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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野猪肉 被坑

云灏的声音有点冷,暗含三分怒气,七分担忧,她若不是逛到李俊扬家去了,还不知道她今儿去了李家村呢。她倒是吃饱了喝足了,他们一家大小心还担忧着呢!

叶若自知理亏,回头朝云灏买了个萌,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外加抛了一个媚眼儿,另外再附送了一枚香吻,终于让云灏那张紧绷的脸缓缓的放松了。对嘛,这才乖嘛!

“你今晚可得好好伺候伺候我,爷找了你大半天,腿都快折了。”云灏靠近她,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低诉,然后心情极好的道,“吃饭了,去你二伯家吃。”

叶若狠狠的瞪了一眼云灏,敢情这厮挖了一个坑让她跳,而她不知不觉就掉入了大尾巴狼设好的陷阱里。晚上,注定又是一个不平静的晚上,她光是想想,就吓得缩了缩脖子。

这也不能怪叶若害怕,其实也不算害怕,就是心理上多少有点让人难以承受的压力。

云灏半响没有听见脚步声跟来,回头一瞧,叶若已经掉队很远了,他不由扯着嗓门儿喊了一句:“你怎么不走了?这么快就舍不得走了?要不然爷现在就同你回去?”话落,叶若立即随手捡了一块泥巴砸向了他。

叶若气呼呼瞪着云灏,无力吐槽人模狗样的内里有多么下流肮脏,想想又气不过,蹲下顺手又砸了他几块大泥巴才住手。她此时才想起看看四周,刚刚这下流胚子的话,会不会被人听到了啊?

云灏才没被两块泥巴砸的失了兴趣,反而很高兴的道,“快走吧,春宵苦短,咱们得填饱肚子抓紧时间不是?”这话,又换来了一阵泥巴雨。

两人打打闹闹到李春勇家时,刘氏已经把碗筷摆好了。叶若刚站到院子里,已经闻到了厨房里飘来的肉香,真的香的不得了呢!

“大哥、二伯!”自打李春勇和李明良改过自新后,叶若对二人还是极其尊敬的。她见两人在厨房门口站着,连忙打招呼。

李明良对她笑着点点头,然后又一溜钻进了厨房,李春勇兴高采烈的道,“坐一会儿,马上就好了。”

“好!”

叶若和云灏坐下等饭,寒殇和焰火正好给李春勇家去砍了两挑柴火回来。两人闻到肉味儿,赶紧扔了木柴去洗手,准备吃饭。

三个孩子你追我逐,在院子里玩儿的好不开心,欢笑声飘的很远很远。

焰火和寒殇这一阵子同云灏同桌吃饭已经习以为常,洗完手后屁股一落,便坐到了凳子上。云灏却很是不满的瞪了二人一眼,两人立即领悟,灰溜溜的夹着尾巴钻进厨房去帮忙去了。

叶若对云灏这种颐指气使的行为很是鄙视,除了端着架子使唤人,别的一无所长。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或是第三次这么提醒他了,但是某人却还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要有多欠扁就有多欠扁。鼻尖又闻到一阵香味,她情不自禁的道:“好香!”

云灏特得意的瞄了她一眼,自豪的道,“可不是,要知道这头小野猪可是费了老劲儿才逮到的。我跟你大哥在树林里为了逮它,硬是毁了一身衣裳,还刮伤了脖子呢!”话落,他把刮伤的脖子往叶若跟前凑了凑,叶若正好看见那一团沁色的红纱布上。

这么严重?

叶若有些担心,他脖子上的伤口会不会感染,但一想到这下流胚子说的话,再加上有两个可以为他卖命的属下,便收回了替他查看伤口的心思。谁让这人这么讨厌来着,感染了细菌,死了活该,省的到处害人!

