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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阅读与白日梦

十多年前,有家时尚杂志做我的报道,其中有个环节,需要我在一个拟有近二十个问题的固定表格上填写答案,星座怎样血型如何,喜欢什么颜色中意哪类异性,等等。那种表格比较八卦,是给演艺或体育明星量身定做的,让一个写小说的也披挂它,显得不伦不类——小说读者关注作者,与饭厮痴迷明星不一样吧?可既然接受了人家采访,就不好破坏人家的规矩,虽不情愿,我还是回答了那些问题,只是,有些问题答得敷衍,甚至轻佻。但有个问题,我答得看似轻佻敷衍,实则倒是认认真真:

问:你的业余爱好是什么?

答:做白日梦。

是的,做白日梦,或叫胡思乱想,或叫浮想联翩,或叫思考,或叫琢磨,我一般将其称之为想事儿:想我如果是个会飞翔的隐身人该干些什么,想公平和正义哪个价值更大并且为它们排序是不是阴谋,想我若彻底放弃对职称的欲求,内心是否真能清静,想广受赞誉的《朗读者》(本哈德·施林克)与《追风筝的人》(卡勒德·胡赛尼)那类小说,何以在我这里只能当旅途读物却不能成为枕边读物,想……想事儿,这的确是我最钟爱的事儿。如果把我睡觉之外最常态的生活分成四份,应该是十分之四读书,十分之三想事儿,十分之二写作,十分之一操持其他。

梦是一种生理现象,与打嗝放屁没什么区别。但我又认为,梦还是情感是否充盈与思想是否活跃的表征与折射,是一项与死颉颃的生命奇迹。爱也是。我不赋予上行的嗝与下行的屁任何微言大义。梦以诡异、荒诞、非理性、反逻辑、没有规律和不负责任作为特点,允许卑微和丑陋扬眉吐气,放任淫猥和凶残恣意横行。但它又含蓄、隐晦、洁身自好、自给自足,只在缥缈的精神世界丰富人生自由人性,不去呆板的物质世界制造混乱滋生罪恶。至于有人以梦营私,比如传布汉高祖刘邦他妈生他之时梦到了什么预示了什么,或我小学同学傻柱子他爷弥留之际梦到了什么说明了什么,都与梦无涉,是梦外的手脚。也就是说,即使有些梦衍生了孽端引发了灾厄,也过不在梦,而在解梦者与信梦人。我不想说弗洛伊德也是刘邦他妈或傻柱子他爷,但他对梦的过度阐释,我从接触那天起就只当笑话。为无羁之梦铺轨道设航线,本身就是看低了或庸俗化了神秘的梦,如此那般反刍的梦,只能与无知接轨与蒙昧通航。顺便说一句,对给过我并仍在给我诸多启示的弗洛伊德,我从来都感激不尽,我现在作文的这个题目,就来之于他的恩惠:《作家与白日梦》,这是他一篇文章的题目。

有本小说叫《梦幻宫殿》,讲述一个极权国家,如何通过设置管理睡眠与梦幻的机构,去控制与镇压自己的国民:请像纳税一样,向国家上报你的梦吧,国家将通过为你释梦,判定你忠诚还是忤逆。我最初听说这本小说,不知道它的背景是奥斯曼帝国,还以为写它的是中国作家,比如死去的王小波,比如活着的阎连科。不是,它的专利,归阿尔巴尼亚人伊·卡达莱所有。我略感遗憾。也没特别遗憾。《美丽新世界》(阿道斯·赫胥黎)和《一九八四》(乔治·奥威尔)的作者还都英国人呢。毕竟,阿尔巴尼亚这只巴尔干半岛的社会主义雄鹰,与中国有过连体婴儿般的兄弟情同志谊,制造“梦幻宫殿”不算剽窃。后来得知那书命运坎坷,我的遗憾就更没有了,还很民族主义地暗自庆幸,因“释梦”而噩梦加身的非我同胞。我看怕了胡风坐牢与老舍投水那样的悲剧。

我的心理很阴暗吗?二十多年前,也就是阿尔巴尼亚政府宣布《梦幻宫殿》为禁书和卡达莱背井离乡的那些年头,也是印裔英国小说家萨尔曼·拉什迪隐名埋姓东躲西藏的梦魇岁月。他的小说《撒旦诗篇》,惹恼了当时的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霍氏的一纸追杀令,让拉什迪逃到天涯海角都睡不踏实。我也惦记他,但想得更多的,还是中国作家。李建彤发表小说《刘志丹》后,也惹恼过当时的中共领袖毛泽东,毛氏利用“利用小说反党”的著名论断,不仅将李建彤及其一批党内高官斩落马下,还顺势将大部分中国小说打成毒草,只赐予个别图解政策和歌颂领袖的宣传材料以香花的美名。好在宗教裁判所的勾当太老鼠过街,如今拉什迪已逃过劫难,李建彤也早就得到了平反,我这杞人,或可该做南柯梦了。

