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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1)

贝尔纳和亥姆霍兹走进半开的门。

“约翰!”

浴室里传出来了野蛮人特有的声音,其中明显夹杂着几分不畅快。

“怎么回事?”亥姆霍兹高声询问。

没人回答。不畅快的声音紧接着又重复了两次,而后是一片寂静。

片刻后,浴室的门“咔嗒”一声打开了,野蛮人脸色苍白地走出来。

“我说,”亥姆霍兹担心地说:“你肯定是生病了,约翰!”

“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好消化的东西?”贝尔纳问道。

野蛮人点点头。“我把‘文明’吞下了肚。”

“什么?”

“我中了它的毒,染了它的污浊。然后,”他压低嗓子说,“我还吞了自己的‘邪恶’。”

“好吧,不过你究竟……我的意思是说,刚才你……”

“我已经洗净了灵魂,”野蛮人说,“刚刚我喝了芥末水。”

两个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是故意这么折腾自己的?”贝尔纳问道。

“印第安人就是用这种方法来净化身心的。”野蛮人坐了下来,叹了口气,抹了抹额头。“我得休息一会,”他说,“我真的很累。”

“嗯,累是肯定的。”亥姆霍兹寻思了片刻说道,“我们是来道别的。”他用另外一种声调说,“明天一早就出发。”

“对,我们明天就走了。”贝尔纳说,从他的脸上,野蛮人察觉出一种屈服于命运的决心。“还有,约翰,”贝尔纳坐了下来,身子前倾,手放在野蛮人的膝盖上,“我想说,关于昨天发生的一切我深感歉疚。”他的脸刷地红了,“我很惭愧!”尽管他的声音听着起伏不定,但他还是说了下去,“我真的非常……”

野蛮人突然打断了他,亲切地握紧了他的手。

“亥姆霍兹对我很好,”贝尔纳停顿了一会,说:“如果不是他,我早就……”

“够了,够了。”亥姆霍兹抗议道。

一阵沉默。此时大家都很伤感,因为他们都彼此爱护——正因如此,三个年轻人又释怀了。

“今天早上,我去见了总统。”野蛮人终于开口打破沉默。

“去干什么?”

“问他是否能让我和你们去一个岛。”

“他怎么说?”亥姆霍兹急切地问。

野蛮人摇了摇头:“他不准。”

“为什么?”

“他想继续这个试验。但是我绝对不会配合的!”野蛮人突然暴怒了:“他妈的,我才不做他的试验品,就算全世界所有的总统来找我,我也不会屈服。明天我就走人。”

“可是你能去哪里呢?”两人异口同声地问。

野蛮人耸了耸肩。“哪儿都行,我不在乎。让我孤孤单单就好。”

从吉尔福德到朴茨茅斯的下行路线是途经韦峡谷到达戈德尔明,穿过米尔福德、威特利和黑斯尔米尔,再从彼得斯菲尔德挺进目的地。上行线路基本和这条路平行,需穿过沃普赖斯顿、东哈姆、帕特纳姆、爱斯特德和格雷舒特。这两条路线都分布在拱脊山和鹿头谷之间,有几处距离很近的地方,相隔不到六七公里。对于某些粗心大意的飞行员来说,这距离近得过于危险了,特别是在夜里服用了一克唆麻后。这个地带曾经出现几起严重的事故。曾有人打算将上行路线向西挪几公里。因此,在格雷舒特和东哈姆之间修建了四座空中灯塔,照亮朴茨茅斯到伦敦的航程。如今已经废弃了。灯塔顶上是一片荒寂的天空。而塞尔伯恩、伯顿和法纳姆的上空,则有直升飞机不停地盘旋和轰鸣。

野蛮人选择了旧灯塔作为隐居地,地点位于帕特纳姆和埃尔斯特德中间的山顶上。建筑是钢筋水泥铸成的,至今还算牢固。野蛮人最初考察这个地方时,觉得过于舒适了,可以说是现代文明中的奢华之地。因此,他发誓要更加严格自律、诚心忏悔,以洗涤罪恶和抚慰良心。在隐居地度过的第一个夜晚,他坚忍着一夜未眠。他长时间跪地祷告,就像愧疚的克劳迪斯祈祷得到宽恕一样,时而用祖尼语向阿瓮纳威龙祷告,时而又向基督和菩公祷告,还向他的守护神灵——老鹰祈祷。他不时地平伸双臂,就像被钉在了十字架上,然后长时间保持姿势,直到手臂渐渐变得酸痛、颤抖,疼到难以忍受。他自愿承受着十字架苦刑,忍痛咬紧牙关(此时,那不断渗出的汗水也顺势往下淌着),不时地挤出几句话来:“啊,请宽恕我吧!啊,请净化我吧!啊,请助我保持善良!”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直到痛得临近晕厥。

