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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她纤细的指头,对着自己的手肚重重按下,而后拎着沾了她的血的自己的手指,与红笺之下,安臭的名字对上。

歪歪扭扭的。

玉馥将他献上来的指头放在桌上,又拿起红笺,正好,物归原主。

玉馥看着红笺上的两个血手印看得呆了几秒,而后细声细语道:“我知道我得罪了皇上。不过,我若拿着它,无赖的去求他赐婚,他也不会不同意。”玉馥抬起眼帘看他,一字一句,仿佛也在说给自己听:“我知道你是鸿鹄,所以,你如果带上我,日后的路必将更加艰辛。所以,安臭,你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带我一起去。”

“你又威胁我。”

蓝明安凝视她双眸,那双眸中,有一刹那,闪过了不属于她的神色。

“是。”玉馥点头,收起红笺贴身,以一种蛮横的语气倔强道:“我就爱威胁你!”

他转而看着指尖,她的血。

“边疆之路中只有一座城。”他听见他自己的声音有些愉快,这是玉馥留下来后,第三次。

有些莫名的高兴。

“名月城,马车行驶,多少七日,快马加鞭,五日。”

安贤张大了嘴巴,下巴都要掉地般错愕。

这……他引以为豪的王爷,竟被弱女子威胁成功了?

玉馥眨了眨眼,“那就坐马车吧?”

左右就差两日,不如让着两日的时间充分利用,让她看看是哪方水怪,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马车。”蓝明安点头,看一眼安贤。

安贤终是叹一口气,摇头离去。看来他这孙子想抱,注定是个悬乎事儿……万一再抱这姑奶奶的孩儿……

“耶,对了!安老头,去吩咐人把古史与边疆的书都搬过来,本小姐要用!”

玉馥转身拍着安贤的肩头,高兴的道。虽然,她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失落……安臭可以不娶她,而带她去危险的地方。不过,这样的情绪,她怎会当着安臭的面上表现出来?

之后八日,玉馥都将自己反锁在房中,烛灯彻夜亮,白昼静悄悄的,若不是一到夜里就能看见有人将烛火点燃了,下人们都要以为里面那小姑奶奶不吃不喝的过去了。

而玉馥,哪儿能亏着自己。

她调查了边疆病患的书册,是边吃边调的,之后,她成功的用菜汤毁了两本书。

第九日,玉馥才从凌乱不堪的小屋中翻出身来,携上几张薄纸,坐上了蓝明安的马车。

蓝明安坐在马车与她对面的软榻椅上,细细打量着疲惫的她,乱糟糟的头发都未及梳理,全身上下都弥漫着一股菜汤味儿,嘴角流着哈喇子,昏昏欲睡。这旁人一看,那还知道是蓝王府出来的人?分明就是沿街行讨的乞丐。

“书中言明了什么?”

蓝明安收回视线,随口问那么一句,也当是为她提神。

玉馥的头嗑在了车壁上,惊醒后看他,愣了许久方才想起那是一句问话。

“这个……”玉馥两手在裙边握紧,真是的!怎么睡着了!

“什么都未查出来么?”蓝明安竟轻笑了一声,道。

“没!不不不,是并没有什么都没查出来……”玉馥恍然接口,原来是在说瘟疫的事儿啊,这把她吓得,刚刚做梦梦着安臭求婚了,哎……

“查到了什么?”

查到了……东方青瘟鬼刘元达,木之精,领万鬼行恶风之病;南方赤瘟鬼张元伯,火之精,领万鬼行热毒之病;西方白瘟鬼赵公明,金之精,领万鬼行注气之病,北方黑瘟鬼钟士季,水之精,领万鬼行恶毒之病;中央黄瘟鬼史文业,土之精,领万鬼行恶疮痈肿。

玉馥想了想,这样说,安臭一定不能完全明白,于是在口边即将说出的话就硬生生的变成了:“是妖怪作祟,安臭你不懂。”

蓝明安的眼眸眨了一下。

玉馥纠结的在心中拍着自己的脸,后面那句,怎么也不能说出口啊,毕竟人家堂堂王爷,已不是可以乱开玩笑的尊份……

“什么妖怪?”蓝明安看着一路风景,问道。

玉馥犹豫了一会儿,问道:“奏折所说是怎样的瘟疫没有?”

