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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从爱默生的《论自然》看超验主义(4)

爱默生所理解的,以及他之后的美国作家能从他那里得到的,是作者与自然之间直接联系的重要性。爱默生极力推介这种联系,“在每个有着悠久文明的国度里,都可以找出几百位作家文豪,他们曾一度深信,并促使别人也相信,说他们见到了、也说出了真理。这些人并非亲自用自然的语言来装饰某种思想;相反,他们是下意识地依靠本国古代作家创造的语言来养活自己,而那些古代作家才是直接依赖自然写作的。”那么语言的本质就是意象,因为这个原因,“优美的文字和雄辩的演说都是些永恒的寓言。”我们喜欢意象并对它积极回应并不仅仅因为语言是一个巨大的意象库,而且因为自然本身就是一个语言的取之不竭的上游水库和源泉。“世界充满了象征,”爱默生说,“人类所用的语言就是象征,这是因为整个自然正是人的心灵的象征。”每个心灵都可以从大自然中寻求素材。爱默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认为过程、意图或观念先于且决定结果。他的自然观的最大胆的方面,是他提出自然教会了他看到自然之外的东西。或者更为谨慎的提法是,他认为物质的、外部的自然的美及其相互关联性会引导他去思考,并研究外部世界的内在规律。“在检验自己感觉的真实性方面,我是极其缺乏能力的。在此情况下,我怎么才能知道,自我感觉是否能同外界事物吻合,其间差别何在,猎户星座是否真的在天上,抑或是上帝在我心灵的天幕上画出了某个星座的形象呢?”爱默生承认现象是足够真实的,不管它们是客观存在的还是只存在于人类意识中,所以他继续推进自己的观点,“这是文化的统一效应影响了人类心灵,它在具体的自然现象方面,比如热、水、氮的存在,并不会动摇我们的基本信念。但是,它却引导我们把自然看作是一种现象,而不是一种实在,并且诱使我们把必要的生存归结于精神的力量,而把大自然视为一种偶然事件或效果。”对传统自然观的构建、人与自然的相处自古以来总是在对抗或是征服之间徘徊,人类或是畏惧强大的自然力而臣服于自然,或是随着工业的发展而大肆掠夺自然。在传统的自然观念中,二者始终是对立的两方,不能和谐相处。

然而,在19世纪,爱默生却一反传统的对自然的看法,提出了他的新观点:人与自然是紧密相连的,两者互相作用,人处于主动的地位,而自然又反作用于人、指导着人的行动。

一、人与自然二者紧密相连

在古代,人与自然的斗争是主要的矛盾。自然既是他们的生活依靠,又是威胁他们生存的敌对力量。古代人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征服自然成为传统西方文化意识的主流。古希腊罗马神话是欧洲文学源头,反映的主要内容就是人与自然的对立和斗争;荷马史诗《奥德赛》通过俄底修斯的十年海上历险,反映出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在某种意义上,北美的殖民史就是一部人类征服荒原的历史。在爱默生时代,随着西部“拓荒”的迅速开展,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日益尖锐。传统的自然观始终单一的将人与自然摆在二元对立的位置。人类或是敬畏自然,或是企图征服自然。从总体上看,西方古代的自然观是一种天人对立的自然观。然而,这种人与自然对立与斗争的关系,爱默生却给予了不同的看法。他始终认为人与自然是紧密相连、和谐统一的。他著名的论述“透明的眼球(transparent eyeball)”正说明了这一点。爱默生列出了很多论据来论证这一观点。在《论美国学者》中,爱默生写道:“人与自然源于同根,一个是叶,一个是花,两者同情同构,相互联系。”“人要明白自然是思想的对应物,一个部分一个部分的对应,一个是印章,一个是印。自然之美就是心灵之美,自然规律就是人的思想的规律。”爱默生在《论自助》中又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如此之直接,以致于寻求任何中介的帮助都会被认为是一种亵渎……一颗纯真的心,随时都可以得到神的启示。”在他看来,自然与人紧密相连,自然规律与人的思想规律具有一致性。宇宙这一大体系中,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都是宇宙的一部分。爱默生不再以传统的眼光看待人与自然,而试图以辨证的角度去重构这两者的关系。他看到了两者的相似处:都源于宇宙、都有相似的运动和规律。他将两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思想也反映出爱默生的生态观。

