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521500000005

第5章 朱某诉某金矿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洵熙

案情简介

被告浙江省某金矿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浙江省某金矿,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1995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管理。原告朱某某于1985年至1998年在被告单位工作,在此期间,被告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原告劳动工资的义务,同时,被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在提高定级工资、固定工资转效益增资、提高起级工资标准、实施效益工资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中,均按规定对原告的工资予以增资、晋级。

1998年8月原告自愿与被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安置费2500元/年。

1988年,被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中“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精神,并经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实行“每两黄金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的工资分配制度;1993年经浙江省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企业办公室批复同意,被告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同时核定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1994年至1995年实行工资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办法;1996年至1998年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基数的办法,并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等部门关于“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后,使用效益工资要适当留有结余,以丰补歉”的文件精神,从1988年起实行结余工资制度,并至1998年底累计结余工资数为2024.49万元(至今仍实行该结余工资制度)。

2005年11月,被告意将从1988年至2004年以来实行工效挂钩期间的部分结余工资再进行分配。分配方案规定,分配对象为2005年11月20日仍登记在册的职工,包括1988年之后的离退休、退养、病退人员。

因原告已于1998年8月与被告解除了劳动合同,故不在分配对象之列。原告对此有异议,与被告交涉未果后,即于2006年3月27日向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得的1988年至1998年工作期间被克扣7%的结余工资,并赔偿原告应得结余工资25%的赔偿金。

争议焦点

1.结余工资的性质和所有权归属。

2.企业提留结余工资是否属克扣职工工资行为。

3.已离开企业的职工是否有权要求分配在职期间的结余工资。

审理判决

原告诉请理由:

原告认为所谓的结余工资是从原职工的劳动工资中按照7%的比例克扣的,其性质是职工的劳动报酬。原告从1988年开始到1998年解除劳动合同,共被被告克扣了十年零八个月。被告未将上述情况告知原告,原告也从未表示过同意。被告的上述行为不但侵占了原告的劳动报酬,而且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现被告将属于1988年起全体职工被克扣的劳动报酬作为结余工资发放给在册的职工,对原本属于原告和其他原职工的结余工资却拒不发给,其行为显然违法,显失社会公平原则,侵犯了原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被告辩称:

1.答辩人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原告诉称答辩人克扣其在1988年至1998年工作期间7%结余工资,缺乏事实和法_律依据。

2.答辩人在相关部门核准的企业工资总额基数中适当提留的做法,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适当提留不是克扣职12212资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依法享有工资、奖金分配权,从工资总额基数适当提留是国有企业行使工资、奖金分配权的具体体现,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实现工资分配制度时应尽的法律义务。“适当留有结余,以丰补歉”,从工资总额基数中适当提留是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确立的一项工资分配原则,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遵守。

3.企业从工资总额基数中适当提留没有侵犯职工包括获取劳动报酬权利在内的任何权利。原告作为被告单位原职工有权按照劳动合同获取工资。而确定原告工资的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及企业的工资制度。职工无权要求分配企业财产,无权要求分配企业利润,企业是否侵犯职工的工资分配权,主要看企业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有没有违反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被告按照劳动合同等发放原告的工资,已履行了支付工资的义务,没有侵犯原告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原、被告双方分别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被告系国有独资企业。在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财政部门通常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人数,按年度或按一定时间段核定企业的工资总额,企业按核定数额所提取的工资额通常多于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额,其多于部分就是所谓的结余工资。1989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资与经济效益基数和比例核定效益工资;使用效益工资时要适当留有结余,以丰补歉。1991年,劳动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意见》中关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留有余地,以丰补歉,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规定又进一步对这一问题作了说明。因此,被告浙江省某金矿有限公司实行结余工资制度和提留结余工资的制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是合法的;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决定了企业法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企业法人发放的工资是从企业的财产中提取的,工资在发放给职工之前,属于企业财产。被告属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财产性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即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由此可见,国有企业所提取的工资包括结余工资在未发放给职工之前,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如何使用和分配该结余工资应由该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进行。故原告主张国家财产即结余工资的分配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当期所提取的工资并不当然是当期发放的工资,结余工资和企业的生产效益挂钩,但不和职工当期应发工资挂钩。因此,结余工资并非职工共有的财产,且原告在职期间被告已按规定足额发放了工资,不存在对原告在劳动期间拖欠、克扣其应发工资的情形。

同类推荐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婚姻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对老人、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尊敬老人、关怀妇女、爱护儿童的崇高精神。坚持这一原则,对于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原则,树立尊老爱幼的婚姻家庭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
  • 趣味追踪计划(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趣味追踪计划(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探案故事的模式由4部分构成:一是神秘的环境。二是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和结局。三是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四是特定的故事背景。
  •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损害赔偿类型之一,也是司法事务中引人关注的损害赔偿。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在《民法通则》中确立下来的。在这个制度建立之初,尽管提出了人身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但是在采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问题上,还是极为慎重的。200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以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权进行保护实现了重大的突破和进展。
  • 崔勤之文集

