下打滑了,他们会掉下距石柱顶端二三十英尺高的地面。但山峦陡峭,反而感觉不那么高,那些石柱直插入天空中,这样,他们不会有身在高处,凌空的感觉。总之,他们轻而易举地走过一座座石柱,完全忘记了脚下是万丈深渊。然后,湖上的山腰间再次传来了木头被整齐码好的声响,后来,一座棕褐色的旧木平台被搭建了起来,从上往下看是一块木地板,而从下往上看则更像是房檐被架了起来。我们在道路的上方,看到那两人悠闲地坐在这危台上,不断敲击着木板。一整天,这种敲击声都回荡在山间的岩石和橄榄树之间,远处湖上船里的人们只能听到轻微而急速的回声。做好了屋顶之后,那两人也做好了房屋的黑木嵌板,挡在那些白色的石柱之间,嵌板是用沉木做的,也有的是玻璃做的,这边几块,那边几块,彼此交替,形成一溜长长的窄窗。不过,建在山腰上的这些房子,很难看,像凸出的肚腩,每隔两三个梯层竖起一座,又黑又脏,很丑陋。

早晨,我总是躺在床上看日出。湖水静静地睡着,看起来呈乳白色,背后的山则是墨蓝色,晨光闪烁在天边,成了一道鱼肚白。山脊某处,朝阳闪烁着金光,仿佛要把山上的一片树林融化了。这光芒精彩夺目,放射出炽热而耀眼的光芒。接着,整个山峦也融化了,光线倾泻下来,湖面上逐渐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这光芒照到了我的脸上。然后,我听到了轻轻的咔哒声,这是人们打开柠檬园大门的声音,这些园子虽然散落在山坡上,却连成狭长的一条,因为黑暗,人们只能借助褐色的木板和玻璃门才能辨认。

“您——”男主人朝我伸出一只手来,“您想进去看看吗,先生?”

我走进了柠檬屋,只见有三个人在暗处闲荡。园子地方很大,只是又黑又冷。高高的柠檬树上挂满半成熟的果实,沉甸甸地簇在一起,这些柠檬树矗立在晦暗之中。它们就像是黑暗的地狱里的魔鬼,庄严高大,似有一丝生气,却只是巨大的黑影。我到处乱逛,看到了一根石柱,不过它看上去也像个影子,不是平常所见到的那种洁白的样子。我们在这里也像树一样,人,石柱,黑土壤,阴郁而幽暗的过道,都被锁在一个巨大的箱子里。虽然,那里有狭长的窗户和空隙,也能够透进阳光,偶尔一束光线落到了被隔离开来的柠檬树,以及它长势并不太好的柠檬上,但这里确实很阴暗。

“这里比外面要冷多了。”我说。

“是的,”男主人回应道,“但是,晚上,我想——”

我很想知道,如果现在是晚上,这里会是怎样的场景。我希望这些树能够温暖惬意。它们现在就像在地狱里一样。小道旁边的柠檬树之间,有几棵小小的橙子树,数十个橙子挂在枝头,像是黄昏时候灶间燃烧的煤球一样。我伸手过去想要暖一暖手,男主人给我摘了许多橙子树枝,很快,我手上就堆了一束橙子做的花环,在墨绿色的树叶映衬下,看起来非常夺目。从柠檬屋这里往下看,道路旁那些闪亮的橙子看起来就像是晚上湖边村庄里的灯光,而上面浅黄色的柠檬则像天空中的星星。这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柠檬花香。然后我看到了一个佛手柑。它悬挂在一棵小树上,看起来很沉,像一个墨绿色的球。头顶有许多半成熟的柠檬,道路旁还有红色的橙子,还有随处可见的佛手柑,人漫步于此,简直如同置身海底。

道路的角落里布满灰尘,有很多被烧焦了的木头,这是因为寒冷的夜晚,房子里生过火。一月的第二周和第三周,山上的雪线很低,爬了一个小时后,我发现已经走上了一条铺满雪的小路,路边有很多橄榄树。

男主人说,所有柠檬和甘甜的橙子都被嫁接在一棵苦橙树上。柠檬和橙子树长成以后,得了病,农民们发现,本地的苦橙却能健康生长,因此就把柠檬和甜橙都嫁接了过来。

据学校里的女教师说——她戴着黑手套教我们学意大利语——柠檬是圣方济各修道士带过来的,他曾经到了加尔达湖这里,在这里建立了一座教堂和修道院。圣方济各教堂显然非常古老,而且早就被废弃了,这里修道院的石柱上有一些精美的、原始的果叶雕像。我猜,圣方济各修道士来这里的时候,口袋里一定装着一个柠檬。也许,夏天的时候他还会做柠檬水喝呢。然而,酒神巴克斯比他更早领略到这种水的美妙。

男主人看着他的柠檬,叹了一口气。我想,他并不喜欢它们。它们让他的生活举步维艰。一年到头,柠檬的零售价都只有半个便士。“但是,这个价格只比我们英国的价格稍稍贵一点点。”我说。“啊,但是,”女教师说,“那是因为你们那儿的柠檬是西西里岛上野生的。不过,我们这儿的一个柠檬相当于其他地方的两个。”

确实,这里的柠檬很香,但它们酿造的酒劲儿是不是比其他地方的要高一倍,那就不好确定了。橙子的价格是每公斤四个半便士——两个便士能买到五个小橙子。佛手柑在萨罗(意大利城市,距加尔达湖不远)也是论重量卖的,是为了制作一种名为“柑露”的酒。有时候,一个佛手柑的价格高达一个多先令,但这时候,它的需求量就变得非常小。从这些数据便能看出,加尔达湖地区的柠檬种植维持不了多久。很多种植园已经荒废了,还有更多则挂上了“转让待售”的牌子。

我们从柠檬屋的阴影下走出来,爬到了下面的屋顶上。到了屋顶边缘,我坐了下来。房主站在我后面,他个头矮小,衣衫褴褛,颤颤巍巍的,在屋顶蓝天的映衬下,就像那些柠檬屋一样衰败不堪。

我们和对面山峦上的雪位于同一水平线上。山峦两侧都是湛蓝色的。之前这里刮起了风,然而现在这里静悄悄的。远处,村庄的房屋林立在湖岸边,看上去就像是湖水呼出的浊气一样。

山下的湖上,一只挂着橙色风帆的小船驶进了湛蓝的、波光粼粼的湖水中。一个女人牵着两只山羊和一只绵羊急匆匆地往山下赶。橄榄树丛中,一个男人正吹着口哨。

“看,”男主人无限伤感地说,“那里以前也有个柠檬园——你看那些矮小的石柱,被截断了给那些树做凉亭。那时候,那里的柠檬产量是我这里产量的两倍。而现在我们改种了葡萄。那片土地上,我每年种柠檬能有200里拉(意大利货币单位)的收入,但是葡萄却只有80里拉。”

“但是葡萄的经济价值很高啊。”我说。

“啊,是啊,是啊!如果种了很多的话,收入就高,但我种的很少,很少。”

突然,他嘴唇往上勾了一下,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来。这是真正意大利风格的苦涩,很深沉,很静谧。“你知道,先生,柠檬是全年都可以种的,全年,但是葡萄就只有一茬了。”

他抬起肩膀,伸开双手,做出一种被命运捉弄,无可挽救的姿势,而脸上露出了无奈而茫然的表情,这个表情似乎一直会如此,就像猴子一样。生活没有希望,只有现在。有现在也就足够,不然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坐在这里看湖。这湖像天堂一样漂亮,像刚被创造出来的一样。湖岸边,被废弃的柠檬树柱子忧郁地立在那里,葡萄藤和橄榄树随风摇曳,柠檬屋看起来也是摇摇晃晃的,格外显眼。聚集在教堂周围的村庄房屋,似乎也属于过去。它们似乎沉浸在了过去的时光之中。

“但是,这里真的很美,”我坚称,“在英国——”

“啊,在英国,”男主人仍然露出那种被命运捉弄的、像猴子一样的微笑,外加一丝丝狡猾,“你们英国有钱,很富有,你们有煤矿和机器,这个你很明白。而我们这里只有阳光——”

他将遍布皱纹的手伸向天空,伸向那湛蓝色的来源,他假装欢欣地微笑着。然而这种欢欣是假装出来的。相比太阳,机器才是他欢欣的源泉。他并不懂这种机械,这种伟大的、人为却不人性的力量,而他想要了解这些。而太阳是人类的共同财产,它不会拒绝照耀任何人。他想要机器、机器制造的产品、钱和劳动力。他想要体会掌控土地的乐趣,想知道在土地上驾驶火车、用铁爪抓握土地,将它踩在脚下是怎样的感受。他想要这自我最后的胜利,这最后一次削减。他想要跟随英国人的脚步,超越自我,进入那伟大的、不人性的非我,用肉体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自然活力,创造非凡的、没有生命的创造者——机器。

但是,他太老了,他的梦中情人机器只能让年轻的意大利人去拥抱了。

我坐在柠檬屋顶,下面是澄澈的湖水,对面是白雪皑皑的山峦,看着那古老的长着橄榄树的湖岸,看着这仍然沉浸在阳光中的古老世界,我觉得,这地方非常可爱,让人不忍转目,只有那过去,才有安宁、美好与和谐,没有一点点杂乱。

我想起了英国,车水马龙的伦敦城,劳动力密集、浓烟滚滚的英国中部和北部地区。这看起来真的令人恐惧不已,然而还是比这位房主好,他又老又丑,长得像猴子一样,还露出了苦涩的笑。勇敢地拥抱错误总比一直留在过去要好。

那么,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英国和工业化国家全球各地开花,这真是令人恐怖,让人类走向灭绝。加尔达湖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特别可爱,它可无法忍受工业化的气息。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上还覆盖着不消融的冰,山那边就是这样的英国,一片漆黑,非常肮脏、缺水,她的灵魂已经被磨掉了,几乎完全消失了。这个英国用她的机器和对自然生命的破坏统治世界。她正统治着全世界。

但是,这样她不是也在自我了结吗?她经历的已经够多了。她一直在统治着自然的生命:她一直致力于征服全世界,对自我的毁灭感到高兴。她应停下脚步,转身回头,不然就会这样走向灭绝。

如果她仍然活着,她就会开始用自己的知识建造真理的殿堂。她拥有太多知识,拥有太多机器和用具,有太多教条和理念,但她却什么也没有做。只有滚滚人潮,在这中间繁衍泯灭,直到这世界变成了一片废墟,只有陌生的工业器具留下的疤痕,死气沉沉,人类几乎已经消失殆尽,在努力奔往完美的、无我的世界途中被吞噬掉了。

看戏

狂欢节期间,一个戏班子在剧院演出。圣诞节这天,宝琳居男主人拿了他包厢的钥匙,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看戏。剧场很小,事实上什么也没有;所谓的演出也都是演的农民们爱看的戏;男主人伸出双手,将头侧到一边,像鹦鹉一样;但我们觉得,也许能找到一点乐趣,于是他把钥匙给了我。

我不断向他道谢,非常激动。圣诞节这天,在这能够俯瞰灰色湖面的大客厅里,收到了剧院包厢的钥匙,对我而言,真是太美妙了。钥匙还配着一根链条和一小块青铜的牌子,上面刻着一个大大的数字8。

因此,第二天,我们一起去看《幽灵》,希望能看到比较浅显的闹剧。这里的剧院其实就是一座旧教堂。由于这里聋哑人很多,剧院越来越趋向于给观众感官上的刺激——扮鬼脸式的花哨动作,原子运动一样迅速、噪杂——意大利的许多老教堂就此焕发了新的生命力。

这座老教堂真适合做剧院。我发现,这里以前做宗教礼拜的地方被改成了演出的场所。东侧是圆形的,没有窗户,回声很好。一切都很剧院化,只有后边的石头地板和讲堂后面的两根立柱,以及以前教堂的座椅还保存着,大概能知道以前这里是个教堂。

剧院里有两层小包厢,一共大概40多个,装饰以流苏饰品和红色的天鹅绒地毯,衬着深红色的墙纸,就像正规剧院里真正的包厢一样。男主人的包厢是最豪华的。它只能容得下三个人。

我们在大厅里各自交了三便士的入场费,然后就上楼去了8号包厢。我打开了包厢的门,我们一起走了进去,俯瞰着整个剧场。我看到了理发师路易吉,他很礼貌地在对面的包厢里朝我们这边鞠躬。这时候有必要向周围包厢里的人们打招呼:啊,楼上理发师旁边是药剂师;我还朝我们客栈的老板打了招呼,他可是我们的好朋友,他穿着一件海狸皮短披肩,坐在距我们几个包厢之外的一个包厢里;我们冷冷地跟村长打了个招呼,他的胡须是棕色的,很长,斜靠着面对舞台的一个包厢,他身后还有一群人在探头探脑;朝对面舞台旁边的女士洁玛一家微微一笑。然后我们才坐了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讨厌村长。他们那边看起来像是一个弗兰德艺术家画的全家福画像,他自己坐在画像前面,长着长而浓密的棕色胡须,他的家人们在后面坐了两排。我想,我们的加入一定让他很生气。他很傲慢自大,但只要我们戴上一顶黑色的大天鹅绒帽子,穿着黑色皮衣和休闲的服装,就能盖过他的风头了。

楼下,村民们蜂拥而入,就像巨大的浪头一样。女人们还是像上教堂做礼拜一样,全都坐在左侧,某一列的后面,有个奇怪的男人,坐在妻子身边。右侧的长椅上,胡乱躺着几名狙击兵,穿着灰色的制服,鸡毛帽子斜扣在他们头上;然后是农民、渔夫,还有几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坐在男人们旁边。

后面,有的人在柱子附近闲逛,有的人沉着脸站在那里,这些人都是村子里的游民。他们的黑呢帽压得很低,衣领遮住了嘴,沉默地站在那里时,他们看起来很冷漠,一旦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就大声呼喊,不断地彼此挥舞着双手。

男人们都很整洁,他们的衣服都被洗得干干净净。就连最穷苦的门童身上的破烂衣服,都被洗得非常干净。明天就是礼拜天了,他们一周只在周末剃胡须,所以他们下巴上的胡须只能保持一个礼拜。但是,他们却长着一双漆黑的眼睛,十分温柔,很无辜,很脆弱。他们走动换脚的时候,脚步轻快散漫,只有木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他们清闲地靠在后面的墙上,或者两根石柱之间,并没有去留意他们衣服上的补丁,或是脖子上的破红布。他们快活自在地聊着天,看戏的时候却又全神贯注。

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很封闭,但也似乎一览无余。他们脆弱的存在似乎完全暴露了,而他们却无力掩饰。敏感的身体与不成熟的心智之间透着悲怆与凄楚。他们的意识还追不上那迅速而温暖的感觉。

男人们聚集在一起,好像是要相互支持,女人们也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似乎就连这意大利的小村子里,女人们也因这种同仇敌忾的强韧的凝聚力而获得了霸权,成为了强者。

这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让男人和女人结合到一起,像是人身上的枷锁一样。人们顺从这种力量,就像是受到了压迫和束缚一样。他们的相聚多半也带着怒火和气恼。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友谊等亲密的关系,只有争吵和敌意。

礼拜天下午,年轻人跟他的心上人在公路上散步。虽然激动,但他却总是跟她隔着一段距离,像是并不自在、并不情愿一样。这是通往婚姻的必经之路。他们这不是真正的约会,没有相聚的快乐,只有由敌意引发的激动对立。他们几乎没有打情骂俏,有也像是两性间残酷的争斗。男人和女人一直都彼此防备,甚至完全避开了彼此。夫妻结合到一起,产生了一个孩子,双方都很珍视。他们彼此都很爱孩子,崇尚父母之爱,却没有精神上的爱恋。

在婚姻中,夫妻间经常进行刺激的性交战。这让他们非常满足,让他们变得非常亲密,却毁掉了所有的欢愉与合作。

礼拜天下午,年轻人总要跟心上人在公路上散步一个小时。然后他逃开了,像是逃脱某种羁绊一样,他回到了同性朋友之中。周日的下午和傍晚,已婚的女人总是跟自己的一个朋友或孩子,陪伴醉醺醺的丈夫回家——她不敢一个人出门,因为害怕遭遇与醉酒的男人们之间的战斗。有时候,她回到家里还会挨揍。这也是婚姻的一个部分。但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心心相印的爱意,只有激情。激情也是一种仇恨,爱的表达也是一场战争。

孩子是男女结合的结果,它是神圣的。只有出现了孩子,三个人才是联合的一体。性交的时候,尽管还有精神上的斗争,但肉体却合为了一体。生殖器仍然是神圣的,但男人的思想已经毫无意义了。

