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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无可否认,如果一个人对其仇敌施加报复,那他跟被报复者不过是半斤八两;而如果一个人能不念旧恶、宽大为怀,那他就比仇敌高出一等,因高抬贵手乃贵人的行为。据说,所罗门曾言:“以德报怨乃宽恕者之荣耀。”[43]过去的已经过去,且不可能改变,所以明智的人总是努力着眼于现在和将来的事情。而对过去耿耿于怀者,不过是在捉弄自己罢了。

世间并不存在为作恶而作恶之人,作恶者之所以作恶,大多为了获得名利享乐或诸如此类的东西。既然如此,又何必因人爱己胜过爱我而对其发怒呢?而且就算有人纯然是出于恶性而作恶,那这种人也不过像荆棘一般,除了刺伤别人便没别的本事了。

如果是针对那些没有法律惩治的罪行,对其施行报复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此时报复者也要注意,最好让自己的报复行为因无法可依而不受惩治。否则,报复者的仇敌依然占便宜,因为双方吃亏的比例是2:1,虽然你报了仇,但对方却冒犯了你,并让你因复仇受到惩罚。

有人复仇时会让仇敌明白这复仇来自何方。这样复仇更为雍容大度,因为复仇的动机不仅是为了让仇敌受到伤害,更是为了让其悔罪。不过,那些卑怯而狡猾的懦夫却靠阴谋诡计来复仇,喜欢在暗中施放冷箭,这种行为未免有些卑鄙了。

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44]曾用非常强烈的言辞谴责朋友的背信弃义,他似乎觉得这类恶行不可饶恕。他说:“你可以在《圣经》里读到基督劝诫我们要宽恕仇敌[45],但你绝不会读到要我们宽恕朋友的训喻。”相比之下,还是约伯[46]的精神难能可贵,他说:“我们怎能只喜欢上帝赐福而抱怨上帝降祸呢?”能如此面对朋友的过失,这是何等的豁达啊!

一个念念不忘复仇的人,只会让自己的创伤新鲜如初,而那创伤本来是有机会愈合的。从历史来看,报公仇往往会为复仇者带来幸运,如为恺撒大帝[47]之死而复仇、为波提那克斯[48]之死而复仇、为法王亨利三世[49]之死而复仇,等等。然而,报私仇者却不会有这般幸运。与报公仇者相反,欲报私仇者过的是妖巫一般阴暗的生活,他们活着时于人不利,死去则于己不幸。

谈习惯——习惯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

大部分情况下,人们的性格决定人们的思维,研究了什么样的学问就会谈论什么样的事情,接受了什么样的见解就会说出什么样的言语,而一个人的行为,往往受到日常生活习惯的左右。

所以,马基雅维利提出,无论天性多么有力量,言语多么能鼓惑人心,假如没有习惯的支持,这些也是不可靠的。尽管他说的事有些丑恶,但是事理却说得没有错。他这样说是为了告诉我们,在预谋完成某件阴险的事情时,不要因为某个人天性凶残或是坚决的承诺就任用他,而应该看对方是否真正行动过,看他的双手是否被血沾染过。但是,马基雅维利并不知道刺杀亨利三世的苦行僧克莱芒,还有刺杀亨利四世的瑞瓦雷克、行刺威廉公爵的约尔基和热拉尔这些人[50]。虽然如此,他所说还是有道理的,就是说,天性的影响和语言上的承诺都不如习惯的力量大。只不过,现在的人们受到迷信的严重鼓惑,致使第一次杀人的人基本上跟刽子手无异,杀了人还能面不改色。结盟的誓言也具有跟习惯一样的强大力量,为了信仰,人们甘愿从事流血事件。

去除精神层面的影响,随处可见习惯控制一切的强大势力。那势力之强大,几乎到了无法逆转的程度,因此人们在诅咒、保证、发誓、夸口之后,仍一如既往地那样做,好像他们是失去灵魂的牵线木偶,只能靠习惯的绳子牵着才可以活动。这种情形真是令人惊讶!