久病成医,久梦得道。看得多了想得多了,我方知道,古往今来的“梦幻宫殿”,不论堂皇还是简陋,都与过日子的仓储库房没什么两样,好坏美丑,正邪是非,它收罗它们一视同仁。上帝眼里无善恶,天地视万物为刍狗。

借助书本,我收罗过许多有趣的梦,其中有两个,尤其让我迷恋不已。一是英国诗人柯勒律治那醍醐灌顶的惊天一问:一个人在睡梦中去了趟天堂,别人给他枝花,以证明他确有此行;他醒来后,发现那花果然在手里,那么,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形?另一个,是阿根廷小说家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两个人做梦的故事》。博氏的小说并非原创,说它抄袭了《一千零一夜》中《做了一梦又变成富人的破产者的故事》并不为过。我曾对比这两则短制,发现抄袭者对原创者的改动只寥寥几笔,其中还包括把巴格达换成开罗、把总督换成队长这种看不出意义的笨拙调度。可神奇的是,博尔赫斯竟能在信手拈来间凸显高明,他只随意点染几笔,冶炼过的故事就凝成了小说,升华了的传奇就化作了寓言。

与故事比,我高看小说的感染力;与传奇比,我高看寓言的多义性。

接受莫名其妙的感染,体味似是而非的多义,这是我读小说的乐趣所在。当然我没起始就这样。少小读书,我另有一套取舍标准:情节引人入胜,事件惊险离奇,人物鲜活生动,主题明晰“正确”,做到这些就算好了。是后来才不觉得好的。不觉得好,倒不是那些东西就有了毛病,而是那些东西走向我的姿态吓到了我。它们再现生活,记录历史,匡扶正义,抨击罪恶,教化人性,规范道德,还基本以图解式的、说明式的、结论式的、定评式的口吻与我交流。可是,我有我的情感流程,我有我的认知立场,那些小说越像填鸭场里的饲料配方,就越让我无法满足,就越令我质疑反感。我的日趋膨胀的精神之胃,对精神食物的品类质量,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读小说是智力活动,也是思想活动,而智力与思想,都倾向于深入并复杂。我没否认小说的消遣功能,还始终认为,除了被迫,任何阅读都有消遣意义,包括读虚假的广告空洞的社论。但我要说,在理解评价消遣的时候,我们往往以貌取人,错误地认为,消遣是件简单的事,打发它,只靠低下的智力和肤浅的思想就可以了。其实,消遣也有个生长过程,成熟的标志是向内扩张:由抚慰感官,到愉悦心魂。至于有人消遣的水平长期停滞,比如,五岁时以“离离原上草”亲近自然,五十岁了对自然的了解还局限于“一岁一枯荣”,并且又不是器质性的傻瓜白痴,那至少在消遣的意义上,我拿了贿赂也瞧他不起。我不是宠物狗,一块骨头能啃一辈子,我喜欢在更宽广的意义上消遣自己,表现在小说阅读上,就是乐于通过打磨智力淘洗思想,去暗示、引申、象征、比附等风光旖旎的艺术景点探奇览胜,以感受那些人物的幻影、事件的幽灵、情思的诡谲与意趣的朦胧。

幻影,幽灵,诡谲,朦胧,这是不是有点梦的味道?没错,小说与梦,的确有着同样的美学质地与诗性系谱。小说即梦。

久患眼疾而壮年目盲的博尔赫斯,可能是世界上把小说与梦的界限取消得最为彻底的人。他年方六旬,与青年时代的恋人始结连理。但很快,又离婚了。有人不解地问他何以如此,他遗憾地说:“她不会做梦。”

有一次与朋友聊天,我提到了“她不会做梦”这一轶事,不想竟惹来朋友的指责。是指责博尔赫斯。他以如此荒谬的理由抛弃女人,朋友说,比实施家暴还性质恶劣。朋友认为,这个号称博学的人,不过是个冒牌货色,其实根本不懂科学。朋友接下来的科学解释是,原则上,做梦是人人都会的事,人的大部分睡眠时间都是有梦睡眠;而之所以有人长期无梦,只是此人睡醒之际,恰恰总赶上无梦睡眠。况且,朋友说,多梦的人肝有问题。

我愕然。从此我不再与这个懂科学的朋友谈论文学,包括其他。朋友的伤心溢于言表。朋友解释说,其实自己是有梦的人,几乎夜夜做梦,梦中还曾出现过我。我没继续配合朋友做有我的梦。这个朋友是个女人。

