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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打火机(5)

没错,她想做爱。想和那头无耻的老牛。要是没有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肯定不会想做。可现在,她想。她想糟蹋自己,想通过别人的糟蹋来糟蹋自己。但她不能。不会。不敢。她知道自己不能。不会。不敢。她没有勇气糟蹋自己。被捆得太久,她放纵不了,飞不起来。她得扫垃圾,把那个夜晚到现在的垃圾扫得干干净净。那些垃圾把她的翅膀都压折了,她是一只残废的鸟儿。

她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看过一本书,书名是《母猪女郎》。很奇怪的名字,在报上的新书推荐专栏,一下子就打着了她的眼。她当即叫速递公司送了过来。作者是一个法国女作家,玛丽·达里厄。母猪女郎,一个天真的姑娘,浅薄、轻佻而容易满足。她喜欢熟肉甚于玫瑰香水,喜欢土豆皮甚于蓝色的花,喜欢肉体甚于教师的讲台,喜欢物质甚于概念。喜欢狂欢甚于营养科学,喜欢放肆甚于礼物。玛丽·达里厄对记者说:“这是一本越来越‘脏’的书。我不想保持干净。应该生活、爱、弄脏自己。”

她喜欢这个女人的话,喜欢她笔下的母猪女郎。但她无法启齿。她知道这种喜欢意味着一种让人难堪的趣味。而她已经学会了淑女,学会了羞涩,学会了矫情,矫情得已经看不出矫情。她心里的兽,都死了。那个夜晚,那个男人把她的初夜拿走之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和胆怯就已经住下,从此衍生出无穷无尽的顾忌,虚伪和卑微。她再不敢随心所欲地张扬自己。她立志做一个夹着尾巴的好人。终于,好人的幸福被她含辛茹苦地追求到手,让她有了些许依靠和成就。

自从来到北戴河,自从出现在胡的视线里,她就开始四面露水,破绽百出。她终于明白,原来她的心,依然是个动物园。这些年她之所以得以安静,只是因为那些兽一直在冬眠,它们都没有死。

手机轻响。是董克。

“喂,真真。”他总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调,“我是董克。”

“你好。”苦是甜养的。长是短养的。他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滋养她的冷淡和矜持。

“在哪里?”

“北戴河。休假。”

“一个人?”

“喔。”

“我没什么事。你要注意安全。”

“谢谢。”

“尤其,是晚上。”

“知道。”余真不耐烦起来,挂断手机。他干吗总给她打电话?他喜欢她吗?或许。这么多年他都在对她单相思?或许。余真想落泪了。她不喜欢董克,一点儿都不喜欢。可她还是想落泪。她的眼前闪现出董克当年的样子,他给他们倒酒,比她年龄大,却叫她真真姐,他在胡同口等她……他似乎是唯一看不出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一直在等她。和那个夜晚之前,一样。瞎子一般的人啊。

余真随意走进一条小巷,浏览过一扇扇小屋的门窗。哪儿都是一个家,然而哪儿都不是她的家。她似乎从来就没有家。她是一个四不像。

手机再次轻响。有短信。是胡。他的气息开始随着他的短信逼近。一点一点笼罩过来。

“亲爱的,你在哪儿?”

亲爱的。这个俗气的,被滥用的,让她嗤之以鼻的称呼,在这一瞬间击中了她心脏的软肋。她的泪终于落下来。

一起手就试图把事情顶到高潮。他是个老手。他太知道如何在女人这里走捷径。他对她是不可能认真的,她对他也一样。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什么都明白,他也什么都明白。他们彼此早就知道。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是天生一对。

他一眼就看透了她。丈夫比他,差的不是一两个段位。丈夫看到她最不老实的时候是她和儿子在一起疯闹着摸爬滚打的时候。即使是那时,他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疑惑,最多也就是笑笑:“没想到你也这么活泼。”结婚十多年了,她在丈夫面前泄露的细节一定比在胡面前要泄露得多得多,丈夫却就那么一个词:活泼。

她突然有些恨起丈夫来。他真愚蠢。他怎么可以这么信任她的乖?他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女人这么乖是不正常的吗?