因此,女人获得了胜利。她们坐在剧院的底层,她们的头发经过精心的梳理,看上去很美,她们的背挺得笔直,头抬得很高。她们并不太引人注目,似乎还有点矜持。她们紧张而拘谨,而男人们自在而随意。女人们就像是被什么奇怪的力量束缚住了一样。她们就像武器一样,很危险。她们毫无魅力,也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最多只有充盈的母性,最差也就是发黄的、苦涩的肉体。但她们太过强势,男人们无法接受。男人的精神是要克制肉体,而达成某种意识或社会目的,然而这却被颠覆了。充满母性的女人是法律的制定者,是绝对的权威。而相似的,男人的权威则体现在工作、公共事务之中,而这种权威根本就不重要。乡村男人令人难堪的耻辱在周日下午达到了顶点,这一天他无比自由,他喝得烂醉,一副凶恶的样子,由女人搀扶回家,女人却仍然直立着,一点也不歪歪扭扭,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他喝醉了酒令人恐惧,让人觉得可悲,她显然才是更坚定的力量。

这也是男人们去美国的缘由。不是因为钱,而是希望重新恢复自己的名誉,挽回作为男人,作为生产者,作为工人,作为精神的创造者的尊严,而不仅仅是挽回肉体上的尊严。这是一种深切的渴望,渴望完全脱离女人,逃离可怕的性别压制,以及对生殖器的重视。

小剧院里的戏班子来自布雷西亚那边平原区的一个小镇。幕布被拉了起来,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带着孩子一样的认真和专注。几分钟之后,我才发觉,所谓的《幽灵》就是易卜生的《群鬼》。加尔达湖区的农民和渔夫们,甚至难以驯服的顽童都专注地看着这部挪威戏剧开场。

演员都是农民。那个领班本身就是自耕农的儿子。他学过医药,但却居无定所,热爱演戏。宝琳居的主人耸了耸肩,为他们粗俗的发音而道歉。但我却无所谓,我试图重新看看这部戏,因为最近刚刚在慕尼黑看过,制作很不错,但内容却不令人满意。

德国人演的人物正直、刚毅,有点不善言辞,他们的诠释我认为完全合理而完美,但是意大利的这群农夫们表演却很拙劣,我不得不重新调整自己。

剧中的母亲是个很快活的女人,但不知道为什么让人感到厌烦。牧师则是模仿北方戏剧的演法,头发姜黄色,像是个讽刺搞笑的人物,看起来完全不是宗教信徒。农民们看戏从不大笑,而是像孩子一样认真严肃,全神贯注。剧中的女仆身材纤瘦,个性泼辣而粗野,非常跋扈。那个儿子的扮演者,又是演员又是经理,皮肤黝黑,面色红润,身材敦厚,一看就是出身农民之家,不过这时候他已经接受了一点教育了;他才是这部剧的主角,这部剧讲述的是他的故事。

他是个捣蛋鬼。他皮肤黝黑,面色红润,强壮有力,一点也不像《群鬼》里那个意志消沉的儿子——像那多病的父亲一样颓废的北方孩子。他对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有着意大利式的热情,这种热情太过实在,让人感觉不舒服:这是他所想要的,也是他能够达成的,但他的灵魂却并不认同。

这部戏之所以这么吸引人,正是由于这个人物的内心矛盾。健康粗野、精力充沛的三十八岁男人,像成功的意大利人那样活力张扬,但他心底却有一个秘密,这成了他的心病。但是这个病无关血液,而是精神上的一种疾病。他想要的能够达成的梦想,那种感官上的兴奋,他的灵魂却一点也不想要,然而他必须以他的身体欲望的要求去演绎。

他真实的自我毫无意义。在精神上,他是孤立的,无助的。在母亲面前,他就像个孩子一样,依赖性很强。他说“谢谢妈妈”,任何女人听到都会被触动。这在晚上哭泣的孩子啊,你到底是为什么?

因为他血气方刚,健康而有活力,正是大好年华,也非常逍遥自在。他做什么都有自己的一套,不容阻挠。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如带戏班子到我们村,自己选戏自己演。然而,那种他能够达成的梦想,他却并不想要,让他如此坚持的只是一种执拗,非常男性化的执拗。他不想受女人的控制,他不想听从任何人的摆布,因为他正承受着肉体的折磨。

他真正的灵魂,本该能在虚无的空间建立新世界的灵魂,却毫无建树。它只能重复感觉感受到的一切。他只拥有生殖器的神性。而另一种男性的神性,那种以新的理念启迪世界的神性,在他这里却似乎被掩盖住了,并没有体现出来。在他体内,通过倔强、激动的肉体无助哭喊的,正是这灵魂。就连这部剧给他的也是生理上的兴奋感,而不是任何精神或思想上的喜悦。

这跟易卜生所想要表现的完全不同,更能打动人心。易卜生的戏让人兴奋,令人激动。但这种表现方式更打动人,是在夜晚真实的哭喊。爱意大利民族的人,就会希望全身心地帮助它。但人们见到了完美的易卜生,就会非常讨厌挪威和瑞典的民族。他们真令人厌恶!

挪威人和瑞典人只想用私密的地方和涌动的血液去拨动人心,粗俗无礼,下流肮脏。真实的易卜生也有一种让人无法忍受的龌龊:斯特林堡(瑞典戏剧家)和大部分挪威和瑞典的戏剧作品都有同样的特色。他们也同样崇拜生殖器,但此刻这种崇拜是不正当的:生殖器是一个切实存在的物体,但也是肮脏、腐败和死亡之源,是受人膜拜的火神摩洛。

这真让人忍无可忍。生殖器是创造之神的象征,但却只代表这种神性的一部分。意大利人让它变得完善。而此刻,这也是他的困扰,因为他要在自我之中毁掉自己的象征物。

这也是意大利男人之所以拥有战争的积极性,而不为之羞愧的缘由所在。这一部分是崇拜生殖器,因为这种崇拜的原则就是吸引并控制生命。而这也是一种求死、了解死亡的欲望,死亡可能会毁掉过于强大的血液统治,再次解放自由之精神,在混乱中建立秩序的精神,就像肉体在创造生命时,也在混乱中建立新的秩序,让它们自由地去认识并了解更伟大的思想。

舞台下,农民们安静地坐着,认真地听着,像能够听话却不懂含义的小孩子,却为之出神。真正的孩子们一直呆坐在长椅上,直到演出结束。他们没有因为失去兴趣而坐立难安。他们大睁着眼睛,出神地看着那不知所云的戏,完全被它吸引住了。

然而,村民们对易卜生并没有什么兴趣,他们很无所谓的样子。主显节(每年1月6日,纪念主耶稣显灵的节日)盛宴时,特别演出了邓南遮的诗剧《斗笠下的灯》(La Fiaccola sotto il Moggio)。

这是一部并不出彩的荒诞剧,里面有很多谋杀和艺术恐慌的剧情,但仍然是很美很浪漫的荒诞剧,就像看手势猜字谜的游戏一样。

因此观众们很爱看。《群鬼》演出结束后,我遇见了村里的理发师,他面色阴沉,神情很奇怪。他此时这种没有生气的、冰冷的怠惰状态,是所谓的热情开朗的民族所熟悉的,他漫不经心地在街上走着,好像已经全身冰冷,已经死去了一样。

但看过邓南遮的戏之后,他又变成了一个刚刚喝过甜酒的人,热情洋溢。

“啊呀,真是精彩,真是精彩!”他看到我,很兴奋地说道。

“比《幽灵》还要好看?”我问。

他抬起双手,好像在抱怨我这个问题真是笨。

“啊,不过,”他说,“它是邓南遮的作品,那个是……”

“那是易卜生的作品,他是个伟大的挪威作家,”我接话道,“举世闻名。”

“但你也知道,邓南遮是个诗人,噢,真是太美了,太美了!”他仍然赞不绝口。

这是因为戏的台词很美。意大利人喜好华丽的辞藻,偏爱诉诸感觉的语言,而不热衷思想。英国人和人交流,至少要大概了解对方说话的含义。而意大利人却只在乎感情。只要有动作、语言对血液的直接作用,他就能收获绝对的满足。他的思想意识从不参与其中。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聆听着,感受着,却不曾去理解、弄明白。他要的是感官上的满足。这也是邓南遮成为意大利之神的缘由。他能够用语言控制血流,但他说的大部分都是空话,然而,他的听众们却很满足。

狂欢于2月5日结束,所以每周四都有一次“荣耀之夜”的演出,由剧团的一名演员主演。首先上场演出的是女一号,这也是唯一一次入场费涨价的演出——价格从三便士涨到四便士。这次上演的剧目是现代剧《医生的妻子》,真是无趣;倒是随后的一场闹剧让我乐不可支。

既然是阿德莱怡德的“荣耀之夜”,那我们就该去见见她。尽管不再年轻,但她还是很受欢迎。事实上,《群鬼》中那个俏女仆的扮演者就是她女儿。

尽管如此,又矮又胖,皮肤白皙,金发碧眼,楚楚可怜的阿德莱怡德却是剧院真正的女主角,女一号。她擅长演哭戏,所以常常能让男人们情不自禁地为她喝彩欢呼。而女人们则一言不发。她们只是僵硬地呆坐在那里。但显然,她们也认为这是命苦而饱经磨难的女人的真实写照。因此,她们接受了哭戏之后男人们的欢呼:这是对她们蒙受的苦难的认同,是在表达“女人为男人付出了代价”。尽管如此,她们却从心底里蔑视这个丰满的、柔弱的阿德莱怡德。

亲爱的阿德莱怡德,她无可挑剔。无论何时,无论何地,至少对男人而言,她都弥足珍贵,她是金发、柔弱、风情的尤物。她一定遭遇过苦难和不幸。亲爱的格蕾琴(《浮士德》的女主角),亲爱的苔丝狄蒙娜(莎士比亚剧本《奥赛罗》的女主角),亲爱的依菲琴尼亚(特洛伊战争中希腊统帅阿伽门农之女,曾差点被父亲献祭而亡),亲爱的茶花女,亲爱的拉美莫尔的露西(意大利音乐家董尼采第根据司各特历史小说《拉美莫尔的新娘》改编的三幕歌剧),亲爱的抹大拉的玛利亚(《圣经》中的重要女性人物,据传曾见证耶稣的死与复活,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著有同名作品),亲爱的可怜的不幸的人啊,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非常热爱你们。在剧院中,她含苞待放,她是舞台上的百合花。我还年轻,阅历不深,但也多次为她心碎。我可以为她写一部十四行组诗,是的,就是那个面色苍白,泪眼婆娑的尤物,穿着白色长袍,长发披肩,我可以用一百种语言,一百个名字来称呼她,梅丽桑德(梅特林克剧作《佩利亚斯和梅丽桑德》的主角之一)、伊丽莎白、朱丽叶、蝴蝶夫人、菲德尔(法国剧作家让·拉辛创作的同名悲剧的女主角)、明妮哈哈(美国剧作家朗费罗创作的长诗《海华沙之歌》中的悲剧女主角)等等。每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流泪,我的心头就会一片火热,我的骨头都会被融化。我讨厌她,不过根本没用。我的心开始在凄凉的苦雨中绽放。

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加尔达湖区的萨罗城。她扮演的是《弄臣》中里格来托(这个人物与其爱女都是意大利作曲家威尔第创作的三幕悲剧《弄臣》中的人物)纤弱而面色苍白的女儿。我讨厌她,讨厌那尖细的嗓音。然而,到最后我还是止不住心底的热爱之情蔓延。我准备走上舞台,赶走那可恶的、邪恶的恋人,把自己整个都交给她,说:“我知道你想要的是真爱,你会得到它的,因为我会把它给你。”

我当然知道,格蕾琴魔法的秘诀都在那句“请救救我,赫拉克勒斯先生!”她的羞怯、她的胆小、她的信任和眼泪,无一不在充盈我的力量,壮大我的斗志。我是这宇宙积极正面的一面。但尽管如此,我也只是跟另一半平分秋色。

阿德莱怡德很丰满,她的嗓音里蕴藏着濡润而哀婉的力量,让人产生一种真切而温和的触动感。她走上舞台,有一点胆怯地环顾四周——因为她就是伊莱克特拉、伊索尔德、齐格林德、玛格丽特。她穿着黑色的薄纱裙,像是在治安法庭庭审期间哭泣的女人。这是她的现代装扮。她的古风装扮是一件拖尾的白色长裙,金色的长发梳成了辫子,头上还戴着一朵花。此时,她穿着一身黑纱,手中握着一块手帕。

阿德莱怡德总是带着手帕。我实在没办法忍受,说:“她拿了一块手帕!”然而两分钟之内,它就在我这里起了效果。眼泪一涌上来,她就用丰腴的手紧握住手帕。命运和男人,都这么残忍无情。她先是啜泣,然后大哭了起来;她紧握着拳头,将手帕送到眼睛旁,先擦拭了一边,然后是另一边。她的眼泪很真实,完全是受到伤害的女性应有的样子。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我坐在房主红色的小包厢里,努力克制着我的情感,不断地在心底里说:“孩子,真是可惜,可惜啊!”她的年纪是我的两倍,但这种情况下无论哪个年纪都会被打动的吧?“可怜的小手帕,它已经湿透了。那就不要再哭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看着你好起来的。不是所有男人都是野兽的,你知道。”于是,我将她拥入怀中,很快,我就亲吻了她,用我的热情和怜悯,亲吻她柔软、丰满的脸庞和脖子,不断感受着她的芬芳。

对我来说,扮演这样的角色真是兴奋不已。罗伯特·彭斯的诗将此描绘到极致:

哦,你站在那凄风冷雨里,

远方的草地,远方的草地。

多少次,我们向世间所有的奥菲利亚(莎士比亚剧本《哈姆雷特》中主角哈姆雷特的情人)和格蕾琴吟诵这一句:

来,依偎在我的胸膛。

那样,男人们会多么钦佩自己的胸膛啊!低头看着伏在前胸的人儿,我们心底会生出无限力量和自豪感。

为什么,现实生活中的女人就不擅长扮演这种奥菲利亚—格蕾琴的角色呢?为什么她们就不愿意为我们而疯狂,而死亡呢?她们通常只在舞台上这样。

毕竟,我们可能都是写剧本的人。我真是个坏蛋,这样对待台上的女主角,我真是残暴、冷酷、无情!而另一方面,亲爱的心肝,我又是个多么英勇,多么风度翩翩,多么慷慨而忠诚的勇士啊!我可不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平民。我是加拉哈德,我单纯、高尚,我是兰斯洛特,英勇、多情;我叉着双手,斜戴着帽子,正如此刻一样,我就是我自己。我可不是规规矩矩的平民,至少在我的荣耀时刻不是。

天啊,由于我的残酷无情,阿德莱怡德哭得多么伤心啊,她的嗓音就像小提琴里发出的音乐一样。亲爱的宝贝,她哀叹一声,依偎在我怀里。我多么喜爱我这双重的性格啊!我多么钦佩自己啊!

“荣耀之夜”阿德莱怡德演的是《医生的妻子》。接下来的一周,彩色的海报便如风暴一样席卷而来:“恩里科·佩瑟瓦利:荣耀之夜,精彩纷呈”。

这位恩里科·佩瑟瓦利就是剧团的领班,既是剧团的演员,又是经理。他出身于平原北部的地主家庭,面色红润,身体强壮,那么在他的“荣耀之夜”他会演些什么?没有人知道,因为剧目的题目还没有公布。

因此我们待在家里,天气又冷又潮。但是,那个周四傍晚,女教师激动地跑了过来,问:“我们一起去剧院看《阿姆莱特》吧?”

可怜的女教师,年近五十,人老珠黄,但是墨色的眼睛仍然激情四射。年轻的时候,她曾跟一个部队里的中尉订婚了,但她二十一岁时,他不幸溺水而亡。自那之后,她便一直都没有再嫁。

“《阿姆莱特》?”我问道,“怎么没听说过?”

她的眼中露出一丝惊讶。她是学校的教师,最害怕自己犯错。

“是,”她迟疑地喊道,“是英国戏。”

“英国戏!”我重复说道。

“是的,是一部英国戏。”

“那请问怎么写?”

