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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宁盛并非一时兴起,而是真的对这些勤劳淳朴的孩子产生了怜悯之意,便是让他们同其他学子一块儿读书也是无妨的。

可又是答应了小女儿的,这让宁盛心中纠结。

结果,刚刚走近院子,便听到了朗朗的读书声,见女儿并未真的要这些孩子陪她玩耍,宁盛总算是放下了一半的心。

这间屋舍离着那边学子们的堂间比较远,为了室内的采光,这些让学子读书的屋舍窗户都开得很大,现在天气并不寒冷,于是陆质命人将所有的窗户都打开,内里都是刷的白墙,连课桌都是浅木头的颜色,一下子室内极其亮堂。

宁盛站在窗边往里看去,却一下子瞪大了眼睛,“……那是什么?”

身旁小厮伸着脖子瞅了一眼,“噢,听闻是小娘子命人做的,说是叫‘黑板’。”

“这名称倒是简单。”脸色震惊之色却并不褪去。

作为一名教书育人已有年头的大儒,宁盛本身心思细腻,睿智豁达,这心中一转,就立刻明白了这黑板的作用!

而一想,这心情怎么能平复地下来!

因为光线明亮,宁盛很清楚地看到这室内二十四个孩童齐齐朝南而坐,背后有一块小厮说的“黑板”,上面用作画用的石黄颜色整齐地写着字,瞧字迹应是寒川的,左侧书《千字文》,右侧书《论语》,因板色漆黑,这嫩黄色字体便愈加鲜明,寒川工笔画有些基础,竟是又在旁描绘草木鸟雀,更添几分韵致。

不仅仅背后有这么一块,南侧墙上亦然,只占到一半墙面,悬挂在讲台之后,寒川站着恰好是手可以写到的位置。

而这黑板之上,大大写着一行字“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正是千字文的起始,这字却不像后方黑板那样是用悬腕法以粗狼毫书写,而是用一种宁盛从未见过的粉白色固体。

因板漆黑,白字就显得愈加分明,与白板黑字比,却要更清晰几分。

令宁盛惊异的是,座下孩童亦是使用黑色板子,以此等固体书写。

“阿爹?”清脆的声音响起。

宁盛转过头去,就看到诧异看着他的宁博容。

“这‘黑板’是你所想还是寒川所想?”

宁博容眨了眨眼睛,“我!”

“为何要用这‘黑板’?”

“既然收他们入学是想做些善事,我便想着阿娘的钱财亦不是凭空来的,能省一点便是一点,到来年,也好再收一些贫家子入学……”宁博容认真地说。

“所以?”

宁博容笑得甜美可爱,“噢,所以我就想啊,如今纸贵,木头却便宜,白纸黑字是太奢侈了,弄个木头刷成白色不容易,刷成黑色却简单,让字变成白色不就行了?”

宁盛点点头道:“果真还是孩子思维不受束缚,才有此等奇思妙想。”

“是呢,我却忘了是在哪本书里瞧见,说是白灰加水即可书写成字,果然如此。”

宁盛皱眉道:“可这却不利于习字。”

这年头,写字还是用毛笔的。

“嗯,我想到啦,只是他们尚且启蒙,用这白笔如此书写比习字要容易多了,先学认字写字,再习字。”这比较类似于现代的方法,不管怎么说,硬笔字都要比软笔字好写得多,要说最开始,现在的习惯例如这书院里的学生都是用沙盘先开始练字的,之后才在纸上开始习字。

“确比沙盘要好用些。只是用这黑板如何习字?”

宁博容看向宁盛,“阿爹真笨,这黑板既是黑的,让他们以沙袋悬腕,以清水于黑板上练字便是了,写到最后,前面风干,又可继续写,也能看出自己字写得如何,一日多练上几刻便好。”

宁盛愈加惊异,因宁博容小小年纪,各种考虑却相当周到,“如此便可节约纸张?”

“是呢,他们连书本亦是没有的,但仍然可以记得牢。”

“为何?”