胡的短信仍在闪耀。“亲爱的”三个字桃花灼灼。

余真回了一个字。

“呸!”

晚饭后,余真到阅览室上网,特意搜索了一下胡的资料。在几篇记者访谈里,他很文学化地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母亲是民办教师,父亲是农民。有一个妹妹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病饿而死。当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县一中,雄心勃勃做着大学梦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梦想破灭。回到农村。他的家庭因有一个台湾表亲而被定为历史不清白,从军、造反都没有他的资格。种田,修大坝,挖矿,砍柴……熬到1977年,恢复高考,他进了北大。从此宝剑出鞘,所向披靡。

他是一个少有的聪明人。当然,看他偷情的方式就知道。她拒绝了他,但他做得不错。从进攻到收手,他一点儿细节都不少,但也不浪费。小两轮的女人,八百块钱的本儿,连升三级的速度,迟早都会得逞的气焰……咄咄逼人,又切中七寸。主动,且有尊严。是的,他有尊严。—即使是偷情,也和尊严有关。

偷情。是的,这是偷情。她想偷情。偷情是一件羞辱的事情。是对婚姻的羞辱,对丈夫的羞辱,是对自己的羞辱。是自己和丈夫之间的互相羞辱。是情人对丈夫的羞辱,情人身体对丈夫身体的羞辱,也是情人身体对自己身体的羞辱……总而言之,就是羞辱。是的,羞辱。但她想偷情。她想要这羞辱。不,性本身对她不是第一位的,第一位的是:这是一件坏事。第二,他是个好玩的人。第三,此时的她恰恰就想做好玩的坏事。第四,她曾经是个无比好玩的人。但是,作为一个年过三十的已婚女人,她既不能杀人越货抢钱放火,也不喜欢嚼舌告密升官发财,她不能裸奔,不能发疯,不能骂人,不能打架。她能做的坏事,除了偷情,还有什么?

最合适的方式,也最让她愉快的方式,似乎只有偷情。

一切看起来都不错,可她却是这么渴望与一个老男人偷情。而她的偷情也许不同于任何女人的偷情。她想在这偷中把什么东西找到,同时再把东西丢掉。

回到房间,冲了个澡,电话响了。是胡。他问余真在干什么。余真说在看电视。

“看到我的经历了?觉得怎样?”

余真怔住。她上网时阅览室里并没有别人。

“你走后,我也去上网了。我们用的是同一台机器。鼠标上还有你的余温。”他笑。那他一定是查了她的上网记录。余真的脸烫起来。她还看了一些格调不高的花边新闻和色情图片。仿佛被他剥光了衣服,一瞬间,她想把电话撂掉。

“别挂。”他笑,“你看的那些图片太小儿科。回头我推荐给你几个料更全的网站。资源共享,好不好?”

“你也看?”

“我也是人啊。”

他们大笑。

他又问说是否觉得他的经历很特别,对他来说,最大的财富就是过去的那些苦难。余真说每个人的苦难都是财富。他说那你也有财富吧?把你的财富亮一亮。余真说我不喜欢亮富。他叹口气说:“这就叫我在明处敌在暗啊。”

他讲了不少自己的事。他讲的时候,她只是默默地听着。当然,她最感兴趣的,他讲的也最多的,是女人。

没错。他说:我喜欢女人呢。从有性意识开始,我就对女人有着强烈的欲望。我的青春期有两大饿:一是肚子饿,二是肚子下面饿。可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还互相激励,共同折腾我。你在网上看到了吧?我妹妹就是那时候饿死的。那天你们吃红薯吃得热火朝天,问我为什么不拿一个,我不想说。就是那时候吃得太多了。蒸红薯,煮红薯,烧红薯,红薯干,红薯粉,红薯面,不仅吃红薯,还吃红薯叶。红薯叶吃的比红薯还多。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猪的生活。我妹妹六岁那年,我十三岁。爸爸妈妈去公社挖胜利渠,不准回来,我们俩就整天饿着。妈妈每天深夜会偷偷地跑到家,给我们煮一点儿野菜粥,带上她在工地省下的一个馒头。但我妹妹没熬过去。没熬过去。她死了,我们卸掉了她的小床,用床板给她订成了一个薄薄的棺材,让她继续睡在那上面。她死的时候,我很难过,可我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的高兴,我想,以后就不用给她分馒头吃了。我可以吃整个儿的馒头。整个儿的。

