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7900000003

第3章 法字从水篇(1)

篇首语

如梦令·看“法”

梦里看“法”如花,

怎堪风吹雨打?

醒问未眠人,

却道完美无瑕。

惊诧惊诧,

正是法治天下!

曾有家乡农人问及:“你搞法学教学,可知吾国之法虽多,归根结底就是一部《水法》?”

吾人明白其语的喻义,意指法律像水一样变化莫测,暗讽其没有切实的保障功能。然则,干哪行爱哪行,眼看自己赖以吃饭的“法”,竟得不到民众的信任,不由得悲从中来。

既无言以对,只好戏言作答:“这不怪今天,要怪古人。谁叫他们造字的时候,用‘水’作‘法’字的偏旁呢?”

“法”字从水与“法”字从山[1]

祖先造字,讲究象形和传神。传说仓颉见乌鸦全身漆黑,无法看清它的眼睛,就好像一只没长眼睛的鸟,遂将“鸟”字去掉一点,造作“乌”字。古人云:“传神写照,全在阿堵(眼)中。”这一点的去留,实在是妙。然而,祖上造的字太多,也有些让后人无法领会其中妙处的字。比方“法”字,便是一例。

“法”字在古时写作“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法”字从水,按造字的规矩,就是要像水的形,传水的神,表示法要像水一样平。老百姓“一碗水端平”的公平理念,恐怕就是由此衍生出来的。仔细想来,这水的形和神,却有些问题,好像并不符合“法”整齐划一、稳定不变的特征。取“水”作“法”字的偏旁,似乎有点不妥哩!

先说这形。水字最早写作“”字,由几条曲线而不是直线组成,哪里有平的样子?要说水是平的,只能是死水。但有大自然的风吹雨打,加上人为的兴风作浪,便是“死水”,也会有“微澜”的时候。更莫谈遇到低洼缺处,自会俯冲而去,居高“淋”下,避实就虚,见缝就钻。看来,“平”只不过是水表面的、暂时的现象,而曲里拐弯的“曲”,才是水内在的、本质的特征。

再说这神。水的性情,最不稳当,故有“水性杨花”的说法,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变”字。观其色泽,水纯净透明,但脑筋急转弯就说,世界上所有东西都是越洗越干净,唯有水越洗越脏,大显近墨即黑,近朱即赤的特性,逃不过一个“变”字。辨其性能,水本是液体,但遇冷则变为冰,坚硬无比;遇热则化为气,挥发而去,简直是能软能硬,可有可无,还有啥劳什子能有水这样变化无常呢?古时候有个人,用手蘸水在桌上写了“我要当皇帝”几个字。别人看见,忙将桌子背去告官领赏,称某某在桌上题反书。官爷看了桌子后,反将告者问了个诬告罪。只因水汽易干,桌上那几个字早都挥发掉了。这个打小报告的,便是上了不识“水性”的当。

水之形在“曲”不在平,水之神在“变”不在稳。“法”字从水,所象征和传达的却是不平和易变的信息,这和法律追求公平、稳定的特性,实在相去甚远。法要真的“平之如水”的话,那不成了既不平又不稳了哦!岂不糟糕?然而千百年来,“法”字都是这么个写法。不晓得是造字时弄错了,还是另有玄机?

假如是先有法律,再造“法”字。莫非是祖先们见古代人间的法律,不是“官本位·特权法”,就是“神本位·任意法”,前者有不平等的特点,后者有朝令夕改的倾向,而唯有水可以同时表达这两种属性,所以取水作法字的偏旁呢?但是,字是文化人造的,古时又只有权贵才懂得文化,他们自己造字,没有必要把对自己有利的法,说得那么令人心寒,更不会把这如水的特点写在纸上。

假如是先有“法”字,再造法律。莫不是恪守“中庸之道”的祖先,在造字的时候,见“灋”字右边的“廌”要将“不直者触而食之”,杀气太重、过于刚硬,故意添点水进去,以资润滑,以便使据此造出来的法律,达到阴阳调和的佳境呢?但话又说回来,古人本就有“德”、“礼”等字,用来纠法治之偏,“宽则济之以猛,猛则济之以宽,政由是和”,似乎没有必要在“法”字中掺水。看来这种推测也难成立。

再想当然地推测,“法”字从水,最有可能是祖先们造字太忙、一时疏忽所致。心想这法一定要公平,世界上哪样东西是平的呢?好像那荷塘的水是平的,没来得及想那江河里奔腾咆哮的水和那大海中变幻莫测的水,就急匆匆将三点水安置在“廌”字旁,造出了“法”字。后人不敢擅自改动,一直传到今天。

如果当代社会重新来造“法”字,而且时间也不像古人那样匆忙,又把那水的性情品格了解透彻,恐怕不会再取“水”字而会取“山”字作偏旁了。您看,自秦汉以来,人们高呼的都是“执法如山”,绝无人喊“执法如水”的吧。

“法”字从山,虽难以象征“平”,但至少能象征“稳”。孟子曰:“二者不可得兼”,得其一总是好的!

