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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1993,北京爱情故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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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跟楚洁分手了。算起来,我们俩大约谈了两年的恋爱。

那是初春的一个傍晚,我去楚洁家还钱。这是我们俩处理的诸多“后事”中最具实质性内容的一项。这之前她去我那儿取过她的照片、玩具熊及一些稍微值点钱的化妆品,她是分两三次去的,每次去她都说,剩下的归你了,但过后不久,她又打来电话说,还有什么什么落那了,那不能归你……我就说你来取吧。我心中去意已定,任什么花招都没用了。

分手前不久我向楚洁借了两千块钱,其中一千五我转借给盛立国开烟摊,剩下的被我造了。我急于了清这笔账,便硬着头皮向一个叫老六的大学同学借了两千,我当时在电视台上班,信誉还是有的。

我敲门,楚洁开的门。屋里坐着一个相貌端庄的小伙子,大学毕业生那种,我们互说你好。

我从怀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我说,我来还钱。

那个春天像每个春天一样,七点多天黑。楚洁捏着那个信封送我下楼,我们在她家楼下的花坛边坐了下来,楚洁埋头点钱,我拈出根烟来点上。

周围游动着饭后遛弯的人们,空气中浮动着草木萌发的气息,男人们抽着烟,女人穿着单衣,小孩跑前跑后,悠闲中透着无聊。他们大约巴望着遇到点什么,政治运动啦,车祸啦,“抓流氓抓小偷”的吼声啦……自然这些都是不易遇到的。他们或许能遇到一辆停在楼群阴影中的高级轿车,黑乎乎发亮的那种,他们驻足品评几句,心中涌起对腐败的愤恨和向往,但只是一闪而过。和平年代。都是顺民。我真不知道这个国家有什么难治理的。

我又跟楚洁说了些不咸不淡的话,工作之类,一副“恋爱不成做朋友”的架势。

我抽完烟,互说再见,我骑上车走了。我经过一些红灯、绿灯、霓虹灯,黑暗中有些春风拂面。我感到浑身轻松,我总算摆脱了这场为期两年的恋爱,这几乎比大学本科还要累,同时,又有那么点感伤,那种得了便宜卖乖的感伤。

我走进刘明家的电梯,开电梯的农村姑娘捧着本卷了边的厚书,见是我,便欠起屁股按下“16”及“关门”键,然后就又将头埋进那本脏兮兮的厚书里。

电梯把我和她缓缓送上十六层,准确又安全。她干得不错。她大约认识所有刘明的朋友。

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开电梯的小说。我觉得电梯工这行当一定挺有意思,有点像出租车司机。二者所不同的是,一个上上下下,一个团团乱转;一个对象有限因而必定细节丰富,一个对象接近无限因而容易熟视无睹。我甚至想好了写两口子,男的是的哥,女的是电梯妹……

那时候刘明还没有结婚,他的家就是我们大家的家;而他婚后,他的家只在他媳妇崔霞上夜班时才是我们大家的家;而他婚后三年,他的家就只是他的家。

刘明在和盛立国下围棋。刘明飞快地给我开门,又飞快地坐回棋盘旁,二人视我为无物。

我开冰箱看有什么吃的,没有。我又开电视过了一遍台,又过了一遍台,没什么可看的。我翻刘明的录像带,问他有没有新毛片,刘明不耐烦地说“没有没有”,我一笑,心说他的棋八成快不灵了。

我坐到棋盘边观战。果然,执黑的刘明已有两条小龙被杀死,另有一条大龙在白棋的天罗地网中左奔右突,四处煽风点火,但白棋太厚了,刘明的脸色如那条黑龙一般难看。

盛立国有节奏地颤悠着身子,兵来将挡,水来土湮,一招一式轻松自如。他从我烟盒里抽走根烟,得意洋洋地点上,一脸幸福地说:“全歼。”又说,“老聂的话了,皇帝他妈,太后(厚)。”

刘明埋头长考,脑袋恨不得扎棋盘上。盛立国则以胜利者的姿态与我扯上了闲天:“从哪来呀?”

