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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稻谷的香2

人啊,无论活的多苦多累,倘若心中还有一丝温暖、一缕牵挂、一点期盼,总能过得很美好的。

也许是他的年纪太小,烦恼很少能够留在他心中。

可他常常还是会想起他的父亲,虽然父亲在他的脑海里渐行渐远,甚至模糊了背影,但他始终记得,有那么一个人的存在,一个很高大雄伟的男人,曾经为了家庭不顾一切,也有一个女人,他只记得她对家庭一切不顾。

他有时也会恨这个女人,可在传统的观念里,他不应该去恨,也不能恨,所以,他只能慢慢的去忘记她,淡化她,这样心里至少会好受些。

后来,他才知道,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你不值得的。

八九月的太阳是灼热的,把大地化为火炉。

八九月的雨也是欣慰的,来时带走烈热,走时留下清爽。

幸好的是,程风笑前几天就把稻谷晒干风干了,那些天的万里无云,阳光普照,没有下过中途雨,所以想要晒干稻谷,并不是难事,而经过暴晒的大地,干得干裂的田地,确实需要一场痛痛快快的大雨,来滋润土壤,清洗大地。

一阵阵的雨,常常带着一阵阵的风。雨打在屋檐的瓦片上哒哒作响,风吹得龙眼树枝左右摇晃。

程风笑从小就非常喜欢看雨,他觉得这个风雨最狂暴的时候最宁静。因为这种时候的农家人往往都不需要干什么活,手脚最清闲的时候,就像清闲的人在听着小曲,这种时候是最无忧无虑的,甚至你不用去知道小曲唱的是什么,因为你要的只是这种感觉,这个世界很烦躁,你的内心却很宁静。

真是好大的雨,一瞬间就把小屋门前的小路变成了一条小河,小河的水天上来,奔流不息。

经过炎热,此时清凉无比,就算一万台风扇对着开,也不及轻轻微风。

程风笑正对着这风笑,却听到了李小容屋里的喊声:

“阿笑,快拿盆来,屋顶又漏雨了。”

来不及回应,程风笑就已经转身跑到茅房,促着小步,拿来了盆,放在漏水滴处,可刚放下,又听到李小容喊:

“房间里也漏水了,快去再拿只桶来。”

“哦!”

程风笑应了一声,又跑到了茅房,把桶提上。

刚走两步,又听到李小容喊道:

“再多拿一个,还有一个地方漏了。”

程风笑又走了回去,把最后的一个桶给拿上。

这屋顶似乎有什么毛病,处处都是点点滴滴,漏着大大小小的雨。

最后连吃饭的餐具都用上了,才能把房子里各处漏水的地方接好。

李小容看着湿漉漉的房子,她眼睛不禁露出了眼泪。

程明寿坐在短櫈上抽着闷烟,漆黑的房子,除了窗外偶尔闪过的几道雷光,也唯有他烟杆的微微火星。

下雨的夜晚往往都是比往常的要漆黑的多的,家家户户也都已经灯火通明。

也唯有他们加没有打开电灯,是因为没有通电吗?还是没有灯泡。

其实家里并不是没有通电,灯泡也有,只是舍不得按下那个开关而已。

往常的天空,只要有一点月光,他家都舍不得打开这“昂贵”的电灯,倒不是电费太贵,而是觉得有些东西没必要的,就不要去消费它,就像你一天存五毛钱,十天就是五块钱了,他们深知积少成多的道理,也懂得不去浪费。

有时候的浪费确实是从点点滴滴做起的,就像这天上下的雨,点点滴滴,虽少,却多,终能洰成大河。

李小容突然打开了灯,黄色的灯光突然就把小房子照亮了。

李小容道:“今晚就开灯睡觉吧。”

这倒不是她怕黑,生活在农田里的人没有几个怕黑的,反倒因为房顶还在漏水,怕弄湿床,早上起来感冒了就更加得不偿失了。

一旁的程风笑点点头。他看见有几个碗里的水快点满了,于是又去把水给倒了。

他倒是一个勤快的孩子。

他有些苦笑地说:“等天晴之后,真的要爬上顶换些瓦片了。”

