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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个孩子叫楚风

西锦州,天水河。

传说万年前,人皇与帝龙战于天外,最终人皇借轩辕神器之力,一剑斩杀帝龙,这一剑同时斩碎了苍穹,引天外之水倒悬,坠入远古山脉,遂起名天水河。

这一战,人皇虽然斩杀帝龙,却也耗尽元神,就此消散,连轩辕神器下落也成了谜,仅留下一语,蚍蜉力长,可碎苍穹,传于后世修真之人。

自此之后,似乎冥冥之中,有天地大气运萦绕,这万年来,各州大修士层出不穷,分分打破瓶颈,挣脱樊笼,有大毅力者,甚至打破凡人肉身,跻身仙人境界,而关于人皇陨落后,轩辕神器的下落之谜,开始被再次提及,只有得到轩辕神器才能破开天幕,通往天外天的传言,让已经站在巅峰的强者们开始蠢蠢欲动,人皇陨落的远古山脉,天水河源头,自然是首要之地,一切因由,从此悄然展开。

西泾国,名叫冲陆镇的地方,临近山脉与天水河,一个少年独自坐在院子中的石桌前,随手拿起石桌上被烈日炙烤后焦黑的鱼干儿,便要往嘴里送,低矮的土坯院墙外,一个脑袋一起一伏,沿着墙外土路,走到院门前,能够被土墙遮住整个身体,只有靠抬脚行走才能冒出半个脑袋的人,年纪并不大。

“楚风,瞅你这点出息,这是人吃的吗?”跨进院门的人,正如他墙外若隐若现的身高一般,也是个少年,一身精致的皮衣,不似镇上那些猎户粗糙的兽皮,显然经过了去毛、手工打磨,出自于裁缝之手精良狐皮,比那些家境殷实人家的绸子,还要鲜亮。

狐皮少年眉目还算清秀,不似这西北恶劣环境下,风侵日晒的当地人,头发往一侧系起,只是额头右侧一条狰狞的疤痕,一直拉到耳后,即便刻意挽到一侧的头发,也无法完全遮挡,随手捡起一块鱼干,扔进嘴里,皱着眉头,往桌子另一侧的石凳坐去。

楚风头也不抬,随意的扣着鱼干上黏住的枯草,这个少年名叫林宇,跟楚风年纪相仿,十三四岁的年纪,两人同是外乡人,不同的是,林宇是三年前,被进山的猎户带出来的孩子,当时的林宇浑身伤痕,趴在一头蚝猪身上,半只手臂插入蚝猪的脖颈,拔出时,手上进进攥着一把麻布绕柄的匕首,据当时的猎户说,那只蚝猪是只成年的雄猪,足有五百斤,发现时,蚝猪已经死绝,脖颈出流出的鲜血,侵染了大片的泥土地,若非如此,也发现不了当时奄奄一息的林宇,蚝猪两尺有余的獠牙现在还悬于猎户院门,镇上的风俗如此,只有真正勇敢、强大的猎户,才能得到认可,最好的证明就是强悍的猎物。

而楚风虽然也不是土生土长的镇上人,却出生在小镇,父母早年来到镇上定居,父亲楚远是个铁匠,母亲如意是位医师,经楚父过手的刀剑更锋锐,哪怕是用庄稼活的犁头,也比远去隔壁的潭石镇打造的好,楚母如意更是妙手回春,普通草药在她手中,可调配出起死回生的药方,当时年近古稀,已经卧床多年的老镇长,得楚母医治,不单病好,力气比起病前,更增了几分。镇上多有病患,得楚母救治,镇上人感恩,留下两位外来人,镇上有把子力气的青壮汉子帮着建了两间土坯房,从此两人便像镇上人一样住了下来,楚母行医治病,楚父打铁的同时,也入山打猎。

一晃十余年,楚风出生十岁那年,镇上来了几个生面孔,不论男女,皆是风姿卓著,长衫配剑,如同镇上人口中提到的画中仙人打扮,这次,从不进山的楚母如意,也随众人一同入山,这一去,边再也没回来,留下只有十岁的楚风,在门口守了一夜,直至天亮,这个孩子仿佛知道,爹娘这一走,就如那河畔顺流而下的纸船,注定不会再回来。