晨曦时分,他觉得自己已经获得了定居灯塔的权利;尽管大部分窗户上镶着玻璃,但是从瞭望台上看出去,那风景着实优美怡人。对于他来说,选择到灯塔隐居的理由,几乎成为他要另寻他处的原因。之所以选择灯塔,是因为这里风景如画,仿佛可以看到上帝那无形的圣体。可是,他又算得了什么人物,有资格每天、每小时都享受美妙的风景,和上帝的圣体生活在一起?他只配住在肮脏的猪棚或漆黑的地洞。熬过一夜之后,他仍浑身僵硬酸疼,但也是这种疼痛让他觉得良心稍安。他爬上塔顶的瞭望台,观赏着这个被明媚日出照亮的世界,他欣然授予自己在此居住的资格。他的视线被北面拱脊山那绵延的白垩山脉挡住了,群山东边尽头的后方矗立着七座摩天大楼,标志着吉尔福德。野蛮人看着那些大楼露出苦涩的表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与它们和谐相处。在夜里,它们有时像几何形的星星般喜气洋洋地眨着眼睛,有时像发出火焰光芒的手指,庄严地指向那深不可测的神秘天堂。那手势的意义,整个英格兰除了野蛮人之外,恐怕再也没人能体会。

灯塔矗立的小山和拱脊山之间是个峡谷,里面有个不起眼的小村落,叫帕特纳姆,一共有九层,有竖井,有家禽农场,还有一个维他命D小工厂。灯塔的南面是一个长长的斜坡,上面开满了杜鹃花,地势向下延伸,通向一连串的池塘。

池塘后森林的上空,十四层楼高的埃尔斯特德大楼拔地而起。英格兰典型的昏暗阴霾天气让鹿头谷和塞尔伯恩若隐若现。但是,吸引野蛮人来到这座灯塔的并非朦胧的远景,近处的风景也同样充满诱惑。葱郁的森林,绵延的杜鹃花,鲜艳的金雀花,还有一片片苏格兰冷杉。在那碧波荡漾的池塘上,桦树的枝条探出手来轻抚水面,池塘中的睡莲和灯芯草安然摇曳,这些景色都太美了,对于早已习惯了美洲沙漠的干涸双眼来说,此等美景太过震撼心灵。而且,这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许多天来,他却始终没见过一个人影。坐飞机从切林T字形塔楼到灯塔只需一刻钟,但是萨里的荒原比马尔佩斯的群山还要荒僻。每天蜂拥着离开伦敦的人群目标往往是电磁高尔夫球和网球。帕特纳姆没有高尔夫球场,而最近的黎曼网球场在吉尔福德。这儿最迷人的东西就是鲜花和美景。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基本不会有人来这里。野蛮人度过了一段不受打扰、与世无争的时光。

他初到伦敦时曾领取过一笔生活费,大部分都花在了装备上面了。离开伦敦前,他买了四张纤维胶羊毛毯、绳子和线、五金件、胶水、必要工具、火柴(不过他打算以后做个火钻)、锅碗瓢盆、两打盒装的种子以及十公斤小麦粉。“不,不要人工合成淀粉和废棉替代面粉。”他曾态度坚决地说,“多营养都不要。”但是,面对着腺素饼干和维他命化牛肉替代品时,他没能拒绝店主的劝诱。看着买来的一盒盒罐头,他为自己的懦弱而自责。这些可憎的文明产品!他下定决心,即使饿到不行,也永远不吃这些东西。“这样会给他们一些教训”,他怀恨地想。但这也会给他自己一些教训。

他数了数剩下的钱,希望仅有的这点钱足够让他度过寒冷的冬天。等到明年春天的时候,他的菜园里就会收获足够的粮食,让他脱离外面的世界,开始独立的生活。再说还能捕猎。他曾看到过很多野兔,池塘那边也有很多水禽。他立即开始做起弓箭来。

灯塔附近有很多白杨树,灌木丛中也长满了漂亮笔直的榛树树苗,这些都是做箭杆的好材料。他先试着折断一棵白杨树的树苗,然后砍下了六英尺长的没有枝丫的树干,一刀一刀地削掉了树皮,刮掉白色的树痂,按照老米西玛所教他的方法,削出一根和他一样高的杆子,中间的部分很粗很硬,保证弓的结实,两端偏细,便于增加韧性。这项工作让他乐在其中。在伦敦,无论做什么都不需要自己动手,如果想要任何东西,只需按下按钮或是转一下把手。经历过无所事事的文明生活后,这种需要技术和耐心去完成的工作给约翰带来一种纯粹的快乐。

