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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曾经年少爱追梦(1)

北京是一座缺水的城市。一个初到这里的南方姑娘,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北京鲜少下雨。

N城则不同,N城的雨季很长,有时甚至覆盖整个春夏,所以一到盛夏几场暴雨下来,当地的电视台便开始不停地播报防汛防涝的新闻。就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比较大的湖泊,那里盛产鱼米,却也会因为疏通不善,在暴雨中面临决堤的危险。一旦决堤,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便受到威胁。

作为这片水域居民的一分子,我妈老许,这个窝在家过暑假的人民教师,整个夏天都抱着电视遥控器不放,日日收看她最关心的本地新闻。

2004年的N城,给我的感觉是一整年都是湿漉漉的。那一年秋季收获的柑橘,格外的酸。冬天的时候,我坐在火炉边烤着火,一边剥着柑橘一边筹划着要远行。

老许在我耳边絮叨着孔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想要将我离家远行的想法扼杀掉。但刚满二十二岁的我,哪里能够听得进去?在老许的碎碎念里,我往嘴里塞了瓣酸得要死的橘子,耳里听着刘德华的歌“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一脸的不以为意。

老许还在继续唠叨。“你说你一个姑娘家,有没有为自己的未来考虑过?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应该多为你爸和我想想,我们家就你一个女儿,你跑北京那么远,以后想见一面都难。”

我指了指旁边低头玩手机的弟弟,说:“不是还有明哲吗?N城人不是向来讲究‘养儿防老’嘛,他要是懂点事,也不枉你一直重男轻女对他另眼相待啊。”

明哲抬起头来,对我的话嗤之以鼻。“沈明欢你有完没完,你爱去哪就去哪,别拉我下水好吧?”

话说我这个弟弟,比我小一岁,从小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成长过程中,我们两姐弟为了争东争西当然最主要还是为了争父母宠爱,没少打过架,而且每次打架都是一副你死我活的势头。

老许知道再多说几句,家里立马硝烟四起,便噤了声;不一会儿,又以商量的语气跟我说:“要不,你还是别去北京了,去广州吧。你堂姐在那边,也好有个照应,再说离家也近一点啊。”

我倔强地说:“不,我就要去北京!”

老许至今也想不明白,北京到底有什么在吸引我。如果当时告诉她,我是因为夏俊森来的北京,不知道她会作何感想。记得在送我去火车站的路上,老许还一再叮嘱我:“到了北京,如果遇到什么困难,记得去找你夏叔叔。看在你爸的面上,他不会不管你的。”

我没有说话,默默地点了点头。老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当时听到“夏叔叔”三个字,故作镇定的我,心里早已波澜四起。

“夏叔叔”就是夏俊森。夏俊森比我大六岁。他是我家的一个八竿子打不着远亲,类似于“他是我爷爷的兄弟的老婆的舅舅的儿子的儿子”一类的关系。虽然没血缘,但没办法,我爸管他爸叫叔,所以我也得叫他叔,不然就属违逆礼数,乱了辈分。

我从小居住的大院里,几乎家家都姓沈。同姓一家门,没事儿串串门,在院子里就能把亲戚走遍了。后来,院子里新搬来姓夏的一家,听我爸说,他们是我家的远房亲戚,从遥远的浙江搬迁过来的。

夏家搬来的那年,我才十二岁,正是天真蒙昧、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

我永远记得1994年的那个漫长雨季,雨水哗啦啦地一直从暮春下到初夏,似乎没有停的意思。雨季里的某一天下午,夏家一家五口乘坐着一辆大卡车,从遥远的浙江一路在雨水中飘摇而来。

卡车就停在我家门前不远的道路上,我和弟弟趴在玻璃窗上看着眼前的一幕。老沈和老许披着雨衣上前和一个消瘦的中年男子打招呼。老沈特别热情地握住了男子的手,嘴里在寒暄着什么,招呼完,便上前帮忙搬东西。

大卡车后面的家什被一张巨大的塑料薄膜遮盖,薄膜掀开,齐刷刷露出三个脑袋。为首的男孩大约十七八岁,个子高高,肩膀瘦削,一跳下车便默不作声地开始搬东西。他身上的白衬衣被雨淋湿后全部黏在身上,头发也湿漉漉的,但他毫不在意,举手投足里带着少年蓬勃的朝气。

接着下车的是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少女,脸圆圆的,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但很沉稳,一副能挑重任的模样。最后下来的是一个模样儿古灵精怪的小男孩,年纪与我相仿,一下车便蹦蹦跳跳地跟在女孩身后往前走了。

这样的画面,并没有给我留下多深刻的印象。只是隐约觉得,因为他们的到来,大院里该比往常热闹许多了。

后来无意中听老沈讲起,姓夏的叔爷爷早年在浙江一带开厂子,赚了不少钱,在浙江某市混得风生水起,没成想后来时运不济,生意惨淡,最后还欠下不少债务。等陆陆续续还了一些债,他们便举家离开了伤心地,来到N城打算从头开始。