她焦急地从自己的手提包里取出铅笔,戴着黑手套,小心翼翼地写下了Amleto。

“《哈姆雷特》!”我惊呼道。

“是的,《阿姆莱特》!”女教师叫道,眼里闪烁着感激的光辉。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领班恩里科·佩瑟瓦利是希望我去观看他的演出。如果没有英国人去看他这次“荣耀之夜”的演出,那他一定会很失落吧。

我急匆匆地准备好,冲进了雨中。我知道,“荣耀之夜”演出时下雨,他一定觉得不是好兆头。他一直都认为命运总是跟他作对。

“抱歉,抱歉。”

我迟到了。第一幕演出已经接近尾声了。剧场里的气氛还不够热烈,演员们还不够入戏,观众们也很冷淡。我轻轻关上了包厢的门,走上前去。意大利的哈姆雷特眼睛滴溜溜地瞥了我一眼。舞台上的丹麦王庭顿时起了一阵骚动。

恩里科穿着黑色的丧服,悲伤地呆坐在舞台上。上衣短而紧身,使他看起来肥胖又庸俗,及膝的马裤让他又短又粗的双腿看起来更加肥壮。他用一大块黑布当披风,这是为了突出戏剧的效果。他脸上保持着阴郁的神情。他这样子,就像是忧郁的哈姆雷特的滑稽翻版。

我弯下腰去,调整自己的脚凳,顺便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我很努力地忍着笑。恩里科第一次穿黑绸衣,本想故作深沉,但看起来还是像个傻子。他的短发和头型,和那瘦小的紧身上衣相比,平庸无奇,敦厚、平凡的身躯一定要装出忧郁状,这样很荒谬。

所有其他的演员表现也都不怎么样。他们扮演的丹麦王室的故事果然很“感人”。王后的扮演者是一个壮实的矮个子农妇,穿着粉色的绸缎衣服。感觉很不自然。恩里科也不大理会。他知道,她希望演的是骂骂咧咧的佣人或管家,头上绑一块帕子,声音刺耳,扮相粗俗。然而,现在,她却穿着大号的绸缎衣服,演起了王后。对,演的就是王后!

她尽全力地演,想要演出一点尊贵来。确实,她相当自命不凡;她斜眼睨着观众,看起来很不自然,她非常希望人们认可她的表演,认为她是一个威严的贵妇。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没有一点风采,也不知道是因为粉色绸缎衣服映衬的,还是因为她着凉了。她就像个孩子一样,不敢动。开始说话之前,她低着头,狠狠地踢开裙子,以确定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然后她放松了下来。她六十岁了,身材瘦小,个性粗鲁,人们看到她,感觉她会给哈姆雷特扇一耳光。

只有戴着王冠坐着的时候,她看起来才像个王后。她满足地端坐着,长长的裙裾沿着阶梯拖曳下来,看起来很华丽很尊贵。她就像个孩子一样骄傲,就像五十年节时的维多利亚女王一样。

她尊贵的国王丈夫,也有新衣和新的尊荣降之于身。他的身材还是魁梧,但却与衣服完全不搭。那些衣服就像不是在他身上一样。但无论他走到哪里,衣服都跟着他一起动,这让所有观众心生疑惑。

演国王的是个瘦弱的农民,看起来弱不禁风,很可怜的样子,但脾性倒是很温和。他身上有种单纯、美好的东西,态度文雅,彬彬有礼。但他可没有国王的架子,他将国王演得低调随和。

恩里科·佩瑟瓦利做什么都很夸张,尤其是他自己的戏。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粗陋的家伙,肩膀盖过了头,横冲直撞,对别人指指点点,吹毛求疵,尾随着别人,朝他们吐痰,给他们设陷阱,自高自大。他穿着黑色的及膝马裤,两条腿一看就是用来潜行的;他一直披着那黑色的布料当披风,每次精神错乱的时候,他就把这块黑布揉来揉去,就像他错乱的内心一样。

我一直对哈姆雷特没有好感。在舞台上,他鬼鬼祟祟的,无论是福布斯·罗伯特森还是别的人演,给人的感觉都是一样的肮脏。他对母亲无礼,给国王设陷阱,误解奥菲利亚,都让人无法容忍。

我觉得,这种冷漠的自我厌恶的感觉,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和莎士比亚晚年的作品中都有体现。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这表现为一种肉体的堕落和对此有意识的革命。肉体的堕落让哈姆雷特觉得慌张,因为他不会承认堕落的是自己的肉体。列奥纳多·达·芬奇也是一样,但达芬奇却沉迷其中。米开朗基罗则排斥任何堕落,他一直都只尊重肉体。这是一种相对的反应,却是通往相反的方向的。但那都是四百年前的事了。现在,恩里科·佩瑟瓦利刚刚达到这种境界。他就是哈姆雷特,显然他对自己的这个角色也很满意。他是现代的意大利人,生性多疑、冷漠、厌恶自我,怀着肉体的堕落感终日劳碌。但他不会承认,是他的肉体在堕落。他很自大地到处潜行,试图改变自己的自厌情绪。他揭露堕落的时候是多么满足——他对身边人的堕落幸灾乐祸——让他的母亲知道,他已经发现了她乱伦放荡的事实,以折磨乱伦的继父为乐。哈姆雷特是所有人中最肮脏的,但他却只看到了别人的肮脏。

除了在那几次“伟大”的演说中——也是恩里科露怯的地方,哈姆雷特一直都在承受生理上的自厌,极度讨厌自己的肉体。这部剧是文艺复兴时期最显要的哲学立场的表现。哈姆雷特比他的原型俄瑞斯特斯(古希腊神话人物,阿伽门农之子,曾杀母亲及其情人,替父报仇)更丰满,因为俄瑞斯特斯是个精神类的生物,他拒绝身体知觉,也反感感性的经历。整部剧是一场思想对抗肉体、精神对抗自我的悲剧,也是平民思想与贵族思想的对立。

一个寻常人,处在哈姆雷特的状况下,可能会选择报复并杀掉叔叔,或者干脆离开。哈姆雷特本没有必要杀害母亲。杀掉叔叔绝对是血腥的复仇方式,但那也是符合贵族思想的行为。

俄瑞斯特斯也是一样,不过比哈姆雷特早了两千年,中间缺少了两千年的经验。因此,这问题对他而言并不像哈姆雷特所认为的那么复杂,他还没那么觉悟。全希腊的生活建立在自我至尊的基础上,而自我通常是男性的自我。俄瑞斯特斯是他父亲的孩子,无论他的母亲是谁,他并不介意。母亲不过是个载体,是传承父亲血脉的土壤。对希腊人而言,克吕泰墨斯特拉(古希腊神话阿伽门农之妻,与情夫一起杀害了丈夫)杀掉了阿伽门农,就跟普通人谋害了上帝一样。

但是,一国之君阿伽门农也不是毫无瑕疵的。他也犯过错。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实现自我的尊荣,他不惜牺牲女儿伊菲琴尼亚;另一方面,为了战争中俘获的小妾(即特洛伊战争中被俘的公主卡珊德拉),他又跟家人闹翻了。这位父亲也犯了错,一点也不像个神明。他渴望比荣耀、战争和杀戮更残忍的目标,甚至也不恪守自我这一至高理念。俄瑞斯特斯因为母亲的恼怒而变得疯狂,因为那代表着正义。然而最终他被免了罪,获得了自由。三幕剧的最后一幕,由于有诸神的唠叨而显得很繁琐。但这也就是说,对古希腊人而言,俄瑞斯特斯是正确的,而克吕泰墨斯特拉是错误的。尽管如此,他身上那万无一失的王者气息,万无一失的自我,也都被克吕泰墨斯特拉的愤怒所灭绝。从肉体的堕落中获得解救之后,他的心灵收获了安宁,但他也不是一个没有过失的神明,就跟父亲阿伽门农一样。俄瑞斯特斯变得平和、安定下来。他是非贵族性基督教信仰的创始者。

哈姆雷特的父亲,也跟阿伽门农一样,是在战乱中获得天下的国王。但跟阿伽门农不一样的是,他并没有背叛王后格特鲁德。反倒是格特鲁德,就跟克吕泰墨斯特拉一样,谋杀了亲夫,跟麦克白夫人一样,跟李尔王的女儿们一样。这些女人都杀害了至高无上的男性,杀害了理想的自我,杀害了父与王。

这就是莎士比亚必须详细说明的悲剧所在。女人反对并拒绝接受男人向她展示的理想的自我。她们杀掉了那至高无上的代表,父与王。

为什么?哈姆雷特因愤恨而失去了理智。然而,这些女杀手也只代表着他灵魂中某些极端的判断。在灵魂深处,哈姆雷特认为,这至高无上的自我,父与王,非死不可。这是他被迫做出的自杀式决定,也是不可避免的。宗教和哲学的潮流,汹涌了一整个中世纪,将他带到了这里。

存在或是不存在,哈姆雷特对自己提出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在问生死。向他提问的并不是简单的人,而是那至上的我,父与王。要不要为父、为王?他的决定是:不。

这是整个文艺复兴运动必然的哲学终点。人最深层次的冲动,宗教冲动,就是获得永生不灭。凭借不断的进步和理念的实现,这种冲动才能获得满足。在这个过程里,人会获得满足,每走出一步,人似乎就已经达到了他的目标,获得了永恒不灭之身。

因此,根据他对完善的理解,人便确定了整个生命的体系。如果我的完善是指建立、实现那个神圣、未知的自我,那么,我就该努力实现崇高的我,至上的我,我的生命体系会像帝王贵族一样至高无上。整个国家也会在这肉体的神性上达到顶点,这具身体充满荣光,拥有神权伟力,它就是国王,他就是皇帝。在这国家里,我期望有个国王、皇帝,一个暴君,无限荣耀,强势霸道,在他身上能看到自我的完满。这是无可避免的!

但,中世纪时,这种理念被认为是非基督教的,人们一直与之抗争,自我的表达被认为是一种小小的不满,一种反动的欲望。圣子耶稣和圣母在君主和教皇的威风堂皇之后。而圣王耶稣逐渐失势。无助的圣子开始任由世人摆布。后来,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

古老的喜悦和自我满足,和大卫王式的狂喜,将所有的权力和荣耀加于自我,吸收所有的一切而让自己变成无限,这已经逐渐变得不令人感到满足。这不是无限,也不是永恒。这是永恒的死亡,这是诅咒。

修道士顺势而起,他们代表截然不同的狂喜,基督徒的狂喜。他们一定要出生入死:肉体和自我必须先死,这样,精神才会化为无限的永恒。我自己死了,但却活在了永恒之中。有限的自我已经灭亡了,只有无限和永恒长存。

文艺复兴时期,这一伟大的半真半假的真理压倒了另一个半真半假的真理。基督教无限的自我,通过一系列的放弃、吸收、融化、稀释,进入了非我的境界,排挤掉古老的异教的无限,自我在其中就像是抛弃了幼根和枝叶的主根,拥抱了整个宇宙,成为了大全。

人们现在才惊叹,这世间只有一种无限,即基督的大无限,就是舍我克己、在非我中达到完善。万恶之首是傲慢,它是通往完全堕落的途径。然而,异教徒的生命正是建立在傲慢之上。

舍我克己,惠及他人,根据这个新的无限,人必须建立起自己的真实生活模式。萨沃纳罗拉(15世纪时的意大利教士,活跃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痛斥教士阶层的腐败堕落,呼吁教会改革)和马丁·路德率先开始了对当时教会的改革,因为罗马教廷仍然用的是旧时异教徒的方式。亨利八世只说:“不立教会,唯重社稷。”但到了莎士比亚这里,改革还是涉及了国家。王与父,完美自我的代表,所有生命的汇合,完美存在的象征,化身为至高无上的,上帝般的无限,他必定会死亡、消失。这个无限并不是真正的无限,完美也不尽完美,一切都是犯了过错的。它是腐烂的、败坏的,它必须消失,但莎士比亚本身也是如此。因此,他才会恐惧,才会狂怒,才会自厌。

国王、皇帝在人的灵魂中灭亡了,以往的生活秩序也不存在了,古老的树从根部而亡了。莎士比亚如此说。最终,克伦威尔也难逃厄运。查理一世凭借神权再次夺得了王位。像哈姆雷特的父亲一样,他本来也是无可责备的。但由于代表着人们所讨厌的旧的生活方式,他必须被砍头,必须死亡。这是一个有象征性的举动。

我们的欧洲,时钟这时已经完全改变了方向,改变了目标和理念,通过忽略自我达到了无限。上帝就是所有非我的存在。那个固有的我完全融入进了所有的非我,我的邻居,我的对手和大写的他,那时,我才获得了完满。

基于这个信念,世间逐渐形成了新的国家,新的政体,在这里,没有任何的自我。这里没有国王,没有爵士,也没有贵族。凭借这种宗教信仰,世界继续前行,超越了法国大革命,超过了雪莱和戈德温(全名威廉·戈德温,1756—1836,英国政治思想家,雪莱的岳父,与雪莱都倡导全人类自由的理念)倡导的运动。这里没有自我。至高无上的是非我的其他存在。国家的主导思想是造福他人,也就是公益。自克伦威尔时代以来,国家的主导思想一直是如此。

在克伦威尔之前,主导思想是“勤谨为王”,因为每一个人都在君王身上见证自我的完善。克伦威尔之后,主导思想变成了“为公”“为民”“兼济天下”。这已经变成了我们的主导思想,我们的行事准则。

而这准则现在也已经失败了。现在,我们说,基督教的无限并非无限。像德国哲学家尼采一样,我们被诱到了以前异教的无限之中,称那才是至高无上的。又或者像英国人和实用主义者一样,称:“世间本没有无限之境,没有绝对之法则。唯一的真理不过顺生、利己,唯一的实在也只有感觉和此瞬。”我们也许会这么说,甚至这么去做,像萨宁(俄国作家米哈伊尔·阿尔志拔绥夫同名小说主人公,追求感性和享乐生活)那样生活,但却不相信这种生活。

真正绝对的存在是那神秘的真理,它将两个无限联系到一起,是那联系上帝圣父和圣子本体的圣灵。如果我们想要建造一个真实的国度,我们必须依照圣灵的最高旨意去做。我们必须承认,异教和基督教的无限是同样的无限,这是我们的两种达到完满的方式,在这两者之中,我们都是完满的。但真正将两者联系到一起的圣灵才是绝对的。

这绝对的圣灵,我们或许可以称为真理、正义或权利。但是,如果不了解异教和基督教这两极,那么这些名号都只是模糊的、敷衍的。如果两者皆备,那它们就像桥梁一样,人们可以站在其上,了解整个世界,自我的世界,这宇宙的两半。

“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才是问题所在。”

存在或不存在是哈姆雷特所要解决的问题。它不再是我们的问题,至少不是同样的含义。如果是事关生死的问题,那么当下流行的年轻人自杀的现象则表明,自我毁灭是自我真实存在的最后证明。在公众生活中的泯灭,可以看必要性和自己的心愿达成。在个人生活中,我们总会回荡到“小我”的教义之中。这是一个关于了解怎么存在,怎么不存在的问题,因为我们必须达成两者。恩里科·佩瑟瓦利的演绎很讨厌。他嘶哑着嗓音低声说“生存还是死亡”,就像歹徒要行凶一样。事实上,他很明白,并且一直都知道,他自己那个异教的无限,他自己肉体的快乐,和至高无上的男人父性,都无法令人满意。他一生都畏惧北方那非我的无限,但他却一直习惯按意大利人的“自我”方式生活。而这只是习惯,虚假的习惯而已。

人如果只是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的缝隙,并以此为满足,那又怎么能知道存在与非存在的确切含义呢?人既不是存在,也不是非存在,既非此也非彼。他就像修道士一样模棱两可。哈姆雷特的真心话,他那样心不在焉地念了出来,真是可恶。所以,存在之前,他必须先了解什么是非存在。若没有经历基督教的自我否定,明白什么是基督教的完满,他就只能是一个散乱的肉胎。

哈姆雷特的独白深入灵魂,目的坚定,跟圣灵一般诚挚。但谢天谢地,哈姆雷特深陷的泥沼差不多将要跨越了。

如果人遮住自己的脸,让自己看不见,说话还会很诚恳,这才真是奇怪。哈姆雷特的灵魂很简单。他用一块大白布裹住身体,布长及膝盖,脸上围着一块多孔的羊毛围巾。但是他的单纯、盲目与无助,还有嗓音里透露出来的真诚,却很让人信服,这真是奇怪。他看起来像是整部剧里最实在的人物。从膝盖往下,他却非常有雷欧提斯(《哈姆雷特》中奥菲利亚的兄长)的风格,因为他穿着雷欧提斯的白色裤子和专属的皮拖鞋。但他却很真实,是黑暗中发出的声音。

国王的鬼魂是这部剧的一处败笔,他平庸无奇,从第一眼我就很厌恶他。我记得小时候,我花两个便士去了巡回剧团看《哈姆雷特》。那个鬼魂戴着头盔和胸甲,让我吓了一大跳。

“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我是你父亲的鬼魂。”

然后,从黑暗而沉默的观众席传来一个声音,像无情的刀子刺破我深情的灵魂:“但你不是,我能听出你的声音。”

