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4200000002

第2章 合同的订立(1)

一、什么是合同?

【宣讲要点】

这本书是围绕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来展开的,但什么是合同呢?订立合同需要什么要素呢?在了解基础问题之后才能进一步判断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等其他问题。本节就上述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从此条文出发,合同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的当事人须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主体间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是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如刑法、行政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最本质的区别。该条文中的当事人包括:(1)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法人,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3)其他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企业与法人分支机构等。以上主体虽然在很多方面并无相似之处,但作为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应注意的是,有政府机关参与的协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其作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时,与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不是平等的主体关系,故不能形成民事合同关系;当其作为平等主体与其他当事人签订合同,如采购设备等,则属于本书所讲述的合同关系。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通过反复的接触、洽谈、磋商达成合意,通俗的讲就是当事人不停的讨价还价最后就某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从专业角度讲,这个过程涉及到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以承诺等制度,这些制度将在后文详细论述。另外,这种""讨价还价"须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若存在欺诈、胁迫等不能反映某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况,该合同即使刚开始成立并生效,将来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也就不能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签订合同双方就构成一个买卖货物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就建立了一个出租、承租标的物的合同关系。

4.涉及到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不是本文所讲述的合同,应适用其他法律,如《婚姻法》、《继承法》和《收养法》等,本文提到的合同主要是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

通过分析合同的法律特征可看出,合同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达成合意后所订立的协议,是他们为实现一定的目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一种确认和固定。

【典型案例】

1998年A市政府实施大开发、大招商的经济发展战略,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该市某地区的供暖锅炉房。1998年4月27日,B公司向市政府递交该公司本身《关于建设投资新村集中供热系统工程的请示》,称自愿招商引资建设某新村集中供热锅炉房和配套工程等项目,并负责小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由该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回报率低,建成后长期处于低负荷亏损运行状态,请求市政府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和支持。时任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在请示上批示予以支持。

1999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会议就如何落实讼争项目优惠政策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办公会议纪要,包括《关于五项重点招商开发建设项目政策调整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关于开发建设某新村锅炉房的优惠政策》(1999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附件二,以下简称《会议纪要附件二》),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制定优惠政策的原则,变政府直接投资为给予征费方面政策减免,锅炉房区域不收土地出让金;现有建筑84万平方米可直接入网,不收入网费等;二、锅炉房由开发商自行经营和物业管理,并执行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和征费标准;锅炉房建设规模为40吨热水供暖锅炉5台,35吨蒸气炉2台,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三、锅炉房建设总投资13640万元,加上政府原计划建设的锅炉房发生的360万元,合计14000万元,由开发商承担,政府给予开发商征费减免优惠11272万元。如果优惠额度超过该数额(11272万元),多优惠的部分由开发商为市政府建设同等额度的市政工程;如果开发商减免额度达不到该数额,其差额部分由市政府负责解决;四、将锅炉房厂区周围的7.02公顷土地批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根据A市建设工程的征费项目和减免征费的权限,免征锅炉房及其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20项费用。

1998年8月30日,B公司开始施工,1999年10月15日讼争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在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相关政策出台,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等因素,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讼争工程竣工结算款数额进行核算。后因市政府主要领导变更,市政府停止向B公司支付优惠政策未到位的抵顶款项。

2004年4月16日,B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市政府应当按照相关会议纪要支付欠付优惠政策未到位而形成的欠款3563万元及利息。2004年6月17日,市政府以该锅炉房为C公司建,产权亦归其所有,锅炉房项目与B公司无关,B公司无权就此主张权利,据此提出反诉,请求B公司返还投资款。

一审查明,C公司为B公司为经营振富锅炉房项目而专门发起成立的公司,最终一审判决:1.驳回B公司的诉讼请求;2.驳回A政府的反诉请求。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中的第一项。二审经审理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驳回B公司起诉和A政府的反诉。

【专家评析】

本案中,在确认双方的给付请求是否合法的前提是先确定双方在诉争项目上的法律关系,即各自权利义务的基础是什么?若是《会议纪要》及《会议纪要会议二》,那么,上述文件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是否属于约定了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本文认为,上述文件不属于民事合同,理由如下:

