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150100000009

第9章 火枪手们的个人情况

一出了卢浮宫,达达尼昂就向朋友们咨询,想知道自己该如何花掉分得的那些皮斯托尔。阿多斯建议他去松塔饭店定一桌好饭,波尔托斯建议他找个跟班,阿拉密斯则建议他找个合适的情人。

饱餐一顿的事当天就实现了,还有跟班在桌旁伺候。美餐是阿多斯帮他预订的,而跟班是波尔托斯帮着找的。这跟班是个庇卡底人,当天就由穿着华丽的火枪手雇佣了。彼时,这人正站在都尔奈勒桥[24]上,朝着河里吐口水,在水面上出现一个个小圆圈。

波尔托斯声称,这人的消遣方式就足以说明他做事深思熟虑,于是没要任何推荐就把他给带回来了。波尔托斯的贵族气质深深吸引了普朗夏——就是这个庇卡底人——他也正是为此才接受了雇佣。可是,等到了波尔托斯的住处,普朗夏发现自己的位置已经被一个叫穆斯克东的同行给占了,而且,波尔托斯明确地告诉他,自己的家虽然很大,但是放不下两个仆人,他要伺候的人是达达尼昂。因此,普朗夏略微有些失望。可是,等他前去伺候主子吃晚饭,看见达达尼昂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金币来请客,他又觉得自己时来运转,感谢上苍让他遇见这么一位克罗伊斯式[25]的人物。他把这个想法一直保持到晚宴结束,并且饕餮了一番残羹剩饭,先前的饥饿得到了十分的满足。不过,等到了晚上给主子铺床时,普朗夏的各种幻想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达达尼昂的公寓分为卧室和门厅两部分,卧室里只有一张床。普朗夏从达达尼昂床上扯了条毯子,睡在了门厅里,从此以后,达达尼昂就少了一条毯子。

说到阿多斯,他用极特别的方式训练了一个跟班,专门伺候他。这个跟班叫格里姆。这位高尚的老爷非常安静。当然了,我们说的老爷就是阿多斯。最近五六年来,他和波尔托斯、阿拉密斯这两位同伴几乎形影不离,两人经常看见阿多斯露出微笑,却一次也没有听过他发出笑声。阿多斯总是言简意赅,直奔主题,一语中的,毫不拖泥带水。他的言辞不加修饰,不需润色,不图花哨。他所说的全是事实,而且从不长篇大论。

阿多斯还不到四十岁,形貌、心灵俱佳,可谁也没见过他有情人。他从不主动谈论女人。遇到此类谈话,他往往会言辞尖刻、语带偏激地说上几句,让人轻易看出他非常厌恶这类交谈,但他从不会出言阻止别人谈论。他为人审慎、孤僻、沉默,看起来像个老人;为了保持自己这些习惯,他就训练格里姆习惯自己的动作,他只需做个手势或动动嘴唇,这个跟班就会按例照做。除非情况十万火急,否则他绝不会和跟班说话。

格里姆畏惧自己的主人,就像怕火一样,可他也喜爱主人的个性,崇拜主人的天资。有时候,他自以为完全理解了主人的需要,忙不迭地去按照命令办事,结果却与主人的意思恰恰相反,吃力不讨好。每当此时,阿多斯只是耸耸肩膀,并不生气,然后痛打格里姆一顿。只有在这样的日子里,格里姆的主子才会说上几句话。

说起波尔托斯,正如咱们先前所见,他的个性与阿多斯截然相反。波尔托斯素来话多声高,不过,咱们必须为他说句公道话,他并不太在乎别人是否听他讲话,他只不过喜欢讲话,也喜欢听自己讲话罢了。波尔托斯所讲的内容包罗万象,但绝不谈任何学问,他还会辩称,不谈学问是因为自己根深蒂固地憎恨学究们,确切地说,这种憎恨从孩提时起就开始了。他不及阿多斯那么有贵族气,因此,自从两人有往来开始,这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就让波尔托斯时时找阿多斯的麻烦,并且竭力想通过华丽的服饰来超越阿多斯。不过,阿多斯身穿简单的火枪手队服,举手投足间便能显出贵族风范,并使得排场奢华的波尔托斯相形见绌。波尔托斯只好另寻方式自我安慰。无论是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还是卢浮宫的国王卫队面前,到处都充斥着他的声音,大谈特谈着自己的好境遇——这是阿多斯从不会谈论的话题。眼下,波尔托斯已经把自己从穿袍贵族说成了佩剑贵族[26],他的情人也从法官夫人升级为男爵夫人,很显然,下次肯定要有位外国王妃对波尔托斯大动芳心了。

