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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7)

认识皓本也缘于那次夏令营,当初还是“黄毛丫头”的我,口不择言的病要比现在厉害得多,而那时的皓恰恰也是心高气傲不可一世的样子,所以我们最初的相识远没有与朗的相识平静自然。

认识皓却也该感谢那个叫赵振宙的男孩和那个叫屈艳红的女孩,赵与皓同一寝室,我与屈一个寝室,夏日的夜晚本就郁闷难当,何况短短的几天,谁不想多看一眼北戴河的天空?我坐在树下对做体操的屈喊神经病的时候,赵与皓正在不远处聊着他们自己也稍嫌荒唐的话题,于是赵碰碰皓说:“听,骂你呢!”

于是皓过来挑衅,顺口还叫了一句“小丫头”,哪知我平生最不愿听东北口音的“小丫头”三个字,因为每次与大庆的表哥吵架,总是被他叫来叫去。于是我本能的反击,互相说些不太中听的话中伤对方,最后我对他发起“总攻”:“难为你了,这么大人和我吵架,你有证据吗?你怎么肯定我叫‘神经病’说的便是你呢?”他无言,最后被我问急了,便“气急败坏”地扯了赵:“他说的。”弄得赵一时间不知所措,余后的几天,我不打算理他,他也每每避开我,讪讪地走开去。分别之后不知是相互留下的印象太深,还是都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总之记不起是谁先写了信,于是南来北往的鸿雁便整整飞了7个年头。

7年是个不短的时间,这段时间我转学搬家工作,皓当兵上军校转回地方工作而又辞去工作,都没有失去联络,偶尔也寄些照片来。

记不清什么时候已经是极听他的教诲,也许是年龄相差几年的关系,他的话有些时间我并不全懂,但对他的话,我总会弄明白,因为我已彻彻底底的认定他的话完全是为了我好,这大概也是我心志总是要比实际年龄成熟些的原因!

可能就是打工之后的心绪杂乱无章,加之我变得懒惰,懒于写信,又没有合适的时间打电话(总之电话旁有其他人就觉得别扭),而皓也是一个常常不知流浪到何方的人,最终在这个秋天,我失掉了与皓的联络。

这是一个普通的晚上,我坐在自己杂乱的小屋里独自将记忆启封,不知皓身在何处的一份牵挂,搅乱了我所有的平静,也许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只是让我不平的是——上天为什么不留给我一个朋友,一个关心我疼爱我却也时时纠正我的大哥我的朋友,难道是他的关心疼爱让上天也有所嫉妒么?

皓哥,你可听到我的呼唤,在我的记忆里,你,是我永远的大哥!趟过雨季太阳正火辣辣的照耀着。突然,一场太阳雨漫天飞泻地下了起来。雨点很大,夹杂着冰雹,打在玻璃窗上,噼啪噼啪的很是响亮。在阳光的照耀下雨点和冰雹发出七彩的光环。玲珑剔透。我欣赏着太阳下的绮丽奇景,倾听窗外急骤的雨声敲响季节的窗棂。那种敲打心灵的声音,从这边传递到我的桌前。响彻在我的心海。那种敲打心灵的声音,那种无意击响铁桶发出的声音,像心灵的鼓点划破了寂静和沉默。那种混合在其间的像云像雾又像风的气息悄悄躲进了我的小屋。

透过清新的空气,你的来信静静地躺在我的桌案上;看守着我的思想。这是你写给我的信。自梦的边缘透过天花板闪烁的灯盏,你的鸿雁传书,溅湿我的目光。让我读懂你的心;像涉水而来的野鸟,追寻着栖息的归宿。那是心湖溅起你对我的渴望的飞沫吗?带着一种气息、一种潮湿的雾气,让我的心再度踱出室外。

