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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科学家大手笔(2)

格洛阿是法国的天才数学家。一次,他去看望老朋友鲁柏,但看门女人告诉他:鲁柏已在两周前被人杀了,家中近期汇来的钱款也被洗劫一空。格洛阿下决心要破此案。

格洛阿了解到,鲁柏死时手里死死地掐着半块没有吃完的苹果馅饼。女看门人和鲁柏是老乡,馅饼是她送给他品尝的。她认为,作案人就在这幢公寓内。因为案发前后她一直坐在值班室,并没有见有外人出入公寓。警察之所以现在还没有破案,大概是因为这幢公寓有4层楼,每层15个房间,共住着100多人,情况比较复杂。

格洛阿开动了他那天才的大脑,苦苦地思索着。突然他脱口而出:“有了!”

他问女看门人314房间住的是什么人,她说:“是米塞尔。”

“此人怎样?”

“他好喝酒、爱赌钱,但昨天已经搬走了。”

“这个米塞尔就是杀人凶手。”数学家肯定地说。

“有什么根据?”女看门人惊奇地问。

数学家说:“我想鲁柏死时手里的馅饼就是一条线索。他是一位喜欢数学、善于思考的人。馅饼,英语叫‘Pie’,而希腊语Pie是π,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圆周率。人们在一般计算时取314的值。临终前,他机智地想到利用馅饼暗示凶手所在的房间号,为今后的破案留下线索。”

警方根据格洛阿的分析,立即追捕了米塞尔。经过审讯,米塞尔供认,因输了钱就想到了鲁柏家里刚刚汇来的巨款,遂做了谋财害命的事。

画错了的苹果

德国植物学家格贝里,在植物的分类上卓有贡献,同时又是业余绘画爱好者。一次,他去探望一位画家朋友,那位朋友高兴地说:“您来得正好,快给我的一幅新作提提意见吧。”

“又有新作了?”格贝里兴致勃勃地说,“快拿出来看看。”

画家拿出他的新作——《陷于罪恶》。格贝里一看,就知道画是取材于《圣经》故事,描写的是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因吃了禁果而犯了罪,被上帝逐出园了。格贝里是个非常细致的人。他把画细细地看了又看,目光便停在夏娃手里拿的苹果上面了。

“您觉得这画怎么样?”画家碰碰格贝里的胳膊。

“啊!啊!”格贝里扭头看看画家。从画家那笑眯眯的脸盘上可以看得出来,画家对自己的新作是极为满意的。可是,格贝里沉吟了一会儿,还是说:“苹果画得不对!”

“怎么不对?”画家从欣喜中清醒过来,连声问道,“为什么不对?”

格贝里说:“画里夏娃给亚当的那只苹果的品种只是在距今80年前才培育出来的啊!”随后他详细地讲解苹果的栽培史、新品种的特征等。

画家听着,原来矜持的表情渐渐变了,并连连点头称是。后来,画家按照格贝里的意见,把画改好了。

巴斯德征服狂犬病

法国著名科学家巴斯德正在实验室里专心致志地研究天花病毒,对于这一科研课题,他已经试验过无数次,很快成果将问世了。突然门铃响了,紧接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人闯进实验室,脸色肃穆地递给巴斯德一封信。

原来,这是一封自认为受到科学家侮辱的上流社会显贵的亲笔信,他决定要用当时最流行的方式——决斗,来与巴斯德决一高低。正忙于科学实验成果的巴斯德,根本无心与这种人纠缠,但又不能无动于衷。他看了看实验室内摆放的瓶瓶罐罐,对来者说:“既然是他向我挑战,那么按惯例,我有权挑选决斗武器。你看这里是两只盛着水的烧瓶,一只里面装的是天花病毒,另一只里面装的是净水。你告诉那个人,如果他将其中一瓶喝光,那么我就把剩下的一瓶喝掉。”

那位等待决斗的显贵听到巴斯德用这一特殊的“武器”来决斗,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倒不知如何是好了。他找来自己的朋友商讨,研究了半天也没什么良策,只好放弃了决斗。

巴斯德由于工作的关系,接触过许多被疯狗咬伤引起狂犬病的患者,他亲眼目睹过一些不幸的病人在无情的精神折磨中死去的情景。巴斯德决心征服狂犬病这种“绝症”。

在多年研究蚕病、鸡霍乱和炭疽病的过程中,他发现病原菌能诱发免疫性。于是他从疯狗的神经组织中培育了菌苗,在狗和兔子的身上做了许多实验,都获得了成功,但是他还没有在人身上应用过。

