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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四季晨昏(2)

统观北平的四季,每季每节,都有它的特别的好处;冬天是室内饮食养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至于各节各季,正当移换中的一段时间哩,又是别一种情趣,是一种两不相连,而又两都相合的中间风味,如雍和宫的打鬼,净业庵的放灯,丰台的看芍药,万牲园的寻梅花之类。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注释;①选自《北平一顾》,宇宙风社1936年版。作者郁达夫(1896-1945),现代作家。著有《沉沦》、《屐痕处处》等。

北平的春天①

/周作人

北平的春天似乎已经开始了,虽然我还不大觉得。立春已过了十天,现在是七九六十三的起头了,布衲摊在两肩,穷人该有欣欣向荣之意。光绪甲辰即一九〇四年小除那时我在江南水师学堂曾作一诗云:“一年倏就除,风物何凄紧。百岁良悠悠,向日催人尽。既不为大椿,便应如朝菌。一死息群生,何处问灵蠢。”但是第二天除夕我又做了这样一首云:“东风三月烟花好,凉意千山云树幽,冬最无情今归去,明朝又得及春游。”这诗是一样的不成东西,不过可以表示我总是很爱春天的。春天有什么好呢,要讲他的力量及其道德的意义,最好去查盲诗人爱罗先珂的抒情诗的演说,那篇世界语原稿是由我笔录,译本也是我写的,所以约略都还记得,但是这里誊录自然也更可不必了。春天的是官能的美,是要去直接领略的,关门歌颂一无是处,所以这里抽象的话暂且割爱。

且说我自己的关于春的经验,都是与游有相关的。古人虽说以鸟鸣春,但我觉得还是在别方面更感到春的印象,即是水与花木。迂阔的说一句,或者这正是活物的根本的缘故罢。小时候,在春天总有些出游的机会,扫墓与香市是主要的两件事,而通行只有水路,所在又多是山上野外,那么这水与花木自然就不会缺少的。香市是公众的行事,禹庙南镇香炉峰为其代表。扫墓是私家的,会稽的乌石头调马场等地方至今在我的记忆中还是一种代表的春景。庚子年三月十六日的日记云:“晨坐船出东郭门,挽纤行十里,至绕门山,今称东湖,为陶心云先生所创修,堤计长二百丈,皆植千叶桃垂柳及女贞子各树,游人颇多。又三十里至富盛埠,乘兜桥过市行三里许,越岭,约千余级。山中映山红牛郎花甚多,又有蕉藤数株,着花蔚蓝色,状如豆花,结实即刀豆也,可入药。路皆竹林,竹萌之出土者粗于碗口而长仅二三寸,颇为可观。忽闻有声如鸡鸣,阁阁然,山谷皆响,问之轿夫,云系雉鸡叫也。又二里许过一溪,阔数丈,水没及髁,舁者乱流而渡,水中圆石颗颗,大如鹅卵,整洁可喜。行二里至墓所,松柏夹道,颇称闳壮。方祭时,小雨簌簌落衣袂间,幸即晴霁。下山午餐,下午开船。将进城门,忽天色如墨,雷电并作,大雨倾注,至家不息。”

旧事重提,本来没有多大意思,这里只是举个例子,说明我春游的观念而已。我们本是水乡的居民,平常对于水不觉得怎么新奇,要去临流赏玩一番,可是生平与水太相习了,自有一种情分,仿佛觉得生活的美与悦乐之背景里都有水在,由水而生的草木次之,禽虫又次之。我非不喜禽虫,但它总离不了草木,不但是吃食,也实是必要的寄托,盖即使以鸟鸣春,这鸣也得在枝头或草原上才好,若是雕笼金锁,无论怎样的鸣得起劲,总使人听了索然兴尽也。

