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拿出来一刀对着骨头劈下去,一声轻微的响声响起,感觉手中的刀,仿佛是在切割豆腐一样就把骨头给切断了。又从头上揪下一根头发,让它慢慢的飘落到刀刃上,头发还没有接触到刀刃便被切断了。果然是削铁,不对,削骨如泥,吹毛断发。整把刀都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铸造成的,似金非金似玉非玉。
谭浩然又挥舞了几下,宛如一道道血液流动过。真是越看越喜欢,忽然想起了这把刀是那一具尸体的,不由心中纠结,想了一会,决定把这把刀据为己有。心想作为回报就把你入土为安吧,又看了看房间的环境,也没有发现其他的东西,书籍地图什么的也没有,心中不由有些失望。
然后就出去外面在山脚下找了一个广阔的地方,可以看到外面的花海,便在那里挖了一个坟坑,又回去把那具尸体搬出来,只是奇怪的是那具尸体十分的沉重,不过虽然奇怪但心里也没有太在意,就把它埋葬了。埋葬完后又拜了三拜说到“对不起啦,反正那把刀你现在也用不了了,就借给我用吧!现在作为回报,我帮你入土为安。”便转身离开。
然而就在谭浩然离开的时候,深埋地下的那具尸体的心脏突然诡异的跳动了几下,然后又恢复了平静。
谭浩然站在院子外望着荒废的院子,虽然没有遇到活人,但心里兴奋激动的,这里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没有人住过了,但也证明了这个世界上不只自己一个人类,也说明了自己走的方向是对的,而且自己离人群居住的地方应该也不远了,自己终于可以找到人了,不用再过野人的生活。想到这心中更加着急想快点找到人,便开始赶路。
谭浩然在路上想到,自己出之后怎么办,又想到那尸体随身带着一把宝刀,外面的世界可能会有像小说中说的会武功的武林人士。出去后,万一要是和这些武林人士发生冲突,也不知道以自己现在的实力能不能应付那些武林人士,看来自己要练习一下武功招式什么的。
可是又想起自己基本就不会练什么内功法力的,对了,那我可以从招式方面入手,可是想了一下自己好像也不会什么招式啊!谭浩然在路上不停的想,不停的寻思。
忽然想起一些事,口中喃喃的道“自己这一段时间不是经常用兽骨和野兽厮杀搏斗,当中自己也学到了一些拿兽骨来搏斗厮杀的技巧,兽骨现在已经被这把宝刀砍断了,那自己就用这把刀来代替兽骨,把那些搏斗技巧当做刀法来练。还有就是我好像记得以前看过有一本武侠小说当中有一个用快剑的高手,一手快剑独步天下,自己也可以练一下快刀再结合一下和野兽拼搏的技巧,那不就成了。还有一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叫天下武功,无坚不催,唯快不破。而且以自己现在的力量和速度应该可以的,而且自己可以在路上也多找一些灵药异果和多打一些野兽来吃,用来增加自己的实力,虽然只是能增加一点点,可也能积少成多,到时候出去万一真的和人冲突,也不用担心,至少有一些还手之力,没错,就这样决定。”
时间如流水,很快谭浩然不知不觉的又山林中度过了一个多月。这一天谭浩然坐在一块巨石上,看着手里的血凤刀,血凤刀是谭浩然根据这把刀的形象特征来命名的。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兽肉,满嘴是鲜血,对着血凤刀吐槽道“你说你上一任主人是不是发神经,今天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住,我都走了一个多月了,还没有找到活人,你说吧,是不是发神经。”谭浩然对这把刀的上一任主人真的是无语了。
自从自己发现那具尸体开始又又在这群山里走了一个多月,要不是在路上看到一些人的活动迹象额和尸骨,不然还以为自己走错方向了。
谭浩然吐槽了一回吃完了兽肉,便开始练刀,这一路上谭浩然每天除了赶路,都会抽出两三个小时来练刀,练习出刀挥刀的速度,在路上也不断的去跟野兽厮杀搏斗有时候也会引来一些兽群用来练习,再加上路上不停的吃那些灵药异果来增强自己的力气,体质和速度。自己的刀发也算是进步了。
只见谭浩然手一翻,红光闪出,开始练起刀法,虽然是说刀法,但也就劈,扫,斩,刺,削,这么几下子。挥舞着刀出刀的速度渐渐变快,一刀快过一刀,忽然谭浩然从石头上冲到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旁,用力一踢那棵大树,把大树踢得不断的振动,树上的树叶枯枝纷纷的掉落。