第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优惠政策制定和履行中地位不平等,不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平等主体。本案B公司是响应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号召,以向市政府书面请示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的形式介入讼争供热工程建设的。之后,市政府在不通知B公司参加的情况下,单方召开市政府办公会议决定由B公司承建讼争项目并在会议纪要中制定了优惠政策明细,B公司接受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后,其职责是按照政府行政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并无与市政府平等协商修订市政府优惠政策文件的余地。讼争供热项目建成后,市政府优惠政策使用不足部分能否以现金抵顶,也是由市政府单方决定的,是由政府审计、计划、建设、开发等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市政府领导行政命令单方审核确定下来的。讼争供热建设项目优惠政策的确定、B公司介入的形式以及讼争工程结算款的确定等诸多方面都是市政府单方决定的。尽管双方当事人之间在本案讼争建设项目上不存在领导关系、隶属关系,但上述案件事实表明,市政府在制定和执行优惠政策方面居于支配和主导地位。B公司虽然具有是否承担讼争项目建设的决定权,以及对优惠政策如何理解、如何执行的建议权,但从整体上讲,在介入方式、优惠政策制定及如何履行优惠政策等方面,B公司居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双方当事人尚未形成民法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第二,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形成民事合同关系。《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协议。市政府制定的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明确了优惠政策原则和优惠政策方案,是本案讼争供热建设项目得以执行的主要依据,但该优惠政策是市政府单方制定的,未邀请B公司参加办公会议并与之平等协商,更未征得B公司同意,完全是市政府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没有B公司的意思配合。因此,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不是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的民事合同。

综上,尽管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法律关系存在诸多民事因素,但终因双方当事人尚未形成民法所要求的平等主体关系,也未达到需双方合意的条件,造成市政府办公会议关于优惠政策相关内容的纪要及其文件不属于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的民事合同。因此,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一审法院将此作为民事纠纷予以受理并作出实体判决不当,二审法院予以了纠正。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宣讲要点】

本文花大量的笔墨来阐述合同的订立与效力,那么订立合同对当事人有什么好处呢?简单的来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之后,就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并最终实现合同的目的。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合同中有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的详细约定,同时相信每个当事人都会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安排自己的活动,这样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会对他人的合同履行行为、整个的合同履行状况以及最终实现的合同利益有一定的预期,不必害怕某方突然"变卦"(这里指违约),因为当事人甚至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临时变卦,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赔偿责任,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行为,如此,将降低交易成本。

2.《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就必须依合同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一旦违约,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关的违约赔偿金,非违约方也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在合同成立并有效的情况下,违约方需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合同成立但最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也需要承当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如此,可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有了国家强制力做保障,通过设置违约成本来督查当事人依据诚信、公平原则来履行合同。本质上这种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法律的明文规定,也在当事人的预期范围内。

3.对于某些需要相关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则是在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或者社会利益时,国家对于经济活动的一种监督和管理,避免某些主体,为了私人利益,损害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总之,依法订立合同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便有据可寻、有法可依,当事人对整个履行合作期间的事项能够有一定的预期,即使中间出现预期之外的情形,如违约、合同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等,也可以依照事先的相关约定或者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追究违约方或有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从而使合作能顺利进行,并使得合作的结果完美化,和合法化,最终降低交易成本(包括解决争议纠纷的成本),促进交易。

同类推荐
  •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本书介绍了青少年在家庭生活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家庭是青少年最重要的生活环境,也是对青少年成长影响最大的地方。或许是由于太熟悉,家庭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问题往往不太受大家的关注,其实其中各种各样的关系往往涉及到好多法律问题,由于青少年对法律的陌生,导致在面对侵权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护。下面就让我们看下青少年在家庭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旅游法。为了填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及实用指南系列丛书》,我们特意组织编写了本书。
  •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李步云先生是法学理论界的领军人物。1957年9月,先生脱下戎装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自此,就毕其一生投身中国法学事业,并将其视为终身的奋斗目标。50余年来先生一直致力于法治、民主、人权、宪法,孜孜探索,执着追求,奔走呐喊。在中国法学界,他被公认为是敢为中国法治开第一腔的人;在国外专家的评论中,他被视为是中国人权领域的两大旗手之一。李步云先生的学术思想博大精深,涉及法理学、宪法学、法哲学和行政法学等多个法学分支学科,对法治、民主、人权、宪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均具有原创性的贡献。2013年8月23日是先生八十华诞,其学生以志贺的形式,组织编写本书,以学术综述、主题研讨、为人为学、专题研究等多个视角,试图全面、系统、动态、立体地反映李先生步云教授的学术思想和书剑人生。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小主持人技能训练