旧时谚语有云:“有其主必有其仆。”既然咱们刚才已经说过了阿多斯的格里姆,现在再来说说波尔托斯的穆斯克东吧。

穆斯克东是诺曼底人,原名叫博尼法斯[27],可他的主子给他改了名,从原先那个挺和平的名字换成了现在这个无比响亮、无比好战的名字。他同意伺候波尔托斯,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要包吃包住包穿,不过必须得吃住舒服,穿着漂亮才行。此外,他只要求每天两小时的自由时间,以便出去做些私事,好满足其他方面的需要。波尔托斯接受了穆斯克东的条件——这个跟班很合他的心意。波尔托斯还把自己的旧上衣和备用大氅找出来,让裁缝给穆斯克东改成紧身短上衣。幸亏找来的裁缝手艺出众,把他的旧衣服翻改一新,穆斯克东才能衣着光鲜地跟在主子后面。不过,有人怀疑裁缝的老婆想让波尔托斯屈尊降贵,丢掉他平时挂在嘴边的那些情人。

至于阿拉密斯,我们觉得对他的个性已经介绍得相当多了,他的个性,还有他的同伴们的个性,我们可以随着故事发展慢慢道来。阿拉密斯的跟班名叫巴赞。因为主子一心想当教士,所以他也总是穿着一身黑,就像教士的仆人一样。这是个三十五至四十岁的贝里人,温和安静,胖胖的,主人留给他的空闲时间全都用来阅读宗教作品,必要时也会为主人和自己做晚饭,通常菜数不多,但口味非常出众。总而言之,这位跟班可谓是口不言,目不视,耳不闻,其忠诚可以经得起任何考验。

既然咱们已经认识了——至少是表面上认识了——这几位主人及其跟班,那么接下来,咱们就去他们每个人的住处瞧一瞧吧。

阿多斯住在费鲁街上,离卢森堡公园只有几步之遥;他所住的那栋房子里住满了租客,阿多斯拥有其中两个小房间,还配有日常所需的全部家具。房子的女主人还很年轻,而且非常漂亮,总是含情脉脉地看着他,可惜得不到任何回应。虽然他的住所十分简朴,但墙上到处挂着光彩夺目的好东西,其中之一是把佩剑,有着丰富的金银丝嵌花,看样式可以追溯到弗朗索瓦一世时代,光是镶嵌着宝石的剑柄恐怕就价值两百皮斯托尔。但是,即便在最为困顿艰难的时候,阿多斯也从未把它拿去典押或出售。这把剑让波尔托斯觊觎已久,只要能得到它,哪怕让波尔托斯少活十年,他也心甘情愿。

有一天,波尔托斯和一位公爵夫人有约,于是试着向阿多斯借这把剑。阿多斯一言未发,立刻掏空所有口袋,又把所有配饰都拿了出来,譬如钱袋和军服饰带,还有金链子。他把这些都给了波尔托斯。“至于那把剑,”阿多斯说道,“它已经固定在墙上了,除非它的主人从这里搬走,否则它绝不会移动半分。”除了这把佩剑,他的墙上还挂着一幅肖像画,画里的人是一位亨利三世时期的老爷,衣着十分优雅考究,还佩戴着圣灵勋章。这个人与阿多斯在血统上有些相像,也就是看起来同出一族的感觉,一切都说明,这位尊贵的老爷,这位国王的宣誓骑士,乃是阿多斯的先人。

最后,还有一个镶着金银、做工相当精致的匣子,上面的纹章和那把剑、那幅画上的相同。这个匣子放在壁炉台上,与周围的其他装饰物极不协调。阿多斯时刻把匣子钥匙带在身上。不过,有一天他在波尔托斯面前打开了匣子,因此,波尔托斯确信里面只装了一些书信和文件,或许是情书和族谱一类的东西吧。

