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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在冬天里的一次舞会上,我看见了历史系的女生马小蕾,同我第一次来舞会一样,她也是靠在大柱子上四下里张望。我并不是舞会的常客,多数时候是陪小妖来。小妖舞跳得好但也并不痴迷于此。只是一到周末,请她去跳舞的人太多,晚饭后回宿舍的路上,我们身后能黏上一串干部学员。我们区队的男生酸溜溜地管那叫做“小数点后的若干位”。

夏天里,我和马小蕾是坐了同一列车来军校报到的。列车从北京站开出的时候,同行的男生大都在使劲朝家里人挥手,只有马小蕾形只影单地靠在窗边沉着地喝水,因而我对她印象深刻。并且,马小蕾是我们北京考生中考分最高的,因了她的出类拔萃,排名第二的我差点就与这所军校擦肩而过了。

在舞会上见到马小蕾时我很有几分惊异。因为,从踏进军校的第一天起,马小蕾就表现得忧心忡忡满腹心事。军训时,我手枪和步枪打靶打了两个光头,第二天要补考,头天晚上我慌得睡不着觉,一趟趟跑厕所。夜里马小蕾也上厕所,见了我,一脸的冷静:“慌什么慌,打十个光头又怎么样了?毕业了还不是你回北京。我呢,还不知道给发配到哪儿去了呢。”说得我心中惭愧,一晚上几乎没合眼。

她有危机感,确切地说从拿到军校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马小蕾就有了危机意识。招生老师当时对我们大家说了:“我们军校的待遇是好,但军校的分配可是全国分配,你们可要考虑好了。”来到军校,不用打听,就听说北京一年里考来十名学生,四年后能分回去的还不到一半呢。军训刚一结束,马小蕾她就给自己制订了周密的学习计划,有了毕业后考研究生的打算。那一段时间,她永远是一本英语书不离手。其实还在军训里她就开始行动了。那阵儿正赶上军校新生们离家后的第一个中秋节,我们几个女生们坐在桂花丛边、梧桐树下,一首歌接一首歌地唱,想家想得抱在一起直哭,而只有马小蕾一个人闷在宿舍里沉着地背单词。这次周末舞会,是同宿舍的几个女生好说歹说才把马小蕾拉来的。

说实在的,军训结束后马小蕾倒是好看了许多,她本来过于瘦削的脸颊,饱满起来后脸色也跟着红润了许多,使她跟换了个人似的有了一些活力。马小蕾的底子不错,乍一看有些憔悴,仔细看却有一种秀丽之色。她眉形很正,眼睛也秀气。今晚,背靠着舞池边朱漆色的大柱子,一抹微笑淡淡地挂在马小蕾嘴边,舞厅的灯光洒在她周身,令她看上去有几分不真实的梦幻感。

不久,我就看见马小蕾被一个干部学员热烈问候着。那人曾经纠缠了小妖好一会儿,有点鹰勾鼻,所以我多少有一些印象。几次三番后,那人拉着马小蕾的手,在舞池边上一步步走着舞步,像在教马小蕾跳舞。

马小蕾的故事,无意间就从舞厅开始了。

是马小蕾脸上那抹微笑,不经意间就被舞场猎手——进修班的干部学员孙宏雷捕捉到了。

孙宏雷起先向小妖频频出击,却一直难获美人芳心。经过几个回合的征战,和几个与他一样有掠美之意的学兄一起败下阵来,连小妖的名字都没问到。

孙宏雷不免感到了几分落寞,徘徊在舞池边上,眼睛里像个怨妇一般满含幽怨。望着舞池里翩然起舞的一对对男女,他不由对舞会生出了一种厌倦,甚至顿时有了归隐之意。意兴阑珊的孙宏雷溜达着,不经意间,忽然就瞥见了一个女生,静静地靠着舞池的柱子,脸上带着如梦似幻一般的微笑,望着那舞池中舞动的人们,久久地一动也不动。这场景令孙宏雷心下一动,他站住了。

那女生就是马小蕾。

舞会上的失利使孙宏雷一番反思之后重新调整了战术。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他觉得以往自己对军校的女生太缺乏了解了,贸然上阵,自然要铩羽而归。由此他快速总结出了一套新的战术方法,觉得未必一上来就要动真格的,可以采取迂回前进的游击战法。他打算在军校里先找个女孩练练手,这就好比大考之前的模拟考试或实战之前的演习,对取得最终的胜利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环绝对不能省略。这叫什么呢?孙宏雷套用在部队上经常用的一个词——大练兵,权且就把它叫做大练兵吧。

孙宏雷在舞厅里很是不安分地转了几圈之后,一下被马小蕾的微笑吸引住了。经过对马小蕾由上而下几番仔细打量,马小蕾脚上的那双鞋,让孙宏雷的目光久久没有移动。

那是一双军校统一配发的黄绿色的军棉鞋,棉鞋的形状憨憨大大的,样子显得有几分笨笨的。棉鞋的边角已经被磨损得起了毛边,鞋面的颜色有点发白,显然穿了有不短一段时间了。在军校里,在男生们脚下看见这么一双棉鞋倒不奇怪。男生们大多不讲究,军校发什么就穿什么呗,何况这军棉鞋就是暖和。但女生们却几乎无人穿它。冬天里,女生们的脚上大多套着双自己买的样式精巧的棉皮鞋。有爱打扮的,还会蹬双款式时髦的皮靴来,靴子的腰藏在军裤裤边下,鞋跟高高的,走起路来“咯噔咯噔”响,很是神气。军校里大家都穿着同样的军装,能显出区别和个性的,无疑就是一上一下头脚两处了。讲究一点的女生,往往就爱在这两处做文章。乍一下在一个女生的脚上看见这么一双军棉鞋,孙宏雷不觉感到诧异。他再一次抬头望向这双鞋的主人,望见的依旧是马小蕾那散发着出尘气息的微笑。孙宏雷心里“咯噔”了一下。

说实在的,马小蕾这样的女孩子对孙宏雷其实并不具有杀伤力,令孙宏雷感到心仪的是那类美艳夺目的女孩子,而马小蕾无疑显得过于平常了一些。但马小蕾脚上的那双鞋,却着实把孙宏雷撼动了一下。她算不算是白天鹅里的丑小鸭不知道,但她应是天鹅群里不那么骄傲的一只。这正是他此刻所需要的对手。

孙宏雷是东北人,到江城的这所军校进修前是东北某部队的上尉参谋。孙宏雷在舞场上的自我感觉很是良好,他那样脾性和气质的人,一望而知就是在哪儿都会自我感觉不错的。这个28岁的青年军官,据民间的说法他似乎很有来头。有人说他的父亲是东北数得着的大老板,生意大得很,在欧洲好几国都有分公司;还有人说孙宏雷的一个叔叔是北京的高干,跟中央领导经常在一起开会吃饭;还有人说,他的几个姐姐都在南方做生意,家里好几辆“宝马”、“奔驰”车。军校虽看似是一方净土,但其实也是鱼龙混杂,在有些方面就媚俗得格外蹊跷。有关孙宏雷的这些传闻真真假假,大多数人听后多是一笑了之,并没有人太当真。但奇怪的是虽然没有人真信,但孙宏雷却因此有了不小的名气,加之他平日里出手大方,在军校里很快就有了好人缘。

终归是在江湖上混了些年头了,孙宏雷落落大方的一番自我介绍后,就成功地当上了马小蕾的舞蹈老师。他迈着大步迎上前去,笑容可掬,风度翩翩,没费多少周折就打着要教马小蕾学跳舞的旗号,把她一把搂到了自己的怀里。

马小蕾的故事便不露痕迹地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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