宁博容指了指后面的黑板,“后面就有啊,在小黑板上抄上一遍带回去也就是了。”

哪怕这些孩子初次启蒙,用粉笔写字都写得歪歪斜斜,却仍然满脸高兴和虔诚,非但不计较没有课本,反倒为这种新奇又节省的学习方式而感到兴奋。

而这时,宁盛恰好看到陆质将第一行用布巾擦去,又写下《千字文》的下面一句。

“果真好用……”宁盛赞赏道,“阿容真是出了好主意。”

宁博容笑道:“阿爹可是要搬到那边学堂间去?”那边,可是正式学子们学习的地方。

“嗯,不错。”虽然说直接照搬女儿弄出来的东西有那么点儿……

“那么阿爹,总要给我点补偿吧?”

宁盛饶有兴趣,“你要什么?”他倒想看看这个女儿还能弄出什么来。

宁博容狡猾地笑了笑,“到时你便知道啦!”

宁盛失笑,“罢、罢,我就不问了,阿韦,你去请两个木匠师傅来。”

小厮赶忙应声去了。

“我与你几个师伯煮酒品茗,你们自给这些孩子启蒙,记得不可太过胡闹便是。”宁盛吩咐宁博容道。

宁博容知道他多半是要与书院其他夫子商量黑板的事,脆生生地应了,却还要抗议一下,“阿爹,我什么时候胡闹过!”

宁盛摸了摸她的头顶,才笑着离去了。

宁博容看着室内一本正经的陆质,想了想,对阿青道:“走,我们去厨房看一看。”

原本宁家的厨房自然是与书院分开的,书院自有厨子为书院学子提供吃食,但按规矩,也是一天两顿,朝食哺食罢了,到书院是来学习的,却非享受,所以哪怕是万里书院这样的地方,学子的食宿本意还是以清苦为主,只是其中富贵子弟太多,却也不能太过寡淡。

宁博容观察过学子们的吃食,基本上荤食还挺多,这也不奇怪,这年代,素菜其实更少……不仅仅是种类,和时令也有关系,幸好云州位置偏南,物产丰富,他们的餐桌上也能更丰富一些。

万里书院的正常学子都是分餐制,每餐固定,变化很少,宁博容不大爱吃的胡饼,却是他们比较爱吃的,也有米面、馒头和馎饦之类,肉食多是家禽,鸡和鹅比较多见,这在山下的农户中随处可收,十分便宜,也有猪肉,少见的是羊肉,对于这些学子来说,偶有一顿羊肉,便是开荤了。

因鲜肉昂贵,除了鸡肉鹅肉之外,猪肉多是风干腌制过的肉脯,还有些野兽诸如熊肉、鹿肉、山狍肉、兔肉,也是常见的肉食,宁博容听家中健仆阿黔说过,因书院定时收取一些山下猎户的所得,使得万里书院在这云州翠华山一带风评极好。

这年头,缺的是素菜,肉却从来不少,尤其云州物种太多,山林繁茂,便是野生动物都能打到许多,更别说随便小溪里都能逮到鲜鱼了。

不过,此时的鱼只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生鱼片,一种是剔骨煲汤。你没看错,此生鱼片就是彼生鱼片,沾着酱料吃的,芥末一类一应俱全,这在唐时就很普遍了,只是不叫生鱼片,更不叫日式刺身,这叫切鲙,就是宁盛那都是切鲙的一把好手,文人以亲自切鲙招待好友为食鱼鲜风雅之道。

让这些出身相当不错的学子吃野菜,他们大多也是不情愿的,秋季还好一些,有芹菜、萝卜、菘菜,呃,也就是白菜,还有秋葵,不过,这秋葵可不是现代的秋葵,它其实就是……冬苋菜而已,剩下的就只有豆叶了。