“街上,瞎转。”我没提从楚洁那来。我与楚洁有关“分手”的事闹了不下一年,一年来我多次对众哥们报喜:“分了分了!”开始他们与我同喜,还“分了好分了好”地劝慰一番,可没过两天楚洁就又坐在我们中间一块喝酒吃肉,弄得后来我再提“分手”,他们只说:“你丫还是他妈结婚吧!”

我走到阳台上去抽烟,外面竟下起了小雨。空气中弥漫着干燥了一冬的城市被微微浸湿的那种土腥味。不远的街上有一串明晃晃的小摊,盛立国的烟摊便在其中。城市上空一片漆黑,或许那里隐藏着我的新生活?

我的班上得吊儿郎当,除了固定的工资,奖金全部被扣光。我觉着电视台的这份工作就是将我养肥了然后再将我耗费掉,我觉得了无情趣。

我常一觉睡到下午,睁开眼便看到窗外一天比一天绿的树叶。这些高大的杨树每到夏天便将这个带围墙的机关大院映得绿森森的。这类大院顽固地保留着五六十年代的一些特征和气息:红砖三层小楼,杨树,副食店,门口站岗的武警等等。这种大院里盛产精力充沛得无处发泄的老人,盛产儿童,也盛产一些分不清年龄的白痴傻子。我家前面那栋楼里便有一个叫“傻大刚”的白痴,小时候常被我们欺负得满院子乱窜,那时他大约二十岁,每天他只有两件事:拎着一个毛巾缝成的兜子去食堂买馒头,及拎着一个四四方方的小木盒子去奶站取奶。现在我们三十了,他看起来还是二十多岁,每天仍是买馒头、取奶,多了一样,去传达室取晚报。他仍爱跟小孩玩,但没看见这些孩子欺负他,大约现在的孩子教养好了吧。掐指算来,傻大刚也应有五十了,看来傻子青春常驻。都说他父母是高知,都说高知加高知保不齐就生个傻子。有时候他在太阳地里看小孩玩耍,我从那经过,细看之下,他倒是也有皱纹了,但除此之外还是不显老,而当他的目光与我的目光相遇时,我总是下意识地挪开,不知为什么我不太敢与他对视,似乎他的目光很尖锐,很特别(他是异类还是同类?),我搞不太清楚。

我去找老六借钱那天北京正被春天的黄沙所笼罩。老六在电话里说:“你来吧,正好有几个同学也来,大家一块聚聚。”老六是南方人,毕业后就留了校。

从电视台到我的母校一路上都是那些被黄沙笼罩着的杨树,树梢间隐约着些淡绿色。

我买了几听燕京啤酒,坐在面的里一听接一听地喝。多年来但凡出远门我总是离不开酒,尤其是大学同学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一群,我从初中毕业就没交过什么朋友。

我在大学里也尝试过恋爱,但毫无进展。我感觉,对我而言,我仿佛初中毕业就走上了社会,虽然高中、大学都是不错的学校,我也混下来了,但这七年的学生生活应该只是我社会生活的背景,想起来皆是不堪的痛苦,小小的几次捣蛋因后果过于严重也变得毫无乐趣可言。

回想往事,总体来说我是极端厌学的一个人,是反群体的一个人。这群体包括幼儿园、家庭、每个院都有的那种少儿群体、学校、单位。

这些群体的头儿是父亲、幼儿园凶狠的阿姨、孩子头、校领导及某些老师、单位中的某些领导……

我反抗的是这些群体中的当权者及努力当权者,这些群体中有许多倒霉蛋给我留下了好印象。

拿幼儿园来说吧。

我上的那个幼儿园的前身,是延安保育院。并非是我有什么特殊的血统背景,只是因为我妈妈是北师大教育系幼教专业高才生,毕业后她便分到这所幼儿园当干部,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她已成为那所幼儿园的革委会主任。名义是仅次于园长,实质上是一把手,我坚信我妈是个好领导,从软弱的个性及一向的习性来看,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她与“革委会主任”这一如今已充满贬义的形象联系起来,我姐曾说我妈“就知道冲家里人发火,有本事你对外头人横呀”,我想我妈没这个本事,当然我只是说我的直觉,事实上她都做了些什么,我一无所知。

自然,我在幼儿园里很受宠,那是一所全托幼儿园,我妈虽然在那有宿舍,但我仍是一个礼拜才能见她一面。顺便说一句,我从小就家庭观念淡薄,见不见父母根本无所谓,或许不见才好呢吧?