波尔托斯住在老鸽笼街上,他的住所占地广阔,表面上看极其奢华。每当他和某位朋友一起经过住宅的窗下,穆斯克东总会衣着光鲜地站在某扇窗前。这时候,波尔托斯就会抬起头,扬手一指,道:“那就是敝宅了!”不过,波尔托斯从来都不在家,也从不邀请任何人去他家,因此,没人见过这座豪宅的内部,没人知道住宅里面到底是什么样的富丽场面。

阿拉密斯的住所很小,包括一个小客厅、一间饭厅和一间卧室。卧室在一楼,客厅和饭厅也一样。卧室朝向一座小花园,园里花朵鲜艳,绿树成荫,使得邻居们完全看不到室内的情况。

至于达达尼昂,我们已经知道了他的居住状况,还是和他的跟班普朗夏一起了解的呢。

像所有加斯科人一样,达达尼昂生来就极爱打听,此外,他天资聪明,会耍些小手腕,所以,他竭尽全力想弄清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三人的真实身份。显然,他们成为火枪手之后就改了名姓,掩盖了曾经拥有的贵族姓氏。尤其是阿多斯,他的贵族气简直在一里外都能嗅到。于是,达达尼昂向波尔托斯打听阿多斯和阿拉密斯的情况,又通过阿拉密斯来了解波尔托斯。

遗憾的是,波尔托斯对阿多斯的生活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一些众人皆知的事情罢了。据说,阿多斯情场失意,屡遭不幸,最后,一场极为可怕的背叛让这位有情人彻底心如死灰。可到底是什么样的背叛?没人知道。

至于波尔托斯,只有德·特雷维尔先生知晓他的真名,这点跟其他两位同伴一样,除此之外,他的生活非常容易了解。波尔托斯爱慕虚荣,言多冒失,看他就像看穿透明的水晶似的。只要别对他的自夸之词深信不疑,想要研究他的人就不会误入歧途了。

说到阿拉密斯,他看起来毫无秘密可言,其实,浑身上下都是谜团。如果有人向他打听其他人,他极少回答问题;如果打听他自己,他就避而不答。有一天,达达尼昂问了他好久关于波尔托斯的事,才得知一个传闻,说是这位火枪手交了好运,遇上一位王妃云云。达达尼昂想知道阿拉密斯到底有过哪些爱情经历。

“那么您呢,我亲爱的伙伴,”他对阿拉密斯说道,“您总是说别人遇上了男爵夫人、伯爵夫人还有王妃,那么您自己呢?”

“等一下,”阿拉密斯打断他道,“我说这些,是因为波尔托斯自己也会谈论,因为他在我面前大声说过这些艳遇。请您相信,我亲爱的达达尼昂先生,如果我是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些事,如果波尔托斯私下说了这些并要我保密,那么我绝对是最值得信赖、最谨慎小心的受托人了。”

“我毫不怀疑,”达达尼昂答道,“不过说到底,我还是觉得您相当熟悉那些纹章,比如上次那条绣花手帕,我正是借由它才有幸认识您的。”

这次阿拉密斯并没有生气,而是露出谦逊的神情,极为亲切地答道:

“亲爱的先生,请您不要忘记,我是想成为教士的人,世俗的各种场合我都唯恐避之不及。您上次看到的那条手帕,并非有人私下里托付给我的,而是一位朋友遗忘在我家里的。我必须将它收好,这样,我那位朋友,还有他所爱的女性,他们两位的名誉才能不受损害。至于我自己,我没有情人,也并不想有,在这方面,我以明智的阿多斯为榜样,他也像我一样,没有任何情人。”

“可是,真见鬼!您并不是什么教士,而是火枪手啊。”

“临时火枪手。亲爱的先生,正如红衣主教所说,我不情不愿地成了火枪手,却还有着一颗教士的心。请您相信我吧。为了使我有事可做,阿多斯和波尔托斯硬让我进了队。因为我在接受圣职的时候,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不过,您大概对这些不感兴趣,我这是在耽误您的宝贵时间了。”

“完全没有,我对此非常感兴趣,”达达尼昂叫道,“而且,我现在完全无事可做。”