我最早意识到我的梦与阅读有关,是十岁,或出一点头。在那之前我已开始阅读,也会做梦,但像许多人一样,阅读和做梦是两码事。举例说吧:我读《十万个为什么》;我渴望同学青青能当我老婆。可与前者有关的是求知本能,与后者有关的是生理本能,两个本能彼此分裂,在任何一个点上都不搭界。十岁或十岁出点头以后就不一样了,那一年,我爸从下放的农村回家探亲,带了半麻袋肮脏的手稿。那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写的长篇小说,叫《向阳花》,是作者欲与冯德英的《苦菜花》、《迎春花》一争芬芳的泣血之作——冯德英的两花我都闻过,意识形态说它们臭,但普通读者都觉得香。可这《向阳花》,依我爸的阅读意见,即使中国在浩然的《艳阳天》之外还需要小说,它也没有绽放的可能,它质量太差。我爸让我和姐姐看它,是把它当成了励志教材,让我们学那农民的勤奋精神。可没人能想到,这粒在我爸眼里干瘪的花籽,被我这懵懂少年植入心田后,竟摇曳出一蓬比“科学”还执拗的文学之梦。种瓜得豆的喜剧就此上演。自那以后,阅读就成了我梦的前奏,或者说,我的梦成了阅读的延伸与补充:阅读与梦,梦与阅读,首尾相连彼此渗透。我从那时起迷恋写作,其理由之一,不能说不是一个善良的愿望:为他人做梦提供酵母。当然很快我就看明白了,这世上的做梦之人,大多不屑于我那路梦,更不需要我那路无助于升官发财的幼稚的酵母。这对我多少算个打击,但不大,没导致我放弃写作。我把为他人写调整成了为自己写。后来我看明白的另一件事,意义更大些,就是发现,阅读其实是勘误的过程:剔除谵妄之梦,剿灭凶邪之梦,清理褊狭之梦,过滤无知之梦,以此保证我的梦只有益身心而无害他人。

读《十万个为什么》与渴望青青,在并非“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意义上建立起了呼应啮咬的唇齿关系。它们成了一枚硬币的两面,成了我的同一件事情。

我早年的梦,多主题宏大,多暴虐残忍,要么是挺进异邦去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要么是惩治同胞去屠杀尚未绝迹的地富反坏右,年轻人理当多做的丰饶春梦,却只能在血腥的夹缝中昙花一现。那时我读的大部分书,都影响着我去敌视工农兵之外的大部分人,去憎恨美苏日等大部分国家,去践踏尊重、理解、慈悲、怜悯、责任、爱等大部分支撑人性的情感底线。那时候,从《红楼梦》或《水浒传》中,我真的只能看出阶级斗争或者投降,如果忍不住去“贾宝玉初试云雨情”或“杨雄醉骂潘巧云”那种地方偷窥几眼,我就有罪恶感,会觉得自己卑鄙可耻。我记得读过残损破烂的《前夜》(屠格涅夫)以后,恨不得也像里边的进步青年英扎洛夫一样,为了磨砺革命意志,立刻去钉板床上睡革命觉。如今三十多年倏忽而过,作为一个以“消极自由”为立世原则的文化宿命论者,我早已消沉了翻覆天地的革命意志,可对英扎洛夫那种苦心志劳筋骨饿体肤的孟子信条,仍坚定地尊崇着和不太坚定地实践着。

说到这里,想岔开一句。恰好行文至此的时候,我看到了《世界文学》上陈超的文章,忆及青春期地下阅读,他也提到了睡钉板的细节,但他认为,它的出处是《怎么办》(车尔尼雪夫斯基),而践行者是拉赫美托夫。我不觉一愣,难道我张冠李戴了屠氏车氏这俩俄罗斯人?《怎么办》也曾让我百感交集,它与那部同样著名的英国小说《牛虻》(丽莲·伏尼契)一样,都有主人公制造自尽假象的基础性情节,还都是投水。一部小说大厦立足于那样松垮的基石,也只有在那个无从比较良莠的年代,其千疮百孔才可以原谅。还说《前夜》与《怎么办》。这两本书,现在我书架上都有不缺页的,想要翻阅,从书桌前走过去只要八步,顶多十步。但我不想为核实记忆去打扰它们,我愿意保留它们旧有的梦态。至于我与陈超谁对谁错,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没有作为供奉,被最终钉死在恶的祭坛。

(不好意思,容我再啰嗦一句。写完全文,我还是打扰了《前夜》与《怎么办》。陈超正确。谢谢他纠正了我固执三十多年的一个记忆错误。)

我没成为恶的供奉,挽救我的,可能首先是法国文学,是罗曼·罗兰,是《约翰·克利斯朵夫》。自从我十五六岁的一个下午,不知从谁手里拿到那部浩瀚的小说,我的人性就开始了蜕变,我的精神就开始了重塑,我的梦,就开始了勾勒别样的图案,直至今天,担任我“情感教育”(福楼拜作品名)的首席导师仍是法国文化,飨我以艺术“地粮”(纪德作品名)的头牌大厨仍是法国作家。当然,在文学意义上,我与罗曼·罗兰已渐行渐远,他同胞普鲁斯特对他“肤浅”、“不真诚”的责难,也能代表我的意见,特别是,我了解到他《莫斯科日记》的出版内情后,心头好像挨了一刀。现在,我时常会畅游其间的,已是普鲁斯特那部同样浩瀚的《追忆似水年华》,而《约翰·克利斯朵夫》只能作为一汪濡湿的纪念,封存在我的标本瓶中。但我还是希望,普鲁斯特能对罗曼·罗兰手下留情。艺术的司法独立确应保护,但裁决作为被告的艺术品时,又怎能不考虑到种种因缘际会的节外生枝?一件艺术品,没法躲开时代的误读与历史的错判,因此,至少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段结束之前,得允许不同的陪审团成员在不同的评价体系里为它定案。这会伤害艺术,却能慰藉需要麻痹的人的心灵。艺术总该服务于人吧。毕竟,在一张虎狼横陈的恐怖睡榻上,《约翰·克利斯朵夫》那矫揉造作的人道主义情怀和个人主义精神,曾滋润了我苦闷苍白的青春之梦,甚至,滋润了两三代中国人的青春之梦。

