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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你皮又痒了是不是2

寒殇端着茶碗摇了摇头,爷遇上李大夫,就是他生命中的结。要想化结,只有两个办法:要么,早死早超生;要么,先死后生。

“李大夫,我家爷命好,你大人有大量放过他吧!”

焰火低声向叶若求情,可叶若只是低声一句话就差点呛死他。自此之后,焰火便好生干活,不再自讨没趣儿了。

云灏看着热情为几人添水的叶若,心里的委屈尽显,只是他咬了咬牙,鼓励自己道:要想成功倒插门,就要忍受常人之所不能。加油!

“姐,你发现咱家是不是少了点什么啊?”

李春童总觉得家里少了点什么,可是检查了家里一圈,发现什么东西都没少。但自己就是觉得东西不见了,但又说不上少了什么,总觉得怪怪的。

叶若也有此感觉,撇嘴摇了摇头,应该没少什么吧。

“春童,你家的两只狗呢?我今天来可没看见它们。”

“对了,是金狗银狗不见了!”

经李春勇提醒,兄妹二人都反应过来。这些日子没在家,他们怎么把那两只小东西忘干净了?

“姐,豆豆和锦儿呢?”

狼崽不见了不要紧,家里的两个宝贝疙瘩不见了才真的要命。叶若想说刚刚还在,但环视了一圈四周,哪里有两个小东西的影子?她让他们继续打井,自己先去找一圈,应该没走远。

她绕着自家院子找了一周,走到背后的时候,见豆豆和锦儿正在屋后的荒地里。他们蹲着的位置,正是栽种马蹄金的位置。

她缓缓靠近,想招呼两个宝贝的,但她走近几步却听见豆豆自豪的道,“锦儿妹妹,这可是我和娘亲亲自种下的,每天浇水,汇集了我对它所有的爱呢。”

“真的吗?”

“那是当然了,你不知道,娘以前还表扬过我,说我照顾的好呢。”

“这两只小狗真可爱,晚上我要把她抱在怀里睡,真乖。”

叶若走到他们背后,可谁也没发现有人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而她之前打算寻找的金狗银狗却在二人的怀里,两只狼崽子体型明显比她们离开的时候大了一圈。呵,立即猎食果然长的快。

“锦儿,你还没听我说完呢!”

对于锦儿突然跳开话题,豆豆相当不满意。可是却又念着她是自己以后的媳妇儿,心里不愉快,但面儿却极力忍了。先生说,大丈夫不与小女子计较。

锦儿摸着金狗毛茸茸的脑袋,随意道,“好吧,那你继续说。”

豆豆满意的一笑,高声宣布道,“锦儿妹妹,我对你的爱犹如对马蹄金的爱一样,绵延不断。等你长大以后,你不能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

豆豆慷慨激昂的话音落下,叶若的脸色却是瞬间黑如锅底,咬牙切齿的道:“云熙,你皮又痒了是不是?”

叶若如鬼魅般的怒声在豆豆耳边响起,豆豆的头觉得轰的一声炸开了花,心里默念着怎么办,低着头,双手揪着银狗的毛皮,硬是拽下了一撮毛下来。

“嗷呜——”

他只是不经意的动作,但银狗却是疼的呜呜大叫,然后使劲儿的踹了豆豆一脚,矫健有力的四肢发力,从豆豆的怀里跳出老远。

锦儿怀里的金狗也在同一时间,跳出了锦儿的怀抱,锦儿紧接着便站了起来,高声道:“金狗狗,你别跑,快回来!”

“别追了,都跟我回去。”叶若拉起锦儿的手,沉着脸瞪着豆豆道。

豆豆早就吓破了胆儿,心里想着如何应对,但也只能叹自己倒霉,为什么每次说说甜言蜜语都会被娘亲听见。他又不是有了媳妇忘了娘,锦儿成了他媳妇儿,娘不应该很开心吗?

“豆豆,你听见我说的话没有?”

叶若见豆豆还蹲着不动,心里的怒气更甚。她实在是想不通,这孩子为什么这么早熟,而且越来越不听她的话。对于豆豆的教育,她向来不实行“棍棒教育”,也不赞同。可是这臭小子近日三番五次不听话,不好好收拾收拾,他就要闹翻天了。

“娘……”

豆豆抬起头来,一脸衰样儿,精神怏怏的喊了一声娘,无奈的站起来。

“走,今天谁也保不住你!”

“我……”

叶若又瞪了他一眼,示意他走前头。可豆豆走了,叶若迈了两步,锦儿却是站在原地不动,眼睛还盯着跑远的小狼崽,一脸惋惜。

“锦儿,娘做了好吃的,跟娘回去。”

锦儿摇头,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睛,委屈的道,“娘,为什么不带两只狗狗回去呢?”

两只狗狗?我的傻闺女啊,那可是两只名副其实的狼啊。叶若扶额,深感头痛,为什么突然见多了一个孩子,她便发觉两个孩子都不好带了呢?