我们也可以走进受习惯左右的统治或者专制,去弄清它是怎么一回事。印度的一些哲人会自愿躺在柴堆上,然后引火自焚,以性命献祭。不只他们这样,他们的妻子也会毫不考虑地争着陪丈夫殒身于火海之中。古代,斯巴达的青年们习惯在月神狄安娜的祭坛上接受鞭笞,并且能够一声都不吭。我还记得,女王伊丽莎白统治英国之初,有一个爱尔兰叛党被判处死刑,那个死刑犯呈请总督,要求执行绞刑时用荆条绞死他,而不要用绳索。因为按照他们本族的旧例,叛党都是用荆条行刑的。在俄罗斯有些修道士,为了能赎罪,会成夜坐在水盆里,直到身体冻在冰里为止。

习惯对于人的思想和肉体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这方面有很多的例子。由此可见,习惯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主宰着人生。既然习惯是人生的主宰,人们就应当努力求得好的习惯。习惯如果是在幼年就起始的,那就是最完美的习惯,这是一定的,这个我们叫作教育。教育其实是一种从早年就起始的习惯。这种情况我们经常遇见,比如,在学习语言上,年幼时的舌头比长大后更为柔软灵活,什么样的语法和声音都能学习;小孩子的肢体关节也更加灵活,适合各种运动和技能。事实的确如此,跟成年之后才练习的人相比,从小就开始练习的人能更加伸缩自如。但是,也有一些人,他们从来不让固定的思想限制住自己,而是保持开阔的心胸,随时准备着接受新鲜的思想,改善自己。当然,这种情形毕竟是少数。

集体的习惯,其力量更大于个人的习惯。因此如果有一个有良好道德风气的社会环境,是最有利于培训好的社会公民的。因为联合起来后,人们可以从别人的教训中得到借鉴,将别人的经验收为己用,增强自己的实力;再加上在集体中,互相竞争的氛围会刺激人不断前进,享受成功让人觉得无限荣耀,在这种情况下,习惯的力量几乎能够登峰造极。毫无疑问,要想使天性中的美德不断发扬光大,就要先建设一个井然有序和纪律良好的社会。当然,国家与好的政府仅仅是已经成形的美德的传承者,而不是播撒美德的播种者。更为可悲的是,这种最有效的工具,眼下被用在最不值得的事情上了。[51]

谈韬晦——沉默使别人无法得到任何探悉秘密的机会

韬光养晦,是弱者所需要的智慧和策略。而强者有过人的智慧和胆识,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所以没必要掩饰自己。在政治中,韬晦是一种自我保全的防御之术。

塔西佗曾说:“里维娅[52]兼有她丈夫的智慧和她儿子的深藏不露。”这句话是在说:她的谋略来自奥古斯都·恺撒,她的韬晦来自提比留斯。塔西佗又说,当莫西阿努斯[53]建议韦斯帕斯[54]进攻维特利乌斯[55],并取而代之时,他这样说:“我们所面对的敌人,既不具有奥古斯都的神机妙算,也不具有提比留斯的深藏不露。”由此可见,谋略与韬晦的确属于两种不同的素质。对此二者,我们应该认真加以辨别。

假如一个人具备塔西佗所谓的那种政治艺术,那他必须有深刻的洞察力,能够适时判断什么事应当公开做、什么事应当秘密做、什么事应当若明若暗地做,并深刻地了解这一切的分寸和界限。而他本人,必定是一位通晓以退为进的韬晦之术的高手。

要是一个人不具备这种明智的洞察力,又将自己掩饰得过于彻底,以致在应该讲话时也畏畏缩缩,这就将他的软弱暴露出来。君子坦荡荡,强者通常具有光明磊落的精神以及能谋善断的能力。他们就像那种训练有素的良驹,懂得何时可以速行,何时应当转弯。这类人不仅能恰到好处地运用坦率,还懂得在何时保持沉默。由于人们的一贯信任,就算他们因不得已而有所隐瞒,也不易被识破。

一般来说,韬晦之术有上、中、下三策。

上策即沉默。沉默使别人无法得到任何探悉秘密的机会。

中策即施放烟幕,转移注意。也就是说,可以适当暴露事情中的部分信息,以便掩盖真相中更重要的那部分。

下策即散布谎言。也就是故意设置假相,掩盖真相。

关于上策,经验表明,善于沉默者往往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并被誉为“具有牧师的美德”。守秘密的牧师肯定有机会听到更多的忏悔。有谁会愿意对一个多嘴多舌的人敞开心扉,或者披露隐私呢?如同真空能吸收空气一般,沉默者能了解很多人深藏于内心的隐密。人性使人只愿意把心事倾诉给那些他认为能保守秘密的人,进而减轻自己的心灵负担。因此,善于沉默的聆听者总能获得更多的隐私。

另一方面,不管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赤裸裸的暴露总是令人害羞的。那些善于沉默的人,往往显得更加具有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说,善于沉默也是一种修养。我们不难发现,那些饶舌之辈都是些空虚可厌的人物,他们不仅议论知道的事情,而且妄加谈论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俗话说得好:“善于沉默既是处世之道,也是修身之法。”