话休烦絮。到底北京的春天怎么样了呢,老实说,我住在北京和北平已将二十年,不可谓不久矣,对于春游却并无什么经验。妙峰山虽热闹,尚无暇瞻仰,清明郊游只有野哭可听耳。北平缺少水气,使春光减了成色,而气候变化稍剧,春天似不曾独立存在,如不算他是夏的头,亦不妨称为冬的尾,总之风和日暖让我们着了单袷可以随意徜徉的时候是极少,刚觉得不冷就要热了起来了。不过这春的季候自然还是有的。第一,冬之后明明是春,且不说节气上的立春也已过了。第二,生物的发生当然是春的证据,牛山和尚诗云,春叫猫儿猫叫春,是也。人在春天却只是懒散,雅人称曰春困,这似乎是别一种表示。所以北平到底还是有他的春天,不过太慌张一点了,又欠腴润一点,叫人有时来不及尝他的味儿,有时尝了觉得稍枯燥了,虽然名字还叫作春天,但是实在就把他当作冬的尾,要不然便是夏的头,反正这两者在表面上虽差得远,实际上对于不大承认他是春天原是一样的。

我倒还是爱北平的冬天。春天总是故乡的有意思,虽然这是三四十年前的事,现在怎么样我不知道。至于冬天,就是三四十年前的故乡的冬天我也不喜欢;那些手脚生冻瘃,半夜里醒过来像是悬空挂着似的上下四旁都是冷气的感觉,很不好受,在北平的纸糊过的屋子里就不会有的。在屋里不苦寒,冬天便有一种好处,可以让人家作事:手不僵冻,不必炙砚呵笔,于我们写文章的人大有利益。北平虽几乎没有春天,我并无什么不满意,盖吾以冬读代春游之乐久矣。

廿五年二月十四日

注释:①选自《风雨谈》,北新书局1936年版。作者周作人(1885-1967),现代作家。著有《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等三十余种随笔集。

深秋的北平①

/曹禺

在北平阴历九月梢尾的早晚,人们已经需要加上棉绒的寒衣。深秋的天空异常肃穆而爽朗。近黄昏时,古旧一点的庭园就有成群成阵像一片片墨点子似的老鸦在老态龙钟的榆钱树的树巅上来回盘旋,此呼彼和,噪个不休。再晚些,暮色更深,乌鸦也飞进了自己的巢,在苍茫的尘雾里,传来城墙上还未归营的号手吹着的号声。这来自遥远,孤独的角声打在人的心坎上说不出的熨贴而又凄凉,像一个多情的幽灵独自追念着那不可唤回的渺若烟云的已往,又是惋惜,又是哀伤,那样充满了怨望和依恋,在薄寒的空气中不住的振抖。

天渐渐的开始短了,不到六点钟,石牌楼后面的夕阳在西方一抹淡紫的山气中隐没下去。到了夜半就唰唰的刮起西风,园里半枯的树木飒飒的乱抖。赶到第二天一清早,阳光又射在屋顶辉煌的琉璃瓦上,天朗气清,地面上罩一层白霜,院子里,大街的人行道上都铺满了头夜的西风刮下来的黄叶。气候着实的凉了,大清早出来,人们的呼吸在寒冷的空气里凝成乳白色的热气,向菜市买来的菜蔬碰巧就结上一层薄薄的冰凌,在屋子里坐久了不动就觉得有些冻脚,窗纸边的苍蝇拖着迟重身子飞飞就无力的落在窗台上。在往日到了这种天气,比较富贵的世家如同曾家这样的门第,家里早举起了坑火,屋内暖洋洋的,绕着大厅的花福扇与宽大的玻璃窗前放着许多盆盛开的菊花:有绿的,白的,黄的,宽瓣的,细瓣的,都是名种,它们有的放在花架上,有的放在地上,还有在糊着蓝纱的镉扇前的紫檀花架上的紫色千头菊悬崖一般的倒吊下来,这些都绚烂夺目的在眼前罗列着。主人高兴时就在花前饮酒赏菊,邀几位知己的戚友,吃着热气腾腾的羊肉火锅,或猜拳,或赋诗,酒酣耳热,顾盼自豪。真是无上的气概,无限的享受。