我的阅读书目里,那种适合“评书连播”的端庄小说越来越少,另一些很难萃取“内容提要”的戏谑之作,成了伴我入梦的缠绵情侣。与它们眉目传情,能让我发现我迷恋什么。我喜欢轻浮,喜欢孟浪,喜欢异端邪说,喜欢肆无忌惮,喜欢不正经和没正形,喜欢艰涩的思辨混乱的呓语犹疑的呢喃放诞的调笑,喜欢S/M式的疼痛与快慰。早期解释我的好恶,我只以我的消遣怪癖自圆其说,许久之后,近三十岁时,在我的世界观经历了一次火星撞地球般的震撼以后,某日重读《韦克菲尔德》(纳撒尼尔·霍桑),通过这个“卡夫卡式”的短篇故事,我一下联想到了卡氏的全部作品,进而又联想到了许多别的。我骤然觉悟到,是我向往真实渴望真相的强烈欲求,确定了我的阅读取向。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选择小说这个消遣工具满足好奇的人,内心多半细密敏感,对真实与真相期待更多,这一点,我没必要格外强调。我是想说下一句话。作为一个内心高度活跃的读者,在期待真实真相的同时,我又清楚,所谓客观的叙述诚恳的表达,其实很难,因而就稀缺。在许多时候,甚至大部分时候,叙述只能制造谎言,表达只能编织假相,越是言之凿凿的叙述和深情款款的表达,其谎越大,其假越甚。感觉之外找不到真实,想象之外看不到真相。这一道理,黑泽明以电影《罗生门》做过解释,虽然那解释有点机械,但也足以说明问题。需要多一句声明的是,谎言未必是有意的制造,假相也不一定是成心的编织,它们之所以无法革除,只因为当“真”成了叙述和表达的专属特权时,“真”也就成了任人打扮的单纯女孩。这多少有点像权力与腐败的辩证关系。为了约束写作的权力,许多艺术家冒险探路,自绝于“真”,其最为声势浩大的体制改革,就是在种满玉米高粱的写实主义集体农庄的田边地角,开垦出一畦畦培植奇花异草的现代主义荒地。

乍看起来,那些不守成规的垦荒者刁钻顽劣,那些稀奇古怪的花与草眉目不清,好像他们/它们的使命,就是以危险和难度发布战书,捉弄读者智力,挑衅读者观念。但细细品味,又并非如此,他们/它们的所为,倒更像邀你参加一个好玩的游戏,并循循善诱地向你渗透:危险唤醒快感,难度催生妙趣,而享受欣快与美妙,岂不就是人生的至乐?为了最大强度地刺激读者意识的流动,他们/它们在把握事物关系时故意强调关系的阴影,在定型无绪情感时特别彰显情感的杂质,他们/它们的制密、探密、解密和泄密,不是到事件为止,到情节为止,到人物为止,而是让附着其上的情感、趣味、思想以及其他的人类价值,被梳理整合淘洗之后,再任由读者抽取出来,放大开去,展开独立的理解与认知,从中领受某种隐而不发的言外之意。他们/它们不指点江山,不大包大揽,不一锤定音,虽然貌似独行侠我行我素,但当一名让游客信赖的贴心导游,仍然是也许更加是,他们/它们那颗清高之心的崇高理想:请各位相信,与写实主义那种浅表的真实片面的真相比,我们呈现的,才是本质的真实立体的真相——即使乖张如《泽诺的意识》(依塔洛·斯韦沃)或《好兵》(福特·马多克斯·福特)或《惨败》(凯尔泰斯·伊姆雷)中那些面目模糊形迹可疑的叙述人,总偏执地、讥诮地、孤傲地、怠惰地、自筑樊篱地、言不及义地、呆头呆脑又藏藏掖掖地刁难各位,可与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们的叙述人一样,我们唯一的期望,也是各位能接受我们。