程明寿吐了口烟,说:“这几天太阳太晒,忽遭大雨,瓦片确实容易爆裂。”

他又吸了一口烟,再吐,才道:“小子,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老头我可爬不上那个墙头了。”

在灯光下,连烟都是黄色的。

程风笑拧着鼻子,“老头,你能不能不要抽了,搞得我今晚都睡不着了。”

程明寿想说什么,还未开口,李小容就夺过他的烟杆,抖掉烟灰,丢到一旁的桌子上。

程明寿唯唯诺诺,却也不敢说出一句话来,最后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往门外走。

李小容斥喝道:“你要去哪!”

程明寿道:“我去茅房,我去哪?我能去哪?”

“我敢去哪。”这一句他说的很小声,仿佛就像在他肚子里嘀咕的一样,但还是被程风笑听到了。

程风笑吃吃的笑,却也没有多言。

李小容转眼对程风笑说:“你快去睡觉吧,明天要是还下雨的话,是放不了牛的,就要去割草回来喂牛了。”

程风笑点点头就钻上了床上。他突然感觉有些凉气,于是从柜子里拿出了被子,这可是他家的大棉被,也只有冬天的时候才用到。可今晚有点反常,谁能想到今天早上还是严酷难熬的夏至,晚上就成了丝丝凉意的秋末。

程风笑算了算,如今确实是秋天了,只因为南方的秋天来的不仅晚,而且没有踪迹,就如今晚,秋风悄悄的来了,当明天你醒来时,又不得不添衣加棉。

四季如春的南方说的不过是春色般的植被罢了,气温该低的还是会低。相反的,南方的冬天往往比北方的要寒冷的多,因为北方再冷也不过是干燥的冷,而且那里还有生火坑的习惯,连一觉醒来都是暖哄哄的;南方的冷是湿潮潮的,是冷进骨子里的冷,而且房子的通风结构原因,在屋里和屋外没什么区别,每天晚上要暖半小时的床,才把手脚会暖,到了半夜,寒意更深,只恨被子不够多,床板太凉,冷成一团的你只渴望快点天明,因为太阳真的是太温暖了。

丝丝的凉意,雷电的低鸣,窗外滴滴答答的雨落声,加上棉被的厚实感给人安全感,程风笑很快就入睡了,带着甜甜的笑意。

朦胧间他看见灯光下的奶奶,她仿佛手里在弄些什么。后来才知道她在织毛衣。

不知过了多久,恍恍惚惚间,他感觉到了有人睡下了,还帮他盖了盖被子。

睡下的人小心翼翼的辗转反侧,怕惊扰到睡着的人,可自己久久不能入眠。直至他起来把灯按灭,才缓缓睡去。

程风笑醒来时,已经是早晨了。没有和往常的一样,能看见阳光从窗户射入。虽然没有了雷声,但雨还是不断,风也大了不少,直吹得挂在墙上的塑料袋啪啪作响。

程风笑简简单单地喝过一口粥后,穿着麻包袋内膜做的透明雨衣,在李小容的目送下出发了。

他要去割草,就算人饿着也不能让牛挨饿,毕竟没有牛来耙田,人也得挨饿。

要割草,割茂盛的草,当然得去水边割。

让人失望的是,河里的水位已经在昨晚的大雨中升得很高,而且水流很急促,一不小心就掉下去的话就会被冲走,往年雨季在河边玩耍被冲走的小孩确有案例,所以程风笑也不敢那么大胆,也只能换个地方。

幸好池塘里的水一般都不会太满,至少水不会溢出来,因为下面有一个排水的口,要不然鱼都跑了,该担心的还得是主人。

程风笑在池塘埂上,弓着身子,时而割草,时而把草抱进准备好麻包袋里,又时而挺直身子,凝望远方云烟飘渺的高山。

不知过了多久,雨渐渐的小了,也没有停,只是纷纷细雨,又如飘着雪花的冬天。

程风笑当然没有见过雪,南方能下的,除了雨就是冰雹了,他能联想到的只有满山遍野的蒲公英,那是风起时,他也有幸见过。

正当他有些走神时,忽然听到了一个女孩的声音:“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

程风笑看到了一个穿着裙子的女孩,干干净净的裙子,干干净净的人,撑着一把漂漂亮亮的伞。

程风笑微微一怔,又听到女孩说:“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危险,万一掉进了池塘里怎么办,而且池塘里的水那么深。”

