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成了我上周跟大家讲的那一对“姊妹花”追逐的目标,因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就是实用。
建筑的实用性是必需的,重建阿富汗首先建起来的是帐篷。建房子的首要目的是让人居住,其次才是好看与否,但是你发现没有?为居住而建的房子有的三十年不到就得推倒重建;为好看而建的房子有的几百年了还在被人看来看去流连忘返(不让人住进去是因为舍不得),那便是古老而又美丽的欧陆风光……所以,急功近利的人顶多只能抓住一点眼前利益,得不到最终的大功利。写作、文学更是如此,写作本身的优秀,是至高的、唯一的,实用性是顺带产生的结果,怀揣实用的目的来学习写作注定吃力不讨好。
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也很难做到彻底的纯粹,往往不自觉地会去考虑读者的感受。读者是有限的。读者在书店里选择一本书,第一感觉,纸上一堆字,分成板块的字;第二感觉,通篇从头往后读,从中间抽取精彩段落再读,然后决定买不买。你得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地球上的人再多也是有限的,读者更是这有限中的有限,你只能占有一小撮。
一部作品畅销了,占有的读者多,未必是好书,毛时代,偌大个国家就出了那么几部书,想不畅销都不可能。作品不畅销,占有的读者少,未必是坏书,尤其是在当代中国,书店里卖的书很多,读者文化水平有限,还要被多元分流。
严肃写作,作家是不应该考虑读者的。考虑到中国读者的文化水平,我甚至可以粗暴地认为:越畅销的书质量越烂。美国最畅销的诗人是我和我妻子在20世纪90年代最早将其作品译成中文的“酒鬼诗人”查尔斯·布考斯基,中国最畅销的诗人是汪国真(他在20世纪90年代打破了艾青保持的共和国诗集销售纪录)。同样在两个大国中畅销,他们是同一个级别的诗人吗?前者是世界级划时代的后现代主义诗歌大师,后者在中国诗歌界内几乎无人承认他是诗人,就因为美国一半人口受过大学教育,中国人平均文化程度:初中!——哦,畅销的意义原来如此不同!
在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中,纯文学与商业文学被分得一清二楚,商业文学自有其一套运作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这种商业运作机制已经非常成熟,属于老板行为:即老板可以左右作家来完成对读者的调动与榨取。举个例子,美国有家出版公司要运作《飘》的续集,老板是这样来做的。第一步,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公开问卷:“你认为有必要吗?”回答“有”必然占上风。第二步,再次问卷:“主人公最终的命运,你希望是:A.死亡B.疯了C.正常发展D.其他。”第三步,老板公开招聘创作这部续集的作家,自愿报名,趋之若鹜,最终一位女作家被选中了——这是作家吗?作家为什么会这样做,像狗一样活着?因为前面有一大堆金光四射的美金呀,有钱能使鬼推磨。
什么叫商业文学?大众需要什么,老板就给他们什么。他们想吃狗屎,那就把一万条狗牵过来——拉!
在商业成熟之地的老板行为,在商业不成熟之地就会演变为作者行为。出版方还不懂得怎么操作,作者自己先急了,开始包装、推销自己,你别说有的还真管用,这便是我们在当下中国所看到的。
商业写作对写作者是诱惑也是陷阱。我们来看琼瑶:人生路上,恋爱的年代里受过伤——这个伤刚好不轻不重,轻了产生不了想发泄的激情,重了人就绝望了——在希望拥有一位白马王子的时候,遇见了一匹老马,被这匹老马带入一个永不受伤的真空中,时不时把自己的伤疤拿出来揉揉,每揉一次就揉出一部作品,随后惊奇地发现:“我怎么出名了?”一个“梦工厂”就这么建成了,带着大家集体做梦。当周围只有两个人在爱时,那不叫爱,叫偷吃禁果;只有全部的人都在爱,这两个人才会找到安全感。这个“梦工厂”就是要给你制造一个全人类天天都在谈恋爱的弥天大梦。
也许,琼瑶属于与商业文学天生暗合,命中注定该去做商业作家的人。但是你看到,面对眼前这个时代,一些原本从事纯文学的作家也开始沉不住气了,池莉是最明显的一个。你们听听她现在小说的名字《小姐,你早》《有了快感你就喊》……这是出版商最喜欢的名字——歧义、擦边球,别解释了,我们知道你想干什么:不就是想掏我们的腰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