我接受了。我是说,与接受明晰的高老头的故事比(巴尔扎克《高老头》),与接受准确的大卫·科波菲尔的故事比(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与接受具体的安娜·卡列尼娜的故事比(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我的确更接受他们/它们的故事——雅考伯·冯·贡滕在仆人学校学习的故事(罗伯特·瓦尔泽《雅考伯·冯·贡滕》):“我们这些班雅曼塔学校的男孩子成不了什么大器,也就是说,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都将是些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东西。我们上的那些课,内容无非就是让我们如何记住忍耐和服从这两件事情,这是两种重要秉性,足以令我们在事业上一事无成和无所作为”;施蒂勒试图证明自己不是自己的故事(玛克斯·弗里施《施蒂勒》):“当年轻的海关人员不顾我礼貌而又明确的警告,带着受到法律保护的高傲神情强调说,有人会告诉我,我实际是什么人时,我这一记耳光打响了。他那顶深蓝色的帽子在月台上做螺旋式滚动,比预料的滚得还远”;维特根斯坦的侄子疯癫的故事(托马斯·伯恩哈德《维特根斯坦的侄子》):“坦白地说,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接触到的头脑都很无聊,同其在一起与同一些畸形的土豆在一起没大区别,裹着他们那无病呻吟的身体的是相当乏味的衣衫。他们生活得可怜巴巴,可遗憾的是,却丝毫不值得别人同情”……这类故事,淡化外在冲突,弱化人物性格,躲避价值判断,回避主题阐释,说不清楚道不明白,可以意会难于言传。然而,较之那种着意引我入瓮的脉络线索,这种并不强加于我的滑稽或荒唐、怪诞或无聊,和它们缓缓释放的情致意趣与津津乐道的谬论歪理,却更能激活我感觉器官,更能拓展我想象空间,能让我更真确地体认我存在其间的这个世界,以及属于我个人的生命和生活。

抵达生命的真实,呈现生活的真相,这是小说的全部意义,而小说意义的最终实现,只有通过读者感知活动的填补和融会方能完成。

我的逐渐学会吸纳真实与真相的梦,在与阅读的相濡以沫中,慢慢找到了自己的情感母基与心灵归宿,渐渐获得了自己的智力场域与思想方向:

自由。

自由这枚果实,只能长在真的树上。

一个人的全部精神努力,即是趋向自由,而小说与梦,因其对人类想要到达超出可能的彼岸的那种无望之望善意地持有尊重、呵护、鼓励的态度,因其具有从虚无中创造虚有的特殊力量,因其极端的个体化和私人性,正是孕育自由哺育自由的合格母亲。

自由是否定,是对现实和结论的不信任,是颠覆和弃绝固有的秩序,是为了了解镜子背面的秘密而不惜打碎镜子的迂腐却也英勇的牺牲;自由是超越,是置身其中的超然物外和格格不入的置身其中,是飞翔时,虽无意归来,却仍不乏牵挂的回眸睇视;自由是由唯我达至的忘我,是爱和欣赏,是非功利与玩乐至上,是对无用激情的激发和放射以及对没有结果的事物的关心和投入,是在一夜情与一生情里,同样把创造性感与美作为指归,是在亲朋好友的追悼会上,忽然想到死者生前的一件趣事,暗自发出的会心的微笑……

我书架上,中国书杂,混搭现象比较普遍,那些汉译本,则基本按照语种排列——同一语种的再分国别,而同国的作者,我以序齿划分先后。比如,英语英国的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和英语美国的库尔特·冯尼古特的《五号屠场》,同样以胡诌八扯的碎嘴子风格让我喜欢,但它们一个安家于六号架上数第一格右数第一的位置,一个落户在四号架上数第四格左数第五的地角;还比如,萨特与加缪,这对阶段性友人的矛盾世人皆知,可在我第一架的上数第七格下数第二格里,他俩的书再加上波伏瓦的书——我愿意让波伏瓦萨特这对情侣合二为一,包括理当独立的作品,尽管,有史料证明,可能仅仅出于好奇,波伏瓦也上过加缪的床——却铁哥们一样比肩而立。至于那对终生恋人的书不下三十本,还多厚如砖头,而加缪只有可怜的八本,其中还六七本都轻薄如絮,但那不能说明什么。我向来对萨特波伏瓦宠爱有加,可我完全相信,几万字的《局外人》,足以令几十万言的《自由之路》及《女宾》者流高山仰止。

