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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转角遇到爱(1)

我是韩叮叮,韩是我妈的姓,叮和我爸的姓同音,我爸姓丁。你们一定以为我的名字是为了纪念我爸和我妈的相遇,恭喜你们答对了一半。我十岁之前,“韩叮叮”这个名字确实是这个意义;十岁之后,我爸和我妈离婚,“韩叮叮”成了见证他们爱情唯一的证据。

所以,我从小就深信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就算有,也永远只存在于那些脑残的偶像剧中。

因为我永远记得六年前那些破碎的情景。不到九十平方米的家里永远充满了争吵声和哭闹声,妈妈和奶奶吵,奶奶向爸爸哭诉,最后爸爸和妈妈吵。所有的主题只有一个——老丁家没有孙子。

我当时真想赶快逃走,逃离地球,越远越好。

终于,在那个寒冷的大雪之夜,妈妈带着我从星城逃回了江城,逃离了爸爸和奶奶,以及过往的岁月。

从此,我和妈妈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妈妈寄希望在我身上,她希望我能成为一名好学生。从小到大,我都是在她的严格要求下循规蹈矩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成为一个好学生。我也从来没有令她失望过,从小就是同龄人的榜样。

天知道,我是多么不愿意当一个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好孩子。我做梦都想成为一名坏孩子,可以打架、谈恋爱、说脏话。可是在妈妈的高压下,我得把这一切都隐藏起来。

我的好朋友姜咚咚同学说:“韩叮叮,你本质里有坏孩子的基因,所以,你注定不能永远做好孩子。”

姜咚咚是第一个看出我是内心和表面貌合神离的人。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到现在我都十分怀念和姜咚咚在一起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躲开我妈的监视,在水果街上横冲直撞,那些学弟学妹们经常在背地里说韩叮叮和姜咚咚是水果街的两朵霸王花。我很喜欢这个外号,充满了霸气,适合我们内在的气质,尽管我们表面上依旧假装淑女。

那个时候我们的校服里总是有着一套与别人不一样的奇装异服,放学的时候,我们迅速地跑到洗手间,将校服藏在包里,然后肆无忌惮地张扬着青春和那些被隐藏的个性。我们不停地扮演着各种角色,女英雄、小太妹、活**,这些小小的“角色扮演”是我们乐此不疲的爱好。

晚上回家时,我们又乖乖换上那些正统的校服,走路小碎步,吃饭小口小口的,笑不露齿,对谁都说“请”、“谢谢”、“您”;周末的时候,我们换上那些漂亮的衣服,在大人的赞赏目光中,去学这样那样的特长,然后在认识的不认识的大人面前表演,赢得无数的掌声。

想想这些,我就觉得人生特别漫长,而且没有希望。还好,有姜咚咚陪着我,做坏孩子我们一起,做好孩子我们也一起。我们就像传说中的双生花,永远是同时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以至于老师们总是说:“韩叮叮,姜咚咚,你们俩不会就是双胞胎姐妹吧?”

每每这时,我和咚咚就无比得意。年少的我们,希望这个世上有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生,她可以是姐姐也可以是妹妹,像是一面镜子。更何况,我也失去过一个叫“咚咚”的姐姐,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当姜咚咚是上帝派到我身边的姐姐,她永远会守护着我,陪伴着我。

只是,后来我们长大了,才发现和一个女孩子雷同并不是一件好事。当然,那时的我们还太小,永远不会思考这些复杂的成人问题。

我们发誓要做永远的朋友,一起上初中、高中、大学,然后再找一对双胞胎兄弟,当我们的男朋友。就算买房,我们也要做楼上楼下的邻居,永远在一起。

可是,“永远”也仅仅只是一个词语而已。

从十岁到十六岁,我和姜咚咚惺惺相惜了整整六年,多过有些人的爱情。难怪有人会说,友情永远会比爱情长久。

不过,初中毕业后,从小寄居在亲戚家的咚咚回了星城,水果街上所有的美好时光就像一首悠扬的钢琴曲般,戛然而止。我从星城逃出来,而亲爱的咚咚却如公主般被迎接回了星城。也许我们的命运一开始就注定了,双生花在它们凋落的一瞬间终于有了唯一的一次相对。而叮叮和咚咚,只有在最年少无知的时候才能守护在一起,相亲相爱。

咚咚离开江城后,我报考了水中,感觉自己就像一条曾经脱离轨道的行星,突然被拉回了正常轨道。我又开始了我的乖乖女生涯,学习再学习,努力再努力。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收到了水中的录取通知书。

