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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找到让你温暖的理由,陪你到世界尽头(3)

你说着,其实你始终相信梦想,虽然你常说不信了,其实你始终相信爱情,虽然你常说不爱了,其实你明知下面会发生什么,但你一样还是会被感动,其实你依旧热爱着生活。

总有一天,热情会渐渐地褪去,激情也会随着泯灭如尘,心情总会淡定,但无论如何,生活即使再不堪入目,黑夜如何黯淡无光,下一个黎明终将会如期到来,跌倒时,别忘了抬头仰望,希望的曙光一直在你的头顶!

这个世界,早已现实得不堪,让我们见证了无数聚散离合后,将消散年少时的激情,谁都无法如当初的不顾一切,你总是在想为何还未找到对的人,做对的事,或许只因你还未改掉错的自己!

待到时过境迁,你终会褪去曾经拥有过的那稚嫩的容颜,换上另一件外衣,行走于人生的大街小巷,观望过往形形色色的人儿,到时,只怕已不再是昔日年少无知的少年了!

前行的路上,请记住,你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一路同行的人有很多,只是我们彼此不相识而已。

生活的契机也许就是,认识一些不认识的人,做些一个人不敢做,不能做的事,如此一来,就在你埋头前行中,不觉间,天上的彩虹就已经出现。

挫折这双温暖的手

鲁小莫

上大学时,他是公认的才子。专业学得好,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毕业后踏入社会时,他的心里也充满自信。

可是,现实却以变幻莫测的面目出现。

他求职的第一份工作,是报社记者。报社里昔日的师兄鼓励他:“以你的才气,考入报社,一点问题也没有。”笔试那天,虽然偌大的考场里坐满了考生,但他一点也不怯场。他用了不到一半的时间就将考卷做完。

环顾四周,许多考生正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他在心里轻轻地笑了。几天后,考试结果公布,出乎意料的,他落榜了。他感到非常难过,考虑再三,找到报社主考人员,希望能给他一个机会,他甚至保证,自己一定会把这份工作做好的。可不管怎么请求,主考人员都不为所动。

走出报社大楼,虽然外面阳光明媚,可他觉得,眼前到处都是灰蒙蒙一片。

求职的第二份工作,是报考公务员。在报纸上看到征考启事的当天,他就买来参考书。他知道这种竞争非常激烈,考取的概率微乎其微,可他还是决定试一把。他在租来的地下室里看书,做题。饿了,就啃一口凉馒头,渴了,就喝一杯白水。

第一次考试,他以两分之差落榜,虽然不无失落,却还是看到了希望。他决定再试一次。来年,他差了五分。他仿佛跟命运较上了劲儿,他坚信功夫不负苦心人,他不相信那些考取的人员水平更高。第三年,他终于一举获得报考岗位第一名的好成绩。

在电话里查到这个结果时,他的泪水,从眼里慢慢淌进嘴里。

下一步是面试。他找到以前考取公务员的朋友,朋友耐心指点,告诉他要注意的问题。他一一牢记在心。

而后对着镜子,一遍遍模拟练习。

面试那天,他确实紧张。可看到其他面试人员比他更紧张时,他反而镇定下来。面试者一共五人,他排在第一位。时间像蜗牛般一点点爬过,第二位面试者快要结束的时候,他整装待发。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

一时间,大家面面相觑,而后将目光投向他。他一下子蒙了。智者千虑,却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谁都知道,面试时不得将任何通信工具带进来。他违规了,所以被取消面试资格。

那天下午,有人看见他在海边发了疯似的狂跑,手机远远抛向大海。他跌倒在沙滩上,双手抓紧沙子,泪水和着沙子,满脸横流。

以后,他求职无数:企业文员,广告公司策划……

可不是工作不满意他,就是他不适应工作,以至于碰壁无数。

求职之路山重水尽。他已在社会上了漂泊数年,生存成为最根本的问题。他问自己,还能干什么?思来想去,他想到办一个绘画班。

画画一直是他的爱好。

小时候父母为他请过名师指点,这么多年,只要有闲暇,他就会拿起画笔,在纸上涂抹一阵子。

画室设在一间地下室,最初的学生只有两名,他没有泄气。因为他知道,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路可走。他耐心地教学生作画,慢慢地,学生变成五名、六名,直至十多名。

每到学习日,小小的地下室,明显地拥挤了。

生存问题得以解决。

不教画时,他便背着画夹,四处写生,他画旭日初升的大海,峰澜壮美高山……画画让他有一种宁静的感觉。

远离了喧嚣,远离了热闹,内心却充实无比。把画技传授给学生时,他会由衷地喜悦。命运仿佛是在悄悄间发生变化的。他选了几幅写生画,挂在地下室的墙上。那天,一位学生家长对着一幅画看了很久,而后转向他,凝视着他问,真是你画的?