“他们去找吃的,一会儿就回来了。”

“真的吗?”

“嗯,走吧,跟娘回家。”

锦儿半信半疑的跟着叶若回家,但却没有因为叶若夹给她吃的虾仁水晶包而忘记狼崽。她盼了一天,可等到睡觉也没把两只小狼崽盼回来。

叶若本来想好好教训一番豆豆,然后纠正他早熟的思想。可是她又一想,现在告诉他这些,只会让他对长大后的事情更加好奇。或许这一切,本来就是她自己想多了,以为豆豆同现代那些上幼儿园就谈恋爱的小孩一样早熟。其实,豆豆本就是童言无忌,办家家酒而已。

“姐,你怎么了,我喊了你几声你都没听见。”刘锦绣从卧室出来,看着坐在桌边的思考的叶若问道。

叶若对她笑笑,摇了摇头,“更深露重的,怎么还不休息。姐姐还指望你给我们李家延续香火呢!”

刘锦绣听到叶若的话,瞬间便红了脸,沉默了片刻,才羞涩的道,“姐姐净是取笑我。”

叶若见她脸皮儿薄,也不再打趣她。想了想,她才又打破沉寂,“锦绣,你嫁到李家也快一个月了,除了三朝回门,你还没回去看过你爹娘呢,明儿我在家做饭,你回去看看他们吧。”

俗话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水去的水,女儿出嫁之后,除了一些重大事件或是娘家亲自来接之外,女人是很少回娘家的。老人说,嫁出去的女儿经常回娘家不吉利,这表示夫妻之间不和谐,婆家遭遇了重大变故,要不然,生是婆家人,死是婆家鬼,一般不回娘家。

但是叶若是谁?一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灵魂,哪里会去相信这些鬼话。那些不过是男方为了拴住媳妇的托词罢了,两家离的这么近,又是大过年的,有什么理由让人不回去看生养自己的爹娘?

“姐,家里有事,我却挑这时候回去,这不合适。我改日再回去,没事的。”刘锦绣想了想,笑着摇摇头。她对大姑子这么理解她很欣慰,但是也怕遭人诟病。

“我们李家没那么多规矩,等水井打完,起码过了正月十五了。”

叶若继续劝,刘锦绣抿了抿嘴,激动的红了眼眶。她咬着下嘴唇使劲儿的点了点头,开心的回屋收拾东西去了。

叶若看着她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前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笑容,一滴滚烫的眼泪从他眼底滑落,湿了手背。

她,再也回不去了。

翌日一早,刘锦绣把在凤城给爹娘和妹妹买的东西,同李春童一起欢欢喜喜的回娘家。一路上遇到熟人,夫妻二人都是很亲和的同人打招呼,那些婆婆婶婶都夸她有福气,找了个斯斯文文的丈夫。

李春童一路红着脸进了刘善人家,刘善人、杜氏以及小妹都开心的极了,她们哪里会想到,李春童竟然会陪刘锦绣回家给他们拜年?这样的人家,这样好的女婿,她们还鲜有听说呢。

“爹、娘、小妹,这是我跟相公从凤城给你们带的礼物,你们都看看,喜欢不?”

刘锦绣话落,李春童立即送上手里的礼盒,一一递到三人手里,然后笑着让他们看看喜不喜欢。

刘善人和杜氏见女儿女婿回来,高兴的不得了,哪儿有功夫看是什么东西。宝贝似的收好礼盒,嘴里道着“喜欢喜欢”,招呼着二人落座。

刘二小姐则是轻轻的打开礼盒,见盒子里是一件新款式的春装,开心的给姐姐姐夫道了一声谢谢,便抱着礼盒回自个儿屋里试穿去了。

杜氏笑骂了她两句不懂事,便也急忙去杀鸡宰鸭,女儿女婿回来,定然要好好招待一桌好菜。她的宝贝疙瘩回来现在是客人,她可不会失了礼数。

刘锦绣一路跟着杜氏去帮忙,堂屋里便只剩下刘善人和李春童。刘善人问了李春童几个问题,李春童都谦卑的回答了,答案令刘善人满意,笑眯眯的看着李春童,他对这个女婿是越来越满意。

“春童,你姐姐可说她什么时候去镇上开个医馆?”

刘善人向来很尊敬叶若,对她的医术也深信不疑。但她毕竟是一个摇铃医,若是能在镇上开个医馆坐诊,不仅是她自己,这对自己的女儿女婿也是一件好事。

李春童尴尬的红了脸,颇为拘谨的应道,“不瞒岳父,姐姐把银子花了大把在我和秀儿成亲的宴席上,现在身边余钱不多,还要养活一大家子,开医馆的话,预计还有些遥远。”姐姐这茬儿只是提过一次,她自己都当笑话说了,他自然也不会把当真。

刘善人笑意渐渐收敛了笑意,锐利的双眼打量着李春童,见他不似说谎,才慢悠悠的道,“若是,我愿意出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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