没有盼到爹娘回来,而是看到隔壁巷子,姓刘的汉子,拖拽着个蚝猪经过,背上抗着个瘦小的孩子,正是满身伤痕的林宇,至此,两个孩子成了镇子上仅有的外来人。

“我没有拿命去换狐皮的本事。”楚风斜撇了一眼身着狐皮的林宇回道,目光停留在林宇发髻前狰狞的伤疤上片刻,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让林宇很不舒服;

林宇撩了撩头发,让疤痕更清晰的显露出来,收了收吊儿郎当的神态,笑着说:“你少装蒜,昨天死了男人那个孙寡妇,带着傻儿子去隔壁镇卖了张成色很好的狼皮,白鬓青身,不是狼王也是个成年独狼,当时我刚好去那家铺子取这件狐裘大衣,都瞧见了。”

林宇伸手摩挲了一下衣角平整的线角接口,似乎很满意老裁缝的手艺,接着说道:“那件狼皮我刻意看了,是整张狼皮,只有头顶一处伤口,可见是一击毙命,而伤口狭窄向两侧延伸,薄而细,很明显是剑伤,我们镇子上的汉子用的都是厚背长刀,刀善于劈砍,而厚背可增加刀重,更利于在与野兽对拼时的力道,这样的刀,即便是插入狼头,那也是两寸以上的豁口,而整个镇子,我见过的剑类武器,也只有……”说着目光从与楚风对视的脸上,下移到腰侧,表情似笑非笑。

楚风装扮简单,与镇上村民一般无二,破旧的兽皮上衣宽大,腰间用牛筋改良的腰带束起,胸膛与手臂处肌肉微突,肩宽腰细,已有虎背狼腰的雏形,右侧腰带束起的衣服下,隐约有武器斜跨,比长刀短,确又长与普通匕首;

楚风没有开口,依旧仔细对付着手中的鱼干,似乎粘在上面的杂草,也随着烈日暴晒碎裂,怎么扣都不干净;

林宇继续道:“孙寡妇死了男人,他那傻儿子,除了吃,狗屁都不会,钻鸡窝偷个蛋能被土狗追整条街的废物,上哪去打这一口能吞了他娘俩儿的狼?还是哪个瞎了眼的汉子,看上了能敲着邻居的门骂街一天的悍妇?”林宇说的不急不缓,脸上笑意玩味。

“我觉着,真是她的小相好,也不是没可能,念着她曾经施舍过残羹剩饭,没有饿死街头,这活命的天大恩情谁又敢忘呢?”说着,林宇又下意思摩挲了下脸上伤疤,似乎真在思考这个问题。

楚风双手顿了顿,一瞬间,整个院子的温度似乎高了几分,抬起头目光与林宇对视,表情依旧平淡:“对我很感兴趣?”

“我对男人没兴趣。”林宇一脸嫌弃的继续道:“镇子就这么大,每天蝇营狗苟的鸡毛蒜皮小事,不是镇东头老高又去镇上嫖妓了,就是磨坊门口几个长舌妇嚼舌根儿,再不就是孙寡妇那傻儿子,蹲在河口,留着口水,看妇人们捶打洗衣时,妖娆的身姿,真是乏味的很,而除了我以外,竟然有人能猎到这样成色的青狼,赶巧又是个没有男人的寡妇,我是不是该好奇一下?”说话间,林宇也不忘再递一条鱼干到口里,也许口感不是很好,皱着眉接着道:“本来以为你只是习得一点粗浅的剑法,可是,这院子里陡然升高的温度,似乎在告诉我,你是个修士啊!啧啧,似乎更有意思了。”

修士,在这方世间,在普通人眼中,都是神一样存在,他们可以御风万里,可上天入地,可移山填海,可长生不死,无所不能,而林宇说,楚风是个修士。

“从你当初被捡回来,没有死,就知道你也不是常人,倒不如开门见山,不用在这言语试探了”楚风挡开还要去桌上拿鱼干的林宇;

