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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木瓜

木瓜上次去医院,确实是他抱着去的。那是四年前的事了,当时他和费鸣还没有搞僵。费鸣开着车,他抱着狗,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那次去诊所,为的是把木瓜给阉了。这狗东西,不阉不行了。进入了青春期,受力比多的支配,它常常把客人的鞋子当成攻击的对象,尤其是女人的高跟鞋。不是撕咬,而是弓腰缩背,曲膝夹腿,对着鞋子发力。换句话说,它是把鞋子当成母狗的屁股了。仔细看去,它其实还不是朝着鞋子发力。由于它把尾巴竖在身体和鞋子之间,所以它把功夫都下到自己的尾巴上去了。这虽然没有什么意义,对鞋子更是构不成实际伤害,但毕竟有碍观瞻。

对于木瓜,应物兄总觉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是他的女儿应波领回来的。那时候它还是一条刚满月的狗崽子。它的母亲是小区里的一条流浪狗,腿有点瘸,屁股上有一大片地方没有毛了,应该是被别的狗撕掉了一块皮。它整天在小区的垃圾堆里翻来翻去的,好像从来没有吃饱过。看到有人过来,它就连退几步,勾着头,不敢看人。它好像从来没有大声叫过,只会哼哼唧唧地叫。就是这样的一条狗,爱情生活却很丰富,你总是能看到它那爱情的结晶:它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嗷嗷待哺的野种。每次看见那条狗,他都能听见自己的歌声,那是八十年代的一首老歌:《野百合也有春天》。

那条狗崽子跟着应波上了电梯,又跟着应波来到了家门口。应波以为它是饿坏了,就喂它吃了一根火腿肠,给它喝了一袋牛奶。吃饱喝足之后,它舔着嘴唇,哼唧了一阵,就枕着自己的大腿睡着了,而且醒来之后,再也不愿离开了。它脏得要命,身上沾着枯枝败叶,浑身的毛都支棱着,活像地沟里爬出来的刺猬。应波指挥着钟点工给它洗了澡,再用吹风机吹干,又洒上点香水。转眼之间,它变得憨态可掬,惹人怜爱。那时候,他与乔姗姗已经分居,而应波刚考上初中,不可能有时间带它。他对应波说:“送人吧,你没时间养,我也没时间遛。”

“扔了都行。”

“怎么能扔呢?好歹得给它找个人家。”

它似乎听懂了他们的对话,跑到门后,叼住他的鞋子藏到了一个纸盒子里面。它的小脑袋一定在想,这样一来他就没办法出门了。它蹲在纸盒子上面,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们。他心软了。依据《山海经》上所说的各种动物自呼其名的原则,他给它起了个名字:汪汪。

不久之后,他应邀去香港讲学,要在香港待四个月。因为没有人照看它,他只好把它抱到了乔木先生那里。他没敢向乔木先生透露它是流浪狗的后代。乔木先生接纳了它,但没有接纳它的名字,另外给它起名叫木瓜。这名字是从《诗经》里来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应物兄也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很好:瞧它圆滚滚的样子,确实很像一只木瓜。乔木先生很喜欢木瓜,经常给它掏耳朵,梳毛,挠痒痒。乔木先生本来不想阉它的。虽然它对着鞋子发力的姿势很不雅观,但你不看就是了,人家又不是表演给你看的。再说了,你怎么能跟狗一般见识呢?直到有一天,它竟然夹着乔木先生的烟斗开始发力,乔木先生才觉得这狗东西不阉不行了。阉它的那天,乔木先生特意给它买了创可贴,还买了一件犀牛牌的皮背心。皮背心可以兜住伤口,不让它乱抓乱咬。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它看不见伤口,使它不至于因为身上少了点东西而感到自卑。

乔木先生说:“谁家的孩子谁心疼。”

他们驱车前往动物医院的时候,木瓜还没意识到,它从此就要断子绝孙了。它还以为是要带它出去玩呢,兴奋得不得了,又是在他的胳膊上蹭,又是往他的脸上舔。当然,事后想起来,他觉得木瓜或许也有预感:它不时地勾着头,去舔自己的鸡鸡,好像是要和它吻别。它搞错了,要拿掉的其实不是它的鸡鸡,而是它的睾丸。在医院里,医生给它打了一针麻药之后,它眼睛一翻,好像是说,哼,不理你们了,我要睡了。然后就抱着一只哑铃式的玩具躺下了。医生用一个比耳勺还小的刀子,在它的阴囊上剜了一下,又剜了一下,手指轻轻一捻,两只睾丸就像玻璃弹球一样跳了出来。那时候它还没有睡着呢,一下子坐了起来,抬着沉重的眼皮,盯着他和费鸣。

