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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以红铅笔勾勒过 (2)

——琳琅,你不会知道,我怕老怕得要命。

说时不自觉以双手抱一抱自己胳膊,好像冷,抵受不住的样子。

琳琅只好致力于打破室内感伤空气,仰起尖下巴笑出来

——嗄,难道这个问题不能用少照镜子来解决?

佳音也自我解嘲笑道

——呵,是。后来我才晓得,我不是怕老,我只是怕我老了又一无所有。

说罢,复又换上欢快语气征询

——琳琅,你说我应在哪间教堂举行婚礼好?

琳琅慎重想一想

——若果真去法国,朗香教堂是上上之选。

朗香教堂。柯布西耶作品。光线与空间的关系被发挥到极致。

置身其中,光感来自末世,不留神就堕入魔道,传闻柯布西耶完成这项设计之后,便发疯了。

建筑上神秘主义之滥觞至此是个高潮。

这时傅琳琅惨然想起自己最年轻时候,亦曾梦想在这间教堂,同心爱的男子并肩站在神父面前,说一句,我愿意。

那些日子是怎么就过去了的?

那些生命分明是她的,但为什么它走了,而她却不知道?

至周末,佳音的房已搬空。

琳琅往来都看见邻室那洞开的门户,并不觉它空旷,反深感这屋子较有佳音时更逼仄。

寂寞压人。傅琳琅并没有强大到那个地步。

她便出去走走,撞球室消磨半个晚上。又拨一通电话给乔海烁,说想见他。

许是这一晚喝得多了,酒精放肆她,令她不再抱持情戒,遂向着乔海烁交付了她的身体。

呵,原来内心至萧条时,人所能投靠的,亦不过是自己的肉欲,虽然从表面上看,我们是投靠了彼此的臂弯。

做爱也好,不必交谈。

枕席之上,人的语汇陡然减至最少,发出声音来,好似摩登原始人。

却是在那一番抵死缠绵之后,乔海烁来问她

——琳琅,你有没有爱过?

傅琳琅在他怀中蜷起双腿,后背贴在他的前胸,领受到一团热气。

她只觉舒适,于是有耐心同他说

——是。是有一个男子曾在我的生命里,我的心为他裂裂地痛过,乃至此刻想起他,只有些麻木的感觉。但海烁,到今天我不能不承认,爱他是我做过最好的事情。

可惜傅琳琅从未学会那些小小的花招跟权谋。

一个人要极聪明,或是极薄情,才能在这乏爱的荒地上扬一路花帜。

感情的事,又何尝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说到底,傅琳琅只是浩瀚情场上一堆无名枯骨。

是爱人的方式不对,决定了她是个一爱就会变得不幸的人。

——那么坊间盛传你早年跟了有妇之夫,你如何不出来辟谣?

——呵,有这样的传言,我怎么不知。海烁,这的确是谎话。因当年不是我跟了他,而是他跟了我。他的生活冗长乏味,于是跟了来要尝试动荡不安的感情,呵,海烁,我清楚得很,我无非是他的小出口。

那时候傅琳琅便夸张地以为自己懂得了颓唐。

直至多年后在图书馆那间灰仆仆望不到尽头的档案室里,傅琳琅有一天才了悟

——这世上最叫人灰心的,原是人生,不是爱情。

这段日子,琳琅与海烁时时在夜店留连至深宵。

多少回在街头,琳琅仰起面孔看一看海烁明黑双目,问他

——我们去哪里?

