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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见钟情再见伤心

次日清晨,我们俩先后起床去洗漱,她则坚持每天早晨喝清水,再做15分钟的拉伸练习才开始描眉画眼。

我在厨房煮了一点儿细面,碗底放了一点儿虾仁和紫菜,滴上香油和醋,面煮好了盛进碗里,煮开了的面汤一勺浇进去,就成了热腾腾的早餐。

香味诱人,丛小姐站在餐桌前端着水杯子赞叹不已:“我的严妍呀,如果有人娶了你,才是真的享福呢!”

我们在小区门口互相鸣笛再见,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生活。

刚进办公室,便感觉到Sara像是在等我一般,风驰电掣走到我眼前,娇笑着轻推了我一把:“难怪呢,我说怎么我介绍男生给你,你还推推搡搡的,原来是有了金龟婿!”

我下意识刚想否认,却想了一秒,开口说:“其实也不是啦,这世界变化快嘛,哪里敢确定呢。”

模棱两可的话引得Sara更加笃定我是欲擒故纵,她便笑着走开。半个小时后的晨会上她就单单对我的工作做了严厉要求,同事们搞不清为何突然公事公办起来,对我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

中午吃饭时,手机响了。

微信里有一张照片,丛小姐发来的。

我点开,立刻一连串地回复她:这是什么意思?他要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收到的?

她很快回复我:这就是那天我忘了拿的包裹,我中午回来换衣服时拿到的。

我无言以对,只发了一个拥抱的图标给她。

她没有回复。

我生怕自己看错,再一次点开照片仔细查看。是的,那张雅致的喜帖上分明写着新郎的名字——方宸宇。新娘的名字没有写,而受邀人上却画了一串省略号,下面写了一行字: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方宸宇出现的时候,是丛小姐与宋敛分手半年后。

他,对于丛小姐的人生来说,是个意外。

更是个例外。

宋敛父母曾经跟宋敛说,这姑娘谁也拿不住,不适合结婚。这话被丛小姐知道的时候,她看起来倒是蛮冷静,其实是从心底里感到绝望,她用四年的时间明白了无论她多好多无所不能,宋敛也永远不会娶她回家。她慢悠悠地说:“我从不做没有结果的事情,哪怕结果不好,也是结果。”

刚分手的时候,她痴迷骑马,总是在马场里与那匹叫作“微笑”的深棕色荷兰温血马在一起。它的爸爸是最高级别的“爱”,是宋敛在某年为庆祝丛小姐生日送给她的。我有时候去马场找她,总能看见她骑着“微笑”,穿着黑红相间的骑马装,眼睛里似乎只有前方。

不知过了多久,丛小姐好似换了个人一般开始不停地换男友,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什么星座的都有。其实他们对她也不错,但她却总是一副丝毫不在意的样子。其中一个男友被她发展成了哥们儿,我问过他为什么还要跟她做朋友。他想了想说:“女孩子单纯不是优势,但是历经沧桑还能保持本真,是一件特别难得的事情。她的这份本真让我觉得做朋友也值得。”

有一次在我们相谈甚欢的时候,她看似调笑地说:“我很久没有跟别人接过吻了。”

我诧异极了:“你交了这么多男朋友,不接吻?”

她叹气:“接吻是爱情,上床只是意乱情迷。”

在她心里,她可以跟很多人交往、亲密,但她的心在哪里只有自己最清楚。

就在我以为她要这样浪迹江湖的时候,她家中出了一件大事,她爸爸骤然心肌梗死住院,她的堂哥扔下公司移民去了美国。而她一下子便收心并忙碌起来,我很长时间甚至一个月都见不到她一次。

那时候的她很累,累到每次见到她,她的话都很少。手机总是不停地在响,她快速地接起来,不断地问问题或者解答问题。经常听到她在电话这头说:“邮件收到了,一小时后给你答复。”“某总,我说的事情您再考虑考虑,可以吗?”或者吩咐秘书给她报一遍日程。静下来的时候,她脑子里总是在不停地一遍一遍过很多事情,很多外界对她家的言论她置若罔闻。

她很疲惫,恨恨地说:“我天天在算计别人,别人也在算计我,他们以为我哥哥不在我爸爸病了,他们就能欺负我。”

偶尔的几次,在她家我们喝了点儿酒之后,她还在看资料、账本、合同。穿着香槟金色的丝绸睡衣站在落地窗前抽着烟,一头长发散在腰间,背影孤独又冷漠。她就是这样,总是这样要强,总是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我无法描述当时的感觉,只知道那时候我刚实习,她的背影总在我加班的时候提醒我,无论丛小姐看起来是多么繁花似锦,工作中也是付出了常人不能及的辛劳和痛苦,而我又有什么借口要退缩呢?

