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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理性的时代(1)

扫除幻相

——培根(1561-1626)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培根的这段话,人们耳熟能详。不过,他最伟大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则成了他思想的起点和终点。其实,只有真正了解了培根,才会发现歌德的那句话特别适合他:

“一个人的缺点来自于他的时代,他的优点和伟大却属于他自己。”

培根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他的一生充满了矛盾。

就像“被劈成两半的子爵”一样,他是善与恶、真与伪、美与丑的混合体。可以说,这至少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1561年1月22日,一个小生命在伦敦一座叫约克宫的豪华府第里降临到人间,他就是培根。父亲是个勋爵,为伟大的伊丽莎白女王做了20年的掌玺大臣;母亲更出身于官宦世家、书香门第,基于性别的原因,才学渊深、博闻多识的她不能像丈夫一样大展拳脚,只好将满腹经纶一股脑儿地教育给了子女,尤其是最小的儿子培根。而培根也不负母望,12岁便进入了剑桥大学三一学院。

当经院哲学家们正在为“一个针尖上能站几个天使”之类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时,小培根简直恨透了这繁琐无聊的一切沉沦,他对亚里士多德论述问题的方式进行了猛烈抨击和批驳:“他就像一位土耳其君主,认为不处死所有的同胞弟兄就无法稳坐王位。”

三年后,培根成为英国驻法大使的一名随员,在旅居巴黎的时间里,他几乎走遍了整个法国。可好景不长,还没来得及给培根准备任何遗产的父亲突患暴疾,撒手人寰。18岁的培根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一夜之间从锦衣玉食的富家子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

独立后的培根住进了葛莱法学院,一面攻读法律,一面谋求职位。

可是,势利的姨父虽位居英国首相,却对培根异常冷落,他只得靠自己的力量。凭着非凡的巧舌,“有条不紊、干脆利索、言之成理、不闲扯、不空谈。他的每一句话都有魅力……每一位听众担心的事,就是他会结束他的演讲”。培根取得了律师资格,并当选为下院议员,此后还连选连任,一直保住了议席。

这时,培根遇上了生命中的贵人,那就是年轻英俊的南安普顿伯爵、伊丽莎白女王的宠臣埃塞克斯。他十分看重才华横溢、文笔优美的培根,相识不久便将其视为知己。他常常资助囊中羞涩的培根,还屡次向女王力荐他。

有一天,伊丽莎白女王正因传记小说《亨利四世》在发怒,她认为作者是借古讽今、含沙射影地抨击她的现行政策,要以谋反之名兴师问罪。

伯爵恰好带培根入宫觐见女王,培根也读过此书并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他急中生智,巧妙地为作者开脱:“我不敢说此书有谋反的罪证,但毫无疑问,该书确有不少重罪的证据。”

“何以见得?请你指出来吧!”女王急切地问。

“在他从泰西塔斯那儿剽窃来的许多段落中,都可找到这类罪证。”培根认真地回答说。

女王哑口无言,却因此一直不大喜欢培根。伯爵很是过意不去,便以一座漂亮的大庄园作为补偿,培根只用普通的材料做了简单的装饰。

有一天,伊丽莎白女王心血来潮,巡幸到了培根的府邸。长期生活于高墙深宫的女王看惯了奢侈华贵,没想到大哲学家的住宅会如此简朴,忍不住惊叹道:“你的住宅太小了啊!”’培根站在女王身边,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房舍后,耸耸肩膀,平静地说:“陛下,我的住宅其实不错,只是因为陛下光临寒合,才使它显得小了。”

不久,失宠了的伯爵既伤心又愤恨,竟阴谋策划囚禁女王,另择一人取而代之。培根连夜写信,竭力反对;伯爵却一再坚持,培根只得警告,他会把对女王的忠心置于对朋友的感激之上。伯爵还是做出了艰难的尝试,结果失败被捕。

培根三番五次地到女王面前为伯爵说情,女王只好吩咐将伯爵释放。可是,伯爵又召集周围的武装力量进军伦敦,还企图唤起人民革命。培根非常生气,掉转头来反对他。伯爵再次被捕,以谋叛罪受审,培根也积极参与了起诉。

关键时刻,培根的慷慨证词改变了一切,也决定了一切。如簧之舌的控诉使法庭最后不得不将伯爵处以极刑,而培根为此只从政府那儿得到了1200英镑。

培根的不得志终于等到了詹姆士一世即位之日,这才到了他官运亨通、夙愿以偿之时。培根一路飙升,从受封爵士、担任新王顾问到被任命为副检察长、检察长,从掌玺大臣、大法官的任命到被封男爵、子爵,他走到了官场人生的顶点。