像往日那般欢乐和气概于今在曾家这间屋子里已找不出半点痕迹,惨澹的情况代替了当年的盛景。现在这深秋的傍晚——离第二幕有一个多月——更是处处显得零落衰败的样子,橘扇上的蓝纱都退了色,有一两扇已经撕去了换上普通糊窗子用的高丽纸,但也泛黄了。镉扇前地上放着一盆白菊花,枯黄的叶子,花也干的垂了头。靠墙的一张旧红木半圆桌上放着一个深蓝色大花瓶,里面也插了三四朵快开败的黄菊。花瓣儿落在桌子上,这败了的垂了头的菊花在这衰落的旧家算是应应节令。许多零碎的摆饰都淡了起来,墙上也只挂着一幅不知什么人画的山水,裱的绫子已成灰暗色,下面的轴子只剩了一个。墙壁的纸已开始剥落。墙角倒悬那张七弦琴,琴上的套子不知拿去作了什么,橙黄的穗子仍旧沉沉的垂下来,但颜色已不十分鲜明,蜘蛛在上面织了网又从那儿斜斜的织到屋顶。书斋的窗纸有些破了补上,补上又破了的。两张方凳随便的放在墙边,一张空着,一张放着一个作针线的簸箩。那扇八角窗的玻璃也许久没打磨过,灰尘尘的。窗前八仙桌上放一个茶壶两个茶杯,桌边有一把靠椅。

一片淡淡的夕阳透过窗子微弱地洒在落在桌子上的菊花瓣上,同织满了蛛网的七弦琴的穗子上,暗瘡澹的,忽然又像回光返照一般的明亮起来,但接着又暗下去。外面一阵阵的噪着老鸦。独轮水车的轮声又在单调地“孜妞妞孜妞妞”的滚过去,太阳下了山,屋内渐渐的昏暗。

注释:①选自《北京人》第三幕第一景说明,文化生活出版社1941年版。标题由编者所加。作者曹禺(1910-1996),作家。著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艳阳天》等。

黎明前的北京①

/季羡林

前后加起来,我在北京已经住了四十多年,算是一个老北京了。北京的名胜古迹,北京的妙处,我应该说是了解的;其他老北京当然也了解。但是有一点,我相信绝大多数的老北京并不了解,这就是黎明时分以前的北京。

多少年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晨四点在黎明以前起床工作。我不出去跑步或散步,而是一下床就干活儿。因此我对黎明前的北京的了解是在屋子里感觉到的。我从前在什么报上读过一篇文章,讲黎明时分天安门广场上的清洁工人。那情景必然是非常动人的,可惜我从未能见到,只是心向往之而已。

四十年前,我住在城里在明朝曾经是特务机关的东厂里面。几座深深的大院子,在最里面三个院子里只住着我一个人。朋友们都说这地方阴森可怕,晚上很少有人敢来找我,我则怡然自得。每当夏夜,我起床以后,立刻就闻到院子里那些高大的马缨花树散发出来的阵阵幽香,这些香气破窗而入,我于此时神清气爽,乐不可支,连手中那一枝笨拙的笔也仿佛生了花。

几年以后,我搬到西郊来住,照例四点起床,坐在窗前工作。白天透过窗子能够看到北京展览馆那金光闪闪的高塔的尖顶,此时当然看不到了。但是,我知道,即使我看不见它,它仍然在那里挺然耸入天空,仿佛想带给人以希望,以上进的劲头。我仍然是乐不可支,心也仿佛飞上了高空。

过了十年,我又搬了家。这新居既没有马缨花,也看不到金色的塔顶。但是门前却有一片清碧的荷塘。刚搬来的几年,池塘里还有荷花。夏天早晨四点已经算是黎明时分;在薄暗中透过窗子可以看到接天莲叶,而荷花的香气也幽然袭来,我顾而乐之,大有超出马缨花和金色塔顶之上的意味了。

难道我欣赏黎明前的北京仅仅由于上述的原因吗?不是的。三十几年以来,我成了一个“开会迷”。说老实话,积三十年之经验,我真有点怕开会了。在白天,一整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接到开会的通知。说一句过火的话,我简直是提心吊胆,心里不得安宁。即使不开会,这种惴惴不安的心情总摆脱不掉。只有在黎明以前,根据我的经验,没有哪里会来找你开会的。因此,我起床往桌子旁边一坐,仿佛有什么近似条件反射的东西立刻就起了作用,我心里安安静静,一下子进入角色,拿起笔来,“文思”(如果也算是文思的话)如泉水喷涌,记忆力也像刚磨过的刀子,锐不可当。此时,我真是乐不可支,如果给我机会的话,我简直想手舞足蹈了。

因此,我爱北京,特别爱黎明前的北京。

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一日

注释:①选自《季羡林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作者季羡林(1911—2009),学者。著有《朗润集》、《留德十年》、《牛棚杂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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