这样大概过了几个月之后,深夜我却悄然在微博上看到她发了一张落日的照片,旁边写着:“我只是来看一看柬埔寨的日落,想知道日落会不会带走我身上的消沉,换一个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明媚的我出来。”

我用视频挤对她说,你这是矫情!

她撇着嘴角笑笑,戴上Dior宽边大墨镜没说话,关掉了视频。

过了一会儿发条短信给我,说:“我没心了,不值得别人那样好地对我,我亏欠得慌。”

她的状态太差,总是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我虽然有时候觉得她莫名其妙,却也知道这一切的根源实在太深。

没过几天,她又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爱上了一个人。

很简单,就这么一句话。可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这样的话,这么直接这么简单这么突然。

丛小姐小时候暗恋别人,觉得自己特别波澜不惊,其实是大家全部都发现了之后,她才明确自己的心意。

在感情上她非常谨慎,当然,不交付感情的任何关系,她都来去自如。

我反复看那条短信,想确认对面的人是不是丛小姐。同时,我也有一种感觉,这是真的。

紧接着就是长达半个月的失踪,面对我的询问,她只回复我说她很安全,让我放心。隔了一个月之后,当时间久得让我快要觉得她不会回来的时候,看到从车里下来的丛小姐,我惊呆了。

我从没有见过如此美丽动人的她!

她晒黑了一点点,皮肤有点儿蜜糖色,嘴角带着甜蜜的笑容,几乎没有化妆,长长卷卷的黑头发散着,身上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裸色丝绸长裙,手工钉珠在阳光下发出幽静却雅致的光泽,左手中指上有个很漂亮的粉色宝石戒指。她的杏眼里闪烁着惊人的光芒,长长的睫毛弯成一个美妙的弧线。

这样的她让我确定,她的的确确爱上了一个人。

她在我对面的小沙发上款款坐下,长裙散落在木地板上,米色的指甲修得整整齐齐。她不紧不慢地拿出钱包翻出一张拍立得照片给我看,我接过照片,看到照片里,丛小姐侧着脸在笑,眼睛瞟着肩膀后的一个英俊的面容,男孩子嘴巴里叼着牙刷,嘴唇边都是白色的牙膏沫。

幸福感,从照片里满满地洋溢出来。我赞叹道:“真是郎才女貌!”

其实丛小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漂亮,比不得网红脸那样凹凸有致。她自小就很瘦,四肢修长,手指也是细长端正,腰肢很细,锁骨尤其漂亮。她的皮肤并非发光的白,但是像象牙一样细腻柔和。她的五官柔和,额头饱满,眼睛是杏眼,但更长一点儿,悬胆鼻,两只眼睛像舒淇的眼睛一样离得有点儿开,所以她惊讶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孩童般的神情。而她的眉毛和头发异常浓密,连睫毛都是长而卷的。

但她在照片里完全被这男孩子抢了风头,他的鼻子像古希腊人一样高挺且直,像一座山峰直直地与印堂相连,他的眼睛不大却黑白分明,脸上神色温柔。脸颊小,簇簇的黑短发,也没有刘海。最妙的是,他的下巴上有一道沟,就像那昆仑奴面具下的薛绍一样英俊!

丛小姐曾经说过,薛绍迷倒的不仅是太平公主,还有她。照片上的人完全就是她喜欢的类型,温文尔雅又光芒四射。

憋不住笑意的丛小姐收回照片,笑吟吟地跟我说:“他简直是我梦想中的人,他温柔霸道,勇敢而内敛,我们一见钟情,就在吴哥窟的落日下!他偷拍我,我回头看到他,我们面对面看着对方,简直当时就想拥抱在一起。”

那个下午的她,是我们从出生就认识以来,我见过的最具有魅力和最温柔的她。而她娓娓道来的故事,美好而又传奇。

那一刻,丛小姐在吴哥窟前的大树下看日落,她心中默默地期待,快点儿让太阳带走一个我,再带来另一个我吧!