幼儿园占地面积很大,有主楼,主楼前有很大的空场,空场中央是花坛,花坛中央竖着一个约二层楼高的水泥语录牌。

有游戏场。还有一个很大的桃园。我印象中它的规模像一座大学,在幼儿园里可以看到颐和园的佛香阁。

回想起来唯一给我留下亲切印象的一个老师竟是这么一个人。我用“竟”是因为当我回想幼儿园时,脑子里根本没这个人,而当我用“亲切”来搜寻时,跳出来的竟是她。

我几乎把她遗忘是因为第一她带我的时间很少,她似乎是个编外人员,只是当别的老师有事或生病时她偶尔带带我们。第二她长得不说奇丑无比也应是相貌难看,她四十岁上下,镶着颗金牙,方头方脸,面色蜡黄,头发稀疏。印象中别的老师常挤兑她,似乎她“作风不好”,她似乎总穿些“新潮”的衣服,我只记得她穿着一件天蓝色的的卡列宁装,完全不好看,但似乎那个时候女人只穿深蓝或灰色。

别的老师说她有意讨好我,“拍马屁”,但她具体怎么讨好我忘了,唯一有点印象的是我们一帮小孩去过她住的房子,她住在桃园深处的平房里,那里大约是工人、杂役一类的住所,一般的老师都住在宿舍楼里。那天阳光明媚,她给我们吃了她自己烙的馅饼,她是否倚在门框上露着那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金牙,抽着烟,谈笑风生,这个情景我不敢确定,但她满脸的笑意,满心在欢喜却是肯定的。

印象就是这些,再也想不起别的了。我对她有好感大约就是因为,第一她是个倒霉蛋,她受别人欺负,也就是她受那些平常欺负我们的老师的欺负;第二她不拿我们小孩撒气,她在困境中过得还挺好,不管她是真的弱智还是看穿一切的达观(我觉得她是前者),总之她是我在幼儿园中唯一有亲切印象的老师,这也说明幼儿时的我确实是对相貌看得不重,甚至可说是美丑不分。

这个镶着金牙的、弱智的“破鞋”给我留下了好印象。

要说幼儿园里公认最倒霉的当属反革命分子“林秃子”了,此人姓林,秃顶,比林彪略胖,脸色终日阴沉铁青,属于“文革”中受迫害的老革命,他终日闷头扫地,我们看到他都躲,比如在楼道里或在园内的甬道上,老师领着我们散步,“林秃子”在某处埋头扫地(真不知怎么会有扫不完的地),我们经过他身旁,均纷纷加快脚步,有个别淘气的小孩叫他一声“林秃子”,他或充耳不闻或向我们投来暗暗的一瞥,我们更是叽叽喳喳疯跑过去,队形总要乱一阵。他在幼儿园里充当了大灰狼的角色,他虽然倒霉,但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只是害怕,没别的。

至于其他幼儿园老师,我一时没兴趣提了,他们大多与小学、中学、大学老师一样,要么愚头笨脑地作威作福,要么碌碌无为地同流合污,偶尔助纣为虐一下,那时他们大都比纣还狠。

再想一遍,我发觉我的搜寻是带着某种目的的,就比如回忆,我的回忆都是在某种目的的关照下进行的,而有许多真正重要的事情,我想不起来了,所谓“重要”,是因为它们的目的更深层,更根本。我们只能领会浅层的意义。我们都是迷途的羔羊,我们不知是什么在引领我们……而我之所以想到以至说出以上这些,绝对是与我所读的书分不开的,如荣格、马克思(限于语录)、萨特(限于语录)……想及这些,我唯有沮丧悲观。

回母校是件令人不爽的事。

我对我的那些大学同学多少有些“恨屋及乌”的感情。

或者说,这些外地留京的大学生,与我们有本质的不同。生存对于他们是第一的,他们精力集中,斗志昂扬,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而我们这些北京的孩子,却很容易将时间和精力放在寻找目标上,所谓的“高不成低不就”。我们完了,我们看着这些外地孩子成名成款,一步一步攻占这城市。

我们之中有人出国了,他们去攻占别人的城市,有消息传来,他们在那边都混得不错。看来,贫困是焕发青春热情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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