他点点头。那位家长紧紧握着他的手,表示愿意高价购买这幅画。

名声就是这样传出去的。求画的人渐多,更多的家长,希望能将孩子转到他的门下。有人对他简陋的画室评价:卧虎藏龙之地。他的画室后来改在市中心。那时,他已将画画视为生命,终日勤学苦练不止。

如今,他已近不惑之年。一年前,他成为这个城市一所画院的院长。他的画作,享名国内外。

说起当年的挫折,他感慨不已。曾经以为,挫折是一双魔爪,要将你撕裂成片,流血不止。回过头来才知道,挫折是一双最温暖的手,它不断地将你从错误的轨道上推开,帮你找到正确的路,虽然这个过程会疼痛,会流泪。

还记得小时候挨过母亲的打吗?他笑着说,挫折有时候就像母亲的那双手。

白衬衫,蓝裤子

李良旭

20世纪70年代未,我在一所中学上学。每年开学或者学校开运动会时,老师都要求同学们要穿统一的白衬衫、蓝裤子。那时还没有校服,白衬衫、蓝裤子,都要求学生自己从家里带,如果实在没有,颜色相近也可以。

白衬衫、蓝裤子是当时一种大众化服饰,但是有许多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有的只有蓝裤子,没有白衬衫;有的只有白衬衫,没有蓝裤子。这让这部分同学感到十分为难,只能四处找亲朋好友家借。

我当时家里条件不太好,只有一条黄裤子,灰衬衫,这两种颜色与白衬衫、蓝裤子颜色反差很强,根本不符合要求。

母亲听到我的苦衷,赶紧买来染色颜料,将黄裤子染成蓝裤子,而灰衬衫却无法染成白衬衫,这样我还是缺一件白衬衫。眼看离要求穿统一服饰的时间越来越近,我心里着急万分,整天想着白衬衫、蓝裤子。看到大街上有人穿白衬衫、蓝裤子,我恨不得让人将衣服脱下来,借给我穿一下。想到老师所说的,如果到时哪位同学没有穿白衬衫、蓝裤子,将不能参加活动,只能待在教室里,心里更是一阵恐慌。

我对老师弱弱地说道,白衬衫我实在没有,能不能用灰衬衫代替下?

老师严厉地训斥道,没有白衬衫就不要参加开学典礼,你穿了灰衬衫,就会影响到全班整体形象。

那天放学后,我心事重重地走在路上,心里一直在默默地念叨着白衬衫、蓝裤子。

忽然,我听到身后有人在轻轻地喊我名字。我回头一看,只见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江姗影从后面追了上来,大概因为跑得急,脸上红润润的,一缕刘海粘贴在脑门上。

我感到十分惊讶,那时,男同学和女同学是从来不说话的,如果看到哪个男同学和女同学说了几句话,就好像是犯了什么清规戒律,一定会被人取笑的。如果是哪个女同学能找哪个男同学讲几句话,那就更是引来众人的一片嘲笑和非议。江姗影这么急急地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心里既忐忑,又不安。

江姗影跑到我跟前,脸越发红润,只听到她羞涩地说道,我有两件白衬衫,我把我那另一件借给你,虽然是女式的,但穿在身上别人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我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江姗影竟然要把她的一件白衬衫借给我穿,真是太意外啦!我激动地说道,那太感谢你啦!

江姗影听了,高兴地用手指着不远谢谢你,是你那件白衬衫,给了我一种自信和昂首。

处的房子,说道,我家就在前面不远处,你和我一起去拿吧!