“吃你个鱼干,又不是抢你的寡妇……不,又不是抢你的媳妇,这样小气,可不像个修行人的样子”林宇探身死皮赖脸的再去抓;

楚风像是下定了决心,不让他得手,左手虚空一抄,整齐铺满整个桌面的鱼干,缓缓聚拢在身前,依旧是整整齐齐,不见散乱分毫,如同本来就这样精心摆放过的;

“我林宇要做的事儿,谁也拦不住,包括我要再吃一条”。手一翻,林宇就像变戏法一样,手中又多出一条鱼干,扔到嘴里,挑衅的看着楚风。

楚风注视着林宇,没有说话,只是内心已经没有了开始的平静,刚才并未看到对方出手,但眼前的事实已经证明,对方出手了,而且悄无声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拿走了鱼干,如果对方不是想拿走鱼干,而是递过来一记杀招,后果又会如何?

楚风没有想到,眼前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少年,会有自己都无法看破的身手,对方看透了自己是一名修士,自己何尝没有看透对方,甚至,再对方没有进门之前就已经了然,他能一次次从山中猎取各色各样强大的野兽,但楚风从不觉着眼前的少年会强大到让自己看不透的程度,哪怕他们之前毫无交集,可事实就摆在眼前,他神不知,鬼不觉的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抢走了鱼干,除了不可思议,还有一丝惊慌,毕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少年,担不起成熟和老练。

“你不用紧张,到现在我还能坐在着与你说话,已经说明了我的态度,在这个小镇子上,能够遇到一个同道中人,是多么不容易,你说呢?”

“你也是修士,但不是五行修士。”楚风压下心头震惊回道。林宇的出手,楚风并没有感受到五行之力的干预,如果是五行修士,哪怕分属其他不同类型,同样会感觉到,除非对方修为高出自己很多,有境界的差距;但看年纪,楚风不相信会有如此差距;

“哼,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吧,总算不那般乏味了,看在我今天心情不错的份上,告诉你件事,刚从潭石镇回来前,看到有街上的泼皮似乎对你送给相好的狼皮……不,是送给孙寡妇的狼皮,很感兴趣,我觉着她可能会有麻烦了,在咱们小镇这一套撒泼骂街的本事,在那可能会吃大苦头呢……”

不待林宇说完,楚风已经一步跨出,落在院墙之外了。

林宇说的没错,狼皮是楚风给孙寡妇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楚风会独自入山,不是山前,而是更深处,有雾霭缭绕,让无数人闯入者迷失,从此再也走不出的山脉更深处,这只青狼,就是这么来的。

出了镇子,确认周遭再无他人,楚风双手掐诀,口中念念有词,身体周忽的青光一闪,脚下用力,触及地面的青石碎裂,人也已经在十数丈外。

快速的奔走中,楚风紧咬着牙关,脚踝处肌肉撕裂,疼痛阵阵传来,伸手入怀,两本薄薄的册子津贴着胸口,每次触及,都仿佛感受到娘亲的温柔,这是娘亲离开前,唯一的遗物,一本是青冥决,五行初级修炼功法,另一本御器谱,可将调动体内元气操控武器的初级运用法门。

忍着脚踝处越来越强烈的疼痛,思绪飘荡,第一次打开青冥决时,内心的震惊,无法言语,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迅速收缩合拢,然后再缓缓的展开,一幅更壮阔、更具色彩的天地。那是一片充斥奇异颜色的天地,气息流转如烟霞,缓慢向自己靠近、盘旋,最终丝丝缕缕青芒透过身体,没入体内,同一瞬间,脑海中犹如平地起炸雷,不自觉闭上双眼,意识深处,一丝微弱的青金光芒划破黑暗,如朝阳升起,将黑幕划破,又如同顽皮稚童捅破了窗户纸,整个世界的绚丽倒灌入脑海,呈现出一个微型的镜像世界。

