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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人与事(3)

和常芳的一次长谈发生在去重庆的火车上。那是“鲁十五”最快乐的日子:每个人都像是从动物园跑到原始森林中的动物。由于卧铺有点窄,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到车厢里溜达。常芳正坐在那里托腮发呆,我就坐在她对面,看着同学们在车厢里走过来走过去。后来我们不知怎么就絮絮叨叨聊起来,聊到我们理想中的小说、聊到我们各自在世的亲人和离世的亲人、聊到这个世界上的种种困惑和忘不了的事。具体内容我已记不太清楚了,我只记得,后来我们都倏尔沉默了。那时车厢里的灯光昏暗,玩纸牌的同学们也都休息了,而动车跑得那么快,简直感觉不到是在飞奔的旅途中,反倒像是在三里屯的咖啡馆里。后来,路经襄樊时,常芳突然说:“火。”我向窗外望过去,竟是漫天野火在熊熊燃烧。那野火如此庞大、如此明亮、如此妖冶和漫长,竟陪火车行驶了一段时间。等火光过去,窗外重又复归黑暗与沉寂。而我们,竟一时无语。

从重庆回来,离毕业的时间就越来越近。常芳回济南时拿了个摄像机,有了空闲,就乱拍一通:拍小龙吧唧吧唧吃饭、拍貌似苏东坡的徐峙弹吉他、拍斯继东如醉虾般唱歌、拍余思赵蓉冯啸然他们玩“杀人游戏”、拍曹潇给大家放电影、拍某某某禁不住流眼泪……有时她也会礼貌地敲开同学们的房门,只是为记录下当时他们或懵懂或慵懒的笑脸……现在想起常芳,我最深刻的就是她穿着件条纹T恤,在走廊里拿着摄像机拍摄的样子。我知道,相对于我们,其实她才最留恋鲁院。多年来,她在家专事写作,接触的人有限,那么鲁院于她而言,除了是修身养性之圣地,更是接触众生、交结知己之地。她会比谁都珍惜。

等筹办毕业晚会时,我绞尽脑汁准备节目。那时大家都有点急躁伤感,谁都不愿意上台。我只好一个一个打电话劝说、沟通,求爷爷告奶奶。只有她主动找到我说,张楚,我想给大家朗读一首诗歌,好吗?我说当然欢迎了。我记得她朗读的是徐志摩的《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惊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我知道,这肯定是常芳当时最深切的感受。她把我们看成是她的兄弟、看成是她的姐妹,她的内心里,总是燃烧着一团紫色火焰,这火焰暖了她自己,更温暖了她生命旅程中的亲朋好友,抑或是匆匆一面之人。我记得她朗读这首诗时,用的是沂蒙普通话,相对于斯继东的嵊州版普通话,凭空多了些哀伤与凄凉。

7月9日那晚,是我在鲁院的最后一个夜晚。那时很多同学都回家了,只剩下了七八个散兵游勇。我们一起在“川外川”吃了散伙饭,趁机把代金券全花掉。后来我们就在忻尚龙的房间最后一次玩杀人游戏。如果没有记错,那晚还有斯继东的夫人、女儿斯文,以及王凯的老婆一一。

常芳那天也在,只不过动不动眼眶就湿润起来。十二点刚过,吕峥突然走进来。我们都知道,他正在赶一个长篇,经常黑白颠倒不知魏晋。他手里拎着一个硕大的塑料袋,大声对常芳说:“芳姐,生日快乐!”然后把一大堆刚从便利店买来的饼干和巧克力塞给她。原来他一个人在房间里翻看我们的简介,才发现当日是常芳的生日。常芳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我们都安静地咀嚼着巧克力。巧克力那么甜,可是却阻挡不了我们汹涌的泪水。

常芳回济南时,把那棵我送她的植物用纸袋郑重地包起来,抱回了家。她呢,则送了我本崭新的《圣经》。这本世界上最畅销的书,大小如小学时买的《新华字典》,黑封皮,放在手里沉甸甸的。她自父母过世后就读《圣经》,并且每个星期都要和丈夫去教堂里做礼拜。我也终于明白,为何她的小说里,总是弥漫着澄明和悲天悯人的气息了。

毕业后,我曾经随河北作协文学院去龙口拜访张炜先生,回程时路经曲阜。我不禁给她发了个短信。没想到翌日我正在孔庙外面买埙时,抬头间就看到了胡同里的她。她身后还跟着个漂亮女孩,正朝我这边走过来。原来,她带女儿专程开车来曲阜看我。那天,在熙攘的人流中,在苍劲的松柏之下,我突然有种落泪的感觉。我知道,这个心里揣着火的人,无论我们这帮兄弟姐妹散落在哪里,无论我们快乐或忧伤,她都会如大姐一样,深情地、默默地注视着我们:犹如一片叶子想念着另一片叶子,一朵花想念着另一朵花,一朵云想念着另一朵云,一座城池想念着另一座城池。