农民们很喜欢奥菲利亚,她穿着白色的裙子,长发及腰。可怜的人儿,软弱而痴心。难怪哈姆雷特会说:“啊,但愿这一个太坚实的肉体会融解、消散,化为一摊露水!”那她年轻的身体呢?哈姆雷特跟她在一起真的很不般配,农民们却很爱她。她退场的时候,观众席上传来一阵粗哑的嘶吼,一半是出于愤慨,一半是出于激动。

墓地的那一出戏也相当成功,但我就是受不了哈姆雷特。说意大利语的掘墓人变成了一个滑稽的小丑。在我看来,因为意大利语的这句台词“先生,就是这个头颅”,整个这一场都很荒谬可笑,而爱讲究的恩里科用黑斗篷的一角捏着约里克的骷髅头。作为有洁癖的意大利人,他不愿意碰它,因为它不干净。他就像个傻瓜一样,独自彷徨。他就像邓南遮一样自负。

终场也是一大败笔。整个墓地这场,农民们一直疯了般地鼓掌。但到了最后,尽管台上还在演着最后一幕:恩里科朝后面一倒,仰面跌下宝座,摔到了舞台上。但他们全都站了起来,朝门口蜂拥而去,好像是赶着离开一样。而舞台厚厚的木板和结实的肌肉弹了起来,把哈姆雷特抛得很高。

《哈姆雷特》就这样结束了,我很高兴。但我热爱剧场,我喜欢俯瞰那些专注的农民们。剧终时,男人们把黑帽往后一推,兴奋地摸一摸前额的头发。而女人们在座位上也骚动起来。

只有一个男人跟妻儿在一起,他跟我在圣托马索见到的那位老妇人属于同类。他白皙、瘦削、俊朗、清秀,是山里人的模样。他似乎将妻儿带进了另一个更美的境界之中,像山里的空气一样清新洁净,并精心守护他们。他就像圣子耶稣的养父约瑟夫一样。他目光锐利,如鹰一般桀骜不驯,不过这只鹰正守护着家人,对他们满怀关爱。他走了出去,花一便士买了一小罐柠檬水,妻儿两个小口小口地啜饮着,而他弯下腰去,像一只张开翅膀,守护家庭的老鹰一样。

这是自我勇敢的精神,出自原始的无限,但却是超然的、冷漠的,像贵族一样。他不像一般的意大利人,流着浓黑的血液。他白皙,如钢铁一般强硬,心中流淌着山民的血液。他就像我在圣托马索遇到的那位女纺工。我很好奇,像老鹰一样超脱尘世的他,怎么会跟妻儿一起来剧院看戏。

那些狙击兵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于是就有了很微妙的身体接触。他们留着短发,皮肤黝黑,肩膀宽阔,厚实的褐色大手搭在彼此肩头。一幕结束时,他们捡起了视若珍宝的帽子,披上斗篷,走进了大厅里。这些狙击兵非常富有。

他们就像年轻的、有点野性的公牛,如此强壮有力,皮肤黝黑,身体结实,脑袋硬,就像年轻的男子雕塑一样。他们聚集在一起,好像有什么生理本能把他们联系了起来一样。他们都没有女人陪伴。很奇怪,他们之间有一种相互的吸引力,恍恍惚惚,让他们的思想沉睡。他们戴上装饰有羽毛的帽子,一起走出去的时候,动作竟然惊人地一致,而且相互的距离很近,好像他们的身体相互接触过一样。在这种生理上的恍惚期间,他们感觉很安全,很满足。他们彼此相爱。他们与周围的世界,与外人,与所有他们营以外的狙击兵都不一样。

其中的一个看起来像是军官。他坚硬如墙的身板挺得笔直,做事很果敢。黑色的油布帽子上,鸡毛长长垂下来,几乎触碰到了他的肩膀。他将鸡毛捋到一旁,鸡毛倾泻而下。然后,他走了出去,鸡毛摇曳不止,有的绒毛还掉落了下来。他一定很有钱。女教师说,狙击兵们帽子上的鸡毛都是自己买的,有些一束要花二三十法郎。穷人们帽子上用的鸡毛就很少。

这些人身上有些很原始的东西。他们让我想起了阿伽门农的将士们,聚集在海岸上,都是男性,一群生猛有力的男人。但这些意大利男人们就像塑像,他们头上压着重物,让大脑昏昏沉沉的。他们看起来都是昏昏沉沉的,好像身处在意识之外的另一个空间里一样。

彼得罗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个年轻人,他经常在码头上闲逛,帮人从船上运货。有人在拍他的肩膀,于是,他像只野猫一样跳起来,只有树敌太多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表现。他几乎就是个亡命之徒。有朝一日,他会进监狱吗?他是这个村里人人憎恶的顽童,是个祸害。

他二十四岁了,又黑又瘦,样貌很英俊,举止像猫一样轻盈而富有魅力,脸上一副冥顽不已的神情。大家穿着都很整洁,他却几乎衣衫褴褛。他面容消瘦,胡子已经蓄了一周,看起来浓黑无比。别人拍肩吵醒了他,他很厌烦。

彼得罗已经结婚了,但行为举止还像个没结婚的。他之前一直在跟一个放荡的女人聊天,这女人是西西里亚理发店的老板娘。他坐在剧院里女人们的那一边,前面是一个来自波哥黎安的女人,她也不是什么好女人,彼得罗于是跟她搭讪。他朝前倾着身子,手臂搭在前面长椅的椅背上,像猫一样苗条而灵活的腰舒展开来。旅馆的老板娘很讨厌他。“真是个臭男人!”她轻蔑地骂了一句,然后别过了脸去,不再看他。她不想理会他。

村庄里大多数人都信教,但也有不信的,此外,还有一群游手好闲的家伙。教徒们阴郁、虔诚而冷漠,他们身陷怪异、冰冷、阴沉的黑暗中,他们做人谨慎,不苟言笑。以村长为首的非信徒派,其中的中年人都是体面的资产阶级,正派到迂腐的地步,从不跟教徒们来往。年轻一点的非教徒派都是这里的年轻一辈,他们每天晚上都会在昂贵却不那么正经的小餐厅里聚餐。这些年轻人思想自由开放,擅长跳舞、唱歌、弹吉他。他们很放荡,甚至有点儿愤世嫉俗。他们的领袖是一个年轻的商店店主,他曾经在维也纳生活,个性有点粗鲁,但本质还是不错的。他很有钱,经常跟一些鲁莽轻率的同伴去跳舞,舞伴大都是放荡的女人。他还承办轻松愉悦的聚会,这次狂欢节时他负责迎接来剧院的演员们。这些年轻人不招人喜欢,但他们出身贵族,非常富裕,全村的命运都在他们手中。信教的农民们都很贫穷,心怀疑虑和恐惧,因此他们心地善良,很听神父的话。最后,还有一些不正经的女人,其中一个就开了家酒馆,士兵们常去那里喝酒取乐。这些女人一点儿也不糊涂。她们很清楚自己是什么人,不假装正经。她们不是妓女,只是比较放荡、不太正经。她们自成一派,无论是谁来了,都不愿向对方低头。

除此之外,还有圣方济各教会的修道士们,他们身着棕色的法衣站在店里,不动声色地等待着,等待着给所有教士们买面包,看上去很羞怯、沉默、不张扬,一直等到商店里的人都走了。村里的女人们跟他们说话的时候,语气都是很客气,甚至带了一点看不起的味道。他们的回应也很平淡、简单,声音很低,却清晰可辨。

剧院里的戏演完了,戴着黑帽子、穿着斗篷的村民们拥向大厅。只有那个码头上的闲汉彼得罗没穿斗篷,而且他头上戴的是一顶便帽,而不是黑呢帽。他的衣服很单薄,他的身体瘦弱却充满活力,像猫一样,单薄的衣服也显得很宽松,他觉得冷,不过他并不介意。他的双手一直插在口袋里,肩膀微微耸起。

女人们悄悄地回家了。剧场的小酒吧里,年轻的非教徒们又开始喝酒了。这并不是说他们大手大脚,毕竟一杯葡萄酒或苦艾酒只要一个便士。喝酒可不是闹着玩的,但那个小面包师奥古斯丁可不管这些,抱着自己的小孩坐在长椅上,把葡萄酒喂到小孩子嘴边。而小孩子就像什么也看不见一样,把酒喝光了。

楼上上等包厢的人已经打了招呼也握了手了,村长和木料场那位一半是奥地利血统的老板贝尔托里尼明确表达了相互的友好之意;我们宝琳居的老板彼得罗也去了舞台旁边的包厢里,看望他的亲戚格拉齐亚尼一家,有两次幕间休息时还跑到我们包厢里来了;同时,他的两位佃农站在楼下,可怜的、消瘦的农夫,就像是古老的石头,很虔诚地仰望着我们,好像我们是天堂里的天使,而他们远远地站在楼下最后一排,看起来比所有人都要低下。

药剂师、杂货店老板和女教师也过来我们包厢里打招呼。之前,他们一直都自觉地端坐在自己包厢的前面,看上去就像是他们自己的照片一样。第二个杂货铺老板和面包师也打了照面。理发师拜访了木匠之后,便下了楼,混迹在农民观众之中。社会等级划得刚刚好。我们跟一位客栈老板在一起,这位老板是巴伐利亚人,中途还跟我们自己的住所宝琳居的主人打了招呼。他们很友好地握了握手,宝琳居的主人还很热情礼貌地跟我们交谈了几句,而玛丽·萨缪理我们却只是鞠了一躬。我们明白,这样做不好。

理发师——不是西西里亚的那位,而是脾气暴躁的小个子路易吉,他头发蜷曲,胸前戴着一个大大的领结——对关于剧院的所有消息都能信手拈来。他说,为了情妇卡丽娜,恩里科·佩瑟瓦利在《群鬼》中扮演了一个仆人;《哈姆雷特》中那位瘦瘦的、看上去很老很温和的国王是阿德莱怡德的丈夫,卡丽娜是他们的女儿;那个王后,凶悍、肥胖,个头不高,是阿德莱怡德的母亲;他们都很喜欢恩里科·佩瑟瓦利,因为他很聪明;唯一对恩里科不满意的,是那个滑稽角色弗朗西斯科。

主显节一周的三场演出,剧团花费了265法郎,这笔开销可谓巨大。经理恩里科·佩瑟瓦利和阿德莱怡德每场演出要支出24法郎,作为剧场的租赁费,包括电费。剧团对加尔达湖的演出很满意。

戏都演完了。因为已经晚上十点半了,狙击兵们都争先恐后地跑回了营地。夜晚黑沉沉的。四英里外的国境线上,奥地利一侧的探照灯来回扫射,以防有偷渡者或走私犯出现。除此之外,一片漆黑。

圣高登齐奥

秋天,加尔达湖西部的背阴处,玫红色的仙客来次第开放。这些小花清冷、芬芳,它们的清香似乎源自古希腊,源自酒神的女信徒。它们确实是属于过去的花。它们似乎是开在古希腊月神菲德拉(古希腊神话中的女性人物,因向继子希波吕托斯求爱不成而将其杀害)和海伦(原为斯巴达王后,后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虏获,从而引发特洛伊战争)的胜景之中。它们低头沉思,就像一簇簇小火苗。它们是鲜活的谜语,我无法猜透。

仙客来花期之后,圣诞蔷薇也冒出了花苞。这个时节,果园里的柿子也成熟了,果叶掉光了的树上,挂满了橙黄色的、美味的果实,在冬日蓝天的映衬下,似乎还闪出了光彩。粉红的月季仍然在开放,红玫瑰和黄玫瑰也还没凋谢殆尽。但葡萄藤光秃秃的,柠檬屋也紧锁着,矮小的圣诞蔷薇从树篱和岩石下探出头来,溪水边也有它们的踪迹。它们非常可爱,这最初冒出头来纯净的花苞很大,像紫罗兰,像木兰花,但它们却映着雪光,迎着寒冷开放。

时光荏苒,在短暂、安宁的冬天,阳光凝定而纯洁,像冰过的葡萄酒。枯黄的树叶闪着金光,深谷中的溪水喋喋不休。一切都是如此宁静、超然,柏树林好像被遗忘的黑暗之火点燃了,虽然早在夏末它们本该就结束了。因为我们有蜡烛照亮夜晚的黑暗,因此这些柏树就是让黑夜亮如白天的蜡烛。

同时,圣诞蔷薇花也竞相绽放。它们离地面很近,在山涧的荫蔽中丛生,在卑微和无瑕中长出幼苗,然后向上生长,它们吐出剔透的花蕾,绽放出美丽的花朵,洁白而纯真。那是很神秘的景象:黑暗之花,清纯洁白,精美绝伦。

然后,它们逐渐枯黄、凋谢了。它们枯萎、凋落、飘散,化作尘土。迎春花开了,杏花也已经含苞待放。冬天就要结束了。傍晚来临的时候,山上的白雪透出了金黄的光芒,非常明亮,看起来很骇人。一切都阴暗了下来,山顶究竟是什么在闪着光?这是天地间无可止息的东西,与人世无干。

整个冬天,天空看起来都很诡异,很傲慢,头顶的风云变幻与沉暗的大地并不相关。天空泛出鱼肚白,晨光微露,湖面就像是阴暗山间的月光宝石,然后火红的朝阳照耀到了湖面上,一道橙色的光闪烁着掠过湖面。白天,这里的一切都静悄悄的;傍晚,火红炽烈的晚霞挂在天际山间,像一群欢聚的天使,像一群欢歌的合唱团,然后,它们退场了,星星出现了,很大,很闪亮。

与此同时,遍布在山间的溪谷和灌木丛下的迎春花,也越开越旺盛了。橄榄树下,紫罗兰已经开放,有的是大朵、庄重的白花,有的是活泼一点的蓝花。从悬崖上往下望,那银绿色的橄榄树丛间,有粉色的烟雾袅袅升起,原来是杏树开出的花朵,这宣告着,春天已经到了。

很快,地上的迎春花愈发灿烂起来。溪岸上,小小的番红花也给这春天增加了一抹紫色的风情。接着,一丛丛迎春花竞相开放,湖岸上,道路旁,溪水边,橄榄树林的树根旁,春光遍野,脚底下也开了很多花儿,紫罗兰在其中若隐若现,还有可爱的蓝地钱,就像是透过迎春花丛瞥到的蓝天。耳旁传来鸟儿尖细而羞怯的歌声,溪流也再次喧闹起来,有一种不认识的灌木开出了花儿,芳香四溢,花朵倒垂着,呈深红色和金黄色,就像是波西米亚的玻璃器具。橄榄树丛间的野草也探出了尖尖的头,天空明净,大地色彩斑斓,春光烂漫,活力蓬勃。

寒冬已经过去了吗?还是只是失去了原始的寒冷的特性?它逐渐深入、加强,就像是某种经历。日子似乎更加黑暗沉闷了,空气中透着一股浓烈的味道。湖岸上,兰花已经开了,一朵朵洁白的蜂兰与湖对岸的绿草遥相呼应。山谷里长满了麝香兰,如晌午一般亮紫,如晌午一样芬芳扑鼻。它们花丝很多,盛满了花药,被太阳晒得焦黑、熟透,就像那丰乳的戴安娜(罗马神话中的女神,在艺术作品中,胸前垂着多个乳房或蛋,一般认为这是生殖力旺盛的表现)。

由于昼长夜短,天气也逐渐转好,我们实在不愿意继续住在村子里。外面阳光明媚,空气清新,我们实在不想过窝在屋子里的生活,而应该上山去了。我们要和太阳一起爬山。

因此,过了复活节,我们就去了圣高登齐奥。这个农庄在三英里外的山上,沿着湖边的骡道盘旋而上就到了。告别了村庄的最后一栋房屋,骡道在湖边的峭壁上曲折蜿蜒而上,盘旋进入乱石遍地的山谷,然后又回到湖岸边的悬崖上。

这样,我们来到了圣高登齐奥农庄的铁栅栏大门前。高高的门上挂着常见的火警告示牌,还贴着“维罗纳啤酒”的广告,这酒在这一带地区广受欢迎。

大门另一侧的高墙内,是一座小小的伊甸园,三到四英亩的土地平摊在湖边的高地上。那边的地因为全被高墙包围,所以格外隐蔽。靠湖一边的地势险要,路很陡,长满了冬青和月桂,一直绵延到悬崖边,这样看来,斜坡上的灌木似乎成了农庄的守卫。

粉红的农舍藏身在橄榄树丛中,差不多就是小园的中央。屋子很坚固,一共有六间房,大约有五十年的历史了,房主保罗·菲奥里的叔叔曾整修过一次。除了房主保罗,这里还有他的妻子玛利亚和他们的三个孩子,乔瓦尼、马可和费丽欣娜。