“是吗?可我要读日课经了,”阿拉密斯答道,“然后得写些诗句,是德·爱吉永夫人要我写的;接着,我还得去圣-奥诺雷街,帮德·夏伍赫兹夫人买些胭脂。您看,我亲爱的朋友,虽说您无事可做,我可是忙得很哪。”

说着,阿拉密斯就亲切地朝达达尼昂伸出手,向他告辞了。

关于这三位新朋友,无论达达尼昂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再得知更多的信息。他只好暂时相信目前所打听到的情况,认为这些就是三人的过去,并期望未来能获得更多更确切的信息。在此期间,他将阿多斯看作阿喀琉斯,将波尔托斯看作埃阿斯,将阿拉密斯看作约瑟[28]。

总而言之,这四个年轻人的生活很是快乐:阿多斯常去赌场,但赌运始终不佳。尽管他常常对朋友倾囊相助,却从不向他们借一分钱;如果他言明暂时欠账,那么第二天早上六点,他一定会去唤醒自己的债主,把前一天所欠的钱全部还清。

波尔托斯性如烈火,激情来去匆匆:赢钱的日子,他傲慢无礼,服饰奢华;到了输钱的日子,他便完全不见人影,失踪数天之后,又重新出现,脸色苍白,神情懊丧,口袋里倒是又有钱了。

至于阿拉密斯,他从不进赌场。说实话,他实在是最差劲的火枪手,最恶劣的同伴了……他总是有事要做。有时候,大家吃着晚饭,个个酒兴正浓,谈话的气氛也正热烈,所有人都认为还要两三个小时才能散席;结果,阿拉密斯看看时间,露出亲切的微笑,起身跟众人告辞,说是与一位神学家有约,要向人家请教信仰操行方面的疑难问题。还有时候,阿拉密斯会直接回到住处去写论文,还请求朋友们都不要打扰他。

每当此时,阿多斯总会忧郁地微笑起来,这迷人的表情与他的贵族气质十分相宜;反观波尔托斯,他会一边喝酒,一边咒骂阿拉密斯,说他这辈子只有当乡村神甫的命。

四个人的日子顺风顺水,跟班普朗夏便也觉得自己运气不错——他每天能赚三十苏。一个月以来,他总是欢天喜地地来到达达尼昂的住处,对主人也总是客客气气。可是,等到掘墓人街这户人家刮了逆风,也就是说,国王路易十三赏赐的四十皮斯托尔全都被吃光了,或者说,马上就要被吃光的时候,普朗夏就开始唧唧歪歪了。阿多斯觉得他的抱怨令人恶心,波尔托斯觉得有失体面,而阿拉密斯觉得滑稽可笑。因此,阿多斯建议达达尼昂把这家伙给打发走,波尔托斯却想先拿棍子打他一顿,至于阿拉密斯,他声称主人应该只能从仆人那里听到对自己的溢美之词。

“你们说这些话倒很容易,”达达尼昂说道,“阿多斯,就说您吧,您和格里姆都沉默寡言,您又不许他说话,所以,他自然没说过您任何坏话;而您呢,波尔托斯,您慷慨大方,在您的跟班穆斯克东眼里简直就像个神灵;至于您,阿拉密斯,您的仆人巴赞脾气温和,又信教,而您呢,虽然是火枪手,却总为您那些神学研究分心,他想必对您怀着深深的敬意。可是,再看看我吧,我既没财富,又没人脉,我不是火枪手,甚至连王家卫队都没进,所以,要想让普朗夏爱我、怕我、敬我,我到底要怎么做才好呢?”

“这可不是小事,”他那三位朋友答道,“这是您的家务事。要知道,仆人就像女人,您必须赶紧立下规矩,让他们乖乖听命才行。请仔细想想吧。”

达达尼昂仔细想过之后,决定对普朗夏晓以利害,像以往做过的所有事一样,这次他也完全是凭着良心做的。然后,达达尼昂痛打了普朗夏一顿,并禁止他未经自己允许就擅自离开。“原因就是,”达达尼昂补充道,“我绝不会缺少大好的前程;我必然会等到好日子。若是你留在我身边,将来的运气就有了保证,我是一位相当好的主人,所以不会按你的要求,准许你离去,否则就是眼看着你错过了自己未来的好运。”

