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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雪倾狂并未抬眼,在此之前她就同二人打了招呼,虽然不至于要取对方性命似地相搏,但是一定要拿出真功夫,不能被观众看出来有丝毫的虚假,现在她不用担心这二人过招会如何,她所思量的是银子的事,便一手搁在椅栏上撑着下巴,一手在桌上无意的轻敲着,等待粉蝶快些算好。

姜陆华接过旁边方鹤山扔过来的大刀,魅紫先发制人,拔剑朝姜陆华刺去,姜陆华反手用大刀抵住剑尖,却仍是被魅紫的内力逼得急急后退了几步,姜陆华又怎会罢休,眸光一冷,弹出魅紫的剑,左脚就是一个扫堂,魅紫踮脚一腾,还未落地,大刀的利刃就飞了过来,魅紫用剑接住,落地之时,衣袂翻飞。

众人看得聚精会神,却见魅紫出剑迅速,静若游龙,动似飞虎,既稳健又有煞气。

雪倾狂轻叩着桌子,无趣的看着这场比赛。

受二人高厚的内力影响,空气中似无端形成一股怪异的气流,令众人不由的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除了刀剑的碰撞,整个沁阳台周围只有那微小的富有节奏的手指与桌面触碰而发出的清脆声音。

而众人眼中只有那精彩绝伦的厮打,耳中只有那清脆响声与刀剑碰撞出的尖锐声响。

魅紫一个闪身,欲要摆脱姜陆华的追击,姜陆华脚尖轻点,追了上来,一刀砍过,魅紫用剑挡住。

二人对招激烈,如此反反复复。

不多时,许是体力的关系,众人眼见姜陆华汗流浃背,已节节败退,最终被击败。

此时粉蝶已经算好了各方押注的银两,对雪倾狂说道:“押紫哥哥的银两数是一万四千两,压姜老爷的数只有八千两。”

其实这也是在雪倾狂的计划之内的,魅紫的来头就已经够有噱头了,虽然姜陆华是江湖老手,但毕竟上了年纪,又失踪了这么些年……

她淡淡的应了一声,“我知道了。”

这么看来,这局转手下来能赚六千两,很不错的价钱呢。

粉蝶抬眸望着台上的魅紫,不知为何,心口堵得慌……自从那日之后,她与他,便不复以往了……这明明是当初自己逼他做的决定,为何现在看着他的模样,又感觉如此难受,自己……真的希望是这样的结果吗……说不出的奇异感觉自心底蔓延开来,犹如夜空中随风随风飘荡的云絮撞在月亮上,碎裂成一片片,柔软却又沉重。

魅紫似乎感受到了这个目光,回过头来,恰巧与粉蝶的眼神不期而遇,想起那日二人的对话,他就硬下心来转过脸,他喜欢粉蝶,但不一定要永远陪在她身边,如果她能得到幸福,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现在的他对感情已经没有什么奢望了,唯一的所希望的就是替主子完成她的野心与梦想。

一局也已经终了,与姜陆华退下台休息一会再继续。

姜陆华接过姜陆生递过来的汗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叹道:“看来我真的老了,力不从心哪。”

姜陆生奇怪道:“大哥,你为何要输给他?”他是他的亲弟弟,自然知道自己亲哥哥的功夫分量。

姜陆华看看周围,吵吵嚷嚷,应该没人能听到他们的谈话,他摇摇头,“此事先不要提……”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魅紫的功夫当真是好。”姜陆生一直在旁边看着,即使难得对别人夸赞半句的他也忍不住赞了一句。

姜陆华点点头,“确实不错。”如果能收他当做自己的人那才是最好不过的事……不过,他对那个女人的忠心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所以……不能归为己用的人才,必须得尽快除之,思及此,姜陆华那双看似沧桑的双目中闪过一抹阴狠。

另一边彩熏也替魅紫拧干了一张汗巾,魅紫接过后擦了擦手脸,不忘说一声谢谢。

彩熏轻叹了一口气,什么时候紫哥哥才能不把自己当外人呢,这么一声谢谢,她还真希望能换成对她微笑。

不过,她侧眸看了旁边拨弄着算盘的粉蝶,心中暗自思量:紫哥哥跟粉蝶,他们之间应该发生过什么吧。

魅紫将汗巾递还给彩熏,却见她愣愣的看着左边,他循着她的目光望去,落在粉蝶的身上,粉蝶正低头拨着算盘,模样十分认真乖巧。

魅紫别过眼,不再看她,越是这样看着粉蝶,他心里越难受,这些天来,他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感情,常常在不经意间会偷偷的看她几眼,但是,她不知道:他只期盼主子能快点让粉蝶回到天龙国,不管她与龙城将会如何,他只愿她幸福,如果任由她这样一直呆在自己身边的话,总有一天,心里那仿似被堵住了的泉眼会被拨开,如泉水的感情便会喷涌而出,将自己的理智全副淹没,那个时候……只怕不管粉蝶怎么不爱他,他也会将她留在自己身边。

他轻轻摇摇头,唤道:“彩熏,给。”

彩熏回过神来,赶紧接过汗巾搓拭干净。

休息好之后,二人便又上了台,正要开始比武,却听到突然一个轻狂的声音自天上飘来,“有此等好事……我自是要参与一番!”

这种低沉得极具磁性的嗓音让雪倾狂顿时想起了一个人,她啪的一声拍了桌子,腾地站起来。

“是你?”

却见来人飞落在台上,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一身玄色锦缎长袍将他修长的身形展露无疑,长袍低摆绣了一小株梅花,点点殷红便是雪梅,领口及袖口都是用上等的丝绸所缝制,腰缀浅白琉璃束带,瀑布般黑得发光的墨发用白色的发带束起,单看他的一身穿着,大多数人都能猜到此人来历应不简单,再看他落地时的身姿,竟是风姿卓越,邪魅过人,袖袍一挥间,优雅高贵尽显。

方才一看,仅是瞬间,没有人看清他的面容,待他落地之际,衣袂翩迁,众人才看得他的面容,说是看到,其实与不看到没什么两样,因为他……带了一层半面银具,只有右侧的脸能看得清楚,但也只凭这右侧露出的脸便足以看出他轮廓的俊美,更让人惊诧的是……他右眼下的红点,远看之下,像是一颗折人的泪痣,只有站得稍近的雪倾狂等人才足以看清那团小而炙热的烈火似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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