值得注意的是,沉默之术不仅表现为节制语言,而且还包括控制表情。通常在观察人的时候,最微妙的显露内心的地方,莫过于其嘴部线条。表情是内心的首要敌人,其引人注意和泄露秘密的本领胜过语言千万倍。

再说中策,掩饰和伪装有时非常必要。特别是在一个人对某事知情,却又不得不保持沉默的情况下。对一个知情者,世人一定会提出各种问题,诱使他说出实情。就算他保持沉默,聪明人也能从这种沉默中发现蛛丝马迹。所以,必要时免不了说些模棱两可之词,这样就能为隐藏真相披上一件罩衣。

至于下策,也就是作伪或说谎,我觉得,就算它可能发挥某种作用,但其恶果终究会远远超过其益处的。一个骗子必定不是一个高明的人,而是邪恶的人。一个人刚开始说谎也许只是为了掩饰事情的某一点,但后来他就不得不编造更多的谎言,以便掩饰跟那一点相关连的一切。这很容易让自己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

一般来说,作伪有三点好处:第一,能迷惑对手,麻痹敌人,让自己有机会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第二,能给自己留一些余地,掩护退却;第三,以谎言为诱饵,探悉对方的意图,这就像西班牙人的那句谚语:“抛出一种假的意向,换取一种真的实情。”与之相对,作伪还有三种害处:第一,说谎者永远是不堪一击的,因为他不得不时刻提防被揭发;第二,伪装可能让朋友产生迷惑,从而失去合作者;第三,同时也是最根本的害处,即伪装将使人失去人格,失去人们的信任。

因此,比较明智的做法,就是努力营造真诚坦荡的形象,恰当地运用韬晦之术。除非万不得已之时,尽量不要作伪或说谎。

谈迅速——反复重申问题的实质最能节省时间

贪快求速是做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大忌。就像医生所谓的“预先消化”或“快速消化”,它肯定使身体里填满尚未消化的食物,埋下了隐秘的病根。因此,衡量是否迅速不能以占用的时间来衡量,而应该看事情的进展程度。比如赛跑,速度依靠的并不是步幅大、抬脚高;同样的道理,办事要迅速靠的是抓得紧,而不是揽得宽。有的人一心追求短期完工,或者把没办完的草率了结,以求得办事迅速的美名。然而,以简练求快是一回事,以省略求快又是另外一回事。结果几经会商,处理的事务也没什么进展,甚至反复无常、摇摆不定。我认识一个聪明人,每次看见人们求成心切,他总是说:“等会儿,这样我们会更快地了结事情。”[56]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真正的迅速是难能可贵的。因为时间是衡量办事的尺度,如同金钱是衡量商品的尺度一样。不讲迅速的地方,办事的费用自然要高很多。西班牙人和斯巴达人不在乎速度是出了名的。有句谚语说:“但愿我的死神从西班牙而来。”意思是说,希望死神像西班牙人一样姗姗来迟。

当有人向你汇报事务的第一手信息时,你务必要仔细听取。如果你对汇报者有所指示,不妨一开头就做出指示,切忌人家正讲话时把话头打断。因为讲话的顺序一旦被打乱,汇报者就要跋前踬后、搜索枯肠,这就比顺着自己的思路讲下去更加费时费力。所以,有些时候,人们觉得提问的比答辩的更令人生厌。

重复通常是在浪费时间,然而,反复重申问题的实质最能节省时间,因为这样就可以排除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直指主题。冗长而玄妙的讲话,不利于快捷,就像长袍裙不利赛跑一样。引言、承转、辩白和其他有关个人的言谈,都是对时间的极大浪费。这些话尽管听上去好像出自谦虚,但本质上却是浮华的表现。要注意的是,跟对自己抱有成见的人交谈时,切不可单刀直入,一定要谦和委婉。因为心存偏见,所以需要一段引子,这就像上药之前先热敷片刻,以便使药膏渗入皮肤一样。

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迅速的关键在于各个部分的顺序、安排、选择。只要安排不过于错综复杂,就没什么问题。因为,如果一个人不善分类,那他永远不能深入事情的核心;如果分理过细,那他永远不能爽利地脱手。把握时机本身就是节省时间,至于那些不合时宜的行动,无异于吹影镂尘、费日损工。办事一般要分三步:准备、审议、执行。假如你想要迅速一些,那中间一步可由多人参与,以便集思广益;而前后两步,只让少数人参与即可,有助于提高效率。

真正迅速的人,并非仅仅事情做得快,而是做得成功而有效的人。事先拟好一个议事日程对迅速是有益的,因为就算把它全盘推翻,那种否定也比漫无头绪强得多,这就好比灰烬比尘埃更有肥效一样。

谈时机——最好是在半路上守候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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