云灏心里有些失落,但却是极为高兴,便同她讲起野猪的事来。

他今天碰到李春勇去山里打猎,便兴致勃勃的一同前往。不料两人刚入树林不久,便碰到了这头小野猪。树林不深,野猪应该还不会出现在这地方,但是眼前发出声音的东西,可不就是野猪?他们想,可能这头野猪和猪妈妈走散了,这才误下了山。这倒好,便宜了他俩了。

野猪虽然小,但在树林里跑的快,李春勇纯靠脚跑,云灏还能借助一点轻功。可树林里满是各种树枝和灌木丛,轻功也不是那么好操作的,这不就为了野猪刮伤了脖子?!但功夫还是不负有心人,两人围追堵截,竟然把野猪给轰下了一个陷阱中。李春勇不知道那陷阱是谁挖的,但却是帮了他们大忙。两人跳下坑把野猪一顿收拾,便抬着战利品回家。

按照李春勇一家的意思,这野猪是送到她家,让她想个吃法出来的。自从吃了她手里的烧烤、火锅,难得猎到一头野猪崽,怎么也得把肉做到最美味才行。可是她消失了一整天,李春勇不得不把猪肉扛回家收拾了,然后把猪肉切成粒,加上干辣椒干煸。

猪仔的肉最嫩最香,切成粒之后,同花椒、老姜、葱头、辣椒一起下油锅爆炒,让作料的味儿完全渗入到肉粒中。等到辣椒炒焦脆后,放入盐,大火拌匀,便能出锅了。农家人一般都这样吃,山猪的膻味重,只能用老姜和辣椒压味儿。

叶若点头,这种吃法在现代也是常见的,只是都是一般家养或者养猪场的猪肉,比起野猪肉来,光是在原材料上就被甩了几条街,现代那些肉自然是赶不上这原汁原味野猪肉。若今天她得了这肉,估摸着还是这种最大众最普遍的吃法,这才最香哩。

刘氏笑呵呵的端了一瓦盆肉上桌,李春勇将四只猪蹄顿的汤也端了上来。李明良将围裙解开扔在一旁,直嚷着让李春勇去地窖里挖他藏的酒。今天高兴,他要多喝两杯。

“别,老爷子,你的酒留着,今晚上尝尝我带来的酒。”

云灏拉住李春勇,然后给寒殇使了眼色。寒殇大囧,他什么时候说要带酒过来了?这不是坑他吗?主子的心肝,忒黑了一点。

寒殇压了压心里的那股恨啊,认命的站起来,然后请罪道,“主子爷,属下去砍柴放山上了,现在去取,等一会儿。”砍柴疯了才会带好酒出门,万一摔碎了咋办?哎,只能跑快点回家提咯。

李明良本想阻止,可寒殇已经嗖的一声没影了。云灏很满意他的表现,然后反客为主的招呼着大伙儿动筷,“快尝尝,这可是我和春勇兄弟用命换来的呢!”

李春勇被他浮夸的说辞整的有的懵,他们不过是多追了一些路而已,但是结果还是很满意的。他对云灏笑笑,便去夹猪肉去了。

寒殇去的快,回来的也快,叶若只觉得自己不过刚下了几筷子,这人已经拎着酒坛子回来了。两坛子酒,都用瓦罐装着,瓶口处还用黄泥封着,这还没开过呢。云灏这厮也忒舍得下本钱了,她真是对他刮目相看。

云灏见寒殇提的是这两坛五十年珍酿,气的差点儿晕过去,这败家子儿。不是让他提那两瓶二十五年的吗?怎么提了他的命根子来?

“主子爷,是不是拿错了?要不属下回去换,反正一来一回要不了多长时间。”寒殇煞有其事的拎着酒坛子准备就走,云灏突然破涕而笑。

“换什么换,就给老爷子和春勇兄弟尝尝这酒,五十年珍酿,如假包换的好酒。”说罢,满带仇恨的夺过寒殇手里的酒坛子,两下子就剖开了黄泥,然后拿空碗给李春勇父子倒上,然后给自己倒了一碗。

“喝!”