楚风不知,一个人可以踏上修行之路的机会是多么渺茫,不知那一丝光芒倒灌背后隐藏了娘亲多少的心血与付出。他会在无数个睡梦中身如火烧,大汗淋漓,醒来后口渴难熬,催着娘亲去倒水,却没有看到娘亲哪怕用双手捧着茶碗,仍旧抑制不住颤抖,这世界哪有什么大道光明、轻而易举,不过是有人默默抗起一切,替你负重前行罢了。

镇子之间道路崎岖,黄泥土夹杂青石块,每一脚踏下,带起黄土阵阵,楚风身影一闪即逝,身后烟尘翻滚,模糊了身影,脚下的疼痛持续传出,为尽量提升速度,五行之力持续释放,此时的身体已经承受不住持续高强度冲击,疼痛让楚风回了回神,打量四周环境,估摸了下大概距离,再次向前奔去。

潭石镇,虽也偏僻,但好在不靠近山脉,周遭地势平坦,开垦的庄稼地,精心维护下,每年的产量都不错,每户人家除了自己的口粮,还多有富裕,镇上的人,不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钻到山里打猎,如此一来,附近像冲陆镇这种贫瘠镇上的姑娘,都想着嫁到潭石镇,不只是自己过上平静的日子,丈夫不用进山,不用成日里提心吊胆,这比吃饱喝足,更让人满足;

如此一来,潭石镇人口增多,镇子规模日渐壮大,各色店铺买卖林立,连通各镇的官道不需要官府出面,镇子上的商贾自行出资扩建,多年来,已经称为附近镇子的交易中心,最具规模的是粮铺、裁缝铺、铁匠铺和药铺。山里人打的猎物,采的草药,除了少数自己使用,多数都拿到潭石镇来贩卖,然后购入粮食和成品衣物和调配好的草药。林宇口中的孙寡妇,来潭石镇,就是为了售卖狼皮,整张没有任何磨损的上品青狼皮,裁缝铺前,唾沫横飞的孙寡妇正与老掌柜讨价还价,这时,店内走出个年轻胖子,一席锦缎长袍,区别于行人中粗布麻衣的精致打扮,身后跟着两个精壮汉子。

“嗯,这皮子不错,难得还是一整张的,刘掌柜,一直要你给我做一双靴子,你总说没有上等皮子,这不是么,还是青狼皮,比狐皮是差了些,倒也不会堕了我的气质。”说着,胖子从孙寡妇手中接过狼皮,在脚踝处比了比。

被称作刘掌柜的老人,头发花白,一副老花镜,镜片的厚到连对视时,眼睛都被扭曲放大的地步,上前一步,弯腰、点头道:

“凌公子好眼力,狼皮毛发青亮,没有杂色,看皮肤韧性适中,皮子展开四尺有余,超过了一般的成年青狼,或许是狼王也有可能,这等皮子一般猎户是打不到的,比起狐皮,丝毫不逊色!”

“对对,掌柜的说的事,这个啊,是我男人去山里打的,遇到了狼群,命差点都搭上了,公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正配这一双狼皮靴子嘞!”孙寡妇踹了一脚要伸手去摸胖子公子长袍的傻儿子,这种富贵人家的败家子最是心肠狠毒,尤其瞧不起穷人,得罪不起,再看这胖子身上这缎子长袍,啥时候见自己镇上的老爷们儿穿过,想着有这么个有钱的主看上了,连篇的扯谎,把死了的男人都给带上了,想着多要点银钱。

“娘,你是不说爹早就死了吗”被踢倒在地的傻小子也不着恼,爬起来,用袖子蹭了下留到嘴边的鼻涕,望着孙寡妇问道。

“死了啊,那怎么还有男人去山里打猎,是野男人吧,看你这……嗯,一夜翻云覆雨,没个五六七八次,都不解渴吧,也怪不得死了男人。”胖子望着孙寡妇,镇子上贫苦出身的女人,什么苦活累活都干,尤其这没了男人还带着个傻儿子,常年累月,身子到是比其他妇人更紧实些,这一身粗布麻衣,并不合身,劳苦女人,又不讲究着装,高出一头的胖子,自上而下的视野中,脖颈下的一片饱满,也算壮观。