从她来的地方有一栋三层楼的小楼,楼外不仅有一个很大的阳台,连楼面都是用光滑而有色泽的瓷片覆盖的。

这样的小楼,村里能住上的人不多,并且家里还有这么大的一个池塘的,也只有村里的那位村高官了。

程风笑顿时就想到了她是谁家的人。

他以前也远远的见过她。

程风笑“哦”了一声就转身背起麻包袋,想要离开,反正草他也割的差不多了,也是时候回去了。

正当他想离开时,女孩却有些义愤填膺的说道:“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话啊。这样真的很危险哎……”

她还有没有说完,程风笑打断道:“好的,我知道了,下次一定注意。”

说完,他就走了。

他没有看见这个女孩的表情,也不想看到,他不想和这种人有太多的交集,因为她家里是有钱人,他高攀不起,从小李小容就教育他“有些人不仅不能高攀,接触了还有可能引祸上身,我们是底层群体,是被剥削的阶层,没有人会给我们主持公道的。”

云烟飘渺的高山由远而近,站在高山的山顶上,你才发现,原来有雾的不是山顶,而是山脉。无论是对于山顶上还是山低下的人来说,这也许是一种错觉,可他们始终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可能你想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往往都是无能为力,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去改变,无论是谁都没有,有一句话说得好“莫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有些人来自以前的时代,在他们的那个时代活着就是面对着饥饿、寒冷、劳累、剥削,那种时代怎敢奢求公道,能活着,就比什么都好了。

程风笑背着草,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走着走着,雨停了。

他突然把盖着的雨帽放下。

一只手拉住背上的草,另一只手游过小路旁的草丛。

草丛里有几朵不知名的野花,它们的花瓣和叶子一样,在雨水中沐浴过,变得楚楚可爱。程风笑却又觉得他们楚楚可怜,因为它们要经历多少的炙热才能换来这般的雨水,而正开得最灿烂的花也就意味着开始凋零。

想到这里,程风笑更加的愁眉不展了,突然就有一阵风吹来,花儿在风中微微招枝叶展。

程风笑突然笑了起来,蹦蹦跳跳的走回到路上。

他很小,实际上他不小了,他始终觉得自己早就已经长大了。

长大后的他也始终明白一个道理:人的一生,莫非不就是为了等花开,等雨来。有何必为逝去的东西而多愁善感呢,只要懂得珍惜眼前,其实每天都是很美好的。

雨后的天空会有彩虹。这是程风笑小时候听说的,却从来没有见过。

他还听说彩虹是一道五颜六色的光,又似天空上的一座弯弯的小桥,白云在中间流逝。

所以他小时候总期盼雨来,雨来之后又期盼雨快点停,这样就能看见心仪已久的彩虹。可每次等来的都是失望。

“彩虹哪有那么容易看见,我老头子一生也只看见过三、四次而已。”这是程明寿跟他说的。但他仍旧不死心,依然期盼着。

过了些年,他也淡忘了这件事,雨停时也没有再抬头寻找传说中的彩虹。

但今天程风笑终于看见久违的彩虹了,色彩缤纷的彩虹就在他仰望四十五度角的天空。

彩虹确实和他想象中的一样,一样的美丽,一样的璀璨,一样的引人瞩目,他看见远方好些孩子在对着彩虹又指又笑、蹦蹦跳跳,像是突然闯入私密花园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他也呆呆的望着,仿佛都痴了。