就在此时,她隐约听到相机的“咔嚓”声,回首一望,却望进了一双清澈的眼睛里。

他非常大方,微笑地看着丛小姐。他穿着黑色的麻布长裤,米色的麻布上衣,干净的皮肤,整个人散发着温暖又柔和的味道。

看着丛小姐没有动,他举着手里的相机,走到她面前,轻声说:“照片拍得不错,你要不要看看。”丛小姐脑中一片空白,只是呆呆看着他的脸,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长着一张跟她梦想中的男人一模一样的脸。

他看着丛小姐的傻样子,脸微微红了,低头给她翻看相机里偷拍到的照片,她一边看一边感到吃惊极了,原来自己在别人相机里这样美!那张照片里,丛小姐回身的瞬间,落日洒在她的发丝上,她侧着脸,脸庞上有一种讶异的模糊神色,而一双眼睛却明亮而简单。她穿着的黑色长衫上有暗红色的花纹,在余晖下透出一丝橘色,整个人笼罩在暖色里,异常美好。

丛小姐这时心头却浮上一阵不知所措,看着相机,也不敢抬头,她的心怦怦直跳,不断嘲笑自己怎么变成了少女时代的样子。

他带一点儿广东味道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来:“我把照片送给你好吗?”

她惊喜地抬头,却不想一头撞到了他的下巴,他“嗷”的一声差点儿摔了相机,而她却退了半步,手足无措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捂着下巴笑起来,她傻兮兮地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后他们一起走在小商贩聚集的街道上,不知为什么就牵起了手。他们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却亲密无间。男孩向她介绍自己已经吃过了玩过了什么,路过鲜花摊,还买了一束粉色的玫瑰给她。

她只是被那么牵着,一直听他说话,他的语速不紧不慢,声线里带一点点紧张,总是下意识地看一看她的表情。但是不知为何,她如同失语一般,只是点着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走着走着,佯装去买东西躲了起来,丛小姐找不到他,便一直站在原地等他。

他躲在大树后看了许久,走到她面前问她:“你怎么不去找我?”

丛小姐开口说了她跟他说的第一句话:“你发现我不见了,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他听到这句清亮又笃定的话,张开双臂环住她。他的心跳在丛小姐的左耳边,嘭嘭嘭,这让她就像一架迷路的航班在黑夜里找到了落地的指示灯,满满的泪水溢出眼眶,她使劲儿眨了眨眼,在他的胸膛里忍住眼泪笑了起来。

他们一见钟情,一起游玩,浪漫而幸福。

他叫方宸宇,在深圳出生、长大、工作,是一位建筑设计师。他认识她的第一天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护照和手机,向她讲述了自己所有的基本情况,让她看了自己父母的照片,为她存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加了微信。他走到哪里都会牵着她,每天醒来会搂着她,记得她的小习惯和起床气,跟她谈论沿途的风景,也回忆过去的故事。

他发现她喜欢在信息里发省略号,所以他管她叫点点。她觉得他温暖又亲近,仿佛家人一般有着天生的磁力,她管他叫哥哥。

她去拜佛,他便陪着一起去。她虔诚地跪,他十指相合,人生中没有比此刻更让他们感谢佛祖和缘分了。

十天之后,他带着她又回到那棵初遇的古树下。

他微笑着牵着她的手,面对她,单膝跪下,跟她说了第一句表白心迹的话:“点点,我们结婚吧!”

丛小姐满脸泪水,慌张却也觉得理所应当,她觉得这十天好似过了几年那样长,又好似一眨眼那样短。她点着头,扑进方宸宇的怀中,又笑眯眯地抬起头,亲吻他的嘴唇。

他们难舍难分。

随后方宸宇带着满心欢喜的丛小姐飞回香港,买了一只限量版的粉色宝石戒指,圈住了她长久以来孤独的心。那只戒指,戴在她的左手中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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