胡地来的胡瓜和菠菜之类,还是属于比较昂贵的蔬菜,书院里一般是不会出现的。

这个点,那边书院的学子们还未开课,不少用功的学子会起来读书,懒散的却或许还未起床,毕竟才辰时一刻而已。

宁博容这个点去厨房,自然是看朝食的。

予书院学子们做饭食的厨子与现如今给这些贫家学子做朝食的却并不是同一个,宁盛几乎是拨的单独院子给宁博容,原本这个院子就无人使用,可以说是空关,已然有些败落,整理之后才给这二十四个学子用,而这里,宁博容特地吩咐另辟了一间厨房。

古人一天两餐,这个朝食就一定要吃饱才好。

宁博容已经偷偷瞧过这二十四个学子,大多瘦骨伶仃,脸色蜡黄,不用猜都知道肯定营养不良,要弄太好的东西给他们吃,恐怕他们反而惶恐不安,况且,她也不想养娇了他们。

贫寒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贫寒时给了他们最好的,回头又落入贫寒,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阿何,怎么样了?”

为了好调配,宁博容没有另找厨子,直接让宁家厨房里略给厨娘打打下手的烧火丫头阿何到这里来给这些学子们做饭,阿何是崔氏数年前买的奴婢了,她家原姓何,幼时家贫,一直二丫二丫地叫着,却并无名字,崔氏买下她,就唤之阿何,如今阿何也有十三四岁,因骨架大,并没有这年代贫家女子的瘦弱像,反倒显得很有几分魁梧,另外,宁博容又让阿黔去买了个烧火丫头给阿何打下手。

听到小主人的声音,阿何立刻惊喜道:“小娘子来啦!照您的吩咐,已然准备得差不多。”

她当然是很喜悦的,原本只能给吴家娘子打下手,如今却成了掌勺的,于她而言,这就是晋升,怎可能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做?

宁博容看了看放在屋子外的炉子,这炉子十分简陋,上面却放着一个极大的瓦罐,先头阿何并不明白,小娘子为何要让人将煎药的炉子放大十倍再做出来,现在看来,这瓦罐确是好物。

阿何身边的小丫头十分伶俐地跑过来,用粗布裹着轻轻揭起了瓦罐的盖子,浓郁的香味让宁博容身边的阿青都吞了吞口水。

宁博容伸头瞧了瞧,“拿个碗来我尝尝。”

鲜菇鸡丝粥,食材简单得很,野蘑菇切碎了,鸡脯也切碎,用瓦罐炖出来的糙米粥,少放一些盐与油罢了。

这可不像现代喝的粥那样浓稠,粥汤还是比较稀的,但鸡肉和鲜菇混入米中的香味却不会少半分。

“小娘子,这不是给那些——吃的?”阿何有些愕然,这用糙米煮出来的粥,哪怕放了一些鸡脯,却也不是小娘子该吃的食物啊!

这年头,鸡很便宜,鸡脯就更便宜,贫寒之家,旁的肉自然极少见,能有一顿肥猪肉那就顶了天了,鸡脯便是他们开荤的主要食物了,再穷,一两只鸡却还是养得起的,杀了一只鸡舍不得吃,便做成鸡脯,能吃上许久。这一大瓦罐的鲜菇鸡丝糙米粥,食材皆是源自贫家,只是被小娘子这样吩咐一做,却实在是香得勾人。

宁博容才无所谓呢,现代人还特地为了养生去搞糙米来吃,这种现在除非穷苦人家压根儿不会吃的东西,在现代……还真是挺贵的。

“小娘子!”阿青也不赞同地制止她,“这样的东西,可不能吃,回头让吴厨娘给你炖些鸡丝白米粥也就是了。”

宁博容叹了口气,没有坚持,阿何向她保证:“小娘子,放心吧,这粥香着呢,就是奴方才也喝了两大碗。”

宁博容顿时笑起来,“可不能以后做什么都给你先吃完啦,他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管好,却要管他们饱呢。”

“奴明白!”阿何认真道:“奴也是贫家出身哩。”

今天那二十四个学子的朝食,便是这鲜菇鸡丝糙米粥,配上一大盆的粗面馒头,不管好,却管饱。

当然,宁博容想的是,尽她所能,让食物变得更好吃一些。

至少,不再是现今这副细瘦到近乎佝偻的模样,叫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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