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吃到很晚,由于安然的学校里离这里比较远,所以程安铭便开车送她回学校。而我,程安铭则交给了慕瑾瑜,叮嘱他一定要将我送到宿舍楼下。
我背着书包,淡淡地对他说:“你不用送我,这里离我学校不远,我可以自己走回去的。”
“那怎么行?”慕瑾瑜正色道,“女孩子一个人晚上走不安全,我必须要将你送到宿舍楼下才放心。”
见状,我便不再说话。我们俩默默地走在路上,
初秋的天,种满桂花树的校园林间小道摇曳着芳香,给这个宁静的夜增添了一丝生气。
我们俩并肩走着,谁也没说话。我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我觉得自己和慕瑾瑜并不熟。而此时,他也异常安静。
我默默地低头走着,看着我们的影子被路灯拉长,时而相聚在一起,时而又分开、又相聚,反反复复,就像是在两个不同轨道运转的行星一般,谁也不知道待会儿会怎么样。稀稀疏疏的树影,斑驳地洒在地上。
我回到宿舍,洗漱完毕后准备玩会手机,这才发现手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关机了。我将手机充好电,开机,常田的电话就突然打了进来。
“喂?怎么了?”我疑惑地问。常田一般不会这么晚给我打电话。
常田的声音从另一端悠悠地传来:“怎么了?路诗函,这么晚了你干什么去了?老娘都快把你的电话打爆了!”
“没事啦!”周末的寝室空无一人,约会的约会,回家的回家,我将手机开了免提,一边贴着面膜一边与常田聊天,“刚刚在和程安铭他们聚餐,他拿下了一个大合同。”
“啧啧!”常田的声音一出来,我就能想象电话那端此时的她是什么表情。阴险、小人得志的表情。
“你别啧了!”我鄙视道,“程安铭不是你能肖想的人!”
“得了哈路诗函!”常田的嗓门开始大了起来,“我像是那种打朋友的朋友主意的人吗?”
“不是像,你就是!”我肯定道。
“得了吧!好了,不跟你吹了,你没事就好,我这上夜班了,偷空出来给你打的电话。”
“嗯好。”我挂了电话。
突然,我感觉宿舍外面熙熙攘攘的有点吵,便想着走到窗边去瞧个究竟。宿舍门口用蜡烛摆着很大的爱心,中间站着男女主人公,男生单膝下跪,手捧着玫瑰花,女孩则双手捂脸,感动而泣。周边围绕的,大概是他们的朋友或其他看热闹的人吧!
这种现场求爱的场面,在大学校园中并不少见。虽然很多都是同样的套路,但是憧憬浪漫的女孩子都会在这样的场景下被感动,然后与男孩牵手,成为记忆里难忘的回忆。
我总是觉得,自己已经过了这般肆意浪漫的年龄了,但是当我沉浸在这温暖的场景中时,心中还是有些许触动。突然,我想到了什么,立刻撕掉了面膜随意扔在一旁,然后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很多许久没动的东西,已经布满了灰尘。我没有停下来,直到找到了一张泛黄的纸张,我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然后就地坐下,不管周边的一片狼藉。
那张纸,是曾经林煜在高中的时候为我画的图,上面,是一个男孩抱着香槟玫瑰单膝跪在女孩面前的场面,空中飘荡着很多的五彩气球。在男孩的后面,是硕大的LED屏,上面写着六个字:诗函,我喜欢你。这是林煜当年为我表白的场景。
我突然记起,在高二那年,我生日的那一天,邀请了很多同学出去吃饭。席间,林煜突然将我拉到了餐厅外面,这才有了这样的场景。当时,同学们突然围绕在我们周围,所有的人都被现场给惊叹了,我也是震惊得说不出话。
林煜没有对我说什么伟大的誓言,他只是为我深情地念了一首诗,那是泰戈尔《飞鸟集》的其中一个片段: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
the sun ,the moon and you.
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
and you forever.
翻译过来就是: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这是我最喜欢的诗集,我觉得它浪漫,也朴实,它不像其他的山盟海誓那么庸俗,也不寡淡无味,倒是让人觉得心中甚是欢喜。
我点头的那一刻,林煜身后的LED屏上那六个字开始闪烁起来,空中飘荡着很多的气球,周边是我的同学和好友。在他们的惊讶声中、掌声之中、欢呼声之中,我的眼泪也夺眶而出。
林煜总是会在悄然之间给予我惊喜。
后来,林煜将那天晚上的场面用笔记录了下来,然后送给了我。我看到那张画时,仿佛当时的场景又重现在了眼前,眼眶微微泛红。林煜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笑着说:“真是个小傻瓜。“
他很喜欢叫我傻瓜,但是我一直都很抗拒。我始终觉得,人家叫我小诗函,所以我就一直长不高。而他叫我傻瓜,我就一直不会变聪明。
不然,为什么都已经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会记得林煜这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