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把她当做小丑似得,耍得她团团转,不是找死吗?可恶!
钱半城是一个聪明人,这一刻,思前想后过后,她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始至终,他都是以保护者的身份自居着,守护着她的周全,却又小心翼翼地掩护自己不被她发现,以便今后退一步的时候,才不致于拖泥带水,忘不干净。
钱小姐的心里突然微酸,虽然只是猜测,但是她相信已经八九不离十了。他做得这一切都掩饰地很好,他根本不想要让她看到。那么,如果不是这次的意外,如果不是九爷从中作梗,如果不是事态紧急,他是不是永远不会露出会武功的马脚,是不是一直等到她寻了夫家,嫁了人,还这么默默地守护着她。而她像是一个傻子一样,默默地接受着他的恩惠,却至始至终都一字不知。
真傻,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
等等,钴夕照?她的脑海深处,突然有了一个小小瘦瘦的身影,那个总是在她家厨房等着她的小乞丐。钴夕照俊逸潇洒的脸很难让人联想到瘦骨嶙嶙、肮脏发臭的小乞丐。不同于普通的乞丐,他的衣衫虽然褴褛,头发却疏地很开,发丝根根分开,也没有寄居做窝的各类爬虫,皮肤因为常年在太阳下曝晒,又因为所吃的食物没有什么营养,所以成干褐色,整个人显得有些病态。
把钴夕照联想到小乞丐是毫无根据的,仅仅靠得是钱大小姐的直觉和臆测,但是,她却自信地脱口喊了出来:“是你!那个白馍馍。”是呢,夕照这个名字还是她为他取名的呢,因为每次他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刚好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不是她不记得他,而是十年了,她还以为他死了,或者辗转去了别地谋生。
那一天,她还像往常一样,拿着热腾腾的馍馍和一些熟菜去墙角找他,她等了很久,很久,一直到菜都凉了,一直到她忍不住自己啃了馍馍,一直等夕阳西下,逐渐被地平线吞没,他始终都没有出现过。她以为他生病了,还曾经还担心过。但是,过去了很久很久,一个月,一年,三年,他始终没有回来。几乎让她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她的老爹做生意发了一笔财,然后钱府改建了,变得更加的大,连围墙都筑得更加的高了,高得她站在墙的这一头就看不见另外的一头。
尽管这样,她却还是没有放弃,现在想来,当初的她竟然是这么的固执,就连坚持什么都不知道,却依然坚持下去了。她不管老爹肉痛银子,在拆墙不成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大兴土木,移植了两棵树过来,在中间搭了一个秋千架,这样,她每次荡秋千的时候,就能够看见外面的情况。她想,如果有一天他从这里路过的时候,她或许还会看到他。毕竟那里曾经是厨房的后院,是他等待她每次拿吃的给他的地方。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行动首先快于了理智,先一步就这么做了而已。“你到底去里哪里?”这一句话,她从他爽约的那天开始,一直藏在心里,如今终于可以亲口送给他了。她喃喃出口,像是问候久违的老朋友!可不是么?十几年前见过的人,一旦走散了,十年后还能重新见面的还能有几个?
钴夕照脸上的神色很奇怪,其实,他是太震惊了,他心中的那个善良美丽的小观音,竟然还记得他。于她而言,她的一饭之恩或许只是举手之劳,但是,正是那个小小的馍馍,保住了他的命,也才让他有了今天。
她出身富贵人家,自然不懂在外飘零的乞丐生活会是多么的煎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乞丐甚至比路边的野狗都不如,他们常常蹲在权贵们丢弃残羹剩饭的地方和野狗抢食。从出生以来,那块白白的馍馍是他见过最好的食物。而他自小行乞以来,在别人眼中看到的只有厌恶和警戒。
他们总是“去去去……”地及早地打发他离开,仿佛他挨近一分都让人容忍不了,会染上什么传染病一样。事实上,他不过是卑微地乞求一点点可以饱肚的食物而已,却好像做尽坏事,十恶不赦地过街老鼠似的,这么被这个世界所不容。只有她不但不躲得他远远地,还会伸手纤白的手腕,掰开他满是淤泥的手指,把白馍馍放进他的手中。
“快吃吧,要凉了。”她脆生生的身影在耳边响起,看着他吃得狼吞虎咽,笑靥如花地蹲坐在他身边。他不自在的移了移,她就也移了移,一点也不嫌弃他身上的脏臭会弄脏她香喷喷的衣服。
那不是一块白馍馍,她给予他的太多,尊重、平等、希望……还有生命!
在那消失的十年里,他究竟去了哪里?这个问题的答案,他要如何说得出口。难道回答说,他没有爽约,只是被杀手组织的人打晕带走了,然后像是畜生一样喂养,像野兽一般训练?他本来以为双手染满血腥地爬出了地狱,终于可以免于一死,逃出生天,回过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更深地陷了进去,成为了地狱里杀人如麻的修罗。
在她的善良面前,他满手血腥地自惭形秽。他假死摆脱了组织,却依旧可以闻到身上挥之不去的罪孽。多年后的今天,他们再次相见,她或许还是当初的那个她,而他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他了,现在,他的手比过去行乞的时候更加的肮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他都觉得自己与她相较甚远,甚至越来越远……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的身上,揽满了仇恨,不知道什么时候,组织就会发现了他的踪迹,然后派人除掉他。背叛了主人的狗,与其留着被别人驯服,将来咬主人,还不如亲手宰了它。
他生活的圈子已经和她截然不同,他原本没打算和她再有牵扯,只希望一个擦肩而过,看看她过的好不好就好,见了面却又不满足,心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就好,留在他身边做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就好。接着他又任由自己的心意留了下来,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是这么一个意志不坚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打破他最初的设想,不断地沉溺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