我想说的是,并没多少特殊理由,我书架上,色情小说却专格存放。

我喜欢读色情小说,包括非色情小说里的色情描写。如果有人说色情下流,我没想抬杠,但只能说,为了色情我不在乎下流。有人把色情称作“情色”,以松绑色情与性的裙带关系,以缔结色情与美的秋波关系。我理解其苦心但不能认可。倒不在于这么干叠床架屋,有悖生理作用于心理的生命逻辑,而在于,使用这种不自然、不坦荡、不诚实的变通方法,相当于对虚伪且无聊的社会禁忌的屈膝投降和卖身投靠。色是欲望需要,情是感觉升华,因色生情是真实的人性,相反的情形倒不正常。我反对异化色情,反对虚头巴脑地以“情”暗度“色”之陈仓,反对一切伤害性的美与尊严的下流行径。我认为耍流氓下流,假正经下流,道德主义下流,愚民政策下流,硬拿不是当理说下流,马列主义口朝外下流,称妓女为小姐比卖淫下流,假工作之名挥霍公款比贪污下流,在小说中,把色情写得只见性欲不见性感下流——我承认,我读到的许多色情,都不解渴,止于抚慰感官,难以愉悦心魂,时见失足于淫秽一途,就好像,我读过的“底层写作”,大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程式化地解释人生苦难,戏剧化地透视人性悲剧,热衷于与市场或意识形态打情骂俏。我也知道,把艺术中的色情混同于男科医院小偏方的,不都伪君子,其中为数不少的人,只是混淆了作者的意图与作品的意志,把写什么而不是怎么写当成了称量作品的唯一砝码。一部作品“上流”或下流,与作者的期待和讲了什么并无关系,有关系的,只是那作品作为独立的存在,怎样展示了它所展示的什么。有时候,某人想写下流故事,自娱自乐或调戏公众,可一不小心,出手的却是上流小说;而更多的情形是,某人欲奉献载道言志的上流小说,按奖项的好恶立意言说,可结果是,拿出来的东西特别下流。

后一种例子我不举了,太多,也得罪人。我说一个前边的例子。

我“色情专格”里的书,未经专家讨论裁定,只系我个人的大体归类,不足为训不足效仿。在它们中,从萨德到莫索克,从《肉蒲团》到《姑忘言》,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活跃分子雷斯蒂夫的《性欢》到中国当代小说大家贾平凹的《废都》,从乔治·巴塔耶那本笔涉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的《色情史》,到刘达临那套收有大量春宫画性用具照片及分析性文学性医学性传统性习俗的《中国情色文化史》,最让我看重的,是法国小说《O娘的故事》。这本出于女性之手的色情小说,我有两个译本,我更喜欢把“O”译成“O娘”的那个。依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O娘”亲切、上口、性别特征明显、更像人名;而单个的“O”,虽然有对空无和女性性器象征的意味,但生硬、孤立、多少有点碍手碍脚,影响我在作品里自如地徜徉。不好意思,我也以单音节称呼过女人,在某些我渴望煽情的时刻。

O娘冷静,甚至冷漠,看不出多么喜欢煽情,至少不会喜欢与我煽情,即使她知道,我对她爱得如痴如狂,还一朝爱上就没动摇过。她太忠实情人勒奈,如果煽情,她的情除了为勒奈煽,也只能为勒奈给她安排的其他男人或女人煽。勒奈不会把我安排给O娘,他肯定猜得出,我与他天生是两路人,至少,我不会把情人安排给别人,除非我情人自己愿意。但勒奈不许我亲近O娘,不影响O娘久住我梦中,这个能放纵出忠贞、淫荡出纯洁、疼痛出快乐、绝望出幸福的爱之尤物,其实是我骨子里最本色的自己。

远在接触O娘之前,我已知道,罗伯-格里耶那个顽皮的妻子卡特琳娜,用笔名写过色情小说,但那时我还没买到《图像》与《女人的盛典》。我一直欣赏罗伯·格里耶,爱屋及乌,一读到妙不可言的《O娘的故事》,我就把那个波莉娜·雷阿日的作者署名派给了卡特琳娜,而把小说前边署名让·波朗的序言,那同样妙不可言的《奴役中的幸福》,给罗伯-格里耶安在了头上。让·波朗不是罗伯·格里耶的笔名,而是一位举足轻重的法国大编辑家的真名实姓。但那时我比现在更孤陋寡闻,不知道波朗,被个错误的猜测蒙了十年,直到三年前,关于多米尼克·奥利的传记来到我手边。

奥利是个个人修养与专业素养都为人称道的文学编辑,聪慧而含蓄,高贵又美丽,三十五六岁时,与年长她二十出头的波朗开始恋爱,直至波朗八十多岁生命结束。因为是同事,他们倒能经常见面,可私下的约会却总不尽兴,思念永远煎熬着他们。不仅仅因为波朗工作繁多,还有妻子和其他女人——奥利自己也有别的男人以及女人——而在于,他们高度的和谐与浓稠的爱感,让他们的朝夕厮守也很像一瞬,也不能满足,也无以缓解思念之苦。奥利为了寄托思念,就把思念化成了梦,再记下那梦交情人把玩。于是,《O娘的故事》横空出世,一封私人情书成了公众的财富,一部小说成了爱的丰碑。

这是一段只能属于梦幻的文坛佳话。应该感谢波朗公开了奥利的情书,就像应该感谢马克斯·布罗德背叛了卡夫卡的焚稿遗嘱。

多说两句。虽然《O娘的故事》与卡特琳娜无关,可我没为此感到遗憾。几乎在“找到”奥利和波朗的同时,我也读到了卡特琳娜的《新娘日记》,以及罗伯·格里耶的代后记:《给新娘的一封信》。书中那些色情的笔触,只片言只语,也不属于《图像》或《女人的盛典》那种文学表达,但它却袒露了O娘故事的另一侧面:优雅的放纵、天真的淫荡、潦草的疼痛、轻松的绝望。这样一来,我爱卡特琳娜,已不仅仅是爱屋及乌那种爱了,尽管,对罗伯-格里耶,我欣赏的程度愈加深入。