水果街最西边那片华丽的白色小洋楼便是我的学校——水果中学,我们简称它为水中。

据说,能进水中的人都特牛掰,因为这所学校出了很多有名的大人物。比如,某一位学姐现在正是影视圈风头正劲的红人;某位学长又是歌坛摇滚王子;还有某某成为某个城市的大哥大了……

传说属实与否我不大清楚,但是每个考进水中的新生,在开学的第一天,都会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到学校的小礼堂观赏这所学校的名人成长史。那真是一堂无聊之极的思想教育课。

我敢打包票我们班的新生中有一半以上的人跟我的想法雷同。

但谁让我们是水中的学生呢。水中是未来之星的摇篮,是所有十六岁花季少男少女们奋斗的目标,是理想的殿堂。

但我绝对不是那些少年中的一员,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读水中,我甚至在中考前强烈地要求和我的姜咚咚念一个学校。可是我那当教师的老妈,列出了将近一百条“非水果中学不可”的理由,她说:“叮叮,水中离我们家这么近,不读多可惜啊,浪费这两条腿。”她说:“水中的教学质量是江城最好的,升学率也是最高的,你不读就是在给国家浪费名额。”

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所谓的重点。

姜咚咚现在在离我四百公里的星城。妈妈是不会让我再去星城的,因为爸爸在那座城市,我们逃出来时,她就发誓,这一辈子不会再回那座城市。

我写信给姜咚咚告诉她,现在的水果街是多么无聊,而我的高中生活又是多么的平淡。

我说:“亲爱的咚咚同学,我是多么希望我们俩能够在一所学校,那么,我就不会这么孤独,你知道吗?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里的氛围,这里的人,这里的一切,我怀念我们的从前,那是多么美好的过去。可惜,我们回不去了。”

写完这段话,我觉得自己有些难过,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伤感。

教室里的同学都自顾自地看着书,背着那些难记的代数公式,以及英文单词。谁都没有时间注意我,我是那么的渺小。

我突然觉得作为一所重点高中的学生,是一件多么恐慌和悲哀的事。明明和很多人坐在一个教室,却很孤独,孤独得只能和自己的心说话。

午休的时候,我去水果街的邮局给姜咚咚寄信。另外,我还给她挑了一张漂亮的贺卡,因为九月十号就是姜咚咚的生日。

我轻轻地把那个蓝色信封投进了绿色邮筒,然后哼着歌往学校走时,我遇到了沈北安。

事到如今,我也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词语来描述我和沈北安的相遇,也许咚咚说得对,我和沈北安是在劫难逃。

只是,“在劫难逃”始终都是一个悲伤的爱情宿命。

遇见沈北安之前,我以为我的初恋应该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我喜欢的白桦林里,我的白马王子面带微笑朝我走过来,然后轻轻地牵起我的手,我们在阳光里跳一曲优美的华尔兹。当音乐结束后,他会绅士地送我回家,然后对我说:“韩叮叮,你就是我理想中的女孩儿,我们交往吧!”

可是遇见沈北安后,我突然明白,爱情根本就不需要彩排,它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会突然砸向你,躲也躲不开,你就是那可怜的大豆包。沈北安便是这样砸进了我的生活,让我无处可逃。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沈北安的情景,他身穿水中校服,明明一副好学生打扮的他,却被一群染着黄色头发的街头混混围攻,眼看那些长长短短的木棍子就要落到了他的身上,我发疯似的冲了上去,莫名其妙地用身体挡住了那些蛮横的攻击。

我不记得那天我到底挨了多少下,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得像羽毛一般,似乎马上就要飞了起来。然后,我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你们放了她,有什么事就冲我来,冲我来。”

再接着发生了什么事,我全然不知了,因为这次的“见义勇为”。我住进了医院。醒来的时候,是妈妈在照顾着我。妈妈是接到医院的电话后,才知道我出事了。

妈妈一边削着苹果一边对我说:“叮叮,你怎么会和那些坏小子们混在一起呀?”

“啊?坏小子?”我两眼茫然地看着她。

“就是那些把你打伤的家伙。”妈妈将一块苹果塞到我的嘴里。

“哦,我也不知道呀,就看到他们一群人好像在打架,我就……”

“你呀,永远都是那么冲动,什么时候才改得了呀?”妈妈看着我摇了摇头。

妈妈说我冲动一点也没有错,从小到大,不管遇到什么事,我总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就打头阵,为此没少吃亏。

有一次,班上的一个女生丢了一支钢笔,那是她爸爸从国外买给她的生日礼物。第二天,我无意中在她同桌林佑的书包里看到了一支一模一样的,于是,爱打抱不平的我硬是认定了钢笔是被那个臭小子偷了。放学的时候,我领着一群女生,把林佑堵在了学校后门口,硬是把钢笔给夺了回来,还将他狠狠地修理了一番。可是一个星期后,那个女生却告诉我,她的钢笔在家里找到了。而那个时候,林佑已经在同学的冷嘲热讽中转了学。