但他却没想到彩虹会那么快的消失。

看着彩虹逐渐淡化,化成白云,随风吹散。

可他已经不会觉得有太多的遗憾了,反倒觉得有些愉快。

程明寿在屋檐下抽烟,他也能看见彩虹,尽管彩虹足够美丽,引人入胜,但是他注视的是那个看彩虹的身影。他突然发现这个身影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大些高些。

他又抽了几口烟,才明白,有些人在不断的长大,也有些人在不断的衰老,你虽然知道,但却看不到。

他又看着那个身影,不禁想到:这小子真的长大了,算来也有十五岁整了,我这么大的时候都娶老婆子过门了,长大了,也许真的长大了。他默默的又抽了一口烟。

岁月不留人,其实让程明寿更加内疚的是没有让程风笑上学,和普通孩子一样学着新文化知识,而不是像他这样天天守着几分几亩的田过日子。

以前他不能让他儿子上上学,如今也不能让孙子去,真是造孽啊!他想着想着,嘴里的烟越来越苦,心里更不是滋味。

别人说,人穷不过三代,可他细细算来,何止啊,他爷爷是农民,父亲是农民,他也是农民,只不过他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农民,但又有何区别呢?确实,相比于以前,只要勤劳一点,也不用再挨饿了,可对于现在的社会而言,他们仍然是最底层,每天都要起早摸黑才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民。

倘若一个人连温饱都解决不了,何谈理想。

人在觉得自己没有出息的时候,往往把希望寄托给下一代,只希望,即使不能光宗耀祖,至少也不能再挨饿了啊。

程明寿又想起了他那死去的儿子,不知不觉已经热泪盈眶。

当他回过神来,就看见李小容走了过来。

他害怕被她看见他的眼泪。一个男人又怎肯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流泪呢。

他擦了擦眼角,说:

“这烟够呛的,呛得我眼睛生痛生痛的。”

李小容也没有多想,有些生气的说道:

“你这个老头子,我整天在油烟熏天的厨房里都没有事,你倒好,整天做着,什么活也不干,抽个烟还能把自己熏着。”

程明寿倒是听懂了,知道是说他好吃懒做。

于是他识趣的站了起来,想要走开。

和这个老婆子生活了那么多年,经验告诉他,她还是个女人,只要是个女人,就和年轻的没什么两样,当一个女人无理取闹的时候,男人最好走开些。

李小容却叫住了他,说:

“去菜地捡点菜回来。”

“是是是”

程明寿只能不断的点头,等李小容走回屋里时,他才猛抽了一口烟,把烟灰倒掉,向田埂处走去。

农家人的地里除了种粮食外,还会种种菜,这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他们可以吃的不多,除了过年过节杀鸡杀鸭外,其他的日子很难吃到荤菜,生活宽裕点的当然还可以去买些猪肉吃,平时想要解解馋,除了老母鸡下的蛋外,也只能在河里摸些小鱼小虾,晚上拿电火到田里扑些小青蛙。

所以菜园真的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有些老人说,没有青菜是吃不下饭的。

程明寿来到自家的菜园,里面有白菜、波菜、苦菜、生蒜、生葱,看着这些井然有序的菜,有时候他觉得很有成就感,毕竟这都是他们每天早上晚上挑水灌溉的。

他摘了一些比较嫩的苦菜叶,这也是他比较喜欢吃的一种菜。这种菜苦中带甜,像极了农民耕种苦尽甘来的生活,而且越嫩的也好吃。

看见旁边的生葱,他又想起来了几天前老母鸡下的蛋,仿佛还能闻到葱花蛋的味道,于是他决定捡几颗葱回去,叫老婆子做。

当他抱好了菜,正准备站起来身子来的时候,突然一痛,感觉胃在收缩,痛觉渐剧,他的手已经抱不稳菜,菜掉了一地,他当然来不及管,因为剧痛仿佛像一万中蚂蚁在他的肚子里乱啃,他已经缩成一团,痛苦的缩卷在地上,湿润的泥巴粘在了他的衣裳上。

他从来没有试过这种情况,也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办法,就算有,他的脑子已经一片空白。

