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20世纪的社会变迁中,政治经济学的历史性批判方法逐渐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恩格斯的观点作了延伸,导致政治经济学离开了马克思本意——对“社会结构”分析的科学。前苏联科学院经济科学研究所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提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研究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上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和分配的规律”(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页。),接着又说“政治经济学是历史的科学”(同上书,第5页。)。总之,在前苏联学者这里,政治经济学对社会权力结构的解剖这一特点逐渐淡化,而转换成对国民经济规律的研究,其批判色彩淡化,而建设意义加强。当然,政治经济学从批判转向建设,也是符合当时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的,其历史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于我们的研究而言,这种转变,却极大地遮蔽了马克思原初批判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之本义。而这个批判的内涵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之哲学内涵具有极大的关联性。这是一个需要给予重视的问题。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学界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是承袭了苏联的理论范式,因此在政治经济学这个学科领域中,我们也采用哲学批判意味比较淡薄的政治经济学概念。这可以说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范式之苏联解释的历史效果,这种效果深深地影响了中国学界。时至今日,解蔽这一问题,则成为我们的方法论前提。
第二节政治经济学与政治—社会哲学
在近代人类政治观念的演变过程中,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古典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家,透过作为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的“古典政治经济学”这一理论形态,建构出一幅经济体系的社会政治图景。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理论由此获得了最有力的辩护和支持。因此,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超越就必须站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之上,正是通过对整个资产阶级启蒙思潮——从自然法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与超越,马克思颠覆了近代以来政治哲学的形而上学传统。
一、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政治哲学功能
在欧洲中世纪的法与政治哲学(政治社会理论)中,一切都是按神学原则来处理,教会信条同时便是政治信条,圣经在法庭中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中世纪法哲学、政治哲学的实质是给封建制度披上神圣的外衣——这是上帝的安排。随着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国封建制度的解体与资本主义的发生,近代以降的启蒙思想家们不再从神学中引出政治哲学、法哲学原则,而是开始了祛魅宗教神权、批判神权论的政治哲学思想,开始用“人”的眼光来重新审视法与国家问题,用人权代替神权,用国家代替教会。
在这场“人建”反对“神建”的现代化运动中,自然法权的政治哲学思想被确立起来,它强调,国家和法律的依据在于人的理性和经验的自然法权,封建制度因此违反了自然和理性而被宣布为非法。在现代社会政治思想的建构过程中,自然法哲学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普芬多夫等是其代表人物。
这些自然法哲学家“试图建立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即试图创立一种关于社会的综合性理论,涉及社会的所有方面和所有问题”(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82页。)。这种社会科学最初以法学(政治哲学)的形式出现,经济学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换言之,当时的经济学与政治学是结合在一起的。正如福柯所指认的,在古典时代的“知识之序”中,政治学与经济学是互为支援的。正是透过作为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的“古典政治经济学”这一理论形态,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理论获得了最有力的辩护和支持。
作为自然法哲学重要传人的法国古典经济学家——法国重农主义,提出了著名的“自然秩序”理论,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自然秩序”,而封建制度则是“人为”,因而是非法的。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我们容易发现资本主义制度也是“人为”的,是在抽象的“经济人”的名义下建构起来的,但在当时启蒙精神的祛魅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因为“符合”人的理性和日常经济生活的经验,而被当作“自然秩序”,这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中被晦涩地表述为“第二自然”。对这种资本主义制度“自然秩序”观念的批判与超越,成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历史与逻辑前提;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方法论革命之关键在于对这种“伪自然”观念的颠覆。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斯密承接法国重农主义关于“自然秩序”话语,进一步批判了国家干涉主义,提出经济自由是“自然秩序”(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制度)的要求,最符合人的本性,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能实现社会的利益,即“看不见的手”的比喻。这实际上提出了现代自由主义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的重要前提:追求自己利益的人们不违反正义律,利己主义的行为通过市场体制这个“看不见的手”可以使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个人利己行动会极大化地自动地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这一条从此就成为自由主义的最基本主张。(在中国90年代关于市场经济以及私有化问题的讨论中,不少经济学家在论证自由主义思想时再次援引斯密的这一观点。)