这件事成了我童年里最大的遗憾,至今我都会在梦里梦见林佑那双惊恐的眼睛。

这次的冲动又莫名其妙地让人给打了一顿。

我一直想知道是谁把我送到医院的。可是,这件事妈妈也不清楚,她赶过来的时候,我的住院手续已经办好了。后来,我也问过医院的医生,他们只是告诉我,送我进医院的男孩子,是一个穿着水中校服的男生。

水中校服?我的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了那个男生的样子。平头,身高大约在一米八二,眉头拧成一个“川”字,但眼神却是锐利的,带着重重的霸气。

这个男孩就是我救的男孩,但他到底是谁呢?我躺在病床上翻来覆去地想,可是想破了头也没有头绪。没有哪一刻会如同我现在的心情,想立即、迅速、飞快地回到学校。

第二天,不顾医生和妈妈的劝阻,我坚决要求出院。我的理由是那么的冠冕堂皇,我对老妈说,我可不想落下功课。天知道,我是那么想见到那个男生,想知道他的名字。

出院的当天下午我就回到了学校,班上的同学并没有因为我的缺席而有所改变。他们依然是高傲的优等生,他们的未来是清华、北大,再差也是江大。所以,他们要努力学习,认真听课,勤奋好学,做一个名校高中生应该做的一切。

我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可是我并没有看到那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我开始怀疑当初自己是不是看走了眼,或者他穿的校服并不是水中的,可医院的医生不是确定了他穿的就是水中的校服吗?

就在我几乎要放弃寻找的时候,有人突然朝我走过来,并递给了我一张纸条。

上面皱巴巴地写着这么几个字:“韩叮叮,晚上八点,学校小花园,不见不散!”落款写着的名字是——沈北安。

只需要一眼,我就认定了沈北安是那天那个校服男。

原来,他叫沈北安。我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恨不得在原地转上几个圈,然后大声地告诉所有人,韩叮叮找到了她的校服男。

只是平静下来后,我开始不停地问自己。

“韩叮叮,你这是怎么啦?”“韩叮叮,为了一个一面之缘的男生,你有必要这么喜形于色吗?”不,不,这些都不是我的初衷。韩叮叮并不是花痴的女生,更不会因为第一眼的感觉就喜欢上一个人。只是从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那个校服男,他和我是同一类的人,他的眼神有那么多的叛逆和桀骜,他想用他的眼神告诉所有的人,他不喜欢现在的生活。

我相信我的猜测没有错,我们是来自同一个星球,那个星球的名字叫——披着好孩子外衣的坏孩子星球。

于是,对于晚上和沈北安的约会我变得万分期待起来。

那个下午,我根本没有听清老师在讲台上讲了什么,我只觉得满黑板都变成了沈北安的眼神,他是那么直直地看着我说:“韩叮叮,你敢不敢来赴我的约,敢不敢?”

切,有什么不敢的。这天底下就没有我韩叮叮不敢做的事。

不过,话说回来,在见沈北安之前,我有必要了解一下他的资料。在信息发达的水中,如果已经知道了名字,调查一个学生的背景应该是很简单的事。

所以,我只花了半个小时,就在水中的百度贴吧和校园论坛上找到了有关沈北安的一切。

不出所料,沈北安确实是这所学校的异类。念高二的他打架、抽烟、逃课、早恋,几乎有所有坏学生的毛病;另外,他动不动就会脾气大爆炸,据说经常和老师吵架,甚至还有将老师气哭的光荣历史。

这样的坏学生能平安地留在水中的理由只有两个,要么成绩好,要么家里有钱。沈北安属于后者。据说沈北安的父亲是江城有名的商人,经常出现在江城几家报纸的财经版。

难怪在贴吧沈北安的人气指数是那么高,相信水中有一群女生在暗恋着他。坏男生身上从来就有这种致命的吸引力,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只是,对于和沈北安的见面,我开始不再期待了,他不过就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耍酷扮帅的富二代而已。想到这儿,我真的有点后悔当时冲动地救了他,这么一想,竟然觉得后背一种凉凉的微痛传来。

“哎呀,韩叮叮,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再也不要这么冲动啦!”我暗暗在心里告诫自己。

都说好奇害死猫,尽管我对沈北安是那么的不屑一顾,但是放学后,我还是忍不住去了学校的小花园。一路上像个怀里揣着偷来兔子的女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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