一天,9岁男孩子约瑟夫·梅斯特被疯狗咬了14口,伤势严重。小孩子的母亲把他送到巴斯德那里,巴斯德把母子俩安排好住处后,为孩子注射了第一针菌苗。小约瑟夫在他的实验室里活蹦乱跳地与小动物玩耍,没出什么事。

接着,巴斯德每天给孩子打一次菌苗,剂量逐渐加大。第12天,进行了最后一次注射,接种的是从当天死去的狂犬病人体内取出的菌苗。一般说来,种上这样的菌苗一定会发作。孩子吻过“亲爱的巴斯德先生”以后,平静入睡了。巴斯德却度过了一个恐怖之夜,有时,他觉得孩子死了,去看看,小约瑟夫还有均匀的呼吸,他一夜没有合眼。第二天,约瑟夫依然平安无恙,他的新疗法成功了。

不久,14岁的牧羊少年朱彼利为救小伙伴而被疯狗咬伤,这位小英雄受伤5天以后,才被送来,巴斯德用同样的方法,使他也恢复了健康。

被疯狗咬伤的病人蜂拥而至,他的实验室被挤满了。人们纷纷自动捐款筹建巴斯德研究中心大楼。当巴斯德从捐款人名册里看到约瑟夫·梅斯特这个名字时,他深受感动。大楼落成了,几乎在大楼落成的同时,一尊耸立着朱彼利与疯狗搏斗、保护小伙伴的巨大塑像坐落在大楼的正前方。它形象地记录了巴斯德对人类征服狂犬病的巨大贡献。

沙文的升空实验

法国物理学家沙文是巴黎大学的教授。他在做实验时,把铁皮扔进硫酸中,发现有大量气泡冒了出来。他把这些气体收集起来,又发现这种气体比空气轻,能把一些物体浮起来。于是,他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升空实验。

1783年的一天,巴黎近郊有个大而圆的怪物突然从天上降落下来。人们以为是“魔鬼”降临,都吓得东跑西躲,胆大一些的跑去请当地的祭司来念咒文驱鬼。当这个平日自称法术无边的祭司壮着胆走近怪物时,一股强烈的气味直扑鼻而来。他以为这是怪物施展的魔法,吓得大叫一声“上帝保佑”,便抱头鼠窜了。

还是一个胆大的提猎枪的小伙子揭开了这个谜。只见他把枪对准那怪物圆鼓鼓的肚皮,砰的一声,怪物塌了下来。

这时,怪物中走出一个装束奇特的人来,那人见人们都把他当成魔鬼而四下逃跑,便大声喊着:“不要怕,我是沙文。”他告诉大家为了实验升空,他制造了大量的气体,请人制作了一个巨大的球囊,并把气体充满球囊。又制造了一个自己能坐下的篮子,把篮子拴在球囊的下方。他坐进篮子里,放开球囊,自己被带上天空,飘了很远后又落在此处。

那时,还无人知晓这种气体是氢气,还无人升过天空。村民们听着这类似天方夜谭的故事,脸上的表情由惊慌转为敬佩。

钉纽扣引出的发明

拉链发明于19世纪末。那时候的时髦衣服要有很沉重厚实的内衣衬在外衣里,一层一层的,包括衬衣、背心和外罩,所有的衣服都要用带子、布条或一排排的纽扣拉紧。有时穿或脱一次衣服要用半个小时,就连应时的靴子也用纽扣或鞋带紧紧地绑到膝盖。妇女们为衣服钉纽扣已成了一项烦琐、费时的工作。

1896年5月18日,美国芝加哥市有一个名叫威特科姆·贾德森的工程师,他看到妻子做衣服钉纽扣钉得手指都磨破了,很心疼。为减轻妻子的痛苦,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在两条布边上镶嵌了一个个U形的金属牙,再利用一个两端开口、前大后小的元件,让它骑在金属牙上,通过它的滑动使两边的金属牙咬合在一起,从而发明了“滑动绑紧器”。他把自己的发明送到芝加哥国际博览会上展出,人们把贾德森的发明叫做“可移动的扣子”。这就是拉链的雏形。