雨季溢出鸟巢的时候,像你贴足的一枚枚邮票。飘飘洒洒的潜入夏日沸腾奔流的小溪,契入火红的芬芳。

雨渐渐的小了,透过玻璃窗;我看到有一个人背着一位老人,在泥泞的道路上急奔。那个老人手握一把伞两个人打着,老人不住地用手帕为年轻人擦汗。可那雨伞却撑不住那个青年人的身子,衣服都被淋湿了,泥浆和雨水淋湿了他的身体。可他却不顾一切的朝着医院的路猛奔,无视雨水的存在。我望着那串串脚印,心里寻思那人的背影,觉得好清晰,好面熟,一时又想不出究竟是为什么!让我有一种心灵的感动。那雨中的情景;那似曾熟悉的背影;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在雨的迷离中,我的思想也变得好模糊了。记得那次,我把我对爱情和婚姻的想法公布于我的亲人的时刻,亲友们极力的反对我的主张。他们认为凭我的自身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上等的人家,可以找一个条件比较优越的男人。最起码是一个地位高有身价的男人。因为她们曾经目睹了我所受到的苦,就连我的同学也奉劝我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他们知道我的男朋友家很平庸,只是普通的百姓人家。可我的心里却自命的认为,找爱人找得是人品,而不是他所处的家庭和地位怎样。金钱对于我来说固然重要,但我嫁人却不是去卖身。富贵人有富贵人的活法,可我一旦爱上谁,却不会考虑是否家里百万富翁,或是什么,只要我爱,我会不顾一切的全身心投入,这就是我,管他身无分文或是一无所有,只要有一对勤劳的双手和身体那就是创造财富的本钱。在爱情与婚姻的选择上,我有我的原则和看法。这一点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我仔细谛听雨轻叩门窗的声音,试着在雨的陈述中,寻找一些未知的答案。突然,我感觉到有脚步声向我的小屋走来。我似乎听见了那急促的喘息声。我急忙披衣去追随着令我心中跃动的声音。因为我听见了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在走廊里,我们的目光相遇了。追随的那种感觉,就像我们在十年前,共同拥有的那段日子。在同一种回忆中彼此怀恋旧时的时光。那曾经是多么年轻的瞬间啊!雨中,我们共同打一柄漂亮的花伞,撑住了往事和故乡的岸。伞下是我的梦和你的童年。多么童真的微笑和奢侈的向往啊!我们的回忆像雨露般芳醇而甜美,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可以互相凝望彼此的眼神;可以互诉衷肠;可以通过心灵的窗口目送彼此的思念。点燃纯洁而挚热的爱恋之火。当我靠向他胸前的时刻,感觉他的身躯潮湿而滚热。我急忙摸了一下他的脑门,热得烫手。看见他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样子,地上满是积水。我心疼的质问他说:“为什么打着伞,还把自己淋湿。”他笑了笑说:“我打着伞向你这边走来,遇到一个老人在路边摔倒了,可能是骨折。老人在路边起不来,我看着可怜,就背着老人去医院了。现在老人的儿子在那里照顾她,所以我跑来看你了。”我看他敦厚老实的傻劲笑了。急忙给他找些退热镇痛药给他吃了。想起我在雨中看到的熟悉背影笑了,原来是他。

他冲我笑笑,对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有什么事的你放心吧!”我也像十年前同他同桌时那样,用温柔的眼神给他一种鼓舞。他在困难时,特别需要我的安慰。我希望他能战胜自己的弱点。他告诉我,他考进一家工厂;将来就得在那里做事。我告诉他不要悲观,无论你做什么职业我都会支持你。我给你一种乐观的精神和勇气。我希望你能战胜自己摆脱任何艰难险阻走出一个完全自己的人生。我知道你现在需要我对你的支持。就像一柄伞,托起你的雨季一样。

你走了,带着幸福的微笑走出你的雨季。

在一个飘雨的夜晚,想你。带着我终生的托咐。你会在某一个地方,然后面对一个绝对的夏天等我吗?等我。

面对夏天,我喜欢读你心头搁浅的紫色音弦。喜欢在你别无选择的时候,为你邮寄一缕缕相思、一缕缕离愁。回避、躲过你遥远而古老的渴盼;用我一枚枚殷红的祝福来覆盖你灵魂后面沧桑的斑点。而我的幕后,总有一些嘴唇在编导。惟有这时你才发现:苦夏是女孩毕现温柔的美丽。

我不知道,不知道你是何时走向我的。你的眸子一寸寸掀动着我长长的睫毛,可每每那时,我总是无法确认这属于那一场劫数、在劫难逃。

雨夜给你,是否一切还需要足够的时间。请让我仔细品味;一首夏日之诗的燥热;真想淋雨;在一个黄昏,打一把梦过的花伞。

可是雨夜,你肯来吗?在这个又湿又矮的夜里,我喜欢随意的想你。

雨再度溢出梦巢,你我接受着这一切;还是留给你吧!这个初吻。

雨夜,最怕失去的是爱。雨夜,最怕得到的是爱。我和小青入冬后的第一场大雪还未化尽,我同市文联的几位专业作家下乡采风。一条山路上,我看到一个到山的另一边去读书的男孩和一只伴在他身边的老狗,这熟悉的曾相识的画面,让我忆起了小青。

小青是我儿时的玩伴和朋友,确切地说,它是一只狗,它只活了一年零七个月,死于大都市的文明。

那一年我十岁,随母亲住在姨母家。姨父是那个靠近内蒙的边远小县城里的父母官,小青是给姨父开车的小李叔叔送给我的礼物,刚来时的小青还不满月,小得连站都站不稳,可它长得很快,数月后,它就长得同它的狼狗母亲一样健硕俊美了。小青从来到这个家便成了我的影子,我走到哪它跟到哪,以致每天晚上都要睡在我的小床底下。

