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灵裳话语里透出来的倦意,秦宇和只觉得有了更多的怜惜和心疼,想找灵裳出来的愿望,放到了一边。
他在电话里细细的叮嘱道:“那你下班后早点回家,晚上睡觉的时候,别胡思乱想,睡眠很重要,知道吗?”
灵裳在电话那头带着轻笑回应:“知道了,但是你还没说有什么事情呢?”
秦宇和沉吟了下,说道:“这样吧,明天下午下班后,我来接你,如何?我想,给你看样东西。”
灵裳在电话那头答应了下来。
挂断电话后,秦宇和把图纸细心的收拾好。
看看时间,已经快到下班的时候了,想想上周末没有回家,今天比较空闲,就回家看看爸爸妈妈吧。
秦宇和驾车向家的方向驶去。他是家中独子,但是从小父母便把他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姥姥姥爷家中。
直到来W城上大学,才真正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在骨子里,他总觉得自己和姥姥姥爷更为亲近。父母自然是爱他的,只不过由于从小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而当他真正和父母在一起时,又早已过了能向父母撒娇的年龄。
因此,和父母之间,总是有那么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隔膜和距离感。
所以,他一直很怀恋在W城生活的那些岁月。除了疼爱他的姥姥姥爷,还因为记忆深处的那个女孩。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灵裳,在他任社长的文学社,当时文学社正面向新生招人。
然后,她来了。扎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嘴角总带着微微的笑意,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当时的少年情怀,懵懂而纯洁。听她用清脆圆润的声音诉说着自己对文学的热爱,看她为加入文学社准备的文章,字迹秀丽,文笔令人惊艳。
一个如此美丽又有才情的少女,却不张扬,不高傲。
常常如一泓清澈的溪水,带给人涓涓细流似的熨贴。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秦宇和会盼望着每周末文学社活动日的到来,因为那样他就可以看见她,听到她了。
她对每个人都是极好的,非常的细致周到,而且非常善良。这样的品质在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家庭条件也不错的女孩子身上,就显得格外难能可贵。
只可惜,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太短,她进校的时候,他已经高三了。
高三的学业很紧张,按照惯例高三时候就不再担任文学社社长这样的职务了。
重新推举文学社社长的时候,大家一致推举了灵裳。一般来说,做为一个高一新生,是很难做到社长的。
可是,大家对于灵裳任社长,都出奇的一致拥戴。
她用她的才情,用她为人处世的态度,用她淡泊宁静的心,证明了自己。不能不承认,在她的身上,有一份那么自然而然散发的磁场,吸引着大家同她接近。
然后,高三结束了,他也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可是心情却是郁郁的,因为,毕业,就意味着从此和她要天涯一方了。
和她的交往,从来都是淡淡的,像流水一样清澈见底。
可是,他终究比她年长几岁,心中埋藏已久的情愫,在即将到来的分别之际,终于喷涌而出。
从来,他对任何事情都有着足够的自信,因为他足够优秀,有足够睥睨一切的资本。
可是,面对她,他却犹豫了几个失眠的夜晚,辗转反侧,不能成眠。
终于,他下定了决心,只觉得如果再不说出来,会是一辈子的遗憾。
斟酌了半天,写了一封信,鼓起极大的勇气,把信交给了她。
然后,他还永远记得那天的场景。
正是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时候。偌大的操场,因为已经放假,人很少,而显得格外空旷。
他站在操场边的跑道上,等她。
然后,她来了,到今天他还清楚的记得她当时穿的裙子。一条蓝白相间的海军裙,头发扎成一个马尾,上面飘着蓝色的丝带。
她看着他,嘴角没有了平时的笑意,白皙的脸上透着红晕,她用一双秋水似的双瞳定定的看着他。
他似乎还听到了她一声微不可闻的轻轻地叹息。然后,她把他手心里攥着的信塞到了他的手中,说出了一句残忍的话:“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然后,她便转过身,用最快的速度向前跑去,似乎急于摆脱他的视线,黑色的长发和蓝色的丝带在黄昏的风中摇曳飘动,终于消失不见。
他定定的看着手中的信,那是他经过再三斟酌对她的表白,她就这么轻易的还给了他……
那天,他苍白着脸在操场上呆了很久很久,久到姥姥姥爷急得在四处找他。
他把那封信撕得粉碎,少年的感情遭到了最重的一次挫败。
大学时候,固执的强迫自己,不要再去想她,每年回一次W城,却不愿意再去打探她的任何消息。
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同学,很多。也找过几个女朋友,却总是一样的模式,总想在她们身边寻找她的影子,却总是失望。
然后,过了八年,他没想到,他竟然还可以见到她。
比起年少时的青涩,她比以前更高挑了,更美丽了。依然是和风细雨式的温柔,却多了份属于女人的魅力。
当再一次面对她,他终于知道,世界上只有一个她,灵裳,她是唯一的,无人能够替代。
八年后的重逢,让他这么多年来,四处飘荡的感情,又重新找到了聚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