贾德森发明的“可移动的扣子”存在着严重的缺点——闭合不妥帖,而且容易自动绷开。如果用在裙子和裤子上,突然绷开就会令人十分尴尬。新产品还不能弯折、扭曲或洗涤。但是,他的发明独具创造性,直到1905年他获得与此有关的第5号专利时,还没有其他人提出过与此发明有关的专利申请。

贾德森因为此项发明同路易丝·伍尔科一起办起了“宇宙绑紧器公司”和“新泽西郝伯肯钩眼公司”,并为继续研制新产品而努力。到了1913年,他们雇用的一位瑞典工程师,名叫桑帕克的人,改进了贾德森的设计,将链齿改成凹凸形的,使它们一个紧套一个。这样,金属牙就不会自己分开了,非常类似于今天的拉链。他还设计出相应的生产机器,为拉链的批量生产打下了基础。

1924年,美国固定公司从桑帕克处购买了这种拉链专利,将它投入生产,并在商品交易会上当场表演。新的“可移动的扣子”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人们看到它使用起来十分方便牢靠,纷纷加以赞赏。根据它开合时发出的摩擦声,固定公司为它起了个形象的名字,叫做“Zipper”,也就是“拉链”。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参战国要赶制大量的军服、皮靴,因此大量使用了拉链。到20世纪30年代,英国威尔士亲王穿起了一条以拉链代替纽扣的裤子。从此,拉链开始进入了服装业,并变得时髦起来。

1937年,法国巴黎的著名时装设计师在礼服设计中第一次使用了尼龙拉链;2年之后,一部好莱坞影片《绿色》的主题曲唱到了“拉链”。拉链开始风靡全球:衣裤、背包、裙子、鞋子、睡袋、枕套、公文包、笔记本、沙发垫等众多物品都用上了拉链。

1986年,美国著名的《科学世界》杂志根据广大读者的推荐,从成千上万件发明中,选出了20世纪对人类生活影响最大的10大发明。这10大发明中有飞机、火箭、尼龙、电视、电冰箱、飞艇、集成电路等赫赫有名的科技成果,但是,名列榜首的却是小小的“拉链”,可见它在人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如今,拉链已经演变得更加先进,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从制造材料上看,已有铁、铜、尼龙、塑料、混合纤维等多种材料制成的拉链,它的用途也早已突破了服装业,涉足公共服务中的各个领域。

对蝙蝠感兴趣的人

“超声波”的科学原理,现已广泛地运用到航海探测、导航和医学中去了。有趣的是,作为较早的仿生学例子之一,教人类学会使用超声波的老师,是一般人不太欢迎的蝙蝠。

蝙蝠是一种奇特的飞行兽类,有的人把它们叫做“会飞的老鼠”。这种飞兽一般白天躲在暗处休息,到了晚间就飞出来捕捉飞蛾。有人对蝙蝠能够在晚间运行自如地飞翔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这个人就是意大利科学家斯帕拉捷。

1793年夏季的一个夜晚,斯帕拉捷走出家门,放飞了关在笼子里的几只蝙蝠。只见蝙蝠们抖动着带薄膜的肢冀,轻盈地飞向夜空,并发出自由自在的吱吱叫声……斯帕拉捷见状,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在放飞蝙蝠之前,他已用小针刺瞎了蝙蝠的双眼,瞎了眼的蝙蝠怎么能如此敏捷地飞翔呢?于是他下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谜。

在进行这项实验之前,斯帕拉捷一直认为:蝙蝠之所以能在夜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能在非常黑暗的条件下灵巧地躲过各种障碍物去捕捉飞虫,一定是因为它长了一双非常敏锐的眼睛。他之所以要刺瞎蝙蝠的双眼,正是因为想证明这一点。

事实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可以说,他的实验失败了。但斯帕拉捷并没有到此为止。意外的情况更激发了他的好奇心。不用眼睛,那蝙蝠又是依靠什么来辨别障碍物、捕捉食物的呢?

于是,他又把蝙蝠的鼻子堵住,放了出去,结果,蝙蝠还是照样飞得轻松自如。

奥秘会不会在翅膀上呢?斯帕拉捷这次在蝙蝠的翅膀上涂了一层油漆。然而,这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它们的飞行。

最后,斯帕拉捷又把蝙蝠的耳朵塞住……这一次,飞上天的蝙蝠东碰西撞的,很快就跌了下来。

原来如此!斯帕拉捷这才弄清楚,原来,蝙蝠是靠着听觉来确定方向、捕捉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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