这种做法让其他火枪手对达达尼昂很是尊敬。普朗夏也对主子钦佩不已,再也没提过要走的事。

自此,四个年轻人同气连声地一起生活;达达尼昂来自外省,原本就没养成什么习惯,进入这个全新的世界之后,他很快就接受朋友的影响,与他们习惯一致了。

他们冬天时大约八点起床,夏天时大约六点起床,然后一起前往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了解当天的口令和待办事务。尽管达达尼昂并不是火枪手,却还是一丝不苟地做着火枪手的事,其态度简直令人感动。只要他的三位朋友之一在站岗,他便也陪着站岗,所以几乎每天都在岗哨上度过。火枪手队部里的人都认识他,每个人都把他看作优秀的同伴;德·特雷维尔先生第一眼见他时就满怀欣赏,现在更是对他怀着真切的喜爱,不断地在国王面前推荐他。

三个火枪手也非常喜爱这位年轻的伙伴。友谊使得四个年轻人团结起来,他们每天必须见上三四面,或是为了决斗,或是为了办事,或是为了消遣,这种见面的需要让他们总在不停地寻找对方,就好像彼此互为影子似的;人们经常遇到这几个形影不离的人,他们可能正从卢森堡公园到圣-苏勒比斯广场,或是从老鸽笼街到卢森堡公园。

在此期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承诺正慢慢地实现。这一天,国王颁下命令,要德·艾萨尔骑士把达达尼昂收进他的卫队。达达尼昂叹了口气,穿上了王家卫队的军装。要知道,他宁可拿出十年性命,来把这身军装换成火枪手的制服。不过,德·特雷维尔先生答应他说,两年见习期之后,他就可以进入火枪队了。要是这两年间,达达尼昂能为国王效力,或是立下大功,那么见习期还可以缩短。达达尼昂带着德·特雷维尔先生的承诺退了出去,自翌日起,他就开始了在王家卫队的生涯。

于是,现在轮到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来陪达达尼昂站岗了。所以,自从招募达达尼昂的那天起,德·艾萨尔骑士的军中一下子就多出了四个人。

同类推荐
  • 愤怒的苹果

    愤怒的苹果

    九年前,亮气刚来的时候,书记王旗红嘻嘻哈哈陪着他,又是讲黄段子又是拍膀子亲热得了不得,还亲自卷了裤腿陪他过了南边的那条河,河水真凉。他们往南走了好远好远,南边都是坡地,留不住雨水,不好种庄稼。“这么大一片地我都想包了。”亮气指了指周围的坡地对书记王旗红说,书记王旗红说亮气你随便,这地你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就像使唤你老婆,你使劲使,不使劲使你就是个脓包!时间是什么?时间就是根利箭,“嗖”的一下子九年就过去了。
  • 张恨水经典作品系列:剑胆琴心

    张恨水经典作品系列:剑胆琴心

    《剑胆琴心》再现了侠义英雄的传奇故事,复活了《史记》里记载的“游侠列传”。这些“世外群龙”,诸如朱怀亮、张道人、于婆婆,在太平天国革命之后,隐身江湖,游走于草莽之间,行侠仗义、打抱不平。《剑胆琴心》没有怪力乱神,没有奇幻仙侠,有的只是技艺。正是这种朴实自然的写法,达到了“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与金庸博大精深的武侠叙事交相辉映。
  • 虎妹孟加拉

    虎妹孟加拉

    住在美国的富二代玉叶喜爱猛兽,她收养了一只老虎,投入很深感情,而和人的情感却很疏离。小说讲述了中国新一代青年的另一种困惑和焦虑,人与人,人与动物的复杂关系,题材独特,细节精彩,值得关注。老树驾着银色老丰田,从伯克利北边山腰林间的家里一路飞驰而来,刚下高速就连遇两个红灯。情急中,平时绝少冒脏话的老树忍不住连骂了几声娘。他盯着高挂在前方路中间的那团鲜红,双眼发花。暗夜里,路口交通灯的控制程序将优先权给了横向交叉的大道,弄得红灯一亮,通往奥克兰山上的车子简直要等到永远。
  • 一生