三人举杯相碰,相谈甚欢!

叶若摇头,若是李明良晓得这人跟云浔那小祖宗一样也是一个王爷,他们估计连坐在一起吃饭的胆子都没了,就更别说碰杯喝酒了。突然想起云浔,叶若还有些想念那兔崽子,少了他,好像少了不少欢乐。

“娘,好辣啊!”

锦儿吃了猪肉丁,伸着舌头辣的玩泪汪汪,一把鼻涕一把泪。可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小手,又把筷子伸向了大盆子。

“锦儿,吃不了辣就多喝猪脚汤,猪蹄是美容养颜的哦!”

“真的吗?”

“当然了,猪脚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吃了不会长皱纹不会变老哦!”

叶若虽然在哄孩子,却在无形之中给这里的人普及养身知识。多吃猪蹄、多吃鱼,对身体是大大的有好处的。当然,再配上原生态的粗粮,这里简直就是养身圣地。

李明良是打猎的一把好手,几十年的打猎生涯没少打到过野猪,但大部分肉都拿去镇上卖给富人了。这一阵子,李春勇帮她跑跑腿儿,也挣了不少的钱,便在中间做起了联络员,生活水平已经提高了不少。所以,对于这头猪仔,他们可一点儿想要分一半拿去卖的心思都没有。这不,炒了一半,还留了一半,准备看李春花怎么做来吃。

当晚,一瓦盆猪肉全都被吃进了肚子里。李俊林和豆豆两个男孩子,又生活在南方,能吃辣。比起锦儿来,两人吃的倍儿欢快。锦儿虽是没吃多少肉丁,但却啃了不少猪脚。她听娘亲说吃了猪脚不会变老,硬是喝了两大碗汤,还洋洋得意道:精华都在汤中。

叶若带着两个孩子回家的时候,云灏还在和李明良父子猜拳喝酒。焰火自告奋勇的送娘仨回去,寒殇晚了一步,又只能跟着云灏。只是,他今晚十足的将主子爷坑的不轻,自知后果有点严重,但又不知道该往哪里躲。天作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娘,二爷爷做的菜真好吃!”豆豆趴在焰火背上,对着走在他们旁边的叶若道。

焰火这吃货身同感受,就差点头,便听叶若慢悠悠的道,“那跟娘亲比起来呢?谁炒的好吃点?”

额……焰火背上的豆豆不出声了,焰火也不敢吭声了。这做的菜品不一样,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况且,算了,再想下去一会儿得掉沟里去。

叶若得意的扬了扬嘴角,今晚的猪肉确实味道不错,但是比起她的手艺来,火候还是一分半点。正好剩了一半的猪肉,明个儿她炒一样的菜,让众人尝尝到底哪儿不一样。

“算你们有福气,明儿又有口福了!”

“真的吗?”

焰火一听,胃里的馋虫又被勾了起来,明天,明天还要几个时辰才到呢!

云灏偏偏倒到的从李明良家出来,月亮已经升到头顶了。寒殇跟在他身后,想要搀他,但他却躲开了,骂骂咧咧的道,“寒殇,你个臭小子,坑死爷了!”

寒殇不敢接话,只得装成隐形人默默的跟在他身后,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生怕他一个不慎,摔坑里去。

云灏虽然喝醉了,可心里清楚的很,一想到五十年的珍酿被拿出来招待客人,他心里就肉疼。所以,宁愿自己喝醉了,也得多喝两杯。他们要是没喝完,他今晚也不好意思带走不是?这可真是难为死他了!

“主子,你到底行不行啊?”

寒殇见他七扭八扭的有些担心,可这话却问到了一个事关男人尊严的事,云灏回过身,指着他的鼻子道,“爷会不行?爷告诉你,爷就是酣战一天一晚也绝对行!”

寒殇满头黑线,他这说的哪儿是哪儿啊?刚想解释,一抬头,眼前哪里还有云灏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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