这栋农舍是保罗家的祖业,已经传了好几代,所以保罗也算是继承家业。他是个五十三岁的农民,面色灰暗,满脸皱纹,饱经风霜,但也身强体壮,四肢强劲有力,胸部发达结实。他面相很老,但身体却很硬朗。一双蓝眼睛就像湖上的冰一样晶莹剔透,很有魅力。年轻时浅色的头发,现在几乎全白了。

他长得就跟意大利北部绘画中的农民出奇地神似,同样独特的高贵,同样不变的文雅淡定,就像雕塑一样。他的头型端正,骨架匀称,而脸上的皮肤却已经松弛,布满皱纹。他的鬓角很清隽,像曼帖那(安娜莉亚·曼帖那,1431—1506,意大利画家,善用透视创作,人物棱角分明,有雕塑感)画中的人物,很有珠宝般的质感。

我们都很喜欢保罗。他简直就是完人,很超脱,散发着典雅、单纯而温柔的气息,一种永恒的踏实感。但他又很决断倔强,让人觉得难以靠近。

他的妻子玛利亚·菲奥里跟他不一样。她是平原区的人,跟恩里科·佩瑟瓦利和威尼斯地区的狙击兵一样。她让我想起了牛,骨骼粗壮,体形宽,肤色黝黑,反应很慢。但是,她也像平原区的牛一样,清楚自己的活儿,她了解劳作的人。她的才干就是察言观色,解决问题。婚前,她曾在维也纳和维罗纳做过女管家和女佣。她熟悉这势利世界的法则,她想要掌控它,却被自己沉重的血液压倒了。

保罗和她就像黑暗和光明,完全是宇宙天平的两端。但他们现在一起生活,毫无摩擦,他们彼此疏离,却又共同维护着婚姻关系。为了玛利亚,保罗忽略了自己;而为了保罗,玛利亚也忽略了自己。他们的灵魂沉默着,互不打扰,完全分离,相当沉默。他们却共享着婚姻关系,好像这婚姻是独立于他们之外的另一个存在一样。

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也经常吵闹,两人饱受其苦。而现在,风暴已经远离了,他们筋疲力尽。两个人脾气其实都很火暴,但他们的爆发方式刚好相反:她很容易激动,一旦头脑发热就会不计后果,但也容易服软。而他却犟到了骨头里,意志坚定,难以更改。她是燧石,而他是钢铁。但是,持续不断的斗争只会两败俱伤。火却是另一回事,与他们都毫无关系。

她现在仍然充满欲望,毕竟,她比他年轻多了。

“你和你妻子认识多久结婚的?”她问。

“六个礼拜。”

“我和保罗只认识二十天就结婚了。”她激动地说。他们认识三周就结婚了。她至今仍然以此为骄傲,保罗亦然。但这都已经过去了,很不可思议而无奈地过去了。

保罗为什么会和她走到一起呢?他那时已经三十多了,而她才二十三。他们都有强烈的欲望和坚强的意志。他们立刻结合到一起,像两个势力相当的拳击手一样。双方的交战一定也很精彩吧。最大的孩子乔瓦尼,今年十六岁了,个头很高,棕色的头发柔软地伏在头上,眼珠呈灰色,眉清目秀,完全继承了父亲保罗冷静、质朴的个性,与此同时,他还继承了母亲身上棕褐色的皮肤和凝重的血气。保罗是如此清朗透明。

乔瓦尼完美融合了父母的特色,他是燧石和钢铁敲击出来的火花。保罗心思缜密,懂得欣赏他人,但就是不够聪明,跟不上新潮流。玛利亚却精明得多,随时准备顺应潮流而变。保罗就像玻璃一样,精巧、透明、火候刚好,却太过纯粹,容易破碎。而玛利亚却更粗犷、俚俗,也因为有天然的潜质而显得也更人性,更丰满。他的激情恒久不变,她的激情却泛滥不已。

但乔瓦尼却既像父亲保罗一样俊美、温柔而谦和,也像玛利亚一样热情,生气或困惑时就像女孩一样脸红。他笔挺地立在那里,个头很高,清澈的灰色眼睛注视着远方。但他也会用这眼睛观察人,跟人交流。保罗的眼睛就像那老纺妇一样,湛蓝而清澈,属于群山;他们的目光似乎总是散漫地盯着远方。这目光总让我联想起鹰的目光,看着太阳,教他们的孩子也这样做,尽管孩子并不愿意如此。

二儿子马可十三岁了。他最受母亲宠爱,而乔瓦尼跟父亲很亲密。但马可也更像母亲,一样赤褐金亮的肤色,像石榴,黑色的粗发,棕色的眼睛,如水晶,似玛瑙,像动物的眼睛一样清澈。尽管还是个孩子,他却有同样像牛一样宽阔的身材。但他身上还有不协调的地方,他不是一致的整体,没有独一的个性。

他很强壮,全身都是力气,却总漫无目标,好像心智无法控制自己一样。但他对母亲的热爱却很深沉。他只是经常忘记自己要做的事。他比玛利亚更敏感,更羞涩,更内向。但他的羞涩敏感只让他更加没有目标,更加难于应付,他就像个令人讨厌的小丑,懈怠,不听指挥,头脑简单。他母亲整天对他厉声责骂,或者恼怒地打他。他却一点也不介意,反而顺从地接受,像一个软木塞一样,温和、顽皮,让人非常喜欢。玛利亚因为疼爱,格外地护着他。但这孩子骨子里非常叛逆,总是抵触他人,这也给他带来不少的麻烦。

马可还很小的时候,父亲保罗就去了美国。他们一家在圣高登齐奥的生活很贫苦。他们在这里只有一些橄榄树、葡萄和其他水果,有一头牛。这些很难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玛利亚也对这农庄的生活很不满意,中午喝玉米粥,晚上是蔬菜汤,生活没有别的出路,也没有希望,没有未来,这现实永不会改变。玛利亚曾做过女佣,吃的是面包,喝的是咖啡,领教过生活的波涛起伏。她抛弃了那永不改变的旧思想。她明白,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命运就会改观。她讨厌一成不变的生活。因此保罗去了美国加利福尼亚挖金。

玛利亚想要看到未来,想要领教人生的各种可能性。她希望她的儿子们活得更自由,达到高的生活水平。她说,农民的生活就是奴隶的生活,她受够了贫苦和无尽的劳逸。她说的确实是真的,保罗和乔瓦尼每天要辛苦劳作十二到十四小时,这么沉重的负荷英国人是难以承受的。而最终什么也得不到。尽管如此,保罗还是很开心。对他来说,农民本该如此。

想要改变的是母亲,是她一直在反抗农民们平庸的生活。我们想要给他们养的家禽喂一条白面包,玛利亚对我们说:“把面包给马可吧,他会吃的,他不嫌干。”语气里透着恼怒和羞愧。

现在,大家都吃面包,所以一点也不稀罕,但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珍馐了。玛利亚很恼火,大家都把面包当日常食物,但对她的孩子们来说却是一顿大餐。她反感这种状态。她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以后也当农民,一直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劳作。她希望他们能体验生活的多姿多彩。因此她把保罗送到美国去挖金。同时,她还在家里客厅的墙上贴满了各种绘着彩色图案的明信片,将外部世界工业和城市的气息带进家里。

保罗的世界与玛利亚的世界相去甚远。他连金钱的概念都没有完全弄明白。他挂念的只有土地和橄榄树,因此他对自己所处的环境,乃至自己的食物都是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土地的收成与否都是上帝决定的。保罗只要做好分内的事,其他的就一切不管了。如果食物充足,家里储备了足够的油、腊肠和葡萄酒,能吃上玉米饭,他就很满足了。如果他吃的不够,没有玉米粥,那这就是命该如此,上天掌管这一切,不是人所能控制的。他认为命运是天注定的。

玛利亚却比较贪财。无论我们向他们要什么东西或是帮助,她都会不计情面地收钱。

但她却并不吝啬。她只是对闭塞的生活感到气恼,这违背了她强烈的个性。然而她醒悟了,明白了钱的价值。她知道,只要有钱就能改变自己和孩子们的生活。她明白,钱造就了主人和奴仆之间的差别,而这也是她能领悟到的全部。因此她根据金钱来管理生活。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主人而不是奴仆,她对孩子们的最大期望也是希望他们飞黄腾达,再不用听命于人。

保罗对这一切无动于衷。他认为,大人物有一种神性,就连美国也摧毁不了。如果他们还没离开桌子的时候我们来了,他会马上命令孩子们端着碗走到墙边,让玛利亚给我们端上饭菜,尽管他们自己的饭还没吃完。这不是奴性的顺从,而是一种崇高的宗教理念。保罗将我们当成了贵人,认为我们是上帝的选民,更靠近上帝。而对我们所做的不过是他宗教礼拜的一部分。他的人生就是一场仪式,很美丽的仪式,但我却不乐见。他的精神非常高洁,但实际行为却像是对精神的亵渎。玛利亚说钱造就了差别,这更切合实际。但保罗掌握了永恒的真理,而玛利亚没有。只不过保罗误用了这永恒的真理。他本不该看低了乔瓦尼,却把一个又肥又吝啬的意大利商人当作了至高无上的存在。这做法不对,大错特错。玛利亚明白这一点,因此很反感。而保罗却分辨不了财富的意外和精神的高贵。因此玛利亚全盘否认了他的思想,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她认为,我们是跟她一样的人,赤条条来去,我们没有高低贵贱的分别。我们只不过比她更有钱。她不得不在这两种理念间游走。金钱才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差别,生命和存在则是相同的。

保罗也有农民特有的贪婪,但却不是吝啬。这是对力量和自我的一种宗教性的防护。幸运的是,他能把所有的经济往来都交给玛利亚,而他和我们之间的交往则出于纯粹的礼仪。他完全相信,作为贵人,作为比他这个农民更接近上帝,更接近完美的人,我应该品性端正。对他而言,把果园里初生的果实送给我们,就像是用它们献祭一样。

他满足于与人保持微妙的、细腻的关系,不是礼节性的往来,而是相互的心领神会。他崇尚人与人之间更深入的了解,更巧妙的应对。举止文雅、庄重而洒脱对他而言就是更靠近神圣,因此他最爱男人,男人可以满足他灵魂的需求。女人却永远只是女人,性需求不是他最重要的目标。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实干的人,他确实遵循上帝的旨意,与上帝趋于一致。

保罗是个保守派。对他来说,世界是天造地设的,是神圣的。他的目光狭隘,只能看得到天地,而天资佳、悟性强的人视野才会更开阔,领会更全。因此,与视野更开阔的人交往,保罗自己也更靠近完全。所以他很满足。他一开始就假定,每一位绅士先生,都比他视野更开阔,更纯净。这个假设当然是错误的。玛利亚却认为,大家的视野都是一样的,没有人比她自己更优秀,我们都是同样的血肉之躯,这个看法更加错误。保罗只是看待现实生活的角度有误,玛利亚却是本质上的偏误。

保罗很保守地认为,牧师就一定是上帝的仆人,不过尽管如此,他却很少去教堂。他经常用玛利亚讨厌的宗教词汇说脏话,就连“猪圣母”这种话也说得出口。他总是骂粗话,什么酒神、上帝、圣母玛利亚、无上圣体,等等。玛利亚对此非常恼火。但从心底里蔑视教会和宗教的也是她。她希望人类社会是独断的,没有抽象的宗教理念。因此,保罗的粗话让她恼火,她说那是对神的亵渎。但其实是因为她厌恶对超凡人能力的召唤。她嘲笑那些信教徒。山上村庄里的穆瓦诺牧师下山到湖区的大村庄里来,肩上的麻袋里塞着两头猪,她总是大笑不止。她认为,这就是神父的真实写照。

一天,大风刮断了房前的一棵橄榄树,保罗和乔瓦尼准备砍断它,刚好那位穆瓦诺牧师也到了圣高登齐奥。他面色铁灰,身形削瘦,看起来很邋遢,但是却很健谈,说话声音很大,像个精神病人。他穿着教士的黑法衣,像是个游手好闲的老家伙;大声说话,像是醉汉在自言自语一样。他一时兴起,一定要教菲奥里一家怎样砍树,叫嚷着让保罗拿斧子来,还大声下令让玛利亚送一杯葡萄酒给他。玛利亚不情不愿地送了一杯来,她看不惯这位神父,也鄙视尊尚修道士的老传统。牧师一口气喝干了酒,细瘦的喉结不断地上下滑动。但是,他并没有付酒钱。

然后,他脱下了教士服,放好了帽子。他下面穿了一条很不合身的黑马裤,上面穿的是一件不太干净的衬衣,脖子上围了一条红色的围巾,看着真的很滑稽。他走上前去,奋力砍起树来,看起来就像是讽刺漫画中的人物。玛利亚站在门廊里,不断调侃着他,一边朝我挤眉弄眼。马可笑得差点没喘上气来,他躲在妈妈怀里,还是禁不住欢蹦乱跳。保罗和乔瓦尼站在已经倒下的树旁,神情严肃,丝毫不为所动,让人感觉神秘莫测,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然后,儿子乔瓦尼去了门廊里,脸涨得通红,露出痛苦的神情。只有保罗,仍然一动不动地站在树旁,脸上仍然是那副淡漠的、奇怪的神情,眼里还是那不变的、专注的目光。

这时,醉醺醺的牧师正挥着斧头砍树,干瘪的臀部由细瘦的腿支撑着,在墨绿色的厚呢裤里扭来扭去,细长的脖子在红色毛围巾里被憋成了青紫色。尽管如此,他仍然在卖力地砍树。他满脸是汗,嚷嚷着再来一杯葡萄酒。

他根本无视我们的存在。他非常本土化,甚至有点像江湖术士,但却完全属于这片土地,是这里不可或缺的人物。

给我们讲述这牧师的故事的是玛利亚,她言辞间满是讥讽,不断地耸肩,暗示他是个可鄙的家伙。保罗的神情却很茫然,他似乎听见了,又似乎什么也没听到,他一点也不关心那些。妻子说的话他既不反驳,也不否认,只是远远地待着。张牙舞爪的是玛利亚。但有时候,保罗也发脾气,这时候玛利亚会害怕,大家都很害怕。这是一种令人胆寒的怒火,他的眼睛闪着神秘的蓝光,他张开大嘴,露出复仇女神般的凶狠神情。那情景就如同雪崩,惨烈而恐怖。玛利亚只有马上躲开,雪崩才会马上过去,家里才会恢复平静。

他们在学会彻底抽身离开彼此之前,一定也曾发生过激烈的斗争。马可的诞生必定伴随着仇恨、决裂和敌意。也正是在这孩子出生之后,保罗才决定离开圣高登齐奥,跟一些同伴像盲兽一样去了阿弗尔,然后又辗转去了纽约,最后定居在加利福尼亚。他在一个荒谷里待了五年,在那里挖金矿,跟一群意大利同乡一起住在波纹铁皮屋里。

他一直也没有真正离开过圣高登齐奥。我问他:“你有没有想家,想念加尔达湖、巴尔多山和这山下的月桂树?”他试图理解我的话。是的,他回答——但语气却不太肯定。我明白,那时候他并没有真的想家。他说,从阿弗尔坐船去纽约,一路上异常辛苦。他给我讲了那边的金矿、坑道、山谷和小屋。但在加利福尼亚时,他并没有为圣高登齐奥犯愁过。

事实上,他的心一直在圣高登齐奥,他的命运与这里息息相关。他离开这里更像是暂别现实的一次远足,一种心灵的梦游。他把自己的命运留在了加尔达湖上,而他人却在加利福尼亚,这有什么关系?他去那里只待了一段时间,而且这对他的家园和土地有好处。只要有钱他就能还清贷款。但他家的门会一直向他敞开,他也始终是这里的主人。

对于玛利亚,他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她也是他小世界的一部分,根深蒂固的世界中心。他寄钱回家给她。但他心里并不想念她。他只希望她和孩子们安全健康,这就足矣。从肉欲而言,他可能思念她,然而在精神上,婚后倒是更独立了。他们并没有越走越近,反而更加疏远了。他可以独自生活,直到死亡。事实上,情况也正如此。夫妻生活草草结束,就像平日吃喝一样。跟妻子上床,还是在妓院嫖妓,这就跟周日是否买醉一样无关紧要。通常情况下,保罗周日总要把自己灌醉。总之,保罗的世界是一成不变的。

但玛利亚活得更苦。她年轻、活泼、有激情,身心却都不满足。灵魂的不满足又变成了身体的不满足。她的血液凝重、火热、狂乱,她深信在血统上人人平等,因此一直在追求绝对的自由。

