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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闹市孤屋(1)

1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不相信这个锦衣玉食的家伙会住进这样一个地方。太简陋了,地段也差极了。几乎可以说是贫民窟。这是城东棚户区内的一座小小的青瓦平房,只有两间半,院子小得顶多有二十平方米,其实只是一个过道而已。可他对这个环境特别满意,说他就是相中了这个围墙小院的,多么安静啊。是的,我这才注意到这里真的没什么嘈杂,死寂无声。不,仔细些听,会听到远处有收破烂的叫声传过来。但总的看这里还好,像是一个隐居之地。没有人会找到这儿,就是告诉别人一个详细的地址,要找来也相当困难。他把许多书籍拿过来了,这是他最喜欢的东西。他有相当充实的阅读生活,这一点我们一样,无论怎么忙乱都离不开这种日子。简单至极的行李,就那么几床绿军被,脸盆茶缸等洗涮用具,像生活在帐篷里。这种生活气息也让我喜欢。

“你父亲来过吗?”

“怎么会呢。”

“你不准备告诉他住在这里?”

“暂时不想,他也不感兴趣。”

他沉默着,掏出一支烟吸上,还递给我一支。他过去是讨厌这种嗜好的,如今自己却沾上了。我早就戒掉了,这会儿愿意陪他吸上一支。“你可能也察觉了,有一阵我想跟你到平原上去,和你一块儿干——你不是去那儿搞了一片园子嘛;后来知道你遇到了麻烦,这才改了主意。”他大口吸烟,被呛得咳嗽,就揉掉了。是的,我以前还想过,他可能就是为了去东部才与我主动接触的,但后来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现在看这一切都是真的。我倒因为他的这个打算而格外感动,因为他的所有选择都不会是简单的冲动,他愿意和我在同一片土地上劳作,这也算是一种极大的信任。我说:“可惜那里正在结束……不过总还有别的办法。我不会长期闷在城里的。一个人在外边做惯了,就很难在城里待下去。”

凯平一阵感慨:“我早就该走开了。可惜等明白过来已经这么大了。时间给白白地浪费了……真可怕!”

“我们羡慕的是你能在天上飞,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啊!你现在还想飞吗?”

“有时候想。不过我飞得再高,还是有一根线牵在老爹手里——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个。其实我不是一只鹰,我不过是一只风筝。他在地上控制我,想让我飞多高就飞多高,想让我往哪里飞就往哪里飞——有时候我急得硬是要拽断这根线,恨不能一头栽下来。你能想到我当时的心情有多么恶劣……”

我知道他又在想帆帆。是的,梅子说得对,当一个人无法去爱一个人时,其他的一切也就算完了。破罐子破摔?算是说对了。摔,摔个稀里哗啦。就是这样一个可怕的结局。可是没有办法。摔,摔个粉碎。我心里对凯平无比怜惜。

我一直忍住了没有问的一个问题,就是他与帆帆在多大程度上取得了默契?我们知道,这种爱不可能是单向的,但这里面同样有个对方的回应深度——我百思不解的是,如果帆帆像他一样坚决和孤注一掷,为什么就不能采取更为果决的方式呢?比如说——你们要到哪里去?东部吗?是的,那里是一个广阔的天地,你们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我和帆帆都是在那里出生的,那里的粗茶淡饭足以养活你这个橡树路上的小子!问题是你和她的决心有多大……我终于试着问道:

“帆帆愿意你搬出来吗?”

“她?当然!她怎么会眼看着我在一只老鹰爪子下边挣扎呢……”

“也就是说,她也下了铁定的决心?”

凯平眼里立刻泛起一层若有若无的泪光:“你说呢?”

“我……说不好。我总觉得,只要她的决心足够大,一切也就不成问题了。”我这会儿甚至想从头诉说我与梅子当年经历的那场波折。人世间有什么会比爱的力量更大?它将冲决一切,什么都不在话下。还亏了是一个战士、一个在天上飞翔的人呢。可是我没有把这种疑惑说出来。

“你以为我为什么搬到这儿?就为了等她!我要在这里等她,两个人在这里会合,然后再一起远走高飞。我的一个战友在西部有片农场,我们要去他那里!这是早就安排好了的——自从得知你那儿不行了时,我们就在做这个准备,打另外一个谱。这是我们俩最大的秘密,你千万可不要透露出去——特别不要跟梅子一家说,他们会告诉我父亲的……”

原来是这样!这有点出乎预料,不过也并不特别让我吃惊。也许这与我内心里的那种倔劲儿更为吻合。早该这样干了。我心里为他们高兴,并认为这一天一定不远。“帆帆能和你这样合计,我真高兴。她在老家没有亲人了,正好可以跟上你远走高飞。只要她的决心足够大……她离得开那个大院吗?”

“我们早就说好了。我在这儿等她。一些必要的东西会一点点挪到这儿来,我父亲现在什么都不知道。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我已经准备了很长时间,没什么破绽。如果暴露了也就麻烦了,以我老爹的能量和脾气来看,他会想出各种办法阻止我们,他有这个能力……”

我暗暗想了一下凯平的整个计划,知道它意味着什么:彻底背叛养父。把老人一个人扔下,这稍稍有些残酷了。可又没有任何办法。显而易见的是,父子两人从情感上完全破裂了,破镜已经无法重圆。这肯定是一个缓缓积累的过程,一个一点点完成的家庭悲剧。我可以想象作为一个父亲,一个对儿子倾注了多半生心血的老人,将来会走入怎样的苦境。他没有其他的儿女,他的爱是没有杂质的。

“我在等她。已经等了这么久,再等一年两年,时间再长也不怕。我会等下去……”

“既然要走,为什么不早一点?这样拖下去只会是一种折磨!”

