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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当时的监仓里又破又脏,简直是个垃圾站,既没有后来才有的电视和电扇,也没有后来才有的电视监测眼。在大部分时间里,这里是没人管束的自由世界,打架放血是家常便饭,拉帮结伙弱肉强食是必然结果,牢头也就应运而生。新犯人入仓,先得饱挨一顿杀威拳,从此服服帖帖效忠牢头,是第一堂必修课。

我听说过这种不成文的规矩。从进门第一刻起,我的膝盖就一直在发软,背没有伸直过,好几次差一点尿裤子。我没料到几首歌把最恐怖的第一夜混过去了,没料到牢头是个世界上最不懂音乐的音乐狂,没有什么心眼,刚好掉在我的饭碗里。也许我可以继续用唱歌稳住他,套住他,让他忘记杀威拳这回事。

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看见了一个陌生屋顶,不知自己在什么地方。过了好一阵,我才确证这是一个屋顶,是我往后天天要看到的屋顶。我拍拍脑袋,明白了自己身边不会有床头灯和电视遥控器,不会有牛奶和苹果,更不会有未婚妻的留言纸条……倒是有一只男人的大脚,带着一圈脚气病白花花的皮屑,还有脚趾间触目的黑泥,横蛮地堵住了我的嘴。

你他妈的脚往哪里放?我正准备开骂,突然想到昨晚上猛踢过来的脚,就是这只脚吧?莫不是一个杀人犯的脚?这一想,我再次避开它,宁可忍气吞声,不能惹事生非。

在脚的那一边,亮了一整夜的那盏昏灯之下,人影晃动着。有洗脸的声音,水盆相撞的声音,还有各种骂人的粗话,更有大小便噼哩叭啦的喧嚣。我忍不住鼻子一酸,心想事情怎么成了这样呵?我好歹也是个大学生,好歹也是个发表过作品的歌坛新秀,甚至还快混成局长的乘龙快婿了,怎么一晃眼就睡在这大小便的声音里?我不会永远睡在一个公共厕所吧?

天啦,我当初不该去华天宾馆。我不了解小余他们,真以为他们只是去看看妓女,不知道他们是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我看见他们从宾馆大门里怆惶逃出,在一片“抓骗子”“抓骗子”的喊声中跑得比老鼠还快。其实,当时我应该继续挑选我的歌带,继续喝我的可口可乐,不该跟着他们乱窜。我没诈钱,跑什么跑?有必要跟着他们跑吗?那一刻我肯定吃错了药,无异于做贼心虚,自跳火坑,送目标上门,刚好被真正的警察抓了正着。要命的是,我皮包里有一支走私手枪,虽然只是玩物,虽然在我手里从没真正用过,但成了这个案件最重要的物证。我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有两个同案犯逃脱了。在把他们抓获归案之前,在他们能够证明手枪的来龙去脉之前,我浑身长满嘴也没有用。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时刻祈祷他们早一点落网归案,虽然这种祈祷很不义气,很卑鄙小人,但此时此刻我别无选择。我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可能回去关闭我的电饭锅了,只能听任桶里那只小乌龟活活饿死了,也没有机会把门钥匙柜钥匙箱钥匙交给未婚妻了。我捶自己的脑袋,掐自己的皮肉,但无论怎么掐也没法把时间掐回案发之前,没法把幸福的时光掐回去,让地球倒转一个圈。

“开饭罗——”

门外传来吆喝,还有走道上木桶和竹箩拖动的声音。其实,早上是不开囚饭的。只有那些在加餐卡上存了钱的人,有亲属心疼着和资助着的人,才可以吃上私费加餐,否则就只能饿着。我看出来了,这里的大部分人同我一样,只能舔舔舌头,吞吞口水,准备把空空肠胃扛下去。我还看出来了,牢头当然是例外。不管是谁点来了面包还是牛奶,点来了油条还是面条,首先都得贡献在他的面前,任他挑选和享用。等他吃饱喝足了,包括他的左右副手也跟着吃饱喝足了,剩下的才属于进贡者。只有到了这一步,他们终于等到了牢头的一个眼色,从远远观看的位置走过来,把残汤剩饭端回到那个角落,弓着背,缩着头,饭勺在饭盆刮出哗哗声响,不会有任何怨言。

我现在知道他叫黎国强,9号仓的一个统治者。仓里所有人的钱都是他的钱,所有人的财富都是他的财富。

他瞥见了我,把我叫过去,笑眯眯地丢来一个面包,让我受宠若惊。

“你说,谭咏麟算不算得上一条腿?”

“应该说,当然……”我揣度着他的意思。

“你实说,坦白从宽!”

“那还是……算得上的……”

“为什么?”

“人家音质好,呼吸控制得不错,有美声的底子。”

“不愧是记者!”他高兴地转向众人,“你们听听,我说谭咏麟是条吃菜的虫,不会比张学友差。你们这些猪耳朵还不服?”

有几个犯人应付了一丝干笑,表示认下了这猪耳朵。

他斜斜地瞥我一眼,“你以后就是我们这里的谭咏麟,是我的收音机。懂不懂?不过,昨天晚上我困了,没顾得上打你。”

我一口面包卡在喉头没吞下去,呆呆地盯住他,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他的分叉交错的目光里何处藏有真意。

“开学教育是不能免的。”

“求求你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我第一次进仓,被别人放血,躺了三天。”他半躺在床上,架起一条腿,目光投向屋顶。

“大哥,我求你,我得过肺结核,还有脑膜炎后遗症……”

“要是怕挨打,那你就去打别人。”

“我从来不会打架,从来没有打过架,你看我这手杆,同鸡爪子一样,一打肯定骨折。”

“那怎么办呢?”他目光发直,“你以为这里是国宾馆?要你挨打,你又怕痛。要你打别人,你又手杆子细。好好好,这样吧,你就冲着这墙壁撞头,撞两下可以,撞一下也可以,咚咚咚,撞昏就行。这总可以了吧?”

我不敢相信还有这种优待,还没撞墙,两眼已经发黑。“你行行好。我以后天天为你唱歌行不行?说实话,我可以教你发声,教你识谱,教你唱气声。我会唱谭咏麟的《都市恋歌》《雾之恋》《曾经》《永不想你》《水中花》……”我把能想到的歌名都想到了。

他不耐烦了,再一次转向众人,“读书人就没有四两骨头,胯里不长毛,天天要阿姨喂奶吃。”

仓里的人大笑。

“他还不如老子的那条狗!”

要打!要打!要打!犯人们都兴奋起来。他们已经看出了领导意图,纷纷举手请战。强哥,把他交给我!黎头,我好久没锻炼身体了!大哥,我昨天输了三根烟,正憋着一肚子火哩,再说我还从来没打过大学仔,今天得尝尝鲜了……毫无疑问,这些家伙都挨过打,都有一肚子冤情和苦水,眼下好容易找到报复的机会,找到了恶毒施暴的对象。何况昨晚上我一个人独享夜宵,刚才又吃面包,差不多是无功受禄越级提拔,正使他们妒火熊熊群情激愤。

牢头一个面渣团子射出去,正中一个人的鼻尖,算是指定了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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