早至大学毕业不久,我阅读的重点就迁移了:不再多看中国读物,只大量吞食欧美译作,包括文史哲,也包括自然科学的普及版本。那时中国的假冒伪劣,没铺天盖地成现在的样子,所以,我当时的选择,与鲁迅“少读中国书”的建议应该无关,甚至因为逆反心理,那时我对从识字之初就知道其“骨头最硬”的鲁迅还不大买账,一见他面就挑毛病。比如对《狂人日记》这篇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我就常以“直白”讥之,觉得“救救孩子”的启蒙使命固然峻急,但去小说中“呐喊”仍嫌僭越。我还认为,《孔乙己》可以短小,《出关》可以精练,但为避免失重,“狂人”的故事则不妨体量大些,像《阿Q正传》那样,以更多扎实的细节撑开篇幅,抻长我的阅读时间。

我迷恋译作的主要理由,是认祖归宗,这可能与米兰·昆德拉的一个说法更多暗合:小说是欧洲的作品——我庆幸的是,在接触昆德拉前,我对这“作品”已有了自觉:虚构的而非纪录的,创造的而非复制的,谐趣的而非教化的。就二十世纪的小说家来说,那些百读不厌的欧美名字,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列出十个,可罗列十个十读不厌的中国名字,我必须使出吃奶的劲儿,其间还得夹点私货。哲学美学也是如此。全部思想史都是如此。

不带成见地阅读鲁迅,始于三十岁,那时我迷茫得像无头的苍蝇。当然不止于小说,鲁迅的小说少得可怜,击打我时,其力量远不及欧美小说。可我终于发现鲁迅的好,又与小说有关,是他那不知算不算某一级别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中国小说史略》及《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让我开始了为他着迷:迷他的洞见与笔力,迷他的姿态与立场,迷他的思想方法与文体风格。

二十世纪中国的思想史上,我看鲁迅是一座高峰,还是第一高峰,其他高峰不论多高,比他也要差上一截。文学家鲁迅没发明理论,只以省思建立高度,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喂养的人性的发现与指认、分析与剖解、揭露与批判,作为一笔必将影响深远的精神遗产,可能是二十世纪中国留给未来的最大财富——二十世纪中国的精神遗产,还有一大笔也将影响深远,即“文革”这枚毒瘤的生成与发作。作为省思者,鲁迅的重要难以估量,比之孙中山那种行动者,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历史是嘲弄目的论的,不存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作用与原因,因此,行动这匹奔马只接受偶然性驱遣,它的功利主义取向与工具主义策略,决定了它只能以博彩撞运的方式造就和左右历史的进程;省思却不这么简单,它指向判断和推理、规律和必然、指向一语道破天机的启示和一语成谶的预见,它穿越具体的问题和事件,在不朽的精神层面上,“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越来越认为,没有鲁迅这轮太阳,不论电灯多么耀眼,我们也看不到真正的光明。但我们的时代奉行目的论,只给书生鲁迅发打手文凭:你发光就行,管你是灯光还是阳光。而如今,鲁迅的打手文凭也过期了,那些他打过的东西东山再起,还成了审核他资质的考评权威。鲁迅成了多余的人,被抛弃在故纸堆里。这让我感到几许悲凉。好在智者鲁迅已料到了这些,对之我也有心理准备。一个获利于物质主义的空心社会,没法不对建立恒久且高贵的价值体系充满忌惮,为了拖延瞒和骗的即时价值的崩盘时间,它固守空心的不二法门,当然是拒绝那种目光敏锐的、头脑清醒的、思想深邃的、文字犀利的、仗义执言的、勇于抗辩的“硬骨头”人物。我没太深化心中的悲凉,只自顾玄想,若后世的鲁迅再写小说,还至于煞费苦心于光明的尾巴吗?反正没吃过人的孩子我找不到了。

与中国历史上首次使用“小说”一词的庄子一样,鲁迅也发明过许多比喻。比喻算不算寓言的雏形?有幢行将坍塌的铁屋子封闭完好,但里边还躺了群熟睡的人,这让其中的一个清醒者特别为难,想不好是否该叫醒众人。不叫吧,那些人将死得糊里糊涂,未免有点太窝囊了;可叫呢,他们即便知道了面临的惨剧,却因找不到生路,也只能继续坐以待毙,还又多了重精神的折磨,如此,他们会不会比死在沉睡中更可怜呢?