总之,在近代人类政治观念的演变过程中,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建构出一幅经济体系的社会政治图景,它以社会契约观念为核心,彻底颠覆了古代关于共同体的政治观念,这在经典社会学中被表述为“从共同体到社会”(腾尼斯)。当古代共同体如氏族或传统的宗教共同体解体之后,人们关注的问题是,当宗族血缘以及宗教信仰被打破之后,人们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组织起来,建立一个自主的社会体制。从霍布斯《利维坦》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都是围绕这个政治社会哲学主题展开。
古典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对于这一政治社会问题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它把每一个人设定为自利的“理性人”,通过交换理论,依靠需求与利益来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证明了市场型的社会可以自行解决自主的社会体制问题。 这使得人们把市场型的社会组织看做是政治的新形态,政治权力由此从上帝、君主的手中被转移到资本家的手里。
把社会看做是市场、把政治拒之门外,治理社会不再靠政治这个“看得见的手”,而是靠经济这个“看不见的手”,斯密对此作了全面的论证,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成为现代经济学的创始人。因此,斯密所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其要害在于从自由主义立场全面论证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理念。因此,其经济学并不是像他自己所标榜的那样,是科学的单纯的经济,或者说与政治无关的经济——“家计学”,而是与政治紧密结合起来的经济学,从这个意义说,古典时代的政治经济学是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具有极强的政治哲学张力。
古典政治经济学所主张的自由并不仅仅是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它提出了一系列的分析命题,作为政策而言,自由主义可能是多变的;但作为基本的命题,自由主义的分析范式几百年来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也是霍布斯、洛克、斯密等人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原因所在。这些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命题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提供了最重要的方法论支撑,也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方法论具有重要价值,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生产方式的理解。
在古典经济学形成过程中,经过苏格兰学派(弗格森)到英国古典经济学(斯密),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即各种社会可以用“生产方式”作为基础来区分社会发展阶段,并且由此来考察相应的政治。如斯密认为,人类在最初的狩猎时期,由于普遍缺乏生活资料,后来意义上的财产权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与此相应,谁也没有权力统治别人。到了游牧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有了剩余财富并且出现了贫富不均,这种贫富不均改变了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产生权力支配关系——政治,用斯密的话来说便是,“造成财富不均的对牛羊的私有,乃是真正的政府产生的原因”,“占有若干牛羊群的人对于其他的人必定拥有很大的左右力量”(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第2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97、第295页。)。洛贝尔图斯则认为,“国家生活的上层领域是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率越高,国家的精神生活和艺术生活就愈能丰富多彩”(洛贝尔图斯:《关于德国国家经济状况的认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12—113页。)。这是古典经济学家们比较早地意识到的,生产方式以及由其决定的经济力量在政治权力关系中的决定性意义,这一思想资源后来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平台上转换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科学命题。
这种基于对生产方式的政治经济学解读可以引申出理解政治哲学(在本书中的论述中,广义上的政治哲学基本上与社会政治理论是同一个东西。)的一些基本前提:其一是这种生产方式要求有一套制度性的东西与之相配,这就产生了上层建筑领域。用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话来说,制度以及意识形态能够节约交易成本,“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省办法,个人用它来与外界协调,并靠它提供一种‘世界观’,使决策过程简单化”(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0页。)。 用社会学的行话来说则是,这种“政治无意识”及“集体知识”是每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所不可或缺的,政治哲学不能不关注这个方面。其二是这种生产方式塑造了社会的行动者,马克思正是由此指出,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当事人——资本家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这样,政治生活中的“人”,其身份认同就既不是抽象的——如中世纪神学政治与启蒙自然法哲学中,也不是任意的,而是被给定的,用海德格尔的语言来形容就是“此在”与“在世中”。这个“世”在当下便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政治哲学的沉思难以逃离出当下“生产方式”这个天罗地网。其三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分配方式导致对资源的不平等分配。这种资源的分配方式如何才是正当的?如果不是正当的,那么应该如何进行改变?这样,就由政治经济学的生产方式分析引出了政治哲学的“正义”问题与“革命”问题。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这种隐蔽的方式来掩盖其对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因此,资本主义制度表面上强调自由平等,但实际上是不平等、不自由、不正义的。这一政治经济学论断成为了马克思主张无产阶级革命的道德基础和重要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