1621年,震荡朝野的培根受贿案东窗事发,下议院正式决定进行调查起诉。培根供认不讳后,法院随之做出判决。他被罚款,监禁,免去贵族称号,免除一切职务并且终生不得再担任任何官职。

从天堂到地狱,培根备尝仕途的酸甜苦辣,发出了内心的独白:

“居高位者是三重仆役:君主或国家的仆役,名誉的仆役,事业的仆役。因此,他们既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行动自由和时间自由……人们千辛万苦地爬上高位,得来的却是更大的痛苦。攫取高位有时要靠卑鄙的手段,人们不惜低三下四也要出人头地的尊严。高位朝不保夕,容易滑跤,一旦退倒,不是身败名裂,至少也是声望尽失。”

归田园居后,培根像一个国王走进了自己的领土,他“巡视一下知识界,看看哪块地被荒废了,没有开垦,为人工所遗弃;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忠实地绘出荒地的图样,然后聘请公私两方面的力量来改良它们。”

他还曾有过一个著名的比喻“历来研究科学的人要么是经验主义者,要么是独断主义者。经验主义者像蚂蚁,他们只是收集材料来使用。独断主义者像蜘蛛,他们从自身把网子造出来。而蜜蜂则采取一种中间的道路:它从花园和田野的花朵采集材料,却用自己的力量来改变和消化这些材料。真正的哲学家也应该这样。”

培根也想做这样的哲学家!他也最终做到了!

这样的日子总共只过了五年,历史的时钟走到了1626年3月,英格兰正是春寒料峭的时节,大地布满了洁白的雪花。

一天,从伦敦到海格特的大路上出现了一个瘦高的身影,脸色苍白,骑在马上。他的脸上写满了沉思:肉类用雪盖着可以保存多久不腐败。他一路上信马由缰,当途中出现了一家农舍,他停了下来,决定立刻就此做个试验。他匆匆地下了马,朝门口走去。一位农夫在寒风中瑟缩着肩膀迎了出来,他对农夫说了几句话,农夫进去一会儿又出来了,一只手里抓了只刚学会打鸣的小公鸡,另一只手里捏着把刀。他给了农夫几个钱,便在路边忙碌开了。他杀死小鸡,从地上抓了把雪,塞进鸡肚子。突然,他浑身一颤,摇摇欲坠,鸡也掉在了地上。农夫连忙扶住他,他感到了寒冷和虚弱,不能独自骑马回镇上了。农夫夫妇便将他抬回了家。

那就是培根,他躺在床上,仍未放弃生命,并愉快地写下了最后一句著述:“这次实验……相当成功。”

诚然,伟大的作品不等于伟大的人格,正如冠冕堂皇的言词不等于高贵正直的行动。可培根的一生,做的都是“大自然的人”所应该做的,他做的就是他自己,就像《新工具》的第一条格言——“人,既然是自然的奴仆和解释者,他所能做的和懂的,就是他在事实上或在思想上于自然过程中所见到的那么多,也只有那么多。过此,他既不能懂什么,也不能做什么。”

安葬之后,应培根自己的遗嘱要求,他的墓碑刻上了如下的铭文:

“我把灵魂留给上帝,把躯体留给黄土,把名字留给未来的时代和异国他乡的人们。”

真的,虽然褒贬不一,可大家都永远地接受了培根的名字。

订立契约

——霍布斯(1588-1679)

1588年4月5日,霍布斯出生在英国南部威尔特郡马尔曼斯堡附近的一位乡村牧师家庭。因父亲离家出走,霍布斯从小由叔父抚养。据说他4岁时即进入教会学校学习,14岁时便考入牛津大学,攻读古希腊罗马哲学和经院哲学。大学毕业后,霍布斯留校任教,讲授了一年的逻辑学就受聘给卡文迪什男爵的儿子当家庭教师,从此他和这个贵族家庭建立起了终身联系。

霍布斯一共陪同学生出游欧洲大陆三次。第一次,他们先后到过法国、德国和意大利,霍布斯了解到开普勒和伽利略的新科学成果;