当他逐渐清醒时,疼痛也逐渐消失了。

他坐缓缓地坐在田埂上,抽出烟杆,上了烟丝,点了火。

他缓缓吐出一口烟来,这时疼痛已经没有了,就像远方的光明,在黑暗降临时就如没有来过一样。

可谁也不能否认之前的存在,因为夜到最深处时,也逐渐光明了。

程明寿叹了一口气,捻了烟,捡起地上的菜,连菜也沾了一面的泥巴。

回到家时,李小容虽然埋怨的语气,却是关心道:

“捡个菜去了那么久,你……没事吧。”

她显然看见了他沾满泥巴的衣服和菜。

程明寿笑了笑,拍了拍身上的泥,道:

“没事,贪玩,掉沟里了。”

李小容听完顿时叉起了腰,指着他道:

“你这个老头子,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跟个小孩似的。我在家里煮饭喂鸡鸭多忙,也不知回来帮忙。”

程明寿呆呆地站在一旁,不断的点着头,嘴里却不做叨叨些什么,估计是些即不敢说出了心里又不满的话。

“还有,每天的衣服谁洗的,还不是我自己一个人劳心劳肺……”

看着李小容嘴叨叨个不完,程明寿眼睛转了转,指着屋里坐着的程风笑道:

“你看,估计孩子都饿傻了,居然拿起书看,你快去做饭吧,要是真让孩子饿傻了,谁给我们养老送终啊。”

最终李小容还是夺过菜,气哄哄的跑进了厨房。

只听到程明寿在后面喊道:

“老婆子,生葱要做葱花蛋哦。”

程明寿迈着步子,哒哒地走进屋里,看着桌前看书看得津津有味的程风笑,他又烟杆敲了一下程风笑的脑瓜子,说道:

“看得懂吗,臭小子。”

程风笑狠狠的瞪着他,“我看你这个老头子是没地方撒气了才来找的我。”

程明寿哼了两声,才说道:

“我又没受气,哪来的气。”

程风笑看着他,哈哈的笑了起来,“我看你是连气都不敢有吧。”

程明寿不以为然的边说边坐了下去,“等你老了,你就知道容易生气的人活不长的。”

程风笑笑道:

“确实,容易生气的人,也活不到老啊。”

程明寿又道:

“你这小子整天嬉皮笑脸的,没一个正经样,话说,这书的字你看不看得懂啊。”

程风笑没有笑了,黯然道:

“还是有很多字认不得啊。”

程明寿摇着头,“谁叫你可以上学的时候不认真学啊!现在后悔了吧。”

程风笑顿时就跳了起来,“以前是谁在我写作业的时候总叫我做这做那的,连早晨都要我早起半小时把牛赶到草地上吃草。”

程明寿却道:

“我这也不是为了让你养成一个自立勤奋的好习惯嘛。”

程风笑道:

“再说了,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在班上的成绩也是名列前茅的,只不过有好几年没学了,才生疏了的。”

“也是也是。”程明寿连说了好几句,没有人知道他是在回忆还是在惋惜。

他看了看书的封面,虽然他是一个粗人,不懂什么字,但小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几个字还是认识的,但这本书显然不是这几个其中一个的字,他也不知道这什么字,只知道这书肯定不是程风笑这小子的。于是问道:

“这书哪里来的?”

他自信这书无论怎么来的,也绝对不会是偷来的抢来的,因为他从小就教育程风笑,人再穷,就算饿死穷死,也不偷不抢。幸好程风笑还算听得进去,做的也不错。

也许最普通简单的道理人人都懂,可偏偏能洁身自好,规中规矩做到的人却不多。就算曾经犯过错误,只要身心莲洁,知错改错,就是莫大焉。

程风笑又坐了下去,才缓缓道来:

“前几天我用绳子拖着磁铁去找路上的废铁废钉,找了一天,才找了半斤多,本来想拿到村口的破烂王那里换钱的,才发现换不了什么钱,就和他换了这本破旧的小说书。”

程明寿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半响,他才指着书面道:

“你知道这本书叫什么名?”

