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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孽缘”开始的地方(1)

自古胭脂水粉业就是下九流的行当,卖家低声下气,买家咄咄逼人。少有人能像她一样,一路斗奸商、战恶客、入军队、上战场,最后一路招摇地将红旗插到了皇帝的城墙上。

甚至于到了徐娘半老的年纪,仍不忘搂着看上去年纪尚轻的男人,撒娇道:“人家的回忆录,要从哪里写才好?”

男人懒懒地歪了嘴角说:“就从沐阳镇写起吧,这个孽缘开始的地方。”

金国边境沐阳镇,又是一年好风光,沐阳镇里盛产胭脂,女人爱美成痴。几乎每一个男人都曾被父亲灌输过这样的生存法则:“女人向往美貌,男人得掏腰包,左眼盯着冯宝阁,右眼看着凌霄宝殿,哪家上新哪家买,爷们儿生活也愉快。”

作为沐阳镇两家著名的胭脂铺,冯宝阁和凌霄宝殿从祖上几代前就代代相斗,其间经历过各种婆媳叔嫂宅门斗、豪门卧底小三斗、浪迹江湖继续斗,斗到如今,其间发生的故事已经足够写一部长篇连载。但到了这一代,斗争有了彻底结束的趋势,就好像一部追了很久的戏本子忽然要出结局了,这使得一众看客看得格外揪心。这事情,还得从崇景十九年的虫疫以及冯宝阁破产说起。

那一年,蚂蚁袭击了冯家的花田,花田溃烂,冯宝阁损失惨重。这件大事一出,冯家大少爷冯於彬便也跟着出了名。冯大少爷冯於彬仪表堂堂、梳着小中分,看起来倒也像个领导,他博览群书善于分析,从《金瓶梅》里看出了爱情,从《水浒传》里读出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从《聊斋志异》里发现了物种的起源和突变。

认真本来是一件好事,但认真这个词用到冯於彬身上,就成了一场灾难。这一次冯於彬深觉自己肩负重担,于是为了冯家生计他决定投笔从赌。但这书呆子不通赌术,又太爱较真,每赌一局还要记录笔记总结经验,最后硬是将家里的田宅抵押出去,将冯家输得只剩一个老宅子。事实证明,时势不仅造英雄,它也生产狗熊。

冯文老爷躺在床上,将将剩了一口气道:“於彬啊,别再叫瑾惜给我买药了,你花两文钱去买点砒霜,偷偷放在午饭里给我。中午,我还想吃口烧鹅。”

冯於彬瘪了嘴巴道:“爹,现在孟瑾惜管钱,你是知道的,我从来就斗不过她,现在兜里比脸都干净,凑不着两文钱。”他抬了头,“还有啊,爹,你这话说不通啊,既然你已经知道买了砒霜,我怎么还能‘偷偷’地放在午饭里呢?其实这话的重点是你想要吃烧鹅了吧!”

冯老爷被说中心事,气得翻了白眼,道:“你是不中用了,去把你没过门的媳妇叫来。”

冯於彬忍不住嘟囔道:“既然没过门,怎么能叫媳妇?况且,孟瑾惜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人选啊。她热衷看我写的各种荤段子,还爬墙去对面看男人洗澡……”

冯老爷生气地扔了鞋底:“胡说八道!你别想退婚。”

片刻后,冯於彬拎着小白条,苦着一张脸走了回来,咧开了嘴说:“爹,不好了,我媳妇留书出走了。”

冯老爷接过字条,看着上面几个清秀的大字,气得喘不过气来。

“冯宝阁即将破产,瑾惜唯有向凌霄宝殿借钱,以求渡过危机。”

孟瑾惜向来口无遮拦敢想敢做,思维也异于常人。虽然冯宝阁得益于她的性格,做成了很多买卖。可即便在如此危难之时,她怎可去同仇家借钱?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吗?

冯老爷颤了颤手,指着冯於彬,道:“你去把你媳妇从凌霄宝殿里抓回来。”

外面风光正好,杨柳依依,孟瑾惜抬头看着凌霄宝殿四个大字,皱起了眉头。凌霄宝殿本该是天庭玉皇大帝的宫殿,如今却被用作胭脂铺的名字,想必它也觉得十分委屈。但常言道,有什么样的老板,就有什么样的店,对比起安少爷“安息”这种令人窒息的芳名,凌霄宝殿也就见怪不怪了。

好在凌霄宝殿的装潢也算是对得起它这个名字,孟瑾惜走进金碧辉煌的花厅里,只见她故作轻松地在大厅的软椅上一躺,跷起二郎腿,倒是没有一丝求人办事的样子。怪不得俗话说,借钱的都是大爷,看孟瑾惜的姿势就知道了。

在孟瑾惜心中,一直有一个粗暴的逻辑。做人越是害羞,反而越要豁得出去;越是害怕,反而越要表现得胆大。她这种巧妙隐藏自己弱点的谈判手法被冯於彬赐名为“死猪不怕开水烫”。

果然安息因为摸不清情况显得有些恭谨,他咳了咳,道:“初次见面,有失远迎。”

孟瑾惜这才抬起眼,凑近他,勾起嘴角道:“小哥,你看我觉不觉得眼熟?”