第二次,霍布斯受聘于克林顿家族当家庭教师,他开始对几何学发生浓厚兴趣;第三次,他回到了卡文迪什家族,在法国结识了当时的一些著名学者。霍布斯曾经给培根当过秘书,交往甚密,他受到了这位唯物主义开创者思想的直接熏陶;霍布斯曾经专程奔赴意大利拜访伽利略,同这位伟大科学家讨论了有关普遍机械力学运动观点的问题;1640年英国内战爆发前夕,霍布斯跟随卡文迪什家族逃到法国巴黎避难,他还公开批评笛卡儿的二元论和天赋观念论,并在反驳论战中与伽森狄结为同盟好友;……这些都对霍布斯哲学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

从1646年开始,霍布斯受聘给当时也流亡在巴黎的英国威尔士亲王,即后来的查理二世当数学老师。1651年底,经过了11年的流亡生活,霍布斯回到克伦威尔统治下的英国。同年,他在伦敦发表名著《利维坦》,系统阐述了关于专制主义的国家学说,以适应克伦威尔的统治需要。紧接着,霍布斯相继发表《论物体》和《论人》,从而实现了他运用机械力学观点和几何学方法构筑一个包括论物体、论人和论国家三部分的哲学体系的愿望。

“物体”是霍布斯哲学体系的基本范畴。他指出:

“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它与空间的某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宇宙是物体的总和,每部分都是具有长、宽、高的有形物体;经院哲学所谓的“无形实体”,如同说“圆的方形”一样荒谬。另外,从事思想的东西必定有形体,决不能把思想和进行思想的物体分开。如果说“上帝”无形,那它就不可知,所以,哲学应当排除神学。霍布斯从机械唯物主义一元论出发批评了二元论、唯心论和神学,在17、18世纪的欧洲,“霍布斯主义”几乎和无神论成了同义词。

霍布斯力图运用这种自然观来解释人,人与自然并无本质区别。人似钟表,心脏即发条,神经乃游丝,关节如齿轮,‘生命不过是肢体各部分的和谐运动。

霍布斯又以机械运动原理来解释情感和欲望。人的本性就是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和权力,采取一切手段去占有一切,乃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天赋自然权利。在尚无公共权力压服一切、人们完全按照自己本性生活的“自然状态”时,每个人都力图实现占有一切的自然权利,于是彼止匕争夺不已,从而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之中。然而,要求自我保存和对死亡恐惧的本能必然使人产生摆脱战争、追求和平的意念。于是,理性出来教导人们,不能单凭情欲生活;应当接受那些大家都必须遵守的共同生活规则或公约,即所谓“自然法”。这是理性颁布的道德律令,头一条便是:寻求和平,信守和平。为了和平,人们必须放弃力图占有一切的自然权利,承认他人具有和自己同样多的自由。

“我们为什么不能和平共处呢?”

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为什么到处都有争斗、厮杀和死亡?

为什么千百年来人类不断地在发动战争、彼此残害呢?和平的好处似乎显而易见、人们也期望得到它,而且任何人都能看到,协作对每个人都有益。但是,洲与洲、国与国以及邻里之间乃至许许多多的家庭中,争斗仍在继续着。

争斗无休无止!然而,生活并不是一场无休止的战争。至少在一段时期内,众人还是生活在和平环境中,为谋求共同利益而合作。这是个争斗与合作的怪圈——二者都不稳定。为什么?

霍布斯用了极大的精力和思想来研究这些烦人的问题,他给自己提出了任务:一劳永逸地确定,为什么只有人类活得这么麻烦;又为什么战争不是可怕地持续着,和平也会常常出现。

国家学说成了对此作答的中心课题。霍布斯有看法:国家是一种人工物体,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主权为灵魂,官吏为骨骼,财富为体力,赏罚为神经,民和为健康,民怨为疾病,内乱为死亡。“自然法”只具备道德上的约束力,若无强有力的公共权力,它也就不能贯彻执行。为了使“自然法”得到切实的遵守,人们便订立契约,把除了“自我保存”之外的自然权利转让、交付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此乃“国家”。国家凭借被赋予的最高权力,按照“自然法”制定法律,强迫人们遵守,以保证国内和平,抵御外敌。

显然,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说呈现出论证专制主义合理性的特色。

统治者并非缔约一方,因此不受契约限制,也无所谓违约问题,其一切行为均属正义;统治权绝对不可分割,立法、司法、行政、军事、财政等权力均应集中于统治者手中,权分则国分,国分则内乱必起;政权和教权必须统一,教会只有得到统治者的批准才能成立,信徒必须服从本国元首、信仰本国法律所允许的教义;……更为重要的是,人民一旦交出了权力,便永远不得收回;统治权一经契约建立,便永远不可转让;图谋废除君主,转让统治权,就是破坏契约,必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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