二、人对自然的主观能动性

古代西方人敬畏自然、礼拜自然,将人类看成是自然的从属和创造物。自然始终被摆在很高的位置。它有灵性,充满灵魂。人相对于自然来说就低下了很多。在《创世纪》第二章第七节中,上帝用土造出来了人。这也揭示了人类与大地不可分离的从属关系。19世纪中叶,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更进一步说明了人的起源,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后来尼采明确提出,“每种生物都与他(人)并列在同等完美的阶段上” 。人完全被看成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像其他任何有机体一样,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

另一方面,希腊古老的自然宗教传统认为自然界是有灵魂的。自然这个生命机体以它的灵魂操纵着它的身体,从而保证了自然界的整体性和统一性。这种自然观贯穿于希腊哲学发展的全过程,并通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深刻地影响着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方自然哲学。而在爱默生看来,自然虽具有神性,他却把人的主观能动性摆到了首要位置。在《论自然》的“训诫”一节中,他说:“与人类相比,自然中的其他存在物都显得低下。”他认为人是“自然的施主,他的聪明才智使自然中的各种成分再生或组合,由此而获得了有用的生存技艺。”在他看来,人能逐步认识自然并有效的利用自然,使自然为人类造福。在《论美国学者》中,他指出:“世界是不足道的,人是一切,一切自然规律都在你的心中。”

在《神学院致词》中,他也指出:一切自然界的全部法则“就在你自身”。对美的认识也反映了爱默生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他认为自然美不仅在于自然本身,而和人的情感息息相关,他认为自然景观的存在虽然是一种客观现实,但对自然景观的感受却因人而异,同样的大自然,“既可作喜庆场合的陪衬,也同样能衬托悲哀的事件”。在《论自然》中,爱默生提出了这样的看法:自然界是由自然和精神组成的,自然总是披着精神的色彩。所以自然景观是否优美雅致完全在于人的感觉,产生愉悦的力量不在于自然本身而在于人自身或人与自然的相加之上。可见爱默生认为自然的美完全取决于人的精神因素,美在一定的程度上是人的意识的产物,被人所主宰。在《论自然·美》中,他说“是人的眼睛具有的那种塑造力量,正是这种力量才把天空、山、树、动物之类的基本形式塑造成美的形式,使我们对于它们且因为它们而产生一种欣悦感。”在他这里,人的主观意识得到了充分强调。他认为人类有极高的主观能动性。

三、自然对人的反作用

17 世纪以来,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在逐步转化,但关系仍是单一的对抗,只是互相变换了角色,人成为自然的征服者。在欧洲兴起的古典园林建筑,是西方人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一个极好体现。自然被加以驯化,并纳入一种人工化的规则与秩序之中。然而无论是自然对人的控制还是人类征服了自然,二者始终处于对立的立场。爱默生却认为自然与人两者是相互作用的。人作用于自然、有效地利用自然,而自然又反作用于人类。自然能反映出人的内心世界。自然是人的精神的体现,永远带着人的精神的色调。

在《论自然》里,他大胆指出:“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事实的象征。自然界的每一外部表现都同人的心理状况相对应……在自然界的背后,浸透着自然界的是一种精神的存在”。另一方面,自然又时刻给人们以智慧,指导着人的行动。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是智慧的化身,时刻给人以启示。因此爱默生主张人将自己置身于大自然中,在自然中寻找人生的真谛。在《致歉》这首诗中,他写道:“Each cloud that floated in the sky / writes a letter in my book.”天上的云彩也给了人无尽的启示,并转化思想,写进了书中。自然的花草树木,都在时刻教育着人类。正如他在《论自然》中指出的:“自然界就是思想的化身,又转化为思想……每一种存在物都时刻在教育着人们,因为一切存在形式都注入了智慧。”所以他主张“跟宇宙建立起一种更直接的关系”,正如华兹华斯所说,自然不是人类征服、统治的对象,而是人类的老师,是“心灵的保姆、向导和护卫”。在爱默生时代,美国虽已获得独立,但却不能摆脱在文化上依附英国的落后状况,于是国内的民族意识高涨。这是民主主义理想与现实的枷锁之间的矛盾。在《论自助》中,爱默生说:“我认为只有不依赖于外部的支持而能独自站立的人才是强壮有力而无敌的。” 他提出通过人与自然的直接接触、从自然中寻找智慧,正是为了摆脱外界的控制,以建立“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法律和自己的宗教”。爱默生提出辩证自然观在某种意义上与当代的生态批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主张人、自然的和谐统一,自然具有独立价值,对自然的利用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之上。