安息的表情略有迷茫,他摇了摇头。

孟瑾惜笑了笑:“你的亵衣露出来了,我只是想看看什么底纹。”

安息的脸颊一片惨白,瞧他这副模样,孟瑾惜隐隐找回了小时候那种乐趣。这明明不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如今他却把她给忘了。孟瑾惜自然知道她是来谈生意的,可偏偏一见到安息,她就忍不住紧张起来。她惦记了他那么多年,终于可以和他正面交锋,她想要对他说一些羞涩特别的话,却因为依着她“越是害怕,越要胆大”的谈话原则,羞涩刚抵达喉咙,便瞬间转化成了调戏。

怪不得安息已然不记得她了,她从小便是这样一副德行,恐怕任何一个男子都恨不得要退避三舍。

孟瑾惜遇上他的时候,还是个梳着牛角辫的小姑娘。那日她随父母乘船远行,刚好嘴馋,想去买根糖葫芦。她拿了三文钱,跑到岸上,却看见有个男孩在路边的小窄沟里蹲着,露出一截衣角。孟瑾惜从小就爱捉弄人,看那男孩子一副任君蹂躏的样子,便不由自主地靠了过去。

看到有人来了,男孩用黑溜溜的眼睛朝她瞪了一瞪,示意她别过来,可孟瑾惜偏偏蹲在他面前,说:“小弟弟,你这样干躲着,怎么都没人来和你玩?”

男孩为了使自己显得凶狠一些,冲她露了露虎牙:“离我远点,别和我说话。”

孟瑾惜看着他因为蹲在土沟里而露出的小半截脸,眨了眨眼睛:“小弟弟,你是不是卡住了,出不来呀?”

她话音一落,手臂便被人拽住了:“什么小弟弟,你在哪看见的小弟弟?”

孟瑾惜回过头去,那人拿的长刀着实把她吓住了,那可是她家过年杀猪才会用的大刀。她的眼睛溜了一溜,打开了开裆裤:“我在嘘嘘呀,可是我找不到我的小弟弟了。”

黑衣人尴尬地笑了两声:“呵呵……你娘没有告诉你,你是女孩?”

这让孟瑾惜忽然想起了船上的父母,他们还等着她买完糖葫芦回去。调戏人虽然是犯贱且愉快的事情,但是因为调戏人而没了性命这就变成了贱人自有天收。

于是她着急要走,却被黑衣人扣住:“真是个可疑的小姑娘,快说出那个小男孩的下落,不然……”

孟瑾惜的眼睛贼溜溜地一转,道:“叔叔,你妈贵姓?你家住哪里?有几口人几头牛?为什么要做这种杀人的行当?你老板是谁?那个小男孩有多少赏金?过这种生活,你幸福吗?”

黑衣人被她问得烦了,直接把她扔进了沟里,捂着耳朵跑掉了。孟瑾惜无措地爬起来,准备去找娘亲,小男孩却轻轻地拽了拽她的衣裳,说:“喂,别走。”

他的脸色很是阴沉:“刚才被你坐了一下,我卡住了。”

孟瑾惜好不容易将小男孩从两块大石头缝里弄了出来,码头上的船已经开了,她追过去喊爹娘的名字,茫茫大海里了无回音。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没有等她。是了,她有七个兄弟姐妹,每回出门就像一只大母鸡带着七个小鸡崽,而她总是掉队的那一个。她的小脑瓜转了转,觉得妈妈这回可能是真的不想要她了。

她终于蹲下去抱着膝盖哭了,男孩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的手背:“喂……别哭了。我叫安息……我……”

孟瑾惜眼泪满眶,抬起头打断他道:“是那种经常用来形容死人的安息吗?”

安息隐忍着点了点头,见孟瑾惜哭得更凶了,他又用手碰碰她的手背:“我住在凌霄宝殿,你找不到父母可以来找我。”

孟瑾惜哭得抽搐,咧开嘴,鼻涕眼泪都落了下来,说:“太少了……人家父母遗弃孩子,起码还给个家传宝贝,给写个推荐信,怎么到我这儿,就只给三文钱啊……实在太不够意思了。”

安息忍俊不禁,笑着递给她一只血玉扳指,眼睛亮亮的,声音也变得温和了一些:“这是我家的祖传扳指,你拿着,如果你不来找我,我也会来找你的。”

她看着他亮亮的眼睛,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的脸颊,安息的脸立马红成了猴屁股,说话也变得不利索起来:“你……你,天要下雨,我……还没收衣服,先……先走了。”

他说完,捂着脸飞快地跑了,还撞了一下墙。

后来孟瑾惜弄丢了血玉扳指,伏在凌霄宝殿门口找他,却被仆人扔了出来。她辗转成了小乞丐,落魄得像一条小狗。再后来她被对门的大少爷冯於彬捡了回去,虽然冯宝阁与凌霄宝殿斗争激烈,冯老爷却对她很好,一心将她培养成招牌调香师,久而久之她就成了冯宝阁的台柱子。

当她每每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就会想起当年那个别扭的小男孩。她很想去凌霄宝殿找他问个清楚,但由于两家敏感的关系,每一次当她鼓起勇气想要询问的时候,都变成了她偷偷爬墙到他窗前,顺便偷偷看他。

他读书的样子,放洗澡水的样子,以为门口遭了贼,小心翼翼的样子,全部收进她的脑海。这么多年里,他们唯一的一次对话,不过是有一天晚上,安息在书桌上警觉地抬起头说:“谁在门外?”

