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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屠龙要从地精开始

龙,虽然拥有尖锐的双爪,庞大的双翼,这些虽然可怕,但最可怕的,是他们的阴影,他们的传说。

有些人说它们很聪明,有些人说它们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家伙,否则早就毁灭世界了。

不管怎么说,它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生命体。

龙是被无数的人,不管是有文化的教徒或者法师,还是没文化的野蛮人,都当成仰慕的偶像一样的存在,强大的力量的象征,也是被无数的凡人恐惧的恶魔。它们抢夺财宝,毁灭城市,时而也化成人形,在人间享受凡人的生活。尽管在无数的史诗篇章当中,巨龙们都被传颂着被杀死掉了,但是它们的种族依然还是如此顽强的存在着。说实话,李天河还没看见过一头龙被人杀掉。他甚至没有听说过有人屠杀过龙,当然,故事里面的不算。

龙总是自由自在的翱翔在城市的上空,没有任何的拘束,从这一点来看,某些程度上,李天河甚至有些羡慕这些生物,当然,除了肚皮要被围观。

人们已经知道的龙类当中最为强大的龙是黑龙,黑龙顾名思义就是很黑的龙,黑龙会龙语魔法的很少,但是拥有强大的身体素质,尽管它们一天就知道睡觉。黑龙的数量并不多,但是它们带来的灾难却是最多的。还好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比较开明,才没有因为黑龙的颜色对黑人同胞们产生岐视。

第二强大的龙是圣龙,圣龙是光明属性的龙,也叫光之龙,难得一见的好龙之一。是能够带给人幸福的神奇生物,传说圣龙的出现,会带来上百年的和平。所以光明教堂一直将圣龙作为自己的雕像。

但很可惜的是它们一直都没出现过。

李天河穿越以前玩游戏的时候就最喜欢屠龙了,毕竟这可比干一堆小怪有成就感。而且杀掉一个巨龙让人能让自己感觉自己正在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虽然这是本世纪最大的谎言之一。不管怎么样,这还是很爽的。更不用说巨龙一般都有自己的名字!天呐,那可比杀掉一个没名字的食人魔有意思多了,哦,你说有些小怪也有名字?嗯……这个李天河基本上都忘了,虽然那些巨龙的名字他也会忘掉,不过他至少能记住那些巨龙是有名字的!这可真是一个悲剧,毕竟那些名字可是制作人员费尽心思才想出来的,而且一般都很长,翻译成中文有四五个字,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剧本制作者是外国人,一定会被怀疑凑字数。

但是无奈的是,他穿越的情况比较特殊!可能是因为穿越的过程当中他的身体素质虽然被改造了,但是小脑还是原来的那个小脑,所以没有办法掌控这个强大无比的身体,这具身体在各种粒子能量的复合作用下,变得简直比绿巨人还要凶猛,但他居然几乎没有任何的运动神经!

他只要走路,就容易在地上踩出脚印来,一般的脚印那只能叫鞋印,其实是鞋留下来的秽痕,他是真正用脚在地上直接踩出来的凹陷!因为地都像豆腐块一样被他给生生踩塌陷下去了!所以他得渐渐的学习怎么不太用力走路,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起来他这辈子是学习不了刺客信条里那些主角们的刺杀方式了。不过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留下的一条街道上的脚印现在还被当作艺术品保留了下来!有些人怀疑是雷神下凡之后留下来的……

如果他一不小心跌倒的话,恐怕就要在地上直接砸个窟窿出来,比较疼的是传说中的大地之母而不是李天河同学。实际上,李天河同学是因为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跌进了下水道才穿越的。

所幸的是他没有继续生存在二十一世纪,否则如果车撞了他,倒霉的不是他,而是车主。当然,还有车。毕竟现在大家都买保险了。多亏了那些可以随便抢车的游戏。

不过还好的是,尽管穿越成了这样,李天河同学各个心理方面还是非常正常,乐观积极向上的,他比较喜欢吃这个世界的食物。只是他穿越过来的这个家庭……总是提供一些让人吃不饱的东西。

穿越过来之后,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朴素非常的见习武士服,即使他穿越到的是一个恶心兮兮的贵族之家。他实在懒得去穿那些华贵的衣服,反正对于他已经坚硬到极点,跟野猪皮差不多的皮肤来说,华贵的服饰和粗布破麻制成的平民服饰基本上没有任何差别。那些高级的贵族服饰,当醒鼻涕的手纸他还嫌块太大。最后被他送给贫民窟的人当作被子了。他打算继承了这个家庭的财产之后全部捐献出去。