然后两人十指相扣,又渐渐行至那幢灰色楼宇前,脚心传来地动山摇感觉。下到地底,推门进入才知里面喧嚣到疯癫,麋集无数与他们一样在寂寞里找不到救赎的族群。

明与暗,光与影,似犬牙交错,互相吞噬。

坐怀不乱的人至此,亦渐会有了意乱情迷的感觉。

琳琅自化妆间出来,角落中一环艳粉灯光里,她看见蒋广捷。

这男子好醒目,柔糜声色中,他凛冽眉骨一时隐一时现,唇角绽起桃花,若他只是个陌生人,琳琅便几要承认自己对他是有欲望的。

而又有女子在他膝上承欢,却赫然不是顾佳音。

只见该艳女一弯鬈曲长发,纷纷绕上她雪白臂膊,那臂上又以印度墨纹一枚黑羽毛,堕落天使图腾,效果真叫人触目惊心。

她缓缓别转面孔,心中如有一滩水迹迅速浸开。她只觉遍体生凉,不禁一颤。

远远望见乔海烁坐在吧台前高脚凳上,旧T恤牛仔裤,这妖艳夜海中,竟浮来一朵白莲花。

琳琅对他生出前所未有亲近,走向他,踩着宝光流溢地面,如踩着虚空。

她殷殷按住胸口要同自己赌一局

——若这时他回过头来,我便爱他吧。

但乔海烁没有回过头来。

这摩天城实在太小,次日琳琅便路遇了佳音。

今朝顾佳音小衣衫短打扮,正进行婚前最后一轮购物,置物袋中尽是琐碎温馨物件。

呵,她的的确确是收拾了心情要来嫁人。

她半点不带出舞者的骄矜神气,把舞台上那一身叫苍生膜拜的巫光藏匿得好好。

那时白素贞在断桥遇上了许仙,情肠牵动时亦不过如是吧,她以为她已到达。

但许仙,呵,人人都低估了他。

琳琅站在她面前,轻声说

——佳音,要容忍。要幸福。

闻言,佳音眼珠顿一顿,之后她眼神空茫望向街角,那里有数个孩童奔来奔去如小兽物。

她说,声音如来自别一空间

——其实琳琅,一个女子能容忍到什么地步,只看她有多想结这个婚。而我呢,我实在是想结婚的。

城市的洒水车响着《茉莉花》自琳琅身后幽幽过去。

没有避开,小腿布满水雾,一时间琳琅神思恍惚错觉自己站在沼泽地里。

呵,原来她都知道。

同顾佳音分手后,琳琅走在光秃秃街巷,人字拖有点磨脚,而日头太大,耀花了眼睛。

仰起头看见天空蓝得一贫如洗,傅琳琅觉面孔湿湿,摸一摸,原来是流泪了。

之后琳琅写小说,每每扪心自问,是否这座城中情事日渐稀薄,全是拜她这样的二流写手所赐。

爱在文字中不寂,不灭,不穷匮,居心险恶地泛滥成洪荒之灾,简直要息壤才能将它克制得住。

但实在是,风月无非幻象,天上佛,在彼岸,众生明明清楚,而依然,自欺不休。

长夏将尽时,乔海烁走了。

琳琅去送行,笑言自己从今起又要日日谨记服那苦口的良药,因若痛经昏倒在街头,已不会再有一个乔海烁前来救助。

而海烁三缄其口,人潮中只拖牢她硬净手掌,握出汗来。

大厅广播中一把柔润嗓音,催人登机。

乔海烁拥她以满怀,闻见她发间烟草及中药气味,心中黯黯已知这一条清爽肉身不可以抱至地老天荒。

于是他说不出等待,亦说不出不等待。他知道,在他的优柔中,即便当他还抱着她的时候,他早已失去她了。

于是傅琳琅仍在每周末去市立图书馆做义工。

踩一架破旧男款脚踏车,有时亦步行,但手指间总离不得一支烟。

放工后去撞球室消磨半个夜晚,其间叫一瓶啤酒,不理会搭讪,不同人交际。

图书馆出纳台的老李有一回终于同她讲

——琳琅,你真是个怪人。

她便抬起脸来,看住他,表示对这话题有兴趣。

老李笑一笑,畅快说道

——怎么回事?其实你什么也没有,但我每看你,总觉你什么也不缺。

这时正降下本年最末一场夏季暴雨。雨势摇摇击打窗台上一盆白栀子,发出劈啪劈啪声音。

正该如此。

千日万日,傅琳琅以玄胡白芍当归甘草煎制药剂,滚滚饮下。

人生世上,原为应劫而来。

保全肉身,便不怕岁月相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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