她答了一声:“喵……喵。”

冯宝阁破产以后,冯於彬行情下降,冯老爷对她和冯於彬的婚事盯得很紧,孟瑾惜终于鼓起勇气,要和安息告白。

那一日她特意擦了香料,穿了新衣裳,但不巧又撞上他在洗澡。她听到他房里传出两个男人的声音,一个说:“一起洗好不好?”

另一个声音有点沙哑地道:“这还用问?”

回来后,她便随口应了亲事。

这个答案,远比他忘了她更令人伤心。故事的走向居然这样悲伤,她默默惦念了那么多年的人居然与男人同浴!

枉她这么多年,偷偷地跑去凌霄宝殿看过他那么多回,他越长越挺拔,越来越英俊,她一门心思想要调戏捉弄再打昏了抱回家的男子,居然被人抢先下手了?!

她恨恨地想,这世道果真是越发不公平了,抢婚大战居然已经超脱性别了。

孟瑾惜从回忆里走出来,将满腔的怒火都发泄在谈判桌上。她旁征博引左右分析了诸多对彼此有利的条件,然后拿出了“要么借钱,要么死”的剽悍气质。

安息踌躇了一阵,终于点了头,答应借给她三百两金锭子。但是,作为抵押,一旦她不能归还,便要拿冯家老宅和冯宝阁抵押。

孟瑾惜没有多想便签了“不死不休”的契约,毕竟胭脂是个暴利的行业,凭着已经打响的名号回本,其实十分容易。

末了,安息又谨慎地补充道:“半个月内,姑娘还是少来凌霄宝殿为好。咳咳,毕竟,男女有别。”

孟瑾惜想到那晚听到的男人声音,用那勾魂的眼睛将他看了一看,笑得一脸哀怨:“我懂……我懂。”

那时,一时得逞的她还不懂,即便她不能舌灿莲花,安息也会和她签约的。这原本就是一桩要命不要钱的买卖,安息给出的三百两,原本就没有想要拿回来。

深夜里,凌霄宝殿杨柳垂地,浴堂里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水声里有两个男人的声音,一个说:“十一年了,果然还是耗不过她,只有帮她做坏事才能得到自由,去闯荡江湖。”

另一个又说:“她毕竟是你娘亲。”

门猛地被撞开了,风韵犹存的妇人满脸怒气道:“你这般三脚猫功夫,想做哪门子大侠?你这样做是为了惩罚我?怪我当年派人杀了那个女孩?她看过了你的血玉扳指,就必须要死。你还不明白我们的处境吗?我们本不该活在这世上。”

安息抬眼看了看娘亲,放下了手里搂着的木偶,目光淡淡的,说:“我不恨你,我恨自己。”

安雨珏搂住他的肩膀,正在酝酿情绪之时,却见安息淡淡一笑:“娘,你不必再演抱头痛哭这种苦情的戏码,我没疯,我只是给自己一个仪式,让我永远记得自己犯过的错。”

当年他那么小,的确不知道自己家传的扳指是绝不能外泄的宝物,母亲找到他后,看到他空空的手指,立刻就变了脸色。

他见娘遣人从后门出去,便一直跟着,直到看见那人一路走向了山神庙,举起了刀。后来他被人拍晕,带了回来,醒过来后,便看见了那枚带血的扳指。

他因此被母亲重罚,藤条抽得他几乎昏厥过去,这件事使他整整三年没有开口说话。后来,他跑到当年女孩被杀害的山神庙,用那里的松木,做了一个能动的木偶。

他痛恨自己小时候被娘亲带去女澡堂洗澡,这使他养成了不敢和女孩说话的坏毛病,以至于当时太过于紧张,甚至忘了问女孩的名字。后来,他读了许多言情话本子,试图去找一个符合她性格的名字,但无一合适。他想起当年她处变不惊的模样,居然在杀手面前坦然地解了开裆裤,“我在嘘嘘呀,可是我找不到我的小弟弟了。”

这时候,他就会想那个小女孩如果没有死,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模样?他实在想不出,只剩下苦笑。

后来,他长大之后读了三国,木偶的名字就变成了女诸葛。这是他能想到的,最贴切的绰号。

害怕儿子陷得太深,安雨珏目光闪了闪,逐字逐句地哄骗他道:“那个女孩没有死,她后来去了京城。你拿下冯宝阁的生意,娘就把她带来见你。这一次,我答应给你想要的自由,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安息忽然有点失神,尽管半信半疑,仍点了点头:“这是我最后一次信你了,希望你不要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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