我的学习成绩很好,但是文革开始,一切都没用了。我回到农村。成分不好,什么风光的事情都没机会,我只有种地,砍柴,替我爸爸这个黑五类扫大街。整整十年。这中间我结了婚,是二十七岁时结的,和一个寡妇。没办法,太想要一个女人了。那时候我很瘦,很小,很丑,我曾经留下来一张照片,自己都觉得自己委琐,像一只老鼠。没有正经女人看得上我的。她们看不上我的原因还不只是我的外表,最主要的是我的家庭。没地位,比老鼠还贱。所以想多了,我就不想了。我只有自己躲在梦里,每天在梦里去想女人。如果偶尔有一次和真实的女人接触得很近,我就会很激动。我观察过夜晚的小鸟,它们总是紧紧地聚在一起。我曾经无数次地想,如果人要是一只只鸟就好了,那就会有人愿意和我挨在一起,给我的肌肤解解渴。后来,我主动请求去生产队喂马,你知道为什么吗?

兽交。余真的脑海里一下子就闪过这个词。

你是不是想到了兽交?他“哗啦”一下子笑了:别把我想得太可怕了。没到那份儿上。我喂马有两个原因,一晚上多起来几次,好打发时间。二是想从马那里取暖。你知道吗?马腹部的皮肤十分细腻,温柔,缎子一样,特别适合抚摸。而且非常温暖,像装满了温水的保温袋。真的。就是这些马,陪我过了两个冬天。

后来,我和马的秘密被马房隔壁的寡妇发现了。一天晚上,她来向我要盐。你知道吗?喂马得在草料中放盐的,这样马才能有劲儿。乡下人舍不得买盐,她就来找我要。看见了我这样,她什么也没说。那天晚上,我们就在一起了。她名声不好,但她真是个好女人。我们结婚之后,她一直很自觉地采取着避孕措施。她说她知道我不会长待,她看出我是个人物。她不想给我留任何麻烦。前些年她大孙子大学毕业,我给他安排了工作。

第二任?你都知道了吧?第二任是我的大学同学,其实她人挺好的。就是事业心重,太好强,不怎么顾家。我们都自私,都想抓住机会进步,就不能容,不能让了。再加上有了婚外恋。呵呵。大家也都是很决断的人,离了就不会回头。也是那时候血气方刚,要是忍忍,说不定到现在也能过。第三任,婚外恋么,不多说了。现在这个,不漂亮,也不年轻,就是特别懂事,省心。感情么,多少也是有的,过这么多年了。

余真又问他,人们传说他在外面彩旗飘飘,都快赶上联合国了,是否属实。胡沉吟片刻,没有正面回答。余真明白这沉吟等于已经回答过了。他说:后来,我经历过的所有女人,都没有马的皮肤温暖。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就是为了找到一个和马一样皮肤温暖的女人,才会这么不安分的。—打住打住,他回过神来:这么聊下去我们都像朋友了,哪还能激情澎湃?快中你这个小鬼的计了!

“领导讲话欲都很强的,惯性。”余真笑。

“你呢?”他话锋一转,“也有过不少男人?”

余真说她无从谈起。

“你这个不老实的家伙,应该也是有过很多男人的。”

呵,应该。但生活用一种荒唐挽救了我的另一种荒唐。或许,她该这么说?

