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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记得的人最幸福

就这样,从大一到大三始终留守在13栋520宿舍的几个“钉子户”,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沈冰柠新开网店的服装模特。

为了笼络人心,沈冰柠也是做足了准备的。比如,给狒狒同学送了一件印有粉色毛爷爷的白色T恤;给陶轻送了一件雪纺的印花连衣裙;给梅朵送了一件手绘有一支红梅的白T恤;给温晴送了一件绘有赤木晴子举着篮球的白色T恤……

以上所送衣服,俱是根据她们本身的特点或者喜欢的事物来设计的。值得一提的是,以上,都是她纯手工制作,包括画设计稿,包括裁缝。

用沈冰柠自己的话来说:只有模特的状态好了,她这生意才做的起来嘛。

经过一段时间的连续拍摄与图片信息制作,沈冰柠在暑假倒腾的网店在开学之后不久,终于正式上线营业。

或许是这样贴近生活的创业形式太具烟火气息,加之创业的人是沈冰柠,而温晴又是亲身经历者,所以温晴最近的干劲很足,以致于她常常因为忙起拍摄的事而冷落了慕景非。

这自然是不可多见的事。

起初,慕景非由于一些公开的和非公开的原因,抽不出更多的时间来陪温晴,本就有些愧疚,得知她在帮沈冰柠做服装模特之后,他先是有些意外,待特意去了解了情况后,一面觉得沈冰柠此人果然强势,一面又顺带与颜临江助其完善了一些网站上的漏洞。

对此,沈冰柠乐享其成,当着温晴的面,直夸慕景非靠谱,未来把温晴嫁给他,她也不用担心了。逗得温晴当场就追着她扬言“灭口”。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不可否认,这是一句不论时代如何更迭,都可以被奉为至理名言的警句。

在当今电子商务行业已经成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后来居上者想要经营好一家网店并不如想象中的容易,尤其还是沈冰柠这种自创品牌,没有一点名气的创业大学生,其销量自然惨不忍睹。

然而之所以年轻一代能够成为后起之秀,不仅在于他们初生牛犊不怕虎,更在于他们有胆色敢闯敢拼,失败了,不过是重头再来的事。说到底,因为他们还年轻,所以他们有资本重来,也有重来的资本。

于是,就在几人一筹莫展的时候,沈冰柠毫不犹豫地决定线下发展——摆地摊。

这可不是任何人都能胜任的事。沿街叫卖的行为放在很多女孩子身上都是一种巨大的考验,毕竟很少有人能拉下面子去应对未知的尴尬场面。

尽管有过犹豫,但当看到沈冰柠为了自己所热爱的事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其余几人俱都拿出了实际行动默默地表达了她们的支持。

起初,摆地摊的方式也并不如她们所预料地那般美好。她们一面要将品牌宣传出去,一面又要小心翼翼地留意城管动态,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人对衣服的挑挑拣拣,或觉得太贵,或觉得衣服太普通,或觉得不能试穿无法看出效果……常常一个晚上下来,到收摊回宿舍后,个个都累趴在床上一动不愿意动。

好在她们只做脑力活,体力活都被慕景非与篮球协会的部分成员给承包了。无论她们要去哪里摆摊,他们总是会积极帮忙。

一开始她们会选择到大客流的地方去,比如大学城,因此总不能避免碰到熟人,后来天气渐凉,加上学业的负担,她们摆摊的时间渐渐缩短,摆摊的地点也仅限于L大校内。

原本便不曾将这当成一份谋生的事业来经营,所以得失心在她们身上体现地很薄弱。

而彼时,她们更多的感受是有趣,对未知的领域的好奇以及新鲜的尝试。很多年后,当温晴想起这段“抛头露面”的摆地摊岁月,总能很轻易地在她脸上看到显而易见的一种情绪,那是叫做“成就感”的一种情绪。

那段时间,沈冰柠对服装设计的追求,袁荏对摄影的热爱,以及梅朵对美术的潜心钻研使得温晴忽然意识到,她也必须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了,至于是什么目标,她没想好。

想着慕景非整日为他的设计稿奔忙,不时还会在网络上接一些logo设计的活,她越发对接下来的路感到迷茫。

身边的人都在或多或少地变得优秀,而她,一如从前。

越是心焦的时候,她越是找不到出口,仿佛眼前的路被迷雾层层包裹住一般,她害怕往前迈,害怕所选的那条路迟迟走不到头。

但她却不敢告诉最亲近之人,自己心中的茫然。

于是,她不断地在网上写一些文章,想以此来缓解内心的不安。直到有一天,慕景非领着她一起去图书馆学习后,她终于渐渐领悟到了一些原本就很简单的事。

“今天的任务量有些重,怕你等得无聊,所以我给你准备了一些吃的放在我书包里,等会儿想吃的时候自己就拿出来吃。”