来到N城后,叔爷爷不甘就此沦落,一直寻找东山再起的机会,不久就在大院里找了间大屋,重新做起了老本行。不过资金有限,小打小闹,只是弄了个微型电子元件加工厂。

在这个大院里,夏家人和姓沈的一脉人不大一样。大院里所有姓沈的人,都是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N城人。N城人的显著特点,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不好听的是贪图安逸、不愿意太努力地生活。男人有点小钱就吃喝玩乐打麻将,女人们傍了个能赚钱的男人也是跟着吃喝玩乐打麻将。他们好吃好穿爱面子,女人们就算家徒四壁也要衣着光鲜地出门,男人们赚点小钱就牛气得不得了,烟要抽贵的、酒要喝好的,还时不时把牛皮吹上天。我妈老许就非常习惯这种“喝着茶、搓着麻”的N城生活,经常下班后呼朋引伴、串门找牌搭子。麻将轰隆声伴随着荡气回肠的笑声,将大院里的家长里短数了个遍。

大院里的麻将馆促成了一个小型社交圈子,这个社交圈子非常稳定,成员们就算今天为了打牌输赢争得面红耳赤,第二天照样一团和气地坐在同一个牌桌上。这种麻将桌上建立起来的“革命友谊”,几乎可以从精神信仰的高度来解释。

一对爱打麻将的男女所建立的家庭,一般会出现两种奇特的现象:一种是氛围非常和谐,两人几乎同心同德同仇敌忾同进退,没办法,他们的爱好出奇一致,所以“三观”也出奇一致;另外一种是麻友相轻,彼此看不上对方的“麻技”,彼此都觉得对方眼里没有自己,彼此都认为是对方爱打牌导致自己婚姻不幸,并因此经常闹得鸡飞狗跳、邻舍皆知。

很不幸,老沈和老许就属于后者,以至于在N城生活的那些年,我一听到轰隆的麻将声便头痛欲裂,恨不得躲得远远的。后来在思考我为什么极力想离开N城去往外地生活时,我想到,“麻技”平庸,没法融入N城的主流生活,或许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再回来说夏家。夏家的氛围跟所有姓沈的人家不一样,他们的身上,有着这个大院里所没有的气息。夏俊森的爸妈都在自家的电子加工厂里从早忙活到晚。电子成品按件来卖钱,多劳多得。为了多挣钱,早日把债务还清,他们争分夺秒。夏家人的勤奋与沈家人的怠惰,形成了鲜明对比。

夏家有三个孩子。据院子里的人说,叔爷爷特别疼大女儿夏文知,说起自家女儿来,那是赞不绝口。也难怪了,夏文知从小学习就好,长相可人,性情也温顺,懂事,从来不让她爸妈操心。可惜夏家搬来N城的那年她正在上海某知名学府读大三,我能见到她的次数很少,印象也就不太深刻。

而老三夏俊宇呢,最得叔奶奶的宠爱。据说叔奶奶当年生小儿子时有些难产,孩子生下来时呛了羊水,直接被医生抱去洗了胃,还在保温箱里待了一段时间。医院里这一折腾,叔奶奶忧心得回了奶。小儿子刚生出来就受苦,出了院还吃不上母乳,做娘的是又愧疚又心疼,就在情感上带有补偿心理,所以对小儿子的关爱自然多一些。

话说这个夏俊宇跟我同岁,十二岁那年正是懵懂年少往青春期过渡的叛逆时候,在大院里翻墙、爬树、拿着弹弓打鸟这类胆大妄为的顽皮事也没少干,气得叔爷爷每每想严加管教,最后都被叔奶奶护着躲过一劫又一劫。

当年的我,是不屑与这类长不大的顽劣孩子为伍的,见到他就躲得远远的。某次他拿弹弓打鸟,擦枪走火把沈明哲的眼眶给打青了。沈明哲哭着跑回家向老许告状,老许碍于情面不为自己儿子撑腰,反而警告我们姐弟俩,以后要离夏俊宇远点儿,谁叫人家手里有武器,还枪法不准乱伤人呢。

有时候放学回家,在院子里迎面碰到夏俊宇,我都会头一低,像隐形人一样飘过。夏俊宇看不过眼了,就会冲我嚷嚷:“喂,真没礼貌,见了面也不叫声叔叔就走啊?”每当此时,我都会在心里呸一声:“屁孩子跟我一样大,装什么呢?懒得理你。”