    一生

    小说以朴实细腻的笔调向大家描绘了一位淳朴、温柔、善良的少女雅娜坎坷的一生。出生于没落贵族之家的雅娜对生活充满着美好的懂憬,可是在进入生活旅程以后,她相继遭遇丈夫背叛、父母去世、爱子离家出走等一系列变故,最终只能在失望中一步步走向衰老。作者借她的一生告诉人们:对待生活既不能有太多的幻想,也不能完全不抱希望。
  • 花儿与少年

    花儿与少年

    徐晚江,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在物质与精神的漩涡中挣扎的女人。她和丈夫同为军区舞蹈演员,虽然贫苦但却是幸福的一对,为了让一家人过上像样的生活,她与丈夫商量离了婚,嫁给了偶遇中结识的、有钱的美国老男人,十多年间,她不动声色地挣钱把丈夫和孩子都移民到了美国,在潜意识中他们期望攒钱买上自己的房子然后踢开老男人,过上属于自己的物质富裕的生活。但是,事实上他们做不到,丈夫花光了妻子的钱却投资失败了,只好失落地回国了。而晚江却得继续在绝望中煎熬,为了女儿或者她自己也不知道的什么。
热门推荐
  • 天降重生女友

    天降重生女友

    愚人节那天……青梅竹马突然把我叫去,说是我老婆,而且还重生了。这……你说我能不能信?最可怕的是她竟然逼着我去混娱乐圈。结果……她火了!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掌政公主

    掌政公主

    作为一个权势滔天的摄政王,他一手遮天,冷血狠心。谁知小皇帝却是个戏精,不仅深谙乌龟之道,还总在他面前演得一派天真,能不要脸,绝不拼命。原以为傻白甜小皇帝,被卖了还要帮忙数银子。后来却发现这只小不点,不仅凶残,还能咬人。某位假皇帝真公主摸了摸下巴:“摄政王如此秀色可餐,你若躺平,此前恩怨便一笔勾销。”外表软萌内心暗黑Loli VS 面冷心黑大叔,到底谁算计了谁?
  • 枫叶雄主

    枫叶雄主

    异族入侵在即,敌人亡我之心不死。各方大能宣誓曰:吾辈修士何惧一战乎!前方各部严阵以待,后方一群菜鸟异军突起。细曰:众兄弟听我号令;嬉曰:一切皆有可能;鸟爷叫嚣着:吾要化形,吾要人生;侵略肯定得说,就算千军万马,照样一枪撂倒,幻梦上来做总结:你们吃饱了撑着吗?赶紧洗洗睡了。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是那层纱始终不肯破;喜欢拈花惹草的最后却“吊死”在一棵树上;奋斗吧少年们!!
  • 谍网

    谍网

    山河破碎,倭寇横行,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看似不起眼的小翻译,在敌人的情报机构中慢慢成长,周旋、钻营、拉拢、打击,编制出自己的一张大网,屡建奇功。可谁能想到,他却是一个三方间谍呢?
  • 大人物王美丽

    大人物王美丽

    短篇故事集。内含39篇短篇小说,小说从各个角度刻画了爱情、友情、亲情之间的关系,从而呼吁整个社会向着真、善、美的方向发展。
  • 暖婚,我的腹黑老公

    暖婚,我的腹黑老公

    第一次相遇,苏白醉眼朦胧,盯着季霆深俊朗的侧脸,对他喊:“爸爸,你真是四海八荒第一绝色。”直到某天,她成了申城首富流落在外的外孙女。苏白认祖归宗,给季霆深点上烟,恭恭敬敬地叫他:“季叔。”殊不知,多年前枪林弹雨的战场,他早已是她的救赎。*婚后,苏小姐问季先生:“那时候,你怎么就看上我了呢?”阳台藤椅上,季先生搂着妻子:“当时觉得这姑娘傻,我再不领回家,她就该哭鼻子了。”【1V1,婚恋小甜饼。】
  • 原始求生美食系统

    原始求生美食系统

    带着不死系统穿越到异界的原始时代,杨挺必须在这原始时代,创建出一个文明来……单纯的求生种田文,没有装逼打脸,非喜勿入……系统就是系统,没有奖励,没有新手大礼包,非喜勿入……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初唐咸鱼

    初唐咸鱼

    天下一统,四海归心,贤臣汇聚,明君初现,兄弟相残。一个现代青年穿越到初唐武德年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