孙寡妇苦涩的笑了笑,胖子说的没错,男人早就死了,自己带着从小痴呆的傻儿子,并未再嫁,也不是没有媒婆撮合,镇子上几个光棍都一个德行,瞧着自己的眼光除了下流还是下流,眼珠子只会在自己胸口转悠,一根筋儿汉子,连掩饰都不会,也难怪三十好几也找不到婆娘。

笼了笼衣领儿,没敢拿出在自己镇子上撒泼骂街那一套,只是不在刻意堆着笑脸,说道:“偷汉子到是不敢的,公子既然看上了这皮子,我也不多要,十两银子,您拿走,省的我跟孙掌柜耗着。”

“你这既不是野汉子打的,哪来的?偷的吧,既然是偷得,被本公子撞见了,自然要将赃物归还原主,走着!”胖子说着,将手中的狼皮往后一扔,身后一个汉子抬手接住。

这一来二去,耽搁了半天功夫,胖子招了招手,示意身后的护从,抬步就要离开铺子,孙寡妇连忙伸手去拦,口中同时喊道:

“不给钱,皮子还我!”

手刚伸出一半的孙寡妇,还未碰到胖子衣角,身侧便递出一拳,砸在肋下,“嘭”的一声,人便擦着门框弹了出去,连翻撞倒了门口的几个晾晒皮毛的木架,才止住去势。

“你……你们……”孙寡妇挣扎着想要起身,刚一动,肋下传来一阵剧痛,话到嘴边没能说出口,伸手摸了下,肋骨没有断,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出手的汉子没有多话,后撤一步,胖子再不瞧躺在地上的孙寡妇和哭的撕心裂肺的那个傻儿子,收回手臂,只是收回的不是拳,而是掌,显然最后打在孙寡妇身上时,留了力,变拳为掌,看似凶猛一招,实际用了巧劲儿,远没有看到这般惨烈。

主仆三人扬长而去,孙寡妇任由傻儿子嚎啕大哭也未理会,只是愣愣出神,想起死去的男人,那个曾经说要照顾自己一辈子,不让人欺负自己的男人,一次进山后,就再也没了音信儿。每晚哄着傻儿子入睡后,坐在院中将破旧的渔网缝缝补补,偶尔扛不住困倦,扎破了手指,也只是放在嘴里嘬一下,继续缝补,只为明天可以多打一些草鱼,不单能够填饱娘俩的肚子,还可以跟镇上能够进山的人换些野猪肉,儿子是傻,可不能再长不高。

怔怔出神中,又想起了打渔时看到的那个孩子,小小年纪就没了爹娘的可怜孩子,一个人,宽大的成年人都撑不起的麻衣,枯枝背篓,独自蹲坐在河边洗着野菜,零零散散,还夹杂着几株吃了会上吐下泻的野草,一时恻隐心起,便随口提醒着扔掉那些毒草,孩子只是羞涩的低着头,不知如何是好,自己终究是当娘的人,虽然自己跟傻儿子也时常要靠着野菜填饱肚子,终究见不得眼前的这孩子凄惨光景,挑了两条鱼,轻轻抛到了孩子背篓里……

一转眼就是三年,记不得是哪个夜晚,院墙内,多了一只绑缚并不结实,却很用心的野兔,往后的日子,隔三差五,就会无缘无故多出些,山里才能打到的猎物。有一晚,熄灯后,自己偷偷躲在了门后,透着月光,盯着院墙,直至后半夜,才见一只手从院墙上探了进来,丢下一只野兔,未看到来人,便悄悄推开房门,走到院墙处,原来是一个瘦瘦小小,个头还不及这低矮院墙的模糊背影,已经走出很远。

是他,曾经那个背着竹篓,洗着野菜,自卑、羞涩,却又懂得感恩的孩子,他叫楚风,想到这些,孙寡妇嘴角不由的有了些许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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