鲁迅的这则寓言式比喻,始终让我纠结不安,作为一个濒死的人,我是希望清醒地死呢,还是死得糊里糊涂?或许,能清醒地感受铁屋子坍塌,也算读书人应尽的责任:朝闻道,夕死可矣;但是,死前的我,绝不可以惊恐慌张,或自悯自怜,不论躺着坐着还是站着,都要示人以安详的睡态,连大睁着的一双眼睛,也只流露静谧的虚幻之光:就好像我不是等死,而是遨游在白日梦中。

“铁马冰河身外事,唯有宝黛梦神州。”

“一梦睡成五十身,删繁就简余精神。白纸偶解黑字意,问题常疑主义真。冷眼度人是非浅,热心玩世天地深。我材生来自己用,自啖血肉自运斤。”

上引两节顺口溜,都是我写的,时间跨度为三十四年。

刚识字甚至不识字时,爸妈就逼我背唐诗宋词,而后自己就喜欢了,至今还常常扯嗓子嚎诵。我喜欢的,尤其是七律,那种节制而又丰腴的节奏韵律,比之起伏跌宕的长短句,仿佛更鲜明悦耳和牵我情思。我想,可能是词与谱在后世的离异,让词的音乐美残疾了吧。我不懂,瞎猜。我想说的是,在我的写作中,我对文字游戏总乐此不疲,可能就因为开蒙阶段,七律那些对仗用典的繁文缛节,打给我的烙印太深刻了。像后来被黄苗子称为“放浪形骸第一,自由散漫无双”的聂绀弩,连“昨斗地富反坏右,今享肉烟蛋豆糖”都对得出来,真让我觉得好玩死了。当然,更是“平生所学供埋骨,晚岁为诗欠砍头”(陈寅恪)与“无端狂笑无端哭,三十万言三十年”(聂绀弩)那种感怀悲世,让我懂得了,游戏又是何等庄严的事情。

几十年里,在旧体诗这只老瓶子中,我也装过几滴新酒,年少时曾冠名“七律”,后来方知,我那错置平仄误设音韵的顺口溜,称为“打油”都该脸红,上引的涂鸦便是例子。可我还大言不惭地拿它们献丑,本意是想说两句别的。

前边那行“七律”的尾句,是我从一九七六年的日记中拣出来的,映衬它的背景大而严峻。那年年初,周恩来死了,民众自发地写诗撰文,去天安门广场表达哀思。政府反感民众的做法,不知是否因为周的深得民心而心生醋意,就定性这事为反革命事件,继之,还在全国范围内收缴那些悼周的诗词。十六岁的我应该还算孩子,又偏居外省,对周恩来,和对所有的当权者一样知之甚少,想悼念也不知该悼念什么。恰好我爸去北京出差,抄回不少“反革命诗词”,又被政府的收缴令吓得欲尿裤子,这才唤起了我的逆反邪劲,于是,比照着“盖世英才德和望,岂容小丑否与非”或“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这样的句子,我写了一首“七律”“反诗”——我上边没全文引用,是怕尾句之前更蠢的胡话笑掉人下巴。现在想来,我英雄气长地顶烟而上,与周恩来其实没什么关系,完全是一种对暴虐强权的敌视心理,让我甘冒“反革命”之险。“永远站在鸡蛋一边”,这是日本小说家村上春树在耶路撒冷获奖时的演说题目。我也是,而且我从来都只是鸡蛋,与石头为伍我就是叛徒。后来,认定别人反革命的当权者又被新当权者认定为反革命了,悼念周恩来的“反革命诗词”得以公开出版,还由当时的国家首脑华国锋题写了书名:天安门诗抄。我很快买了那本特殊的诗集,但没怎么看,看也没再血脉贲张。

后边的“打油”,则背景狭小理由庸常。去年我五十岁,有那么几天,我这从来没过过生日的人,可能受治于一场小小的感冒,竟对那个偶然的日子感情暧昧起来,于是,就诌出了这首含有总结意味的《五十自度》。

现在,我在这篇文章结束的时候引出它们,是想到了它们共有的那种避世的调子与孤绝的气息,尤其前者,十六岁的我,还没恋爱过的我,把江姐成岗许云峰(《红岩》人物)视为榜样的我,竟对红楼梦境中的一双痴男女情有独钟。难道,这跨度三十四年的两首小诗能暗通款曲,是因为它们都用了那个字吗:梦?把两段梦联系起来玩味品咂,我还真有点佩服自己,我那视生如梦的生命感受,居然是我始终如一的生命意识。“目标始终如一”,这是我早年读的《马克思传》里,唯一能让我记到现在的箴言警句。

箴言警句蛊惑人心。在中国读者心目中,蒙田(又是法国人)是个箴言警句的烹饪好手,但他一直泽被于我的,倒是一些不那么箴警的平实白话,比如,某段伊壁鸠鲁式的快乐梦语:“如果有人对我说,把缪斯当成玩具和消遣是对她们的亵渎,他是没有像我那样,不知道快乐、玩耍和消遣的价值。当然我没说其他目的是可笑的。我日复一日地生活,恕我直言,我只为我自己生活,我的目的仅止于此。我年轻时学习是为了炫耀,后来,是为了使自己变得聪明,现在完全是为了取乐,此外别无所求。”

蒙田这话,足以帮我长梦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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