“当然是折磨。可是没有办法!那就折磨吧!老宁……”

凯平望着我,嗓子有些沙哑地喊了几声。我这次分明看到他的眼膜上有一层泪花。我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这时觉得他所面临的一切,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

2

从凯平的孤屋离开,我的眼前总是闪动着那张激越的脸庞。“那个小崽子搬走了!”岳贞黎很快对岳父一家说。梅子回来叙述了那个愤愤的场面,然后说:“很怪,好像岳伯伯像掉了一块心病似的,只生气,不难过。”我说:“你说得对,生气和难过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梅子问:“凯平去了哪里?他没有找你告别吗?”我迟疑了一下,还是摇摇头:“没,他也许找了个差事吧,以后会知道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梅子在橡树路的一个超市里看到了帆帆——当时她正和另一个小伙子在一起买东西,那是岳家的炊事员田连连,他介绍了帆帆。梅子回来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呢。真的可爱,多漂亮的姑娘!怪不得啊,她和凯平倒真的像一对儿,他们一起再合适没有了——岳伯伯怎么那么固执呢?这一来要毁了两个年轻人。我看出帆帆并不愉快……”

她说这些的时候,我心里正想着那个身居孤屋的英俊青年,想着他望眼欲穿的等待、他心中那个大胆的计划。这是一个出逃的计划,同样是一次飞翔的计划。人哪,有的一生都在窝里蜷着,直到终老;有的却要冲天一飞。对任何人来说,这都需要不少的勇气。这种飞翔是极具危险的,但却不能没有……我从那座地质所走开,进而离开那个杂志社,在许多人眼里都是足够冒险的行为,今天看一切正在接近岳父不祥的预言。但我需要为此而愧疚吗?这不可能。

一个中年人必有这样的经历:打扫欲望的灰尘,裸露出冷却的内质。那儿没有热情,无动于衷,最后连自己也变得陌生起来。厌恶自己,厌恶这种狂妄和自傲,厌恶寻寻觅觅和晃来晃去的那么一股劲儿。

我在城里曾有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在作出重大抉择的沉重时刻,竟然未透一点口风:突然离去而且再也没有归来。另一个大学的朋友曾经和一伙人带上背囊结伴远行,历尽艰辛,至少在外面度过了两个徒步行走的冬天。他们经历的那些奇怪故事,绝大多数城里人闻所未闻——这些人的行为除了在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之间引起一阵惊诧之外,其他人连看都不看,而且根本就不想知道。这个城市早已度过了事事好奇的年代,习惯了冷漠。别说走开了几个毛头小子,就是再大的事儿也不理不睬:闹市区的一条马路上轧伤了一个女孩,血流不止,她的同伴捧着受伤的头,长时间跪着恳求过往车辆帮她把伤者送往医院……

那几个朋友跋涉归来的那个下午,我第一眼见到他们的场景至今难忘:几个人扎在地铺上,远看就像一堆又破又脏的布。他们和背囊挤在一块儿酣睡,流出了口水。据说他们要寻觅“苦难”,这一回真的是如愿以偿了。一路的疾病、贫困和寒冷加在一块儿,把他们折磨得够惨的,真有九死一生之慨。

这个城市有着各种各样的角落,相互之间简直是天壤之别。就在我看过旅途上归来的朋友不久,还随当时所在的杂志社朋友光顾了另一个聚会。那个晚上踏入一个门厅时,立刻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人间幻境。这儿奢华吓人,狂生美女相携,鲜花美酒堆成了山。我在这座城市里二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夜晚。一个恶少结着一条古里古怪的领带,手上的白金戒指闪闪发光,挽住一个红毛姑娘,踉踉跄跄奔过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土里巴叽的城市还有这样一群无耻的家伙。他们每个人都想嘲笑世界,却忘记了自己才是地道的小丑。男子手掌翻飞,口若悬河;女子扭扭捏捏,嗲得可怕。他们都想学外国人,一会儿耸肩一会儿摊手,英语单词说得磕磕巴巴。一个躬着身子走路的家伙不无自豪地说:“瞧我长了个欧洲小驼背……”这儿是浅薄鬼得势的地方,他们模仿西方人,连举止都要抄袭。一位小个头男子端着香槟一路旋来,那模样就像一个急于性交的公狗。他搽了浓重的发蜡,头发出奇地光顺,像套了一顶又小又圆的黑丝帽——整整一晚上他都想与杂志社的头儿娄萌搭话,不断地瞥着她身边的多毛青年马光——今晚就是马光把我们领到这个鬼地方来的……

在这个疯癫的角落,个个自命不凡,连发育不全的人也在斜眼看人。几个人在一旁讨论“海滨松林别墅”、“私人游艇”、“石头音箱”……只听他们谈话,还以为个个拥有亿万家财呢,实际上只是一些寄生虫。锱铢必较的年头已然过去,贫穷的时代却远远没有结束。这就是我们糟糕的、令人尴尬的现实。

对照一下那些因为出走而弄得满身肮脏的朋友吧:他们正幻想以肉身的折磨来抵御精神的痛苦,并长久以来为自己苍白的经历和狭窄的视野而感到焦虑。他们崇尚苦行,无情地磨损自己。我对他们难以苟同,却笑不出来。这个城市已经没人理睬他们,他们自己专注地盯着这个不幸的世界。

就在这帮苦行僧当中,一个倔气的家伙与我发生了激烈的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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