§§§第六节 论爱默生自然观的双重性

纵观爱默生的一生,他对自然有着执着的追求。他热爱自然,赞美自然,认为人和自然之间存在着某种精神上的对应关系,自然是精神的存在环境和背景。关于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爱默生说: “人不是在自然里,而是在自身中看到—切都是美好而有价值的。世界非常空虚,它却从这种虚饰的外观中得到好处,使灵魂骄傲地得意洋洋。”从爱默生的理论中,可以看到“从哲学角度来看,宇宙是由自然和灵魂组成的”的观点,但这里的“自然”并非刚才讨论过的自然,它指的是“非我”( 一个源于德国哲学的术语) ,既包括大自然、文学艺术,也包括人,即“事物”。爱默生的《紫杜鹃》清晰地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理解和定义,也就是本文要探讨的爱默生的双重自然观: 其一,自然包括一般概念的自然(正如紫杜鹃的形象比喻)和人;其二,自然由“超灵”主宰。在这里,爱默生所强调的精神(或超灵),是指宇宙中最重要的存在因素,它将人、自然界、上帝连成一体。在他看来,自然既是上帝的造物,又是上帝精神的对照物,是上帝神性的昭示所在,因而成为人与上帝交流的媒介。正是这样一种复杂的关系,使得自然、人、上帝都离不开超灵的统辖,人与上帝由此具有了同一性,也就是所说的“神性”。由此可见,爱默生认为,只有在超灵对人、自然和上帝同一统辖的前提下,才能形成真正的“自我依靠”,才能真正独立。

一、一般概念的自然观

自然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认识的基础,是人们关于自然界的本原、演化规律、结构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的根本看法。爱默生看到了自然对于人类的精神价值,提倡人与自然应保持最原始的和谐关系。在《论自然》的序言中,他这样描述:“我以两种意识使用自然一词,以一般概念和哲学含义。”除了哲学概念的自然观,爱默生的一般概念的自然观在他的自然观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爱默生在《论自然》一书中驳斥了传统基督教对自然的否定,提出要用直觉和顿悟的方式感受自然、接触自然,以求达到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他认为自然有不受人类约束与控制的独立价值,强调自然的审美和精神意义,极力反对只片面地看到自然所能提供的经济和实用的价值而忽视它带给人类的巨大精神价值。他的这种整体主义的自然观,启迪了一种崭新的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把自然的本质归结于生命共同体,从自然共同体的高度,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他的一般自然观是其思想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许有些人会置疑爱默生的一般概念的自然观究竟是和华兹华斯的自然观相同呢? 抑或是存在区别? 在他的著作中找寻其对一般概念自然观的沉思并不困难,其代表作《美国学者》中有如下句子:“He shall see that nature is the opposite of the soul,answering to it part for part.One is seal,and one is print.Its beauty is the beauty of his own mind.Its laws are the laws of his own mind.…the ancient precept,‘Know yourself,’and the modern precept,‘Study nature,’become at last one maxim.”“他要看到自然与灵魂的对立性,并一步步解读这个问题。一个是印章,一个是印记。它的美丽在于它自身意识的美丽,它的法律是其自我意识的法律。古老的训诫,‘了解自我’和当今的格言‘研究自然’最终成为一个统一的原理。”爱默生运用“印章”与“印记”的比喻形象阐述了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即认为自然只是人类意识、人类思想的象征符号而已,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自然总是披上一层精神的色彩”。这一自然观明显与华兹华斯的自然观存在差异。后者认为“自然因其被感知美丽而美丽”。爱默生则认为高度完美的自然美存在于“与人类意愿的结合之中”。他认为“看到和感受到美丽是美丽最少的部分,犹如磅礴大雨的日子,捎带露水的清晨,还有彩虹、山谷、盛开的果园、星星、月光、静水中的暗影等等,如果过于急切地追寻,就变得细小模糊,就以其虚幻的假象欺骗我们” 。同时,爱默生在文中表述了他对法律的一种近乎嘲讽意味的看法,他说:“法律只不过是—种备忘录。我们很迷信,并多少有点尊重法规: 它以活着的人的资格所具有的活力就是它的效力。该法规一直在那里说,昨天我们同意如此这般,但你如今认为这一法规如何呢? 我们的法规是印上我们自己的相片的通货:它很快就变得无法辨认,经过—段时间将返回造币厂。”而真正的法律应该是符合自然发展的法律,是“自我意识的法律”。

自然万物都具有相似性。深邃无边的大自然有许多未知领域等待着人类去探索,去认识。人应该完全敞开心扉面对自然,只有如此,人的精神世界才会得以升华,人的智慧才会得以开发,自然不是人类手中拨弄的玩具,不是人类消遣的对象,它是人类依存所在。

二、哲学概念中的自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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