小青虽说是一只雄性狗,却温柔随和得像个“大姑娘”。那时候的文化娱乐生活很单调,课余时间没什么好玩的、好看的,小青便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和玩伴。我带着它钻玉米地,爬墙头,到县委大院门前的花坛里当“采花大盗”……有小青伴我的日子里,我快乐得像个公主,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失去它,而且那么快就失去了它。

姨父因工作需要又要调回省城了,为小青的去留,在我眼泪的作用下,大人们终于让了步。

回到沈阳后,小青被关在深深的宅院之内,它只能趴在大门口,隔着那个一寸高,半尺长的投报孔看外面的世界。每天我放学回来,便成了它最兴奋的时刻,常常是院门一开,它就扑到我身上,用它湿漉漉的小鼻子去触我的脸,有好几次,我都差点被它撞个大跟头。这样过了月余之后,有一天中午回到家,我没有看到小青熟悉热烈的身影。

我们住的那所日式宅院的左边是一所更大的院,据说那里住着省城一个很大的官,他们家的大门紧闭,我从未见过他的家里人。我只是有一次站在凳子上,从院子这边望向那边,看到那幢两层楼房的墙壁上爬满了类似爬墙虎似的植物,院子很大,中间有一座小假山,很美。谁会想到,倒霉的小青居然每天都把粪便排到邻家的院子里呢?而且在那边派人过来以示不满以后,它仍然我行我素,不思悔改。

那天,我和小表弟乘电车匆匆赶到省委招待所,看到小青已经被剥了皮,血淋淋地挂在一个大铁钩子上。

可怜的小青,我终于没有赶得及来救下它。

我不记得我和表弟是怎样回的家,只记得我当时就哭了,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哭得那么伤心,以后好长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小青,我都忍不住泪如泉涌。

两年后,隔壁那个很大的官的名字被造反派用白纸黑字写在大字报上,贴满了省城的大街小巷,不久,姨父姨母也成为“五七战士”被下放到农村。世事的突变,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学校停课,无学可上,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都戴上了红袖章闹革命。又过了两年,十六岁的我,糊里糊涂地被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革命洪流“席卷”到广阔天地练红心去了。对小青的怀念,也随日月的迁逝,被我封存在记忆深处,直至今天。你好,哥们!

看罢标题,或雅或俗不同层面的先生女士们,大概都要“汗颜”一回了。——本来吗,“你好”这个词,乃是雅士们的专利,而“哥们”这个词,却又是不折不扣的是俗人的发明,这雅与俗奇妙的结合,是否谈得上是“有机”,或是勉强算得上是能有些许“共赏”的余地,由于流行范围还在待推广之列,是以,有关专家并未对此得出什么“权威”性的论证。不过,正如改革之初,尚有许多《辞海》上未曾注册的词汇纷至沓来一样,人们已经开始学会适应它了。

1991年红叶流丹的时候,与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诗人和一位素以“板”、“正”著称的团市委的中层干部赴京参加全国青年联合会表彰会时,这位诗人兄长最让我与那位青年领袖感兴趣的“侃”题,就是“哥们”的用法了。

原本,从小在“文革”氛围里“熏”大的我等刚抵而立之年的一代人,不论是从老师阿姨的教诲里,还是从当时文艺作品的启迪中,只要是谁说了“哥们”这个词,那个就必定是流氓阿混之流无疑。而那时满街上喊哥们的,还真的就只是那些混混。可后来,雅士之风的流传,那些混混们,竟也跟着文质彬彬的喊起朋友来了。可不知是怎么的,不管什么文绉绉的词儿,一到混混们的嘴里,总觉着不是味儿。譬如:出租车里,手里拿着匕首或是土枪的恶少,对着已然被吓的开始筛糠的出租车司机,文绉绉的说一句:“朋友,借你的钱和车用用。”单就这个词而言,绝对称得上是一句无可挑剔的文词儿,可偏偏用在了抢劫上,于是,其所能包含的内在意义,就被人为的调了个个。

于是,知识层里的有识之士们开始愤怒了——既然文绉绉的词儿到了混混们的嘴里会变得粗鄙,那么,粗拉拉的词儿到了我等文绉绉的知识分之嘴里,也同样会增色三分。于是,朋友一词被挤兑得满街乱飞,成了对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们没有了情感的称谓。而反之,对那些知近的人和“老铁”,则冠起“哥们”来了。说来也怪。这“哥们”一词,到了儒士们的嘴里,竟真的开始变得文绉绉的有滋有味儿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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