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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高适(1)

高适(706-765),字达夫,德州蒋(今河北景县)人。早年家贫,仕途失意,长期漫游粱、宋间,与李白、杜甫等有交往,创作最多。731年,奔赴幽蓟(今河北北部)边疆,渴望报国立功,亦未得志。734年,任封丘县尉。因不愿“拜迎长官”、“鞭挞黎庶”而去职。后漫游河西,为河西节度使哥舒翰掌书记。曾任淮南、西川节度使,终散骑常侍,故有高常侍之称。封渤海县侯。曾两次出塞,熟悉边塞军旅生活,又关心边塞,创作以边塞诗著称,与岑参并为唐代边塞诗派的代表。《燕歌行》是其代表作。其诗气势雄健,格调爽朗,融律句入歌行。有《高常侍集》。

燕歌行[1]并序

高适

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2]。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3]。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4]。枞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5]。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6]。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7]。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8]。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9]。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10]。铁衣远戌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11]。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12]。边庭飘飘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13]!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14]。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15]?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16]!

【注释】

[1]《燕歌行》:古乐府《相和歌辞·平调曲》旧题,本诗内容有所开拓,此前多限于写思妇对征人的怀念之情。[2]开元:唐玄宗年号。[3]汉家:借指唐朝。[4]横行:纵横驰骋于敌军中。[5]枞(chuāng):击打。金:指形如长形钟、有柄可持的类似钲的行军时所用乐器。榆关:指山海关,是通向东北的要隘。[6]校尉:武官名。羽书:指插羽毛以示紧急的传送紧急情报或命令的文书。

[7]极边土:直到边疆的尽头。凭陵:凭借某种有利条件威逼、侵犯他人。[8]军前:军事前线。帐下:指领兵将帅的营帐里。[9]穷秋:深秋。腓(féi):病;枯萎。一作“衰”[10]当:受到。恩遇:指受到皇帝的恩惠知遇[11]铁衣:借指着铁甲的兵士。玉箸:玉制的筷子,借指思妇的眼泪[12]城南:泛指少妇的住处。蓟北:泛指征人所在地[13]边庭:边疆。飘飘:这里喻动荡不安[14]三时:指早、中、晚,犹言整天,与下文“一夜”相对。刁斗:古代军用铜炊具,夜间用以打更报夜[15]相看:共见。岂顾勋:哪里想到立功受赏[16]李将军:指汉守边的名将李广,他与匈奴作战时有勇有谋,身先士卒,与兵同甘共苦,屡立战功。

【鉴赏】

开元二十年至二十三年(732-735),诗人身居蓟北对战败很有感慨。本诗是诗人在开元二十六年(738)有感于征戍之事而写的一首著名的边塞诗。全诗相当广泛地描写了边塞征战生活,歌颂从征战士轻身许国、英勇战斗的爱国思想,揭露了官兵的对立、统帅的不恤士卒与荒淫无能给战士、人民和国家带来的灾难。

第一段八句写边境告急、战士奉命出征。汉朝东北烽火连天起,杀敌将士离家奔前线。男儿本性崇尚驰骋疆场,帝王格外礼遇和奖励。敲金击鼓飞越榆关去,战旗飘扬直奔碣石间。千里沙漠军使传急令,单于练兵战火照狼山。“在东北”、“破残贼”点明了战争的方位和性质。“重横行”、“赐颜色”为下文埋下伏笔,看似赞扬将领去国时的威武荣耀,实则隐含讥讽。本段从辞家去国写到榆关、碣石、瀚海、狼山,概括了出征的历程,气氛从缓和渐入紧张。第二段八句写战争的具体经过。敌人蹂躏如雨暴风急,大半战士战死阵前,军士战死难解围,可谓一场双方力量比较悬殊的血战。而“美人帐下犹歌舞”暗示战争必败的原因。运用对比的手法,形象地刻画了将帅的骄惰轻敌和战士的苦战。

第三段八句写战败被围,战士和思妇重逢无期的悲凉,实际是对汉军将领极深的谴责。战士守边辛苦多年,思妇城南百结愁肠断,北疆战士空望归;而环境十分险恶,更增添悲凉气氛。边关旷远,绝地苍茫,战云密布,寒气袭人。这不能不让人追寻把战士、思妇置于这样处境的根本原因,进一步深化了主题。

第四段四句写战士以身殉国的悲壮和诗人的感慨。战士视死如归,不惧血染白刃,为国牺牲不计功和名,多么勇敢,却又多可悲,这样优秀的战士竟没有遇上爱兵惜兵的飞将军李广呢!

全诗28句,写出了一次战役的全过程,多用对比手法,只摆事实,不轻易下结论,艺术效果十分强烈。

营州歌

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1]。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2]。

【注释】

[1]营州:今辽宁朝阳。唐时营州为东北边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粗犷。厌:同餍,饱食。引申为饱经,饱受。[2]虏酒:胡人的酒。

【鉴赏】

这是抒写边塞风情的七绝诗。从中原文化角度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是粗犷的儿戏。然而在营州城附近,这些却是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它反映了盛唐时期边塞地方的风俗习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营州城中的少年,也沉浸于这样的风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他们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穿起毛茸茸的裘皮猎装打起猎来。诗人抓住这似乎是儿戏的“城下打猎”现象,揭示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勇敢崇武的性格。诗人以欣赏的笔调把营州少年的形象描绘得十分鲜明生动:“狐裘蒙茸”描绘其可爱之姿态;“千钟不醉”描绘其豪放之性情;“十岁骑马”描绘其勇敢剽悍之行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人民的生活。

全诗在艺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在表现手法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其细节描写如实而略带夸张,写少年性格典型而特点突出。并且一气呵成、不假思索,洋溢着浓郁的边塞生活气息。在唐诗中像这样以热情赞美的笔触描写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并不常见。

别董大二首(其一)

高适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1]。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2]?

【注释】

[1]曛:曛黄、昏黄。[2]前路:前面的路途。

【鉴赏】

这是一首豪放健美的赠别诗。唐人的赠别诗多为缠绵悱恻,低徊流连之作,也能感人至深;但像这样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更能体现真诚情谊与坚强信念。

董大可能是唐玄宗时期著名的琴客,是一位“高才脱略名与利”的音乐圣手。而高适当时正处于不得意的浪游时期和贫贱的境遇之中。他一方面“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或“借高才之威扬自己之名”;另一方面又于慰藉中寄予希望,给人们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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