地精是一种神奇而又难得的生物。它们总是坚持不懈地骚扰城镇周围的小村庄、伐木场和矿场,就好像这是它们天生的职责……很奇怪的,这就给冒险者们提供了不少的金币和机会。一个聪明的人会知道要想屠龙,先要从地精屠起。或者史莱姆什么的也行,话说回来,有人说地精还是龙的远亲呢。所以还是屠地精吧。

作为一个好少年,李天河一直将周围地区维护和平的任务为己任。正好传出有一个倒霉的地精偷了城里有名的贵族大人弗朗西斯的一瓶葡萄酒……而这葡萄酒,珍贵程度高达上千金币的一瓶,所以李天河就毅然决然地扛起了寻找这瓶葡萄酒的职责。这样才能让其他的冒险者无功而返,气死弗朗西斯大人。他决定去最近地精经常突袭出现的伐木场查看一下!这些地精除了喜欢偷有钱人的东西也就罢了,还喜欢骚扰这些无辜的劳动人民。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去郊外繁盛茂密的树林和草地间……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干掉几个凶残威猛的地精!这是多么美好的运动,多么完美的一天啊?!

杀地精这种运动毫无疑问不是只有李天河一个人参加,这对于地精来说并不是问题。因为它们经常在这项充满荣耀的运动当中取得胜利。许多冒险者都悲惨地被它们打昏,并且扒走了全身的装备。当然,如果是女冒险者的话,它们还会比较礼貌的留下几件衣服。地精们的数量优势并不是它们最恐怖的地方,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们从来都是有计划的出击……对于它们来说,这些冒险者简直就像是小学生一样,根本在它们面前就毫无取胜的机会。如果它们玩英雄联盟一定很厉害。

为了杀死地精,李天河准备了很多东西,比如上好的干粮,泉水,以及一身万一沾染了地精血之后可以换上的干净衣服。哦,好吧,这些或许和一般冒险者所准备的大剑、长柄斧和流星锤什么的不太搭调,但李天河怎么会需要这些武器呢?他只要一样东西,那就是他自己的双手,那就足够了。正所谓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一般都是小地精抢别人东西,现在终于轮到别人抢它们的了。实际上,这些东西只不过是他野餐的道具而已。

李天河并没有指望第一次就会遇上大量的地精,地精这些小东西一般都是先单独被杀掉几个,之后其他人再姗姗来迟地报仇,这虽然有些让它们看上去不是那么聪明,但是其实这样更避免了它们被大规模围剿。一旦来的不仅仅只是一个或几个楞头青冒险者,而是穿着铁罐头一样盔甲的正规部队,它们就可以随时让大部队撤离。

地精们的巢穴总是建立在地下,因此它们有许多地下的隧道可以随时撤离。

李天河来到的这个森林名字叫做多斯森林,理论上多斯森林里的一切都是属于阿卡拉多国王的,阿卡拉多国王拥有整个丹尼尔王国,而这里是他的首都附近的森林,自然也应该属于他。可惜这些地精们并不是如此认为,然而地精也不是惟一有着这样想法的,在这森林里还有一些更加恐怖的生物,比如狼人和树精,他们也同样不这么认为。阿卡拉多国王被悲剧的无视了。

而狼人和树精,他们可是要比这些小地精恐怖多了。靠着这些初来乍到的冒险者毫无疑问对上他们是没有胜算的。因此阿卡拉多国王为他热情而又勇敢的冒险者子民们建立了一套冒险者体系,在这套体系下,冒险者们有着明确的等级之分,更高级的冒险者享有更多的优惠,但同样的也要相应的承担更多的责任!!!!

每一个冒险者都有着自己的职业和拿手好戏,可惜李天河不是一个剑士,也不是一个魔法师,更不是酷炫的刺客,他甚至连一个武斗家也算不上……怎么说呢,他应该算是一个野蛮人吧,但是如果是野蛮人,也应该拥有一些基本的战斗技巧,还有一把大斧头,或者一把大锤子,当然有些文艺点的还用双手巨剑,而李天河却完全没有这些东西,他依靠的,就只有绝对的力量速度而已。不过这么一说,他自己都感觉帅。

就这样,李天河因为随身没有携带任何的武器和装备,所以太帅导致很快就被地精们给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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