“真的没有。”

“真假无所谓,反正你在这方面很有潜力。”

“谢谢夸奖。”

……

这是北戴河安宁的夜晚,他们一直聊到深夜。快两点的时候,余真轻轻地打了一个呵欠,他马上道了再见。“你的呼吸很性感,你知道么?”他最后说,“我要抱着你的呼吸睡觉。”

这个无赖,他要抱着她的呼吸睡觉。余真放下电话,久久地坐在那里。

在无数个夜里,她也是抱着一个人的呼吸睡觉的。那个人,不是她的丈夫。他的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他还那样轻轻的,轻轻地,摸了一下她的头……

抱着这呼吸,她感觉自己就要疯了。在这呼吸里,她常常“呼”地坐起来,把自己的夜晚砍成两段。丈夫问她怎么了,她说:“上厕所。”“说过多少次了,起床不要这么急,老了容易引发高血压。”丈夫嘟噜着翻身睡去。她看看丈夫的背,摸摸索索地来到卫生间,打开灯。灯光刺得她双眼剧痛,如那夜的路灯。在灯光中,在静静的夜里,她一坐大半天。听着抽水马桶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微,如永远也下不完的雨。

是的,她一直在自欺欺人。她从没有忘记那件事。她没有能力忘记。她一直在记着那个人。那个人走进她梦的深处,心的深处,思想深处,灵魂深处,骨头缝的深处,针挑不出,风吹不出,水灌不出,火烧不出,雨泡不出。她抱着他,一夜一夜。她把他抱熟了,抱成了一个亲人。而他之所以能成为她的亲人,是因为他对她做了最恶毒的事。他对她的恶毒,超过了她做过的所有的,小小的恶毒的总和。他让她一头栽进一个漫长的梦魇里,睡不过去,也醒不过来。

手机铃响,是丈夫的短信。他问电话为什么占线。余真回说没有占线,只是电话没放好。她把手机贴近耳朵,想要离丈夫近些,再近些。刚才那个近在咫尺的电话他不知道。她内心近在咫尺的黑暗,他不知道。她不能让他知道。她只能自己看见,看见这黑暗。夜深人静的时候,这黑暗就潜伏在她的伤口。但她爱他。是的,她爱他。如果她的心是一个动物园,那她亲爱的丈夫,就是动物园的园长。

可她也无比清楚地知道:如果可以绕过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决不爱他。决不。

还有四天。余真明白,以后,胡的电话随时会过来。这个争强好胜的无赖,这个不服输的混蛋,在没有得逞之前,他随时会让他的电话像一把刺刀一样冲进她的耳膜,随时会让他短信像苍蝇一样钻进她的手机,随时会让他的身影像石头一样砸进她的视线。

一切都像她预料的那样。他的频率和速度都在加快。他们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回到房间,他们就通电话。通常都是他说的多,她说的少。她喜欢听他说话。人多的时候,他们坐在人群中,握着各自的手机,用嘴巴说假话,用手机说真话。

你做爱爱叫是吧?

和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和我有关系了。你是爱叫吧?

你叫吗?

叫是女人的事。爱叫吧?

是。终于正面他的问题。要不然他会一直问下去的。

每次都有高潮吧?

讨厌。

快说。

是。—其实不是。但她必须说是。她要维护面子。自己的,丈夫的,自己和丈夫共同的,面子。是的,这样无耻的聊天里,也还是有面子问题。

最多一夜几次?

讨厌!

如果和我,我会让你每次都有高潮的。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你批发高潮吗?

呵呵。差不多。我是个高潮批发商。和我做利润很高的。比八百多。

没见过你这么大了还这么无耻的人。

无耻=无赖=可爱=可以爱=可以做爱=一定做爱。

……

她承认,自己最放荡的那一部分,在他面前完全裸露了出来。她喜欢他这样。是的,她喜欢。

“胡厅太忙了,休个假还得这么随时公务。”有人不失时机地戴帽。

“啊,是公务。”他说。微微着重了一下“公”字。这个流氓。

偶尔,余真也会合住手机。你在干什么?她问自己。海浪轻轻地吻着她的脚,沙子钻在她的指缝间,隐藏,嬉戏。心里仍是有些喜悦的。而且随着他对她的骚扰,喜悦逐浪高。他对她的骚扰让她在惊异的同时也觉得默契。他们之间的语调现在已经是调情了。跟一个老男人调情,搁以前这是想想都会恶心的事,但对他,不一样。或者,因为他是厅长?地位和权势会无限增大男人的魅力值,也会增大女人对他们的原谅程度:这个男人,这个整天被群星捧月的男人,这个整天被别人仰视的男人,现在开始俯就她,他的地位和声望,让她不由得有一种暗地里的虚荣和骄傲。她是那样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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