“依法缺德”主义之批判

夫“依法缺德”者,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参照法律精神而干缺德事儿之行为也。之所以还要冠以“主义”,乃因这词儿就像高帽子,一旦戴上,就能令人侧目。君不见有“半糖主义”乎?他半斤糖都加得主义,咱也加得。

发明这一新概念,绝非凭空捏造,而是对社会现象的归纳总结。曾有统计资料表明,吾国学法之人的犯罪比例,高于不学法的人;学法人之中,执法者的犯罪比例,又高于不执法的人。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观之,犯罪是对法律的藐视,亦是对道德的蹂躏。懂法之人,理应更好地遵守道德,结果却更容易做破坏道德的事。噫!简直是种下了黄豆,长出来的却是狗尾巴草,真叫人跺脚!然生气归生气,从中却可以抽象出一条规律:法律水平的升降与道德水平的升降,并不绝对成正比,并且还会出现法律水平越高而道德水平越低的人物和现象。

在传统“礼法合一”的法文化模式中,缺德等于违法,违法就是缺德,都要受到刑罚的打击,无法在道德与法律之间自由穿行,“依法缺德”之说,故付阙如。比如在唐朝,谁干了“律令无条,理不可为者”的事,就要被打屁股,轻则四十,重则八十,罪名是“诸不应得为罪”。这种道德与法律合二为一的制度,有泛道德主义的倾向,不利于权利保障。始自清末改革,法律制度采自西夷,形成道德、法律分而治之,刑事、民事分部门设置法律之体系,以缩小法律的打击面。这种改革,虽代表了世界先进法治文明潮流,却与国人传统的法律观和道德观有些脱节。德、法分治,意味着某些领域中缺德不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缺德,便有空子可钻;法律之中又有刑、民之别,则有避重就轻的回旋余地,“依法缺德”由兹生焉。

早在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就发现了这一现象。一个汉子因妻子偷人而打伤了奸夫,按当时法律,奸夫虽然缺德,但不算犯罪,殴伤他人却有罪,故奸夫便到县衙告本夫构成伤害罪,而本夫却拿奸夫无可奈何。“这些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歹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2]演及今日,“依法缺德”的行为,已发展成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且有相应的理论指导(只有行为没有理论,不过某些人一时心血来潮之举,是不配称为“主义”的)。其中主要有两种形态:

一曰“绝对依法缺德”主义。指依照法律规定而为缺德事,其理论在于灵活运用德法分治的制度框架。某些行为,虽然违背了道德规范,但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便放手去干。生活中常见的“性贿赂”问题,便是典型。从1910年沈家本修订《大清新刑律》以来,“无夫奸”逐渐被驱出法律领域而归道德调整,诸多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虽然缺德,却不算违法,更不能视为犯罪。有了这种改变,“依法缺德”主义者便可以充分发挥性别优势,左傍右靠,上下勾结,官运财运与日俱增。国法其奈我何哉?

某些行为,法律有规定但有一定条件限制,便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去干。忤逆不孝之徒,既不扶养年老父母,又不愿受法律制裁,便把那《刑法》第261条规定研究透彻,懂得了子女不赡养父母,要“情节恶劣”的,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才构成遗弃罪,就把自己的不孝行为,总是控制在这一幅度之下。如此,则将父母饿得到处讨口要饭,无罪矣!将父母气得打嗝捶胸兼卧床三天,亦无罪矣!缺德都冒烟了,刑法也只能望之兴叹。

二曰“相对依法缺德”主义。指参照法律的精神而为缺德事,其理论在于灵活运用刑民有分的体系设置。有的行为既违法又缺德,但法律设置的程序十分繁杂,受害人很有可能不愿追究;即便追究,也是受到的制裁轻而得到的利益重,遂恣意为之。层出不穷的债务纠纷,便是显例,大多数债务人欠债是实,却总会从“主体”、“时效”、“证据”等方面搜罗出种种理由,依法进行搪塞。