2012年4月15日于倴城

沉静如斯,狂野如斯

一辈子,能有几个朋友陪着你从文学青年变成文学中年,进而变成文学老年?于我而言,那个叫斯继东的家伙,该是这样的一个哥们。

我们是2001年在“新小说论坛”上认识的。记得当时他在上面贴了很多小说。那时我刚接触网络,犹如井底之蛙见到另外一眼天空,总有种按捺不住的激情和冲动。我把他的小说打包下载,仔细研读了一天,然后给这个叫斯继东的陌生人写了一篇长长的读后感。就这样认识了,偶尔通通电话聊聊我们梦想中的文学,于是渐渐发现,我们竟有如此之多的相同之处:比如年龄相仿,都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我们所处的环境和所受的教育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保持了惊人的一致;比如我们都在办公室写材料,只不过他比我用心,先给局长写,又去给市长写;比如我们都是2002年左右当的父亲,只不过他是女儿,我是儿子;还比如,我们都受过先锋小说的影响,写作初期的作品都带有强烈的文本意识……一晃十多年过去,我们各自忙着自己的营生,偶尔从文学杂志上读到彼此的作品,然后电话里匆匆交流一番。在我印象中,这个姓斯的人,性格与他的姓氏一样,安静、沉稳、得体,与众多公务员不同之处,就是他暗地里写小说,而且写得相当牛逼。

没想到2011年我们会成为鲁院同学,而且是邻居。从开学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天天混一块儿,所谓孟不离焦,焦不离孟。我们都喜欢喝酒,只不过他喜欢喝白酒,我喜欢喝啤酒。我发现这个长相斯文的家伙,其实是个热烈奔放的人。像我们这种小公务员,在酒场上大都是含蓄的、市侩的、圆滑的,该说什么话,说什么样的话自有套路。然而斯继东不这样,他骨子里那种恣肆的诗意,在白酒下肚的瞬间就让他燃烧起来,彻底变成一个纯净的、高亢的、激情澎湃的少年——这是多么惊悚的变化:让时光倒流,让我们白发变黑,让我们的额头变光洁,让黝黑阴森的夜晚变得晴朗明媚。所以通常有斯继东的酒桌,你不必担心冷场,不必担心那种黏稠的陌生感一点一点侵蚀我们的面孔,最后变成最无趣的相聚。记得有一次斯继东喝多了,非要把新买的一本阿多尼斯诗选《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送给同学李新勇。第二天醒来,发现那本书不见了,他就串着宿舍找,他一点儿都不记得前夜发生的事了。所以我想谁要想跟他借钱,最好先灌他一斤二锅头。

斯继东酒喝得好,歌唱得更好。我第一次听他唱歌简直是惊艳。其实,若想了解一个人,最好的途径就是把他拽进KTV包间。当音乐前奏响起,这人就开始灵魂出窍了。斯继东让我惊艳,不是说他嗓音如何浑厚嘹亮,而是他丰饶的肢体语言。我发现,默视一个人的肢体语言,往往能体悟出这个人骨子里最本质也最本真的因子。譬如郑小驴,你该看他打乒乓球,他的动作非常奇特:他的脖子总是在回球时机械地、僵硬地一顿一扬,而且频率和角度始终保持不变,这让我相信他内心深处其实有一种本能的、原始的蛮劲和天生的反抗精神。譬如王凯,你应该看他打篮球,他这辈子唯一的一次篮球之旅,大概就是我们小组在参加淘汰赛时:他总是轻易就能抢到篮球,然而球性不熟,篮球总是颠簸着滚出他的掌心,他呢,总是在篮球颠簸的同时,脸上衍生出某种迟疑和迷茫——这让我相信他其实在情感上是个被动的人……

好吧,说说斯继东吧。斯继东唱歌时,通常先来首伍佰的《痛哭的人》。他的声音在前半部貌似原唱,只是在副歌部分才开始歇斯底里,让人心惊肉跳,而这嚎叫声根本算不得什么,关键在于,他的身体开始剧烈扭动,眼睛紧闭眉头紧皱,纤细的腰部瞬间优雅地弯成一张弧线优美的弓。然而这只是刹那——当你再次眨眼时,他的身子突然就弹开了,仿佛心头的那支箭终于以光速射了出去……他的这个动作在一首歌的时间里来回反复,让人老担心他的身体会在这样的收缩和伸展间断成两截。我记得朱文颖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醉虾”,大抵是说他唱歌时犹如一只泡在绍兴老酒里的河虾吧。我就想,这个外表平静如水的男人平日里正襟危坐,审阅文件批示工作,给单位的下属一本正经地开会,然而,他柔软的内心里,该有多少涟漪在暗涌呢?