我兴奋地点了点头,随着江姗影往她家走去。一路上,我心情格外激动,当我正为了一件白衬衫焦虑万分的时候,江姗影主动提出将她的一件白衬衫借给我穿,这是绝没有想到的。我这才仔细想起,江姗影常常穿着白衬衫、蓝裤子的样子。她将白衬衫的袖子卷起来,很潇洒、很阳光。我常常羡慕地想,她家条件真好,天天穿白衬衫、蓝裤子,我要是也能天天穿白衬衫、蓝裤子,那多幸福啊。

很快,我就跟着她走到她家门口,只见她回过头来,对我说道,你在这等一下,我回家去拿一下。说罢,一闪身,就进了家。

我仔细地打量着她家的房子,这是一幢灰瓦红墙的小平房,和我家房子的形状差不多,一排大约住了大约七八户人家,每家还用竹篱笆围绕起一个简单的院子,那时大多数人家住的都像这种小平房。

一会儿,江姗影就跑了出来,她手里拿着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白衬衫,对我说道,这件白衬衫你就穿着,学校经常要求穿白衬衫,你就不用还了!说罢,她又俏皮地说了句,等你将来工作了,买一件新的还给我就行了!

我听了,惊讶地问道,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啊,你不后悔吗?

江姗影扑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将她手里的白衬衫往我手里一塞,说道,不后悔!

说完,转身跑回家去了。

我手里拿着这件白衬衫,瞬间,我闻到一种樟脑丸的清香味。我看着江姗影消失的背影,还傻乎乎地站在那,我感到眼睛有些湿润……

回到家,我将那件白衬衫穿在身上,发现白衬衫穿在身上紧绷绷的,有些小,但如果不注意,是没有知道这是一件女式白衬衫。

开学典礼上,我穿着那条染过色的蓝裤子和江姗影的白衬衫,站在同学们队伍中间,喊着口号,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过学校主席台正前方。我终于和大家一样,穿着白衬衫、蓝裤子参加开学典礼,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不经意间,我看到,江姗影向我这边看了几眼。她看到我穿着她那件白衬衫,昂首挺胸迈着步子,抿着嘴偷偷一笑。那浅浅的笑容,在我心里荡漾起缕缕甜蜜和幸福的感觉。

以后,我穿着这件白衬衫又参加过学校组织过的许多活动,从来也没有人注意到这是一件女式白衬衫。

在大学里,我曾经给在另一座城市上大学的江姗影写了一封信,信中,我写了这样一句话:

谢谢你,是你那件白衬衫,给了我一种自信和昂首。我想,在那个男女同学界限划分的那么严格的年代里,你的慷慨,你的无私,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感谢你,那件白衬衫,陪伴我度过那么多快乐、幸福的中学时光。我会永远记得那件散发着清新樟脑丸味的白衬衫,成为生命中的永恒。

风继续吹

沈杳

好像我们这一代很少喜欢听老歌的,MP3里循环的也永远是周杰伦和某届快男快女,听几首英文歌就觉得自己洋气,日文歌就觉得自己是森女系文艺小清新。

我算是“90后”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喜欢听老歌的了。

我喜欢张国荣,却又不算是个十足的荣迷——我实在是配不上这个名字。

因为在喜欢上他之前,我喜欢上了一个喜欢他的男孩儿。

我并不算特别的女生,扎在人群中很难再被找到,成绩一般,微胖。这样的人在班上很难引起注意。

而他,说不上帅,却总是给人一种很踏实的感觉,再加之他对人特别好,在班上也算是个数一数二的人物。成绩不太好,作文却写得特别好,也许是有点作家的调调儿,做起事来也总透着一股浪漫情怀。

他就是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我喜欢上他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一见钟情的。

初一刚入校的第一天,学校要搞大扫除,他和我还有其他几个同学被分配到公共区。

公共区在花坛,里面种了一些我说不出名字的植株,垃圾如果扔到那些密密麻麻的叶子下头是很难夹的。

大概是刚上初中,和同学都不怎么熟,各自拿着工具清扫各自的区域,我手气不好,被分配到清理叶子下面的垃圾。

错综复杂的枝干有些扎手,我将袖子拉长包着手,以防被扎着疼。

大家都快清扫完了,我还在一个人郁闷地透过层层阻难去夹那些乱七八糟的垃圾。一个垃圾扔得很里面,我即便蹲着努力伸长手去够也够不着。

忽然有个男生在后头戳我,我抬头看,他正好拦住阳光,我看不真切,只记得白色的牛仔衣好像要泛出光来,跟电影里拍的一样,光与色的搭配正好。

风轻轻吹过,像是卷起了一层涟漪。但仔细一看,四周还静的跟幅画一样他看着我,“够得着吗?”

我瞥了一眼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垃圾,冲他摇了摇头。

“那我来吧。”说着他就接过我手里的工具,将手伸进那些密密麻麻的枝丫之中。

男生总是没有女生细心,也许因为他们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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