    崔勤之文集

    本书为崔勤之20余年论文的合集,涉及经济法的各个方面,对于经济法的研究及当年的学者的观点等,具有很权威的代表性。
  • 零基础法律手册(合同篇)

    零基础法律手册(合同篇)

    这是一本关于法律的基础手册,讲解了与合同相关的基本知识,语言平实,通俗易懂。如果你还不太清楚合同到底如何起作用,不确定如何用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签合同和不签合同有多大区别,那么这本书会向你提供最实用的指导意见。
热门推荐
  • 赌徒皇妃

    赌徒皇妃

    宋如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看上了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而什么事都有个数的许九白却打死都看不出人宋郎对她有意,好吧,她扶额,拿出一副骰子:“你要是赢我一把,我就考虑考虑和你将就一下吧!”旁人尽用一副看傻子的眼光看许九白,就她这烂名声还敢对别人说将就,果真……厚颜无耻日更,放心入坑吧,哈哈哈哈我第三章被屏蔽了,哈哈哈哈嗝,申请解禁中
  • 重生校园之社恐逆袭

    重生校园之社恐逆袭

    前世,她遭受言语霸凌,变成了严重的社恐患者,无法正常工作恋爱。重来一次,她要做最强大的自己,让那些曾经轻视过她的人看看什么是真正的逆袭。她要做女神做学霸虐渣男,把曾经高高在上看不起她的那些人踩在脚下。
  • 不死生物的无限之旅

    不死生物的无限之旅

    主角:苏乔替身:星尘光辉特点:肌肉发达,不死之身
  • 如戏

    如戏

    他叫白英台,不是祝英台。从小到大,人们都爱叫他祝英台。不过,祝英台就祝英台吧,白英台无所谓,反正都是英台。当年白英台他妈妈就极力反对他爸给他起这个名字,她觉得给儿子叫英台,太女孩味,还认定人家会把他叫成祝英台。白英台不得不佩服他妈妈,她的确很有预见性,只是最终也没有拦住他爸爸在户口本上写下白英台这个名字。白英台他妈妈说,她刚怀孕那时,他爸爸就把这个名字准备好了,也就是说无论他是男的还是女的,都叫英台。
  • 精灵养成系统

    精灵养成系统

    穿越到一个精灵为主流的世界,杜明本以为自己会在老爷子的安排下成为一个平凡的精灵研究员,却在系统的推动下,在精灵养成的道路上狂奔不息。PS:已有完本老书《精灵世纪:GO》,质量有保证。
  • 策马纵江湖

    策马纵江湖

    只因一个梦,信了一段话,毁了一份兄弟情;数百年间,这个梦,这段话造就了一个王朝与江湖间的恩怨,更是造就了一个王朝的末世和一段传奇。
  • 庶女皇妃:医女有点毒

    庶女皇妃:医女有点毒

    医药世家之女重生名门望族,身为庶女,爹不疼娘不爱,她苏紫枫认命。忍气吞声蛰伏三年,誓要为自己的姻缘谋划一场。庶出五皇子生来与皇位无缘,却是庶女的好归宿,一场抢夺皇子的大戏悄然展开。本小姐好歹是府中千金,岂容姨娘们撒野?好好医女变毒女,三十六计落入五皇子眼中,庶庶相亲分外中意。毒辣医女配腹黑皇子,比肩齐行踏过重重磨难,双手为自己画下锦绣前程。
  • 杏花梁

    杏花梁

    “5·13”事件过去了,时间对于我来说过得很缓慢,简直像停止了。我沉浸在一种很糟糕的情绪里难以自拔。五月过去,六月过去,七月八月九月十月都过去了,可是我还在持续做着噩梦,老是梦到那个凌晨看到的情景。确切点说,凶杀案发生在晚上,5月13号的夜里。那一夜,我们第一中学高一(3)班晚自习是吴老师辅导数学。自习结束后,走读生背起书包回家,我就在其中。到家后,我躲进自己房间,无心看书,对着台灯出了会儿神,摊开日记,想写点什么,心里乱,胡乱画了几笔,感觉疲倦,就爬上床睡了。
  • 中医针灸与按摩

    中医针灸与按摩

    针灸学是中医医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医疗实践和生活实践中的经验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保健知识的渴求越来越强烈,特别是非药物的保健方法,诸如针灸、按摩、饮食疗法等,因安全可靠,疗效持久,适应面广,无任何副作用,而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本书正是一本系统介绍运用中医针灸按摩进行保健的指导用书,书中介绍了中医针灸基础理论、常用针灸推拿保健方法和常见病的针灸按摩保健。
  • 荷花香

    荷花香

    文文算是一种凄美,由一个个仙妖人各种生物的故事构成,女主水荷见证了一场又一场爱情,但她的春天为何来的这么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