这个外表沉静内心狂野的人,在对待文学的问题上,从来不会说谎。我记得有一次鲁院召开名为“全媒体时代青年作家的创作与处境”的研讨会。会上他直言不讳地说,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文坛已经形成了一条生物学意义上的稳固的食物链。从“期刊发表”到“选刊转载”,到“年选入选”,到“获奖,影视改编”,这已经成为一个作家成长的颠扑不破的路途。作者揣摩编辑的口味,编辑揣摩主编的口味,期刊揣摩选刊的口味,可能选刊还揣摩着评论家的口味。正是这样一条食物链,可怕地把文学创作蜕化成了商品供求,从而带来了艺术风格的趋同化……

事实可能确实如此,但他说得如此直白如此莽撞,会不会引起别人其他的想法?然而他并不在乎,也许在他看来,他只是针对现象发言,而不是针对个体,而且这个问题事关“文学”,而“文学”对我们这帮尚怀有文学理想的人,简直就是宗教。像斯继东这样“真”、这样敢说敢做的“圣徒”,在写作者里已然不多。这也是后来我写完作品后愿意让他挑刺的原因。记得前些日子我写完一个短篇后很是茫然,无法判断,于是发给他看。过了两日他跟我说,你这个小说写得不是很好。我怏怏地说,我感觉也不好。他又继续问,你想听真话吗?我说当然。他很郑重地说,这篇小说不是不好,而是很不好,它把你所有的缺陷都暴露出来了,我建议你不要投稿,会影响你的声誉……当时我心里虽有些沮丧,但更多的是感动。是的,这样的朋友,一辈子能有几个?他不敷衍你,也不违心赞美你,他只是根据自己的艺术标准来判断作品,并坦诚地说出最真实的感受。我想,不是每个朋友都能做到这一点。

鲁院的毕业晚会上,斯继东本来答应我(我是主持人)唱一首《北京北京》,可临上场却告诉我,他要朗读俞心樵的一首诗歌:《最后的抒情》。那是一首多么漫长、多么纯净、多么艳光四射的抒情诗啊:我就要离开你/就要转移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去爱你/在那里我会健康如初/淡泊透明/我会参加劳动/对生活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情/如果阳光很好/我会展露微笑/会对自己说/除了你/我什么都没有……

开始的时候我盼望他早早读完,因为下面还有很多节目要演,但及至后来,我慢慢地被他吸引住了:他隐藏的激情在大段大段云朵般飘逸的文字后面终于义无反顾地爆发了。我又看到他习惯性地将腰弯成一张弓,然后箭在瞬间猝射而出,仿佛即将射穿屋顶,飞向暗黑的苍穹……后来,是的,后来,在舞台耀眼的灯光下,我忽然忆起某个春日夜晚,我曾和斯继东及其他朋友,去元大都遗址散步。那时天已完全黑下来,我们顺着河流行走在夜风里,两岸的花朵都开在暗夜,无论什么颜色都变成一种夺目的炫白。我们漫无目的地游走、说话,后来累了,干脆围坐下来,五个人背靠背歌唱。我们唱《追梦人》,我们唱《雪花天上来》,我们唱《挪威的森林》……那是怎样一个花香四溢的夜晚呢。当时我想,这辈子再也不会拥有了。斯继东的歌声还是一如既往地高亢,很快将另外一群流浪者吸引过来。那群看不清面孔的人,男人和女人,大声和着我们的歌声,仿佛我们就是在千里之外相聚的亲人和朋友……

斯继东的诗歌终于朗诵完了,他有些疲惫地从舞台上走下来,就像一个懵懂的少年终于结束了自己的第一次舞会。

我必须承认,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的诗朗诵。

我还必须承认,那一刻,我差点流了泪。我不在乎别人说我是个脆弱的人。

2012年6月18日于唐山

“奶嘴鱼”王甜

王甜长得多美啊,像卡通片里的人。第一次见到她是在电梯里。电梯里光线有点暗,加上我近视,我以为这个大眼睛、娃娃脸、满脸腮红的小姑娘肯定是个80后呢。后来才知道我们原是同龄人,人家的儿子都六岁了。看来,也只能感叹上帝总是偏爱那些心地纯净的人了:给她们不老的容颜,让人们对这个世界心存希冀。

从部队来的王甜多才多艺,在第一次联欢会上就跳了支《格桑梅朵的春天》,让很多未婚的年轻男作家心怦怦乱跳。后来在“诗歌之夜”大型朗诵会上,她又为诗剧《蚕马》伴舞。她长袖善舞,让我们一度怀疑她是否是部队文工团的专业演员……可她说自己是女子特警出身——谁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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