玛利亚弄到了营业执照,于是在圣高登齐奥卖起酒来。关于她的流言蜚语很多,然而,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些对她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地方政府本身内部矛盾重重,根本无力压制舆论。在教徒、激进派和社会主义者之间,还有什么至高无上的准则呢?再说,这些荒村野寨本就难以管理。

但玛利亚还是委屈。在她看来,自己仍然属于保罗。她感觉丈夫背叛了她,背弃了她。她的灵魂深处早已烙上了深深的印记。保罗背弃了她,跟另一帮男人混在一起,整整背叛了她五年。生活中有种残酷的东西,让她忿忿不平。尽管活泼好动,她还是无奈地坐着,心情沉重烦闷。

真不敢相信,保罗居然有费丽欣娜这样的女儿。她是个其貌不扬的小女孩,矫情、冷漠、自私、愚蠢。玛利亚和保罗很有意大利人的气魄,对这孩子天真的一面很温和、自然,但心里却并不真正爱她。在他们看来,这个女儿只是婚姻的余烬。这也一定是她如此忸怩、愚蠢、矫情的缘由,尽管她还是个小孩子。

保罗是在她出生前一年从美国回来的——只有一年,玛利亚强调着。夫妻俩虽然住在一起,彼此却完全排斥。他从心底里为她而悲伤,而她也从心底里觉得无奈。傍晚,他坐在壁炉旁边的大椅子里,抽着烟,一副称心如意的样子,一点也不去想烦心事。这些都深藏在他的脑海之中。然而他的眉眼却流露出空洞的神情来,蓝眼睛浑圆、略显呆滞,但他的身体却很柔韧有力。而他最有灵气的部分已经消逝。他就像这家里的一个幽灵,喉部松弛,四肢强劲有力,大而无神的蓝眼睛,磁性的声音很动听,似乎都来自过去。

玛利亚虽然像农妇一样健硕有力,但总觉得肩上背负着重担,她的嗓门很高很尖。她一样心如死灰,但她仍然未被摧毁,她的意志仍然像是劈砍旧木头的斧头一样锋利。

乔瓦尼在学英语,很耐心也很努力。保罗也会四五个词,主要是“好的”“老板”“面包”“白天”之类的。这些乔瓦尼已经记住了,眼下正学习新的词汇。他举止谦恭有礼,是个讨人喜爱的孩子,但学英语却有点麻烦。他忘记了什么短语的时候,眼里会流露出困惑的神情,像是一颗颗滚烫的眼泪一样。他却一直拿纸笔记着,而且进步很快。

他以后也想要去美国。他绝不会一直待在圣高登齐奥,他的梦想就是要离开这里。但他也还会回来的。对乔瓦尼而言,圣高登齐奥并不是整个世界。

旧的秩序,保罗和宝琳居主人彼得罗所遵循的秩序,上帝、圣父、天主赐予的贵族秩序,正从这美丽的小园子里消失殆尽。这一家人不再依赖天命,守着从这土地而得到的食物、油、酒和玉米。地已经荒废,金钱正取而代之。土地的主人,像亚伯拉罕一样,是上帝和命运的助手,他也一样被抛弃。如今是有钱人的天下,这种社会秩序已经完全取代了乡绅社会。

从前的英国是这样,如今的意大利也在重蹈覆辙。农民正在消失,工人取而代之。往日的太平安宁已不复存在。保罗成了孤魂野鬼,玛利亚才是活着的躯体。这新的秩序给意大利人带来的痛苦远远超过英国,但意大利人还是会接受它。

圣高登齐奥已经成了过去。这房子的下面就是陡坡,一直延伸到峭壁悬崖的边缘,玛利亚总担心费丽欣娜会摔下去。他们家也有几处柠檬园,但一直都掩映在坡下,只有沿着小道走下去才看得见。柠檬园就在那里,支柱和外墙挺立,但却空荡荡的,柠檬树都枯死了,原来的地方只剩了几根藤蔓。二十年前,柠檬树病倒了,且再没有复活。然而,高墙之间弃用了的高台,从上而下朝南敞开,毗邻是湖,对面是山,其寂静和偏远比意大利的庞贝古城更甚。麝香兰花在岩间盛开,蜥蜴横行,这奇怪的地方独悬于世,被永远地遗忘了,那挺立的石柱毫无意义。

我以前经常在柠檬屋宽敞的阁楼里闲坐、写字。屋子离地面很高很高,敞开的门正对着湖水和对面山上被霞光映红的积雪。旧草席和旧木板,还有废弃的农具,在这荒芜的地方投下阴影。然后,就听到身后有人在上面喊:“来,来吃饭啦。”

我们在厨房里吃饭,壁炉里烧着橄榄枝和月桂枝。晚上我们总是喝汤。饭后我们游戏、打牌,玩得不可开交。有时也唱歌,手风琴伴奏,偶尔还有淳朴的山民给我们弹吉他。

但那些日子都过去了。乔瓦尼如果没有回国参战(1915年,意大利占领原属奥地利的加尔达湖部分地区,两国因此爆发军事冲突),那就应该在美国了。他说过,长大以后,他可不想继续在圣高登齐奥生活。他和马可不愿为了一点榨油和酿酒,在这贫瘠的土地上劳作一辈子。眼下,湖的那一端正是一片硝烟战火。就算不愿马革裹尸,他们也不想回家务农。此刻,在这柠檬园的阁楼上,我还能听到枪声。我正要上船离开的时候,乔瓦尼过来给了我一个吻,就像是乞求一个灵魂。他的眼睛清澈、明亮,透着勇气之光。为了梦想中的新灵魂,他会努力奋斗——如果,他没有战死沙场的话。

玛利亚的营业执照其实是假的,然而农民们还是一直来她家里买酒。在意大利办这种执照轻而易举。顾客可以赊账。

越往上走,山势越陡,湖边那条荒凉的古道也随之不断升高,蜿蜒经过高高在上的村庄,又从圣高登齐奥的界墙绵延而过,墙外就是荒凉的教堂。道路一侧是藤蔓,另一边贴着房子的界墙,离房子也不远;大门经常敞开,男男女女牵着骡子去叩门。这时,总能听到外面有人的高喊声:“啊——啊——啊——玛利——亚!哦——哦——哦保罗!”门里面也有人叫,但是听不太清楚,然后,菲奥里家的人就会出现在门口,招呼顾客。

来的通常是男客,有时候是山上穆加诺的农民,也有偏远山区的农民、樵夫和烧炭工。客人进门后,就在堂屋坐下,手握酒杯放在膝间,或是坐在地上,酒杯放在双脚之间的地板上,他像家养的鹰,十分羞涩,用方言胡乱说几句话,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有时候我们会跳舞。为了喝酒助兴,三个男人拿来了曼陀琳琴和吉他,坐在角落里弹着欢快的曲子,其他人都在小客厅灰蒙蒙的砖地上跳舞。陌生女人没有邀请,来的全都是男人;有湖边大村子里来的小伙儿,也有从山上来的莽汉。一群男人跳起了波尔卡—华尔兹,舒缓、轻柔、飘逸,吉他和曼陀琳发出欢快的乐音,松软的砖地上扬起了灰尘。这里只有两名英国女人,因此男人只好跟男人共舞,意大利人的风俗亦如此。男人更热衷于与自己的亲友、男人共舞,而不是女人。

“两个男人共舞不是更好吗?”乔瓦尼对我说,他的蓝眼睛里闪着光彩,脸上的神情十分温柔。

樵夫和农夫脱掉外套,露出了脖子。他们跳得很投入,尤其是跟英国女士共舞的时候。他们穿着厚靴子,步伐非常快,强劲有力。这两位英国女士跟农民们翩翩起舞的场景真是奇妙。农民们一直都很谦恭有礼,却很沉默。看着女士们轻舞飞扬,大放光彩,他们就感觉找到了立足点,可以站稳了。因此跳舞的时候,男人们都不说话,或者就算嘴里滔滔不绝,脚步依然灵活,身段奔放而自信。

舞曲结束,两位英国女士就凑到一起,放声大笑起来,这让男人们感觉莫名其妙。

“怎么,跳得不好吗?”

“很好!他们的手臂就像铁臂一样,带着你到处转。”

“对!对!还有他们肩上的肌肉!我从没见过这么发达强健的!我都快被吓到了。”

“但那真的很棒,不是吗?我要去跳舞了。”

“是啊,是啊,你只要让他们带你就可以了。”

说完,大家放下了酒杯,耳边又传来吉他奇怪而响亮的乐音,就像让人烦躁的军令一样——又一支舞要开始了。

这种舞很奇怪,奇怪又轻快,随着音乐舞步不断变化。但它又带着一种从容的优雅,一种飘逸的波尔卡—华尔兹,亲昵、热情,但又不急不忙,节奏并不急促、激烈。女人们脸上流露出激动不已的神采,陶醉在节奏的韵律之中。地板上升起了一层薄薄的红色灰雾,原本模糊的身影更显朦胧。三位乐手头戴黑色的帽子,身披黑色斗篷,坐在角落里,很不起眼。他们演奏的音乐节奏越来越快,舞者们跳得也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热烈,越来越缠绵。男人们似乎要飞起来了,还穿插了其他节奏的舞步,女人们也急促地跳动起来,好像一阵风拂过灵魂,沁入心田;男人们双脚攒足了力气,大腿也舞动得更加迅速,更灵活,音乐终于到了热烈激情的高潮,舞蹈变成了群魔乱蹦,男人们拽着女人,将她们从地上拖起来,跟她们跳了一会儿;接着,舞蹈的下一节开始了,节奏又慢了下来,舞步变得更加紧凑,每一个交替的舞姿都洋溢着兴奋,每个节拍都顺延着下一个节拍,渐渐地,缓慢地,眼看下一个高潮又要来临,忽然,女人被举过头顶,漂浮、摇摆,像一只船,而男人的身体就像汹涌的浪一样承载着她。然后,缓慢的多情的舞步再次飞扬起来,缓缓地向一个更完美的高潮靠近。

女人们等待着,似乎在等待高潮的狂喜,等待那个无与伦比的被托举抛起的动作。她们高悬着,像浪头上的小船一样漂浮着,就快要进入天堂的顶端,无上的完满。

突然,乐音止住了,舞者们全都呆呆地站着,失落,不知所措,就像是搁浅在陌生的海滩上了。空中飘浮着红色的粉尘颗粒,墙上的灯将房间里照得半明半晦;角落里,乐手们放下了乐器,举起了酒杯。

舞者们靠墙围坐成一圈,拥挤的屋子里残留着狂喜的气息。男人们脸上露出了微笑,微妙,意味深长,那种会心的微笑一般很难发现。女人们晕晕乎乎的,像是强光闪到了眼睛。那道光还照着她们,明亮耀眼。男人们用小锡盘端来酒,骄傲地扭动着丰满的腰,脸上露出那微妙的微笑。同时,玛利亚·菲奥里正往红砖地板上泼水。红光满面的客人和主人坐在墙边闪着另一个世界的光彩,水的气味弥漫在他们身旁。

农夫们已经选好了女伴。那个皮肤黝黑、长相俊美的英国女人,有点儿像面相凶悍的圣母,她的舞伴是“硬汉”;而“金发美女”则被樵夫相中了(黝黑的女人即同行女伴安东尼亚,“金发美女”是指弗里达)。但是,这些农夫们要先等山下的年轻富翁们跳完了才能去跳。

然而,他们还是很自信。他们不明白,这些打着领带、戴着戒指的年轻人为什么总流露出中产阶级的不自信。

山上的那个樵夫个头中等,皮肤黝黑,身材瘦削,就像短柄斧一样结实,双眼漆黑,就像幽暗的夜空。他非常粗犷。他的舞蹈很奇怪,一侧的肩膀猛烈地抖动着,因为他另一侧膝关节以下是条木腿。然而他舞跳得很好,而且他深以此为傲。他就像猛禽一样凶悍,如雷电一样充满力量。他将要跟金发美女一起跳舞,却什么也不说。他就像是什么暴烈的自然现象,而不像是人。女人到他身旁就都蔫了。

“请你跳支舞,好吗?”终于,他直接问了出来。

“我——好啊。”女人喊道,很高兴又能说话了。

樵夫的双眼一闪,像是着了魔。整个人似乎振奋了起来。他的所有感官和知觉都活了过来,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此刻,他精力充沛,舞技近乎完美,只是因为残疾而有一点点瑕疵,但也非常令人陶醉。他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柔韧如钢,像霹雳一样威猛,却又动作迅速,异常灵活,别人很难掌握要领。他渐渐摇摆起来,进入了狂喜的高潮部分,像是在等待它的到来,等待释放全身的力量。然后,那力量像水一样喷涌而出,淋漓、完美、非凡。女人在这舞蹈中痴迷不已,舞蹈继续,这真是绝妙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他就像上帝,像奇特的自然景观,强烈、鲜明,引人入胜。

但是,现在他变作了非人类。那女人受了震撼,开始想要挣脱。她拥有另一个自我,是他所未触碰到的,需要时她可以依靠。舞曲结束,她又重新恢复了自我。这真的很完美,太完美了。

下一支舞,她要陪埃托尔,埃托尔念过书,是个不折不扣的酒色之徒,他工于心计,知道自己没法占这个北方女人的便宜。这时候,那位樵夫只在敞开的门廊那里,灯光与黑暗的交接处,看着他们。他一直注视着她,目光坚定不移。而她其实也一直都在注意樵夫,注意着他像鹰一样专注的脸,他站在光明与黑暗交接的门口,含情脉脉,毫不动摇。

她很恼怒。门口的人目光如猛禽一样专注而霸道,这真的很蠢、很荒唐。那家伙难道没有头脑?

女人有点反感他。有一段时间,她不再理会他。而他却还是坚定地等待着。然后她走到他身旁,像是他用意念控制了她一样。樵夫看着她,眼神里透着奇怪的、傲慢而冷酷的自信,似乎他对女人施加的影响已经生效。

“来,过来一下。”他说着,奇怪地对着黑暗处一缩头。

“什么?”女人回应道,随乐音摇曳着晃了过去,瞪大了眼睛,故意忽略掉樵夫,穿过舞群,因为那里比较安全。

厨房里有很多食物,厚厚的一摞面包,玛利亚切成片的香肠,葡萄酒和一点点咖啡。但这些都是给上等人准备的,农民们可能根本进不来。小客厅里大家都开始吃喝起来,吉他也没再弹奏了。此刻已经十一点了。

然后,大家又唱起歌来。偶尔,乐手们还弹奏一下吉他伴奏,但这种情况很少。男人们也抬起头来,近乎嘶吼一样地歌唱,这歌声让人心惊胆颤。他们是用方言唱的,所以他们也还相互争论:女士们听得懂吗?其实他们唱的什么,女士们一点也不明白。这下,坐在小客厅墙边的男人们唱出了所有的歌词,一边唱一边露出了狡黠的得意的神情。他们鼓动着嗓门,脸上露出一丝坏笑。马可像农牧神一样在门口蹦蹦跳跳,额前垂着黑而直的刘海。他哥哥端坐着,羞红了脸,但眼里却闪过一丝胆怯的笑意。保罗也沉默着坐着,脸上的微笑若有似无。只有玛利亚,欢快而活泼,却保持着镇定,她随时会高喊一声,叫大家保持安静,命令这些农夫们不要太过分。

马可走到我身旁,问道:

“先生,您知道他们在唱什么吗?”