当他快要将杆子削成型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唱歌——唱歌!就好像他从外面回来时,恰好撞上自己在干坏事。他觉得自己的行为简直罪大恶极,愧疚得涨红了脸。毕竟,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唱歌和享受,而是为了躲避文明社会的污泥,为了净化受玷污的自己,为了积极地赎罪。他惊愕地意识到,在他专心致志做弓箭的时候,竟然完全忘记了许下的誓言。他曾发誓要永远记得可怜的琳达,记得自己对她致命的伤害,记得那些无视琳达的死亡、像成群虱子般爬来爬去的多生子。这些场景不仅是对他的悲伤和忏悔的嘲讽,更是对神灵的侮辱。他发誓会记得这一切,发誓要永不止息地赎罪。可现在他却高高兴兴地坐在这里做弓箭,还唱起歌来,居然还唱歌……

他走进屋里,打开芥末酱,掺上水,在炉火上煮起来。

半小时后,三个同一波卡小组的德尔塔减农民碰巧从帕特纳姆驱车驶往爱斯特德,到达山顶的时候,发现一个年轻人站在荒废的灯塔外,正在用带有绳结的鞭子抽打自己,背上烙下一条条鲜红的鞭印,每一鞭下去,都有血淌出来。卡车司机停下车,和两个同伴一起盯着这不可思议的场面,目瞪口呆。一下,两下,三下,他们在数鞭打的次数。在第八下之后,年轻人停下了自我鞭笞,跑到树林边激烈地呕吐,之后又回来抓起鞭子使劲地抽打。九下,十下,十一,十二……

“弗德啊!”那个司机小声惊呼,其他两个多生子也发出了同样的惊呼。

“我主弗德啊!”他们喊道。

三天之后,像是土耳其秃鹰发现了尸体一样,记者们纷纷而至。

通过慢火的烘烤和硬化,弓箭做好了。野蛮人忙着做箭杆。三十只榛树树枝也已经被削好、烘干,他小心地在前端镶上了锋利的箭头。一天深夜,他在帕特纳姆的家禽农场发起了一次突袭,所得到的羽毛足以装饰整个武器库的弓箭。当他给弓箭加装羽毛的时候,第一个记者找到了他。记者穿着一双气垫无声鞋,悄然出现在他身后。

“哈罗!野蛮人先生!”他说,“我是《准点播报》的记者。”

仿佛被毒蛇咬了一口,野蛮人惊得跳了起来,弓箭、羽毛、胶水壶和刷子散落一地。

“对不起,吓到您了,”记者诚恳地道歉,“我不是故意的……”他碰了一下头上的帽子——那是一顶铝制的大礼帽,上边装着无线电接收器和发射器。“请原谅我不能脱帽行礼,”他说,“这帽子有些重。好了,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代表《准点播报》……”

“你想干什么?”野蛮人戒备地盯着他。那记者又换上了谄媚的笑脸。

“呃,是这样,我们的读者对您很感兴趣……”他向一边侧了侧头,那笑容几乎是在卖弄风情,“我们想采访您,说个只言片语就好。”他熟练地将两根电线连接到腰间捆着的便携式电池上,又将它们插到铝制礼帽的两侧,按压帽子一侧的弹簧,天线“哧”地伸出来,又触碰另一侧的弹簧,话筒像惊奇盒里的小丑一样跳出来,悬挂在他鼻子前六英寸的地方摆来摆去。他将耳机架在耳朵上,按下帽子左边的按钮,只听里边传来了一阵黄蜂的嗡鸣;再转动帽子右边的把手,嗡鸣被一阵“呼哧呼哧”“吱吱咯咯”的声音取代。“喂,”他对着话筒说。“喂,喂……”这一系列动作一蹴而就,无比神速。突然,帽子里响起了一阵铃声:“埃兹尔,是你么?我是普利莫·梅隆。我找到野蛮人先生了,他即将拿起话筒说上几句,野蛮人先生,可以开始么?”他抬起头来看着野蛮人,脸上挂上了另外一种胜利般的笑容。“请告诉我们的读者您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为什么与都市伦敦不辞而别?(别挂机,埃兹尔!)当然,还想谈谈您鞭打自己的事儿。”(野蛮人愣了一下,他们怎么知道抽鞭子的事?)“我们对此非常好奇。然后不妨再谈谈文明生活。对于这些,您都是很清楚的,最好能说说‘对于文明姑娘的看法’。麻烦您给我们讲两句,哪怕是几个词……”

野蛮人按照他的建议说了五个词,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蹦。就是之前对贝尔纳说过的,评价坎特伯雷首席歌唱家的那几个词——“哈尼!松斯—唉索—切—纳!”他抓住了记者的肩膀,强扭过180度(这个年轻人出门前用心打扮了一番,穿得很时髦),瞄准目标,使出足球冠军才有的力气和技术,漂亮地一脚将他踹飞。

八分钟后,最新一期的《准点播报》新鲜出炉,在伦敦的大街小巷滚烫发售。头版标题赫然在目:“《准点播报》记者尾椎骨惨遭神秘野人踢伤,轰动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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