程风笑挠了挠头,苦笑道:

“本来应该是知道的,可偏偏就一个字我不认识,就念不齐了。”

“哦。”程明寿道。

“你看啊。”程风笑指着书面,一字字道:“射什么英—雄—传,作者是金庸先生写的。”

程明寿不认识字,自然也没有听说过什么金庸先生。可程风笑却是略有耳闻,他是听程文说的,程文是他的伙伴,以前是一起上学,如今他辍学了,也只能等程文周末回来给他讲讲一下学校里有趣的事,虽然每次程风笑都是笑哈哈,可内心却是无比的羡慕。

金庸先生也是他听程文说起的,只记得程文说过,金庸先生写的武侠小说真是脍炙人口,那时整个学校风靡一时,很多男生都对他的小说深深喜爱。

程明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这时一阵香味传来。

程明寿笑了笑,“快把书收好,准备吃饭了,今晚有葱花蛋吃。”

程风笑闻了闻飘来香气,心里顿时也觉得欢乐了不少,手脚也不慢,把书放到枕头下,就转身去厨房端菜去了。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反思,是不是越容易得到的东西越容易失去快乐呢?倘若一个人能够对某种追求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是不是也能够过得更快乐呢?

人会苦恼,为什么难于得到的东西也想得到,得不到会可惜,得到了又会无趣。

但我觉得,只要对生命充满热爱,其实人是很容易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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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女强+重生+宠文。男主腹黑强大,女主小白兔变身逆天女。结局一对一。喜欢的亲们请加入书架。】云夕,九尾妖狐。身为妖皇的妹妹,她却爱上了仙界的上仙。她为了他,不惜自除妖籍,背井离乡,更甚者为他自取心头血,散尽千年修为,一夜白头,最后却换来他无情的一掌。只因为,心怀苍生的他,眼里容不下一只妖。当她再一次睁开双眼,潋滟重生。不复当初的温柔善良,现在,谁敢阻拦她的脚步,就必须付出血的代价。她,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只要能够救醒哥哥,便是逆天又何妨?片段(一)“主子,这可是九百九十九年的金翎鱼啊!”冥界护法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家主子。“嗯,也不知夕夕爱不爱吃。”某男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主子,千年金翎鱼,可抵一百年修为啊!”冥界护法继续不死心的说道,这可是难得的宝贝,主子居然要把它给云夕姑娘当菜吃?“那倒是。”某男的眉毛微微蹙了蹙,冥界护法以为主子终于觉悟了,却听某男轻飘飘的扔下一句,“还差了一年,只好委屈夕夕了。”冥界护法汗如雨下,千年金翎鱼放眼四界也没几条,这还委屈了云夕姑娘?!片段(二)“大胆狐妖!放下我仙界圣物!”一上仙气的胡须飞起,对某女吼道。“我既是大胆狐妖,又怎会听你的话?”某女眸中清冷,反唇相讥。“四大圣物镇守四界,你如今要夺天离,莫不是要逆天么?”另一上仙语重心长的对某女说道。某女眉毛一挑,眸中闪过一丝不屑,“逆天又如何?今日这天离我定要带走,若有人胆敢拦我,我便送他一程!”“云夕,你当真要如此么?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某上仙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望着云夕。“从前?呵,你若要拦我,我倒不介意将你从前欠我的以命相偿。”某女望着这张熟悉的脸,眸中寒光细碎,不屑道,“不过,还是便宜你了。”片段(三)“随我回冥界皇宫吧。”某男深情款款。“不去。”某女毫不领情。“为何?”某男眉毛一挑。“后宫女人多,我嫌烦!”某女眉毛一挑,不屑道。“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人。”某男温文尔雅道。若干天后。“冥决,你不是说后宫只有我一人么?!为什么我还要每天请安!!”某女咆哮。某男耸肩,狡黠一笑,“我说的是我的后宫。母后可不是我的后宫里的。”推荐俺的完结文文,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废柴重生斗遍渣男渣女《重生之嫡女狂后》邪帝纵宠一宠到底《女人,乖乖跟朕回家》腹黑男主萌女主兽宠文《萌宠一狐狸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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