手术后的木瓜性情大变,变得温情脉脉,行为优雅。别说鞋子了,当它陪着乔木先生在镜湖边散步的时候,就是遇到母狗也从不失态。它目不斜视,步履端庄,顶多把后爪伸到耳边,挠一下项圈,弄出点声响来,算是和对方打过招呼了。乔木先生说:“什么叫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就是了。”除了性情有变,木瓜的皮毛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本来还有几撮黑毛散布于它的耳轮、肚腹、尾巴梢,可这些后来竟然都消失了。应物兄曾为此请教过老朋友、生物学教授华学明。华学明的解释是,所有生物都有自己的基因序列,这是它的生物学基础,是它的“质的规定性”。但在特殊情况下,个别基因又会发生突变,就像公鸡下蛋、牝鸡司晨。

“公鸡束口是有的,下蛋好像不可能吧?”

“可能性是客观论证,而非主观验证。你说不可能就不可能了?”

华学明刚从俄罗斯回来,去俄罗斯是为了学习尸体防腐技术,所以开口闭口就是苏联,就是俄罗斯。华学明说,苏联怎么样?社会主义明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不仅影响了人类历史进程,而且都影响到了太空。可是一觉醒来,说没就没了,遑论一只狗?遑论狗尾巴上的几根毛?华学明接下来就讲到,他不光看到了死去的列宁,还在红场上看到了活着的列宁,还有捷尔任斯基、斯大林、托洛茨基和勃列日涅夫,并且与他们合影留念。他们是一伙的。“付给他们三个美金,他们就会与你合影。为了让他们好分账,我付给了他们五个美金。”华学明说,“这事要放在五十年前,你认为可能吗?”

按照华学明的解释,随着刀光一闪,睾丸迸出,那个神秘的基因序列很可能发生了某些位移,进而影响到了狗皮的毛囊。反正木瓜从此变得洁白无瑕,没有一根杂毛。它就像个白化动物,更加惹人怜爱。乔木先生的夫人巫桃,几乎要把木瓜当儿子养了。只让它吃狗粮,而且必须是进口的狗粮。考虑到它的狗性,巫桃有时候也会给它一根棒骨啃啃,但一定是有机黑山猪的棒骨,而且必定经过高温消毒的。

饮食如此考究,肚子里怎么会有虫呢?

乘电梯下楼的时候,应物兄考虑的就是这个问题。他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他不能不怀疑,这是费鸣为了躲避与他谈话,而故意玩弄的一个花招。他想,等见了面,我就清楚费鸣是不是在搞鬼了。但就在这时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能够想起来那家医院的内部结构、内部摆设,却想不起具体地址了。上次去,是费鸣开的车。而坐车的人,是不需要操心行车路线的。

他没有给费鸣打电话,而是打给了华学明。那家动物医院是华学明的学生开的,当初也是华学明介绍的。他先把木瓜生病的事简单说了一下,华学明问:“只是有虫吗?拉不拉稀?”

“这我倒没有注意。”

“现在就看看,有没有虫子在肛门周围爬来爬去。想起来了,它最初是一条流浪狗是吧?”

“它妈是,它不是。它养尊处优。”

“它妈是,那就对了。很可能是经由胎盘或者乳汁传染的,虫子一直潜伏在它体内,只是你们没有发现而已。”

“你就告诉我那医院在哪吧。我正往那里赶呢。”

“我可以找到,但说不上来。你上网查一下。名字很好记:它爱你。怎么样?我给起的。‘它’既指宠物,又指医院。想起来了吧?不在纬二路和经三路交叉口,就在经二路和纬三路交叉口。那条街后来改了名字,叫什么春,是个步行街。旁边有个成人用品商店,门口挂的充气娃娃很像苍井空。”

想起来了,那条街名叫春熙街。那是一条老街,本来破旧不堪,污水横流。它之所以能够逃脱拆除的命运,是因为街北的那道土岗。几年前,那里发生了一起强奸碎尸案。公安人员在土堆中挑拣尸骨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几块龟甲,从中拼出了一个“濟”字。经过考证,那道土岗很可能是古代济城的城墙,或者济水古老的堤坝。后来,这条街就保留了下来,改名叫春熙街,成了一条步行街。街名是当时的省委书记起的,取自《道德经》:众人熙熙,如春登台。

他当然也想起来,街角那株高大的梧桐树上悬挂的充气娃娃。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它们掩映在树杈之间,惟妙惟肖,如同女吊。清风徐来,女吊们勾肩搭背,交头接耳,仿佛在密谋是否结伴重游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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