孩子一多,父母就很难将一碗水端平,都说“宠大宠小,唯独不宠中间的”,夏俊森恰恰排在中间。叔爷爷信奉男孩穷养的原则,小儿子夏俊宇有老婆护着,所以他只能对夏俊森严厉有加。夏俊森并不讨自己爸爸的喜欢,按照叔爷爷的说法,这个儿子有些“不务正业”,学习一般,却专注于一些不中用的爱好。有一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姐姐做参照,在学校里成绩中等的夏俊森,一直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度日。

叔爷爷在浙江破产那年,夏俊森正读高三。本来在父亲一直以来的高压政策下,夏俊森就有些厌学,他觉得自己再努力也无法超越姐姐,干脆就破罐子破摔。家里突逢变故后,他想出去找份工作,早早赚钱帮家里还债,于是有了放弃高考的想法。他不再去上学,背着父母去工地找了份工作,最后还是叔爷爷用根棍子把他从工地上打了回来。叔爷爷手里那根棍子都打折了,夏俊森才同意搬到N城后再复读一年高三。

国家教委决定从1994年9月1日起实施“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N城的新闻联播里反复播放着这条消息。我们那一届的小学生成了最后一拨在升初中考场上浴血奋战的悲催代表。一想到考试前老许一再叮嘱我的“死丫头,如果考不上市里的重点公立中学,就干脆别读了,把你送回乡下外婆家养猪去!”我就如履薄冰,在考场上浑身像筛糠一样。考完试没多久,看到前面那则新闻,我站在电视机前唏嘘不已。

接下来是漫长的暑假,我像笼中的小鸟放飞了一样一下子自由了。这是一个没有烦人暑假作业的可爱假期,我的整个身心都放松下来,于是有了更多的时间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那个年纪的小女孩子,其实有很多喜欢做的事情。

但在老许的眼中,我爱好太少了,每天死气沉沉,几乎没有活跃的时候。当小我一岁的弟弟沈明哲拿着钓竿,四处挖蚯蚓,然后去湖边垂钓时,我却窝在家里,手里捧着一本小说,坐在门前静静地读。

那个年纪我只爱看三类读物,一类是金庸、卧龙生、古龙等的武侠小说;一类是琼瑶、席绢、岑凯伦等的言情小说;还有另外一类,是老沈和老许订阅的各类杂志,像《故事会》、《知音》、《家庭》、《人之初》。这些兼具生活娱乐与社会百科的杂志就躺在我家的洗手间里,可以随手翻阅。里面常常充斥着匪夷所思的内容,那个年纪的我十分好奇,有时甚至看得脸红心跳。那时的学校教材里关于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少得可怜,而这类杂志恰恰弥补了这方面的缺失,给予我漫长而躁动的青春期所需要的养分。

看书只是爱好之一,我还有一件特别喜欢做的事情,便是暗暗关注那个叫夏俊森的男孩。我不能明目张胆地当一只跟屁虫,只能制造各种机会,用眼睛默默注视他的身影。

老许不知道,从小思维缜密的我,已经有了同龄孩子所没有的小秘密。

刚搬来N城的夏俊森,下半年要高三复读,在这之前,时间是用来荒废的。他很沉默,并且有些特行独立。

N城的高中男生最狂热的三件事是玩台球、飙摩托和打街机,夏俊森都不参与。他一般会在中午骑着自行车,一只手里提着给他爸妈准备的饭盒,慢悠悠地从我家门口经过;送完饭,再慢悠悠地骑回来,在我家附近的凉亭里看会儿老人们下象棋,又或者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支一个画架,用铅笔静静地画一张素描,再不然便是窝在家里不出门,路过他家门前时,偶尔能听到悠扬悦耳的笛音。这些,大约就是叔爷爷眼中的“不务正业”了,可在我看来,这些都是他身上闪光的地方。

那个年纪的我,在小说里读懂了一个词:思慕。十八岁的夏俊森,瘦高、肤白、浓眉大眼,沉默时有静气,行走时带风采,太像我脑海里构建的那个小说里的人物了。

每当他骑车经过我家门口,我都会捧着书,故意坐直了身子,装出那种端庄娴静来。我会用眼睛的余光,追寻他的身影,直到他在视野里消失。有时候,我穿上一条自己喜欢的漂亮裙子,故意在凉亭附近转悠,想引起他的注意。现在想来也好笑。一个十二岁、身材干瘪、发育不良、内心却格外早熟的小丫头,因为一个男孩,无数次沉迷于自己编织的梦幻世界里。

那种沉迷,那份令人窒息的思慕,几乎不能自拔。很多年以后,我仍然对那份少女的情怀,缅怀不已。因为这样微妙的情愫,是那个阶段独有的。人生往后,还会有无数倾情动心的时刻,但再怎样美好,也没有当初的那份悸动了。

那份在年幼无知时为一个男孩倾心而暗藏的小小心思,和在他面前展露的小小矫情,就让我闭上眼,在记忆里静静地重温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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