“不知道。”我回答。

于是,他欢快地跳了起来。毫无睡意的男人们又都被调动了起来,坐在墙边,唱歌的声音也更加清晰:

“春天来,杏花儿开,想起情郎哟,妹妹她下山来。”

但接下来的歌词真是不雅,我只当听不懂。女人们全神贯注地听着,听得很认真,专注的面庞看起来很美,像是在聆听远方飘来的仙乐。围坐的男人们咬字越来越接近标准的意大利语。他们的嗓音尖细,声音很响亮,很刺耳,穿透了大家的耳膜。两位英国女士能够理解这歌声,理解其中包含的挑逗和嘲弄,却听不懂歌词。男人们脸上的笑容更显暧昧。

然后,玛利亚突然发现,我听得懂歌词,于是她大声叫道:

“够了,够了。”

男人们于是站起身来,挺直了身子,动作很奇特。吉他和曼陀琳重新弹奏了起来。但英国的女士们却矜持起来。她们还是去跳了舞,却不再那么投入了。她们已经受够了。

乐手们接受了舞者的致谢,然后就起身融进了夜色之中。男人们结伴离开了。但那个樵夫却仍然坐在灯光和黑暗的交接处,他的姓名和昵称我都还没弄清楚。

玛利亚抱怨他太乱,没有分寸,于是也送走了他,只有那些上等人——山下的富家子弟们留了下来。他们又喝了一会儿咖啡,聊了会儿天。有人说,某个男人喝醉了酒,傍晚回家时,在一个没有人经过的斜坡上摔了下来,足足躺了十八个小时才被发现。又有人说,从前有个年轻人,因被驴子踢到胸部而毙命了。

但女人们却疲乏了,想要睡觉了。还有两个年轻人没有离开,于是我们就出去看夜色。

夜空中,繁星明亮,对面和身后的山峦在空中划出模糊的痕迹。山下的加尔达湖就像个黑漆漆的裂缝。一股冷冽的清风从阿迪杰河(位于意大利北部的一条河流)上吹来。

早晨,那两个年轻人也走了。他们执意要留在这里过夜。凌晨一点,他们每人吃了八个蛋和许多面包。吃完,他们就躺在客厅的地板上睡着了。

一大早,他们在晨光中喝过咖啡,然后便赶往了湖边的村庄。玛利亚很高兴,因为这样一来,她便能大赚一笔了。那两个年轻人可是富豪,她的贪婪总算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硬汉”

我第一次见到“硬汉”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这天,圣高登齐奥迎来了一群游客,三男三女。女人们都穿着棉布裙,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气色好的女士穿着粉色的裙子,分外妖娆,其他两位就其貌不扬了。男人们我一开始并没太留意,只记得是一老两少。

这帮人真奇怪,那天是斋日,他们居然一大早就上山来。他们穿行在路旁的藤蔓中,只为来找个乐,心里略微有些不安。见到玛利亚和保罗,他们就大声打招呼,尤其是那些女人们,邋遢、犹豫、不安分,让人马上就注意到了她们。

玛利亚在屋外的草地上给他们安排了一顿野餐。他们坐在房前井旁的橄榄树下,女人们穿着棉布裙,与她们的同伴们坐在春日的阳光中喝酒吃饭,这本该是很美妙的画面,但其实不然:眼前的景象不但生硬,还有点儿让人讨厌。

不过,既然他们都在外面吃喝,我们也不得不如此。所以我们很嫉妒这群人。玛利亚却并不太情愿,但还是给我们搬来了桌子。

这群奇怪的客人并没有搭理我们,他们似乎对我们的存在感到不自在,有点儿生气。我问玛利亚他们是什么人。她耸了耸肩,沉默了一两秒,回答说他们是从山下来的,然后用刺耳的嗓音略带鄙夷地说:

“先生,这些人你不用理会。你可不知道,他们可那个了。”

她的态度有点儿恼怒,语含轻蔑,却很护着我。因此我只能略约判断,那群人可能不是什么“正经人”。

只有一个人进过玛利亚的家。他很英俊,大概三十二三岁了,皮肤白皙,面容精致,就像神仙一样。他的头发又黑又亮,就像鸟儿的翅膀一样光彩照人,秀美的浓眉之下是乌黑、修长的睫毛,掩映着灰色的眼眸。

他的眼睛却透着一丝邪恶之光,苍白而略有些可厌,就像神的眼睛一样地惨白。他面带一副森林之神的表情,痛苦又有些凶恶。然而,他人还是很俊美。

他走路的步伐迅速而稳健,低着头,跟随着欲望直达目标,很专注,也很平静,好像是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好像他所做的一切都无关紧要。然而,他做什么都只凭自己喜好,他白皙的面容里透露出一道奇怪的光彩,就像是一个浅浅的微笑,恒久不变。

他似乎很熟悉这里,随时想喝酒就自己去取。玛利亚对他很生气。她凶猛而大声地斥责他。然而他就像没听到一样平静,把酒带到了外面的草地上。这群人玛利亚怎么也看不惯。

他们就那样坐在阳光下,喝了很多酒。女人们和老人不断地谈天说地。“硬汉”以一种很独特的姿势待在一旁——他的腰十分柔韧,看起来像是前倾着身子。但他却跟身旁的人格格不入,就像一只野兽,无论在哪里都是孤单的。

他们一直待到快两点,才略带醉意,稀稀拉拉地往山下的村庄赶去。我不知道他们是要去石村的旅馆,还是要去那间豪华的宅子,那是杂货店小掌柜的,他住在山下的村里,所以那宅子多半时间是空着的,只有设宴、聚会的时候才用得着。玛利亚可不肯告诉我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下午,那位曾住维也纳的掌柜来了,是来问那帮人的去向的。

日落时分,我看到那群人之中的老人,尾随两个女郎,醉醺醺地沿着道路蹒跚而行,准备回家。见此情景,保罗赶紧让乔瓦尼搀扶老人,将他安全送过那危险的斜坡。总之,这生意并不好做,因为这样的人什么国家都有。

傍晚,“硬汉”来了。他的真名叫福斯蒂诺,但这村里的每个人都有个外号,彼此也多以外号相称。他过来问我们吃饭了没有,我们却都吃过了。因此他就一个人在桌旁吃饭,而我们都围着壁炉而坐。

后来,我们玩起了“猜硬币”。我们跟村民们都玩过这游戏,还有就是他们的“猜手指”:一方把手放在桌上,快速伸出若干手指,然后快速缩回,另一方则不断猜测手指的数目,直到猜中为止。

“硬汉”也跟我们一起玩。因为他曾去过美国,现在有钱了,因此他自觉更接近士绅阶级,但他却总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这些手摊在桌子上还真是奇怪:英国女士们酥软的手指上戴着戒指;哥哥乔瓦尼的手大而细嫩;弟弟马可的手呈棕褐色;保罗有一双农夫的手,粗硬、扭曲;“硬汉”福斯蒂诺的大手匀称,呈棕褐色,散发出野性。

“硬汉”去过美国两次,先待了两年,后又待了五年——一共七年——却因为在国外也总跟意大利人来往,所以只会说一点点儿英语。七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一家旗帜厂里干活。我想,他的工作应该很简单,可能就是把推车上的旗帜从织染车间送到烘干车间。

从美国回来的时候,他带回了一大笔钱,随后接管了叔叔的园子,继承了叔叔的小屋,一直都是独自一人生活。

玛利亚用尖细的嗓音大声说,他很富有。他却马上否认了这一点:农村人本来就不喜欢露财。但在士绅们面前,他还是很喜欢摆阔。而且,他还很抠门,玛利亚喊道,语气半是调笑,半是挖苦。

他一年到头只看园种菜,住在小房子里。到了春天,他就帮人嫁秧接藤,这让他收入颇丰:在这方面他可是个行家。

孩子们都去睡了之后,“硬汉”才坐到我身旁,跟我聊起天来。他十分俊朗,很吸引人,肤色透亮,棱角分明,看起来像座石雕。两鬓乌黑的头发细密,精致得像艺术品。

他的眼里却一直闪耀着奇怪的光辉,邪恶而苦楚,就像一只山羊,他的嘴唇紧闭时很难看,面色严峻。他的胡须呈棕色,牙齿坚固且间隙很大。女人们说,美中不足的就是那胡子呈棕色。

“可惜了!黑胡子才更帅呀!”

说完,便是一声拉长的赞赏和感叹。

“你一个人住?”我问他。

确实如此。就连病了的时候,他也是一个人。两年前,他曾大病了一场。一想起当时,他的脸庞就变得像大理石一样僵硬苍白。他至今都很害怕,就像一座恐惧的雕像。

“可干吗,”我说,“干吗单身呢?你过得多苦!”

他用那古怪、淡漠的眼神看着我。我感觉他内心藏着极大的痛苦,无可名状的痛苦。

“就是说,你看上去很可怜!”玛利亚喊道,算是替我作了解释。她的口气总像是带着挑衅的意味。

“苦。”我用英语说。

“我苦。”他也用英语重复道。他并没有笑,完全麻木不仁,只是脸色更加凝重了。他只是看着我的眼睛,用那种山羊一样的,神秘莫测、淡然无波,很麻木的眼神看着我。

“你,”我问道,“你干吗不结婚呢?男大当婚嘛。”

“我不结婚,”他冷冷地回答,态度很坚决,“因为见过太多了。Ho visto troppo.”

“我可不懂。”我说。

然而,我感觉,虽然保罗也像石块一样安静地坐在烟囱下,却听懂了,玛利亚也听懂了。

“硬汉”再次直直瞪了我一眼。

“Ho visto troppo(意大利语,即见过太多),”他重复道,语气十分僵硬,“我见过太多了。”

“但是,你可以结婚,”我说,“无论你见过多少,就算是见过了全世界,你也应该结婚。”

他瞪着我,就像看怪物一样。

“跟谁呢?”他问。

“你可以找个女人嘛,这世上女人很多。”我说。

“我不行,”他说,“我认识过太多女人。我知道得太多了,我没法跟人结婚。”

“你不喜欢女人吗?”我说。

“没有啊,恰好相反,我不讨厌女人。”

“那你为什么不能结婚?你为什么要一个人生活呢?”

“为什么要跟女人结婚生活呢?”他反问我,带着嘲弄的神情,“又该去哪儿找?”

“你能找到的,”我说,“这世上不缺女人。”

他再次坚定地摇了摇头,顽固得像块石头。

“我不行,我知道得太多了。”

“那跟结婚有什么关系?”

他最后又瞪我一眼。我也明白,我们终究无法理解彼此,更确切地说,是我无法理解他。我看不透他眼睛里那道奇怪的白光,不知道那光从何而来。

我还知道,他非常喜欢我,几乎已经爱上了我,这一点也很令人困惑不解。他好像是个精灵,农牧神,没有灵魂。他让我感到凄苦,像磷火一样闪亮的凄苦。他自己并不感觉凄苦。他以及他所在的那一个苍白的世界,很完美,没有凄苦。那太完美、太明确、太绝对,不容渴盼,不容混杂模糊……他就像一块半透明的石头一样透明,像月光一样皎洁。他就像一块水晶,已经臻于完美,不需再加工锻造了。

那天晚上,他在客厅的地板上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但一周后,他又过来嫁接藤蔓了。

整整一天,他都在藤蔓间忙碌,跪在藤蔓前,用锋利的刀砍掉藤蔓,有如神灵一样迅速。我看到他蹲在幼株前,身躯柔韧,就像有什么怪兽附身,迅速而不假思索地砍、砍、砍,砍掉刚发芽的幼枝,枝叶掉落到地上,他看也不看一眼。然后,他又迈着那种奇怪的山羊般的步伐,穿过园子,去捣制石灰。

他将牛粪、石灰、水和泥土混合到一起,赤手搅和着,好像很在行。他可不是泥瓦工。他是跟感性的世界亲密交流的生物,纯粹靠触觉了解自己搅和的那堆石灰,靠那石灰和自己的触觉了解世界。

然后他再次穿过土地,到了那幼枝之间,他自己本就是闪闪发光的泥土。他身旁的地上有一堆枝叶,他抽出一根,几刀就削成一支新的;然后他找到植株的接口,将接枝插进去,并立刻扎紧、绑好。

这动作就像是上帝舍身,用自己的躯体将人的生命嫁接到土地上一样。

保罗一直站在旁边,有些置身于这神秘之外,时而跟我聊天,时而跟“硬汉”福斯蒂诺聊天。“硬汉”的回应也很淡然,就像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他似乎一直都在关注着植物的生命,以及他搅和的牛粪和石灰。

看着他,看着他那么专注,像野兽,也像神明一样蹲在藤蔓前,就像是低等生物之神,我有一点点儿明白了他为什么要单身,为什么没有结婚。潘(希腊神话中的山林之神)和他的祭司,这些森林之神,他们是不结婚的。他们是单独、孤立的存在。

婚姻发生在灵之中。在肉体上,男女只是合而为一,只有在灵之中,完全不同的男女才能创造出新的生命。在肉体上,我跟女人只是合为了一体,而在灵之中,我与她的结合创造了一个新的存在,一个绝对,一句真言,既非我也非她,既不出自我,也不源自她,却是一个绝对的存在。

福斯蒂诺可没有这种灵性。在他身上,只有感官才是绝对的——不是精神上的圆满,而是身体的感官。因此他不能结婚,那并不适合他。他属于山林之神潘,属于绝对的感觉。

他的美,如此纯净而明朗,如此奇特而持久,令我深深着迷。而他的一举一动,虽然也极具吸引力,却很疏离。我总是看到他跪在藤蔓前,腰腿弯曲,像动物一样无知懵懂,脸上泛着奇怪的苍白的光,分明的轮廓,还有鬓角额前油亮的黑发,像一块在黑夜中闪着光的宝石映射出来的光,又像恒久不变的苍白中透出的黑暗。

傍晚,他再次留了下来,也再次因为钱跟玛利亚争吵了起来。他争吵的时候很凶,但又很冷静,让人觉得恐慌。争端一旦解决,他所有的兴味和感觉就又消失了。

然而,他最喜欢的还是跟英国绅士在一起。他们像是有磁性一样,吸引着他靠近。那是一种纯粹的物理作用,就像磁针容易被软铁吸引一样。在这种关系中,他非常被动。他被我们所吸引,只是因为机械的牵引。

但是,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两极,就像黑夜和白天一样。

约翰

除了“硬汉”,我们还认识了另一位会说英语的意大利人,而且说得还挺好。我们沿着湖往北走了四五英里,越爬越高,突然,在一个陡峭的山肩上,我们发现了一个村庄,这里十分萧条,像是早已被人忘记了。

我们去了村里的旅馆,想喝点热饮料。橄榄树枝在敞开的壁炉中燃烧着,一张桌子旁坐了一两个男人在聊天,一个美貌的年轻女子抱着小孩,站在火旁看着一个大锅里熬煮着的食物。还有一个女人正在另一个房间里。

壁炉旁的位子上,坐着一位年轻的骡夫,他的两头骡子都被拴在了旅馆的门口,他的对面坐着一位壮实的老人。见我们到来,他们赶紧起身,将好座位留给我们,我们对他们连连致谢。

壁炉宽阔、敞开,跟英国旧农舍里的壁炉差不多,但灶台比地面高出了一到两英尺,因此,炉火几乎能直接照到手上;那坐在壁炉旁座位的两位也比房间里的其他人高出不少,就像是火炉旁的两尊神像,正从火红、幽深的洞穴中俯瞰尘世。

我们要了加牛奶和朗姆酒的咖啡。壮实的旅馆老板就在我们身旁低矮的地方找了个座位坐下。那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女人从灰烬中拿起了一个锡制的咖啡壶,往里面加了些咖啡,灌满了水,然后将它放到了火堆里。

旅店老板向我们提了一个很寻常的问题,语气里透着同样的单纯、好奇和客气:

“您们是德国人吗?”

“英国人。”

“啊——英国人。”

听到这话,他才显出了一丝热情——至少我总有这种感觉。围在桌旁喝酒的糙汉子也抬起头来,目光中透着和善。他们不喜欢被打扰。只有旅馆老板一直都很友善。

“我儿子也会说英语,”他说,他是个大方、谦和的老人,颇像福斯塔夫(莎士比亚作品《亨利四世》《温莎的风流娘们》中的喜剧人物)。

“噢,是吗?”

“他去过美国。”

“他现在在哪儿?”

“在家呢。啊,妮可莱特,乔瓦尼呢?”

美丽的年轻女人抱着孩子走了进来。

“他跟乐队的人在一起。”她说。

老人骄傲地看着她。

“这是我儿媳。”他介绍说。

她朝与我同行的女士露出了友善的微笑。

“那这小孩呢?”我们问。

“我儿子。”年轻的女人响亮地回答。然后她走上前来,把孩子抱给我的女同伴们看。

那真是个可爱的孩子:大家止不住地称赞。一时间,大家就围了过来,很想去抱他,好像是遇到了圣婴。

然后,我的女伴们打破了这意大利式的童子崇热,问道:

“他叫什么名字?”