故民间有谚云:“贷款三千万,从没打算还。公安不敢抓,法院不敢判。”不是法院不敢判,而是不能将这样的借贷纠纷当刑事案件来判。债务人正是掌握了法律之中还有民、刑之分的精神,知道欠债不还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不过是“返还借款并支付违约金”,总不至于坐牢杀头,于是缺德之志更加坚定。等到判决生效后,也可以在“执行难”的大气候中另寻良机。据报道,全国民事裁判的标的执行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几,看来还是脱网的多而被拿下的少。就算在执行过程中有了“拒执罪”的嫌疑,实践中又见几人被诉了罪的?就算真的被正以典刑,最多也不过三年有期徒刑。以三年自由而搏三千万,连睡龙先生看了都眼红,谁敢保证不“必有勇夫”乎!

呜呼!“依法缺德”主义的肆虐,非吾国吾民良心大大的坏了,乃因制度上有漏洞。而人的本性又是趋利避害,您能叫他不钻乎?故欲法治日善,必得在法制建设上减少这样的漏洞;而欲漏洞日减,必得对传统法观念、法心理给予关注和吸纳。言必称希腊式的法律移植可以休矣!

抽烟也关乎法律

看到这篇题目,读者诸君会以为鄙人发了羊痫疯,竟将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扯在一块儿。等读了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原局长周久耕因抽天价烟而暴露贪污受贿底牌一案,方知吾言不虚矣!

洋大人云:“Smoking Result in Cancer”,意思是抽烟要导致“砍杀尔”。睡龙先生推而广之曰:抽天价烟则要导致“法律砍杀尔”。由周久耕案可见一斑。一旦抽出贪污受贿等问题,必被正以典刑,为法律所砍杀,求医求神都没救,其与癌症何异?故抽烟与法律,实有其内在联系,世人不可不察。

然并非所有抽烟的人,都会抽出“法律砍杀尔”,那些收入平平而抽天价烟的人,才有此虞。马克思主义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真理,放之烟民而皆准,即“有啥样的经济收入,抽啥样的香烟”,违者不吉。天价烟俗称“高烟”,常抽者姑谓之“高烟族”,其中除部分富翁大佬外,绝大多数是公务人员。吾国公务人员每月工资大多在几千到一万元之间不等。一两百元一包之烟,每天抽一两包,一月得成千上万元,为其工资不能承受之重,严重违背先哲教导,不惹出官司,还有天理乎?如果花自家银子,个顶个儿都得喝西北风。然则,因抽高烟而变成穷光蛋者,几兮?

以死工资而抽天价烟,如今已成为见怪不惊的社会现象,从中可以反映出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有违法犯罪的苗头。用头发就能想明白,高烟族的烟,绝对不是自己花钱买的。试想,每月几千元工资,都拿去买烟了,如何向老婆大人交账?其次是个人内心防线,也难突破。谁跟钱都没仇,眼看腰包里的工资,悉数烧成烟灰,只有死人才不会心疼。

内外压力交加,高烟族仍不改其志,天天努力猛抽,说明花的是别人的钱。唯有慷他人之慨,才不会心疼,也不怕被揪耳朵。其做法无外乎两种,或用公款买而抽之,乃公款型高烟族;或有他人送而抽之,乃收礼型高烟族,充分体现“工资基本不用”的优越性。前者有贪污之嫌,后者有受贿之疑。然据罪刑法定原则,贪污、受贿罪有立案的数额要求。比方王二麻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两条“九五至尊”,价值3000元,尚未达到立案标准,您能定他受贿罪乎?故不能说一成高烟族,就必犯贪贿罪。只能说他们正在向法律禁区渐行渐近,有了违法犯罪的苗头。盖抽得越凶,苗头就越大。

二是有藐视法律的态度。古往今来,凡来路不正的财物,事主都会秘不示人。小偷要是把偷来的劳力士金表,戴在手上四处炫耀,岂不让业内人士笑掉假牙?高烟族抽的烟,其来路不正之性质,诚昭然若揭。谁要是不信,我就跟他赌咒。而他们却不愿见贤思齐,偏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抽比百元大钞还要昂贵之烟,若“和天下”(2400元/条),若“黄鹤楼”(1800元/条),若“天子”(1500元/条)。您说那是在烧烟,还是在烧钱?