“有医言。”蓝明安扭头看她,“是恶疮痛肿。”

“黄瘟鬼史文业,土之精。”玉馥直言将她的猜测说了出来,“不过不是他本仙,而是一只得了他仙气的妖怪。”

“何以判为?”

何以判为?

“第六感……”

玉馥小声回道。

七日后,马车行到了月城。

月城为月,月城围一坐青山,山中有一座宝阁,传闻阁中阁主为通灵之人,仙德足矣升天,却因留恋凡间而迟迟不归,所以整座城的凡人,每逢月中满月日,便在正午去山下祭拜,求家平安。

玉馥与蓝明安来得正是差天,本想参见阁主的计划随着这一天的差落而失败告终。

玉馥垂下头,知道是自己拖延了时间,否则……

“我……我出去一下……”玉馥在马车上扭扭捏捏,最终咬着唇道。

蓝明安瞥一眼她,又不再看她:“知道了。”

这样淡漠……

不就是因为她的错么……

玉馥有些许失落的下马,握紧拳,快速的向月城传言的不老青山跑去。

人山人海,玉馥不知道自己迷了多少次路,最终才气喘吁吁的站在山下,老腰都跟着发疼,腿更是软了,直接坐在了山下,略做歇息。

“不就是晚了一日嘛,真是的,安臭越来越臭了!”说着,一粒石子从脚尖踢出,她的目光随之看去,那石子撞在了一只黑将鞋上,她的嘴角抽了一抽。

犹豫几秒,硬着头皮抬头,迎着目光,看着眼前紫发紫衣粉色眸的男子。

倒是漂亮……

男子一脸严肃,开口斥她:“闲人免进,不懂?”

玉馥将男子从头到脸打量了一遍,这一身装,在他身上倒是未显得娘气,反而很帅。

与安臭不一样的严肃。

与慕容不一样的轻挑。

啧啧,今儿可被她撞见了吧?这就是宝阁的阁主?哎呦,这可是个美人儿啊。

玉馥滴溜圆的眼睛转了转,干咳两声,突然媚态的眨眼,将脏兮兮的脸贴了过去,讪笑的说:“人家错了啦……还望阁主不记过错,饶了人家一命嘛……”

“嗤……”男子噗嗤一笑,笑得玉馥一脸更像开了花,想着如此轻松就将阁主认识了也不失是个好事,瘟神之事也好说了许多……然而就在玉馥幸灾乐祸的下一秒,这漂亮的孩子竟眉梢一挑,赶她离开。

“本君不喜凡人,也不喜贱命,你若识相,就此离去,本君就不为难你。”

男子唇红齿白,说的话倒是好不惊人,竟将玉馥噎了一时半晌。

玉馥咬牙,诋毁她形象?得,她今日,这脸皮,还真就不打算要了!

“我不走!”玉馥大声冲男子喊,“你才是贱命,你全家都是贱命!”

男子愣了一下,未想她能如此答,想了想,竟是笑了,“是,我全家都是贱命。”

他愿意做狗。

他愿意做狗。

他也愿意做狗。

三只狗,一家子。

这笑话定要在他耳边说上一说,也好让他比一比谁脸皮更厚实一些。

男子面带笑意的转身,留下目瞪口呆的玉馥,二话不说便要离去。

“喂!你等等我!”

玉馥急忙伸手去拽这个男子的衣袖,却又在每次即将抓到后失手,连抓了几次空,她果断的站起身,大步迈了过去,用人肉拦住了男子的去路。

而她不知,那一处,正巧有个石子,这么一迈,恰恰崴了她的脚。

玉馥身子向一侧倾倒,要看就要给男子让出道路,她惊呼一声,伸手再度抓向男子的那张平板的脸。

男子瞥了她一眼。

眼中闪过一抹寒光,玉馥想,她完了。

果然,在她快要倒在地下时,这人面兽心的人推波助澜的——踹了她一脚。

禽兽啊!

她哎呦地叫疼,这禽兽看不出眼前是个美女吗?这一脚,当真让她不知什么叫怜香惜玉。

毫无人性啊!

狗屁的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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