谭浩然手中的不断的挥舞着血凤刀斩向从树上掉下来的树叶,尖锐的破空声密集的响起,血凤刀卷起一阵阵锐利的寒风,空中有一半的树叶枯枝被劈成两半,跌落在地上。
很快全部树叶就掉落在地上,谭浩然也停下来了,看着地上只有一半树叶枯枝被自己劈成两半,有些不满意的摇了摇头。在谭浩然的想像当中,当自己把树上震落的全部的树叶在落地之前劈成两半,那自己的快刀刀法就练成了。不过也算可以了,毕竟自己才练了一个多月,只要自己多加练习就行了,迟早都会练成的。于是,谭浩然又开始练习,练了大概两三个小时左右,又开始赶路了。
谭浩然在山林中又度过了十五六天,在路上看到了七八具人的尸骨和一些损坏的兵器,心里知道这次真的是离人群不远了。
这一天下午谭浩然来到一个小山坡上,地面上一片狼藉,地上躺着有十多头全身黄色,身上有着一道道像似金色云雾般花纹的狼的尸体,还有一具被野兽吃的只剩下一条人的小腿的残尸,而且血迹还没有干枯。看地上周围的情况和痕迹,应该是有几个人遇到了狼群,在这里厮杀。而这里只有一具残尸,那就是说应当还有人活着,没有全部被狼群杀死吃掉,跑掉了几人。
想到这谭浩然心中一阵兴奋激动,又有一些着急,连忙沿着路上狼群走过的痕迹追去。
一路飞奔,在路上又看到两残尸和兵器和十多头狼的尸体,心中更加着急。很快来到一座山的山脚,看着半山腰处那树林剧烈晃动,尘土飞扬,还传来阵阵的兽吼,和人的怒骂声惨叫声。
脚步越发的急,忽然传来一声苍凉狼嚎,紧接着此起彼伏,不断的响起一声声狼嚎,谭浩然听到这声音,心中不由一紧,这是狼群听声音,至少有100多头。
不过也顾不了这么多了,连忙冲上去,很快便到了半山腰。只见一群全身金黄色的狼,大概有一两百只,狼群中间围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地上躺着两具尸体和十几头狼尸体,狼群不断的扑向他。
那人背靠大树,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的通红,手中的长剑,挥舞得有些凌乱无力,身体也摇摇欲坠,看样子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谭浩然看到这个情况,想都没多想暴喝一声,就杀入狼群,手中的血凤刀不断砍劈,一刀快过一刀,闪耀出一道道红芒。每一次挥刀必有一头狼倒地,刀刀毙命,顿时兽血飞溅,宛如下起阵阵血雨,杀得狼群一阵骚动,向着那人的方向杀去。
黄思诗心底绝望,自己遭仇家暗算一路追杀,被逼得逃入万重山山脉,没想到进入山脉没多远,却又遇到了三纹的金云狼群追杀围攻,自己虽然在路上把追来的仇家杀死,还是没有逃出狼群的包围。现在自己被狼群包围,身上受了多处的伤,而且自己也快力竭了,很快就要葬身兽腹。想到暗算自己的仇家,心中充满了愤恨充满了不甘。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声暴喝,王思诗连忙看去,只见狼群后面一阵骚动。一个身穿兽皮,身高大概一一米八左右,手中挥舞着一把血红色的刀,杀入狼群。只见那人手中的刀,化为一道道血红色闪电般的寒芒,挡在他前面的狼群,不断地倒地,不断的向自己靠近。
王思诗看到这情况,不由惊喜万分,便连忙奋起余力挥舞着长剑,长剑化为朵朵宛如盛开的莲花般,把围在自己周身的十多头狼杀死。虽然心里很是疑惑对方怎么会来救自己,但现在也想不了这么多了。
谭浩然很快便冲杀到那人面前,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你怎么样?还能坚持的住吗?”
王思诗这时才看清楚那人的模样,只见来人身高大概一米八左右,身材雄壮,身上穿着一身兽皮,相貌普通,有些凌乱的头发上挂着一串串血珠,血珠滴落到身上,让身上的兽皮沾满兽血。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颜色如同鲜血般的鲜红的宝刀,整个人显得狂野,凶猛。
听到那人的问话,王思诗有些气喘无力的答道“还可以的,还可以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