“奥斯卡。”年轻的女人骄傲地回答,然后就用意大利方言跟孩子说话。在场的人,无论男女,都为有这孩子而感到快乐。

终于,锡咖啡壶里的咖啡煮开了,滚烫的液体从壶嘴和壶盖中溢出来。灰烬中,小铜锅里的牛奶也热好了。我们总算喝上了热饮。

旅馆老板很希望我们能见到他的儿子乔瓦尼。一位从利比亚的黎波里(的黎波里战争,1911年9月至1912年10月,又称意土战争,是意大利和土耳其争夺北非领土的战争)回家养伤的上校家前面,一支乡村铜管乐队正在那里的街道上演出。村里的人都深以这位上校和这支铜管乐队为荣,尽管他们的演奏真的不堪入耳。

我们向街上看去,只见一栋很新却很冷清的房子前,一支土气的乐队正在那里反复弹奏着同一支曲子。一群粗俗、寒伧的村民正站在冷冽的寒风中围观。那里就像是个被上帝和人类都遗忘了的地方。

但是,那结实、客气、潇洒的老板立刻就指出了他的儿子乔瓦尼,他正在乐队里吹短号。这所谓的乐队一共才五个人,更像是街头要饭的。但乔瓦尼是最特别的一个!他又高又瘦,有点儿像德国人,穿着一身破旧的美国服装,叠领套衫,头戴美式大礼帽。他看起来完全就是个街头卖艺的闲人,邋里邋遢的。

“先生,你看——就是他——那个站在阳台下边的年轻人。”

父亲的口吻充满爱意和骄傲,父亲是一个纯粹的绅士,就像福斯塔夫一样。他儿媳也向外张望,看得出来,乔瓦尼在这村子里很有声望,尽管他那一身美国装束太过丑陋不堪。同时,这位有声望的人物短号吹得断断续续,面色也因此涨得通红。围观的人群仍然站在午后的寒风中,凄凉、萧瑟。

突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好!好!”的呼喊声,乐队停止了演奏,这时,有人开口唱:

“的黎波里啊,属于意大利,属于意大利啊,炮声隆隆。”

这时,上校出现在阳台上,他个头矮小,面色蜡黄,头发已经斑白,腿脚也很不方便。这里的人看起来都很邋遢,衣衫褴褛。

突然,上校倚在阳台的铁栏杆上,发表起演说来,情绪激昂热烈。这个人身上有些燥热、黏滞、病态的东西,有点儿可厌,让人反感。他告诉围观的村民,他多么热爱他们,他伤痕累累地躺在的黎波里的沙土地上时,就明白他们在阿尔卑斯山这边的村子里看着他,无论他在哪里,他们都会如此。阿拉伯人疯了般地打了过来,他受了伤,他明白,只有回到他亲爱的家乡,他才会康复。爱能够愈合伤口,祖国会用爱治好她所有儿女的伤。

听到这里,灰暗、萧瑟的人群中有人不断喝彩——大家都眼含热泪——我身旁的老板失神地轻声重复道:“敬爱的——敬爱的——艾托雷,敬爱的上校——”演说完了,腿脚不太灵便的小个子上校就进了房间。店老板转身对我说了一句话,让我吓了一跳:

“真是个大好人啊!”

“嗯,大好人。”我说。

说完,我们也进了屋。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一幕真是灰暗、无望、讽刺、让人无法忍受。

后来,我们才认识了上校,他根本就是个混蛋,现在他已经死了。虽然他死了,我还是觉得很奇怪。一想到他躺着不动,我就觉得反感:这是多么可耻、堕落的尸体啊。在意大利,死是缺乏美感的,除非你死得很轰轰烈烈。男人女人因病而亡,这场景是很令人惊恐、让人恶心的。意大利人只关注生者,他们的局限之处也是这里。

很快,乔瓦尼就回来了。他把他的短号放到楼上,然后过来见我们。他是个很机灵的年轻人,只不过穿着比较肮脏寒酸。他金色的头发又长又乱,衣领高高竖起,一看便知,他的脖子和耳朵很不干净,他戴的美式深红色领结,看起来很不美观,衣服就像是在地板上搁置了一年似的。

然而,他的蓝眼睛闪着温暖的光彩,举止言行彬彬有礼。

“你要跟我们说英语啊。”我说。

“噢,”他回应道,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以前的英语还不错,但现在我已经差不多两年,两年多没有说过英语了,现在我也不想说英语。”

“但你讲得很棒。”

“不,我已经两年多没有说过了,一个词也没有,所以,我已经——”

“你已经忘记了?不,你还没忘,你很快就会记起来的。”

“如果我能听到——我去了美国,就会,就会——”

“你很快就会记起来的。”

“是的,我很快就会记起来的。”

一直自豪地注视着儿子的老板,现在走开了。乔瓦尼的妻子也离开了,只剩下我们跟这位羞怯、温和,但很肮脏、穿着不得体的乔瓦尼在一起。

这时,他突然呵呵大笑起来。

“在美国的时候,女人们只要一来我的店里,就会问:‘约翰(意大利语人名“乔瓦尼”相当于英语“约翰”)呢,约翰在哪里?’你看,她们还是很喜欢我的。”

说完,他又大笑了起来,用那双清澈、温暖人心的蓝眼睛偷偷瞄着我们,他很害羞,敏感而内向。

他曾经在美国的一个小镇上开了一家店。我看了看他,双手通红,手上的皮肤很细腻,指节分明,袖口磨损了,手腕看上去很细,确确实实是商人的手。

老板带来了一些特别的斋日糕点,他的儿子乔瓦尼跟英国人在说英语,他真是太自豪了。

离开的时候,我们客气地邀请“约翰”去我们的住所做客,但并没有期望他真的会来。

然而,一天早晨,大概九点半的样子,我们刚刚吃过早餐,他来了。那一天天气晴朗,温度很适宜,外面风景很好,因此,我们邀他跟我们一起去野餐。

这一次,他还是那样不讲究,长发乱蓬蓬的,衣衫不整,一副粗俗不堪的美式装扮。他还是那样羞涩腼腆。然而,既然选择了进入我们的圈子,他便勇敢地找准了自己的位置,甘愿当我们的陪衬。

我们沿着山上的河道往上爬,爬到了一块平整的小草坪上,这里有很多橄榄树,雏菊花朵朵绽放开来,剑兰也已经含苞待放了。这块小小的草地位于一处山岩之中,坐在这里,我们可以俯瞰到山下的一切——加尔达湖,稍远处的岛屿以及遥远的维罗纳海岸。

然后“约翰”开始说话,他的话滔滔不绝,就像个外国人一样,因为所知的英语有限,他无法表达出用母语能述说的一切。

首先,他很爱自己的父亲——他总是说“我爸,我爸”如何如何。他的父亲在山上的村子里不仅开了旅馆,还开了一家商店,所以他接受过一定的教育。曾经,他先是去布雷西亚上学,后来又转到了维罗纳的学校,在那里他希望能通过测试,成为一名土木工程师。他很聪明,因此也很可能通过测试。然而他并没有完成学业。因为他母亲过世了,他父亲变成了孤家寡人,所以希望他回家。然后他也回了家,十六七岁时,他去了湖上的村子,跟父亲一起打理家里的店铺。

“那你不介意放弃了学业吗?”我问。

他却并没有听懂我话里的含义。

“我爸希望我回家。”他回答。

显然,乔瓦尼对自己所做的事以及自己希望做的事没有完全的概念。他父亲希望将他培养成一个绅士,所以才将他送去了维罗纳的学校。很偶然地,他开始学习土木工程的课程。后来他被迫退学,还没有学到什么就回到了这偏远、荒凉的山中村子里,他并没有因此感到失望或苦恼。他对生活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他认为,要不就在这村子里终老一生,守着这里的店铺,要不就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都是漫无目的的行为。

因此他跟他父亲在村子里住了一段时间,然后他再次离开了,也是很漫无目的地,跟着一群移民去了美国。他带了些钱,一路颠簸,尝尽艰辛,在宾夕法尼亚州定居了下来,在一家干货店干活儿。那时,他才十七八岁。

这些生活似乎并没有对他产生什么影响,至少他本人没有意识到。他个性率真,自适自足,但又不像“硬汉”和保罗那么内向。他们已经见过外面的世界,并且完全不为所动。他们的灵魂是静止的,因此他们的世界也是静止不动的。

但约翰却更加敏感,他也更加适应新的环境,新的人。他几乎每天傍晚都去夜校,像一个孩子一样学习英语。他喜欢美国的自由学校(由私人经办,反对传统讲授法,提倡学生按兴趣活动),喜欢那里的老师,喜欢布置的作业。

但他在美国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带着那种奇怪的、抽搐似的、不自然的笑,告诉我们,学校里的孩子们是如何跟在他身后,不停地嘲笑他、咒骂他“你这该死的外国佬,你这该死的外国佬”。他和朋友上街,那些孩子们总是半道上拦住他们,夺走他们的帽子,往他们身上吐痰。于是,他也失去了理智。那些人总是折磨他,用肮脏的语言咒骂他,在橄榄树下的草地上,下面是一湾澄澈的湖水,我们听他述说往事,听他重复那些脏话,感觉十分惊讶:英语中的脏话是那么不堪入耳,我们咬着嘴唇,惊讶得差点笑出声来,而约翰还在不断跟我们重复那些不会跟正派人提起的脏话。他似乎太过淳朴、天真,就连长发和邋遢的服饰也无法掩盖那如花一样美的灵魂。

“噢,”他说,“终于,我失去了理智。有一天,他们又对着我叫道‘你这该死的外国佬,肮脏的狗崽子’,并准备再次夺走我的帽子,噢,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真想杀了他们,真想杀了他们,我都已经疯了。我跑向他们,将他们中的一个打倒在地,踩着他冲向了另一个对手,是那群人中最强壮的一个。然而,他们还是打倒了我,将我踢到一旁,我都失去知觉了,我太疯狂了:我把那最强壮的一个扔到了地板上,他是个成年男人,他比我年长,我狠狠地打他,真想把他杀了。其他人看见了,都很害怕,他们朝我扔石头,甩我耳光。但我什么也没感觉到——我什么也不知道了。我将那家伙打倒在地,差点杀掉了他。我忘记了一切,只想着要杀掉他——”

“那你杀了他吗?”

“没——我也不知道——”他奇怪地大笑着,“那个跟我在一起的朋友,他走到我身旁,我们就一起离开了。噢,我真是太疯狂了,我已经完全疯了。我差点杀掉了他们。”

他轻轻地颤抖着,他的双眼闪烁着一种奇异的蓝灰色的火光,痛苦而深沉。他看上去非常兴奋,但那决不是疯狂。

他这么兴奋,这么激动,我们都很震撼,真希望他能忘掉那一切。他本性那么温柔而敏感,居然会这么发火,我们也很震惊。从他那轻柔的、咯咯的笑声中,我们也能看出他受过多少痛苦。他已经走出去过,见过这个世界了,虽然身在异乡,被人看不起,他却依然坚守着自我。

“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欺负过我。”

然后,他说他成了店里的领班——之前他只是个助理。那是小镇上最好的商店——许多英国女人都会去,还有一些德国人。他非常喜欢那些英国女士,她们总希望看到他在店里。那时,他穿着白色的服装,她们会说:

“约翰,你穿白色的外套真帅”或者“让约翰来吧,他能找到”。

也有人说:

“约翰说话就像美国本地人一样。”

这些都让他很开心。

最后,他说,那时他每月能赚一百美元。他跟其他的意大利人一样,生活非常节俭,因此,也积蓄了不少钱财。

他跟“硬汉”福斯蒂诺可不一样。“硬汉”在美国的生活捉襟见肘,但一回国就开始花天酒地。约翰在那边主要是上学,其中一所学校甚至邀请他教授意大利语。他对母语的了解可真是非同一般!

“那,”我问道,“你为什么要回国呢?”

“是因为我父亲。你也知道,如果我不回来服兵役,那就会一直待到四十岁(当时的意大利,四十岁以下的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我想,那时我父亲可能已经死掉,我再也见不到他。所以我回来了。”

二十岁时,他回国服兵役。他在家里结了婚。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却对爱没有概念。他的妻子就像是出自过去。他跟他妻子结合,生了一个孩子,也像是过去的产物。而未来都在她以外的地方,离她很远。现在,他即将再次奔赴美国。兵役结束之后,他在家里待了约九个月的时间。他再没有别的要做的了。现在,他就要离开自己的妻儿和父亲,去美国了。

“那为什么呢?”我问,“你又不穷,你可以继续在村子里开店啊。”

“是的,”他说,“但我会去美国,也许还会再次去之前干过的那家店呢。”

“那你自己在家里开店不是一样的吗?”

“不,不,那截然不同。”

然后,他告诉了我们,他怎样在布雷西亚和塞得港给家里的商店进货,在村民的帮助下,他组装了一根索道,悬在高空中,这样就能从高高的悬崖上把货物吊运下去。他很以此自豪。有时候,他也会自己乘坐索道去湖边搭船。这也让他很高兴。

他这天去布雷西亚,也是为再次去美国做打算。也许,再过一个月,他就会离开了。

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走。他自己也说不明白。他会去那边待四五年,然后会再回来看望父亲和妻儿。

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令人惊讶的使命,这似乎让他远离了家,远离了过去,把他带到了广袤而贫瘠的美国。他不像是有个人抉择的人,而像一个受命运主宰的生物,这种命运使旧生活分崩离析,让他沉淀下来,像一块飘零的碎片一样,掉落进新的纷扰之中。

他完全屈从了这种命运,毫不质疑,不明白自己所受的磨难,不明白自己所受的苦,不明白,旧生活被粉碎,他必承受的苦。他的触动完全发自内心,他从不质疑自然而然的冲动。

“他们对我说:‘不要走——不要走——’”他摇了摇头,“但我说我还是要走。”

话到这里就结束了。

于是,我们在这小码头送他离开,沿湖而下。他傍晚还会回来,乘坐他自己做的索道篮。一个月内,他就会乘坐同样的湖上汽船去美国。

最令我痛苦的,莫过于看着他穿着肮脏、破烂的美式服装,站在船的甲板上,挥手向我们告别,这是他对这个感性和自由的世界最后的渴望。他的面容率真、毫无质疑,就像个囚徒一样,从一种生活转换到另一种生活,也像一个顺着轨迹而行的灵魂,至今还未找到安身之所。

妻儿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们是过往岁月最后的阶梯。他的父亲则是他身后的陆地,他的妻儿则是那过去的前滩;而他却向往外面的世界,想脱离那过去——去往哪里,他不知道,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只管那个地方叫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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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岁的时候,他跟她说,小妹妹,跟我回家吧。我家里有好多好多花儿,还有好吃的桂花糕。结果,他家里的花全是假花,桂花糕吃多了她长蛀牙。十三岁的时候,他跟她说,跟我报一个学校吧。我可以辅导你数理化,司机接送也方便,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结果,她连上个厕所都得向他汇报,管的比老师还严。十六岁的时候,他跟她说,乔蕴,做我女朋友吧。我会对你好的,一辈子。结果,十九岁时她一个人去堕胎。二十五岁时,他跟她说,嫁给你好吗?我保证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让你幸福快乐,无忧无虑。她再也不会相信他的鬼话了,就知道挖陷阱给她跳!她才不会那么傻了!哼!
  • 世界名人经典诗词(快乐校园精品读物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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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校园精品读物丛书:世界名人经典诗词》无论从题材还是形式、风格上,都比较典型多样,同时贴近生活实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突出了“快乐阅读”和“精品读物”的主题,但是又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能够使读者快乐之余还能够从文字中体验到名家的人生感悟。
  • 极品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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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有指鹿为马,下有拍马为屁。每天拍拍马屁,喔不,彩虹屁,拍拍更健康。什么?你眼睛里只看到了牛粪!你竟然说我是牛粪?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好吧,牛粪就牛粪吧,鲜花只有插在牛粪上才会更加滋养~
  • 木叶超级小李子

    木叶超级小李子

    宇智波斑:“我认可你了。在体术方面与我交过手手的人当中,我斑愿称你为最强!”“小李哥……我认输,不打了,你忍界最强。”开了八门遁甲,又开了超级赛亚2段,李哥抓着斑一顿揍。
  • 朦胧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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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有过真实的梦境,是否有体会过黄粱一梦,是否体验过预言梦,或是过着不一样的人生。那些在梦中见过的人,做过的事,真的是完全虚构的吗。梦,一个完全由大脑潜意识,利用记忆碎片虚构而出的幻境。曾经我也是那样认为,直到那夜,我回想起了一个曾经被遗忘在脑后,细思极恐的梦。
  • 我在马路上捡了个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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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一朝王爷,穿越来到现代社会,竟沦落为风餐露宿的流浪汉。多亏我热心相助,才让他免于饥饿。一纸合约:我帮你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你赚钱来还我的债,即日生效。做保安,当老师,当明星,步步升级。王爷又怎样,还不是要听我的话!
  • 捡个旅社来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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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宇意外继承了一间破旅社,以及旅社剩余的八年房贷。本想靠着经营这旅社养家糊口安静度日,却无意中撞见了镇中遭遇车祸油漆工的隐秘,这让他惹上了不得了的大麻烦。卷入家族争斗的崔宇,一次意外,发现了自己父亲的踪迹,而真相越近,父亲的身份就越发离奇。危机四伏的环境下,崔宇险象环生,却总能化险为夷,他靠的原来是……
  • 宿命之敌

    宿命之敌

    天河星转,命已定盘。是劫是缘随我心,除了你万敌不侵。绝笔墨干,宿敌来犯。染指江湖结悲局,谁人逃得过宿命。一个白发少年漫漫的追寻之路,一段跌宕起伏的奇幻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