您有高烟,不管是公款买的,还是别人送的,躲在家里或WC,悄悄地抽烟,打枪的不要,倒也罢啦!为何非要在办公桌上显而摆之,在大会场上把而玩之,在社交场合递而冒烟之?生活中,像周久耕先生那样的镜头多矣。人民群众看了,能不眼气乎?您叫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咋想?叫生活无着的下岗工人咋想?叫等米下锅的教书匠咋想?叫一月只有260元的低保人群咋想?难怪老百姓会发出“一包烟,一桶油,一个屁股坐栋楼”的愤叹。

同类推荐
  • 泰王国民商法典(亚非译丛)

    泰王国民商法典(亚非译丛)

    《泰王国民商法典》是泰国现行的民商法典,我们可以通过本书全面、系统地了解泰国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合同制度、侵权制度、公司制度、票据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等民商事法律制度。相信本书将有助于我国企业家更好地在泰国开展经贸活动,并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一些参考、为我国法学家研究泰国法律制度提供基础文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抚按宣誓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抚按宣誓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8年3月将迎来第五次修订。我社以大开本、大字、精装的形式出版。是公务员宪法宣誓用书。
  •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法律法规为您解答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恋爱中的花销属于债务吗?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判离婚吗?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可随母亲吗?怀孕或刚分娩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为公婆欠的钱,离婚时也要偿还吗?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违法吗?企业不签合同可获双倍赔偿吗?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损失吗?景点逛少了,旅行社要赔钱吗?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给发票可以不埋单吗?网上证据公证保全才有效吗?婚纱照丢失,可获精神损失赔偿吗?实物与说明书不符可获赔双倍吗?赠品有问题也能获赔吗?
  • 求索:董克仁法律文集

    求索:董克仁法律文集

    求索是追求真理的过程,求索是实现梦想的有效途径,求索是富有激情的外在表现和物化形式,求索是实现超越的必由之路,求索是开启一切成功的钥匙,求索也是智者的一把利剑。过去的经历证明自己有了求索的精神才有了一个一个的成功,才对些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得出了许许多多独特的见解和结论,才能快速把握一些事物的发展规律,才能做起事来事半功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在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热门推荐
  • Rupert of Hentzau

    Rupert of Hentzau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像我这样的青年人

    像我这样的青年人

    与青春有关的故事徘徊在远离青春的日子,那就让于青春有关的故事撒在布满青春的浪漫时间里吧。全篇为三部分,初爱,挚爱,亲爱初爱,总是小心又可爱挚爱,总是珍惜但又易逝去亲爱,归于平淡,是爱情更是亲情与友情从来没有不爱,只是时光流逝的变换…
  • 霸道老公有点甜

    霸道老公有点甜

    方圆圆看了看眼前这个男人,认真的说到:“凌宇,有一天你会不会离开我,不要我?”凌宇愣了愣。方圆圆是他这辈子认定的人。不……是他这辈子……上辈子……上上辈子……上上辈子都认定的人。方圆圆就是他生命里的光,没有了方圆圆,他的生命似乎完全失去了意义。没有人知道在他的整个生命长河里,他已经失去她三次了。幸而老天有眼,现在情况似乎有了转机。她竟然不再排斥他,开始跟他恩爱相处了?这是他修了三辈子才修来的福分啊!要他离开他,放弃她?怎么可能!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阻止他跟她在一起!
  • 康熙的狂宠逃妃