    小主持人技能训练

    本书详细讲解了小主持人所要掌握的各种技能的训练方法,包括语音基础、用气发声、语言表达、朗诵艺术、歌唱艺术、表演技巧、演讲要领、礼仪常识、采访写作、口头评述、主持艺术等,还提供了大量的训练素材。本书内容全面,论述精当,既可以作为小主持人高效实用的学习训练宝典,又可以作为小主持人专业教师的教学指导用书。
  • 把他看穿:如何解密身边的男人

    把他看穿:如何解密身边的男人

    女人会时常抱怨:天底下的好男人都绝迹了!其实,这个世界并不缺少好男人,而是缺少女人一双甄别坏男人和好男人的火眼金睛。女人只有深刻地了解男人、客观地分析男人,把男人看穿,才能从容地与他们过招,才能大浪淘沙,找到属于自己的m.pgsk.com。
  • The Land of Footprints

    The Land of Footprint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好名字好前程大全集(超值金版)

    好名字好前程大全集(超值金版)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姓名,由此可见,姓名对人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姓名,由姓和名组成,也称名字。人的姓名,是人类为区分个体,给每个个体给定的特定名称符号,是通过语言文字信息区别人群个体差异的标志。由于有了姓名,人类才能正常有序的交往,因此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人名是在语言产生以后才出现的。各个民族对人的命名都有很多习惯。这种习惯受到历史、社会、民族等很多文化因素的制约,一个人的名字通常都有一定的含义。
  • 天使骊歌

    天使骊歌

    一位异时空的天界公主,在人界遭遇了爱情,结果却被所爱的人背叛、伤害,眼泪之后是坚强,她回到天界,平定了天界之乱,当她满怀希望重新回到人界见她所爱之人时,等待她的却是他的死亡……,究竟小说中的爱情最终能不能有完美的结局,我想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爱情过程中的感悟以及你看小说的心情,谢谢每一个正看着小说和即将看我小说的人!寂寂红尘,默默人生,衣香鬓影,痴念执着,只为一人。天使是我们心中美丽的幻影,是我们对美的坚持,所以,请别让心中的天使远去,而《天使骊歌》是一盏清茶,没有冰淇淋诱人的香浓冰甜,它适合慢慢尝细细品,齿颊留香之余,你会在茶香水汽中依稀见作者沏茶时的冰心茶情。本书寻求出版,请联系QQ:381978488email:sky_523@pgsk.com
  • 雨难消

    雨难消

    彼岸花分红白,白的叫曼陀罗,开在天堂,红的叫曼珠沙华,开在黄泉。红白各取二两,放于沉香炉中熬煎,取羽人三滴相思泪为引,便得一粒浮沙。
  • 杀手穿越:江山美人不可兼得

    杀手穿越:江山美人不可兼得

    任务中被叛徒算计,选择同归于尽。死后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位被堂姐害死的人身上。父母双亡,从娘胎里就中毒,身世扑朔迷离,看不清真相,怎样才能寻找出?又是谁在引导着她,有什么目的,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事情……
  • 旧时回忆中

    旧时回忆中

    心动是个什么样的感觉?心脏骤然停跳一拍?时间骤然停止一秒?还是眼睛就像相机的镜头,在那一刻焦点自动对准于那个独特的身影,然后眉眼唇稍都慢慢清晰,以至于自己仿佛都可以看见阳光下略带光芒的绒毛。你要问我?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的竹马成为了别人的盖世英雄后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我也有过心动。都说青梅竹马敌不过一见钟情,那待一见钟情成为过去,青梅是否能再度上位呢?你可有蓦然回首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人吗?
  • 活着就有理由

    活着就有理由

    本书收集的每一个小故事,它们或谈生活的智慧;或论婚姻的得失;或说处世的良策;或译成功的阶梯,每一个小故事都流淌着笔者的热情,滚动着笔者真诚的灵魂,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