慕景非最近变得格外忙碌,能单独陪温晴的时间越来越少,他深知自己有多不称职,与此同时也看出了温晴近日来的不安。他无法做出太多不切实际的承诺,所以只能尽量每次有空出来的时间都带着她一起,哪怕只是像这样彼此对坐着忙各自的事。

“我最近吃了太多零食了,都变胖了。”她小声抗议,眼睛里却藏着细细的光亮。

“是么?我没看出来,每次抱你都觉得太瘦了,要多补补。”他一本正经地反驳她。

温晴在心里偷笑,脸上却是不显山不露水。

自从与温晴在一起后,慕景非与温晴的约会地点似乎就定在了图书馆,往往不是他忙于设计,便是她忙着找资料赶论文。

尽管各自忙着各自的事,却可以抬头就见到对方,这种难得的安心感是任何物质的东西都无法取代的。

温晴照常比慕景非先完成作业,在他感应地抬头投来询问视线的瞬间,朝他得意一笑,然后微微动了动嘴唇,没有发出声音。

慕景非却是摇头失笑起来。须臾,他动作轻缓地从身侧的黑色双肩包里取出一袋面包片递给她,动了动唇,同样没有发出声音。

温晴嘴角上扬,眼底铺满细碎的光芒,接过面包片就开始啃了起来。

温晴没有发出声音的那句话说的是:“我又比你先完成。”

而慕景非那句没有发出声音的话是:“乖乖吃东西,乖乖等我。”

于是,率先完成作业的温晴,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吃完了一袋有八片的面包片,一片也不给慕景非留下。

吃饱喝足后,闲来无事,温晴开始寻找图书打发时间。

以往她只会选择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次大概是因为论文写的太多的关系,使得她已经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精挑细选,正好有一本封面是明黄色的书本出现在眼前,她便顺手抽了出来。

这其实是一本很枯燥的社科工具书,讲的是如何提高记忆力。但可能是温晴本来便是用来打发时间使用,所以,即便内容很专业高深,她也一字一句地看了下去。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她感觉自己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书上,就把书本合上放在手边,转而用手撑着下巴开始发呆。

慕景非完成设计稿的时候就看到对面的人,双眼空洞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慢慢收拾起桌上两人的东西,视线不经意地掠过那本颜色亮丽的书——《超级记忆术》。

他半眯起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于是,他顺手拿起这本“不可思议”的书在发呆的温晴眼前晃了又晃。

“嗯?”发呆被打扰的人疑惑地投来视线。

慕景非笑得宠溺:“别发呆了,快收拾东西,我们去吃饭。”

“喔。”温晴听话地将他已经帮她整理好的书、笔、电脑之类的东西一样一样装好。

装到最后,她才想起刚才从书架上拿来打发时间用的书还没放回去,她正拿起那本书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间听到慕景非格外认真地询问:“你说,若是有一天你不记得我是谁了怎么办?”

温晴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然后极力否认:“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忘记你?!”

大概是她的表情太过惊恐,他不由地莞尔,身体往椅背上靠去,整个人显得极为放松:“我只是在做一个假设,你不必那么诧异吧。”

“你的假设根本就不可能成立”,她气呼呼地站起身,绕到桌子的另一边,挪开他身边的椅子就坐了下来:“在我的有生之年里,慕景非这个人这个名字,是镌刻在记忆神经末梢的,我只要还有思考,就必定能记得你。”

她的话无疑取悦了他,他粲然一笑,忍不住打趣她:“看来有一个学中文专业的女朋友还是不错的嘛。”

弦外之音再明显不过——情话说得别致又动人。

温晴后知后觉,脸微微烧了起来,却还是嘴硬道:“我不学中文专业,一样能说出这么有水准的话。”

“对,有水准的情话,”慕景非从善如流,转而在她脸变得更红的时候,从容自若地对她道:“没关系,我记得你就好。”

他的话像是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无澜的湖心,咚地一声,漾起了层层涟漪,湖面瞬间波光粼粼。

那一刻,温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顺着血管注入了心脉,一层柔柔的暖意旋即包裹住她的心房。

她静静凝视他,眼里有涌动的情绪。

慕景非捧起她的脸,修长的手指轻轻擦拭掉她眼角晶莹的泪珠,温柔安慰道:“我的乖晴总是这么轻易就被感动可怎么是好?万一哪天被人骗走了,我上哪儿哭去?”

温晴被他的话逗笑,一边胡乱地擦眼泪一边坚定地摇头:“我哪儿都不会去的,你的身边,有我的世界。我怎么会忘记你?”

他将人揽进怀里:“嗯,毕竟,我这么努力让自己变好,你怎么舍得忘记我?”

还迷茫什么呢?有慕景非在的地方,就是她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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