    康熙的狂宠逃妃

    本文主要写的是康熙小玄子和德妃娘娘的爱情长跑,用一句话总结一下,本文就是德妃逃康熙追,德妃再逃,康熙再追,德妃逃逃逃,康熙追追追的动人爱情诗篇~女主——德妃(吴雅:人家穿越去清朝的都是阿哥捧着,大臣护着,凭什么她穿越过去就身处冷宫,而且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在生孩子!?还一不小心生的是胤禛四四?疯掉了疯掉了,紫禁城太恐怖,看她如何玩转红墙,逃脱康熙的魔爪!哇咔咔…可是,逃离了以后,为什么会突然怀念起那个一身龙袍的家伙?男主——康熙:原本心中只有江山黎民,女人于他而言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可是为什么这个女人会不一样,花样百出,四处放电,还居然为了逃脱跟他斗智斗勇!这个女人有没有搞清楚状况,她是他的女人,一辈子都是!无论她逃到天涯海角,他也一定会抓她回到他身边!附上其他男主滴浓浓爱意——马齐:“德妃娘娘逃出宫就在我身边,是皇上生生抓回宫中去的,如今已过三十年,也该将雅儿还给我了!”隆科多:“那日紫藤花下的一个回眸,便让我心心念念了几十年,上天入地,我也会守护着德妃娘娘,辅佐娘娘直上云霄!”钟楚良:“你总说当年是皇上误会了你我,才迫使你在御下承宠,也迫使我被逐出皇宫,其实当年我心意实真,如今改了名姓再度入宫,就是希望与你再续前缘!”…“你、你、你们,给朕滚远点,敢碰朕的女人,你们活腻了吗?”“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管你是皇帝还是大臣,都是群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我不是优乐美,凭什么让你握在手里,我的穿越我做主,拐上阿哥闯天下去了!”片段一“万岁爷,德妃娘娘又翻墙了!”“哦,明天把那里的台阶再修平整一点,别摔了娘娘!”某皇帝声音波澜不惊。“娘娘是带着四阿哥一块逃的!”“哦,有四阿哥护着,德儿也比较安全。”“还有马齐大人和隆科多大人!”“什么!”某皇帝拍案而起,“摆驾,朕要微服,跟他们一起出去!”想丢下他,门都没有!片段二“才坐完月子,你又去哪儿了!”某皇帝脸阴的如同院里的缸。“我翻墙出去买桂花糕。”某女晃了晃手上的糕点,当然,还顺便看了看买桂花糕的小帅哥!“吃饱了?有力气了?看来朕低估了你的体力!既然这么有活力,我们上床运动一下吧!”“喂,我才坐完月子,你是想累死我吗?喂,轻一点啦!”“就该让你精疲力尽,你才能知道你是谁的女人!”片段三某四四眼巴巴地望着德妃:“额娘,我今天过生日,想吃额娘做的生日蛋糕…”生日蛋糕呀,说说就流口水。
  • 承影灭灵记

    承影灭灵记

    逍遥自在乐悠悠,将君进酒谈秋愁。追波逐流乘风去,春暖花开二月柳。
  • 倾世独舞女儿妆:天机缘

    倾世独舞女儿妆:天机缘

    她,面对世上无尽腹黑货,痛定思痛,绝境反击,掐坏男,灭小三,虐坏蛋,神挡杀神,佛挡灭佛!代表月亮消灭一切的邪恶,宿命注定,得紫薇传承,成了三界第一女霸主。一切的纠缠终将解除,真命天子最终现身。“娘子别拧了,耳朵要掉了……呜呜”一美男杀猪似的惨叫着,“哼,不拧你不长记性!”说着,就是一爪子。“啊,别打脸”“好,不打臉”某美男狗腿道,“我就知道娘子舍不得。”“回家跪搓衣板去!”“……”于是,霸气女携手妖孽腹黑男,并肩祸乱天下,俯瞰江山断生死,指点春秋凌九霄!
  • 天道今天作死了么

    天道今天作死了么

    “主人,我决定帮你突破九转序列了!”“真的吗?”“条件是以身相许。”“滚滚滚!本姑娘......不对,本掌门还没过上后宫三千的生活呢,就算你是天道也不行!”穿越异世,南宫瑾却被天道小奶狗黏上了,宇宙亿万生灵,皆以感悟一丝天道为荣,但这货却好好的万古独尊不当,非要在自己身边作死怎么办?还有这群徒弟是肿么肥四,在外面呼风唤雨,回来就好吃懒做?“东煌帝君,碗再洗不干净你今晚就卷铺盖走人!”“中洲霸主,拖个地会不会使点劲?平时移山填海的力气哪去了?”“魔尊夜枯,九重天精华制成的面膜还不给我拿上来?”不教不行,身为唯我独尊派的老大,南宫瑾觉得每天都很忙。
  • 银河系征服手册

    银河系征服手册

    2025年,当一群拿着刀剑法杖刚刚点出燧发枪科技的外星人从遥远的外太空来到地球喊出了“征服地球”的口号时,他们才发现这群连超光速都办不到的地球土著实力竟然强大到令他们望而却步的地步。那一天,银河系诸文明才终于回想起曾一度被人类支配的恐惧,被诸神禁锢在海蓝炼狱的80亿恶魔出笼啦!地球文明终于获得了一系列“黑科技”,五大流氓垄断技术,宇宙大航海时代到来。看惯了无限、机甲和末日,不如来看看J20宇宙对阵外星战舰的科幻爽文。(新书《异世界开发手册》已经上传,书友群739297872)
  • 三国之群雄逐鹿

    三国之群雄逐鹿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雄曹操一较高下。他终将成为统一天下的帝王,且看李元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