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绿萝姑娘献技,那斐然,你是不是也得回报她一点什么?”段金峰又幽幽开口,给自己空了的酒杯斟满酒。
“金峰大哥折煞我了,我什么都不会,就喝酒,敬姑娘一杯!”秋斐艳打哈哈,想把这一关混过去。
混蛋段金峰,在宫里面,在我自己一个人跟前,跟个脑残傻大个一样。怎么转身出宫,到了美女面前,反而这么讲究,附庸风雅起来?!
“绿萝姑娘可不是那么好糊弄,想听她的琴,也是需要付出点什么的。”段金峰不放弃,继续坚持。
“绿萝看公子的右手,指节分明,中指有茧,想来公子一定通晓诗书。绿萝不才,想讨得公子的墨宝一幅!”绿萝欠了欠身,又行了一个大礼。
“既然如此,我若再推辞,便太不够意思!”秋斐艳骑虎难下,只能答应下来,案桌上,早有笔墨伺候。
秋斐艳低头暗想,这回,又只能借个古人的诗作一用!她往前慢慢走,搜肠刮肚想找到一首赞美琴声美妙的诗,第五步,才停下来,想好了,转过身,蹙着眉往下写。
“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杜甫老学究的名诗,现在她也只想到就这首诗最为贴切了。
段金峰和绿萝看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得写下去,一个字一个字地轻声读出来,直至最后一个字,秋斐艳放下羊毫,两个人才发觉,整首诗,果真妙极!
“愚兄还不知道贤弟的诗作造诣如此深厚,佩服佩服!”段金峰有些吃惊。虽然此前,皇上曾经说过,秋斐艳的琴棋书画造诣不输给她姐姐。可知,出嫁之前,她姐姐肖以然的诗书已经名满京城,众人传颂,至今,她姐姐所作的“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在文人雅士之间流传。
今日一见,这妹子果然不输人,这首诗,应情应景,正是听了刚刚绿萝美妙的琴声有感而作。而且,五步之间就出了如此对仗工整,富有韵律的诗句,若是传出去,这后面两句,读起来直白,而开始再细细品味,越发有味道。
“见笑了,这首诗不过是应景而作,自然有考虑不周之处!”秋斐艳笑笑说,脑子上面冒汗,诗圣先生,原谅我,真的是用这首脍炙人口的诗来“献丑”了。
“公子可否把这首诗送给绿萝,绿萝不才,很喜欢这首诗!”绿萝姑娘仿佛遇到了知音,对秋斐艳的态度一下子热络起来,仙女姐姐变成了邻家小妹。
“只是,我的字,实在见不得人,实在不好意思!”秋斐艳着急,要是知道将来需要在这样的场合出现,怎么着,她也得把字练一练再来。
三个人的目光又投到这字画上面来,秋斐艳的字,实在不敢恭维,虽然谈不上不堪入目那么丑陋,可是,没有字体,握笔无力,完全没有章法,像是几岁的顽童所写。
“斐然,你这字,真真破坏了这首诗的美感啊!”段金峰摇头说道:“你肯定小时候写字的时候没好好练,尽偷懒去了!”
“见笑了大家,小时候确实贪玩去了!”秋斐艳赔笑,这些古代人,真是讲究。在宫里就见过几个人写的字,各个像个豆腐块似的不说,大家写字各有韵味。若放在现代,各个都可以做练字大师,可以出几本字帖了。
原来的秋斐艳,写字也很漂亮,小巧的楷体让人看着舒服,可自己一个整日敲字,基本没捏过钢笔的现代人,能写成这样就不错了。况且,自己从小,也就是在书法课上面练过几年毛笔,早就把知识还给老师了。
“绿萝倒是觉得,公子的书法,只是太久没有练习,技法生疏了,虽然这每个字写得不甚匀称,还是别有风趣。”绿萝帮着秋斐艳说好话,这首诗让她对秋斐艳的好感顿生,心中欢喜得紧。
“姑娘太抬举我了。今日回家,一定勤加练习,下次,再给姑娘带一副工整些的书法。”秋斐艳汗颜了,越发觉得这首诗,怎么能拿出手!她赶紧伸手,把这首诗卷起来。本来就是窃的先人作品,再配上笨拙的笔法,杜老爷子死都不会瞑目。
看着秋分日安紧张的样子,两人都笑了,一个红脸一个白脸,搭配起来,秋斐艳招架不住。也罢,既然秋斐艳约定了下次,这初次见面,也不用闹得不愉快。
“绿萝等候下次公子的光临!”姑娘欠身一笑,秋斐艳一颦一笑,娇憨可爱。她虽然是以男装示人,可是这女儿家的作态,还是表露无余,而当事人浑然不知。
又吃了一会儿酒,三人细细交谈。秋斐艳才知道,绿萝姑娘本是大户人家出身,后来家道中落,只能委身到青楼,卖艺不卖身。之前这里的老鸨非要绿萝接客,她性子刚烈,不愿意,后来刺了客人一刀,自己的脸也被刺破了。之后,老鸨不敢让她接客,算是做了雅妓,可是又有多少人来青楼只是为了听曲弹琴的呢?她的日子,越发惨淡,段金峰偶然到来,才搭救了她。之后生活平淡无奇,在刑部尚书的照拂下,老鸨对她也客气起来。
“姑娘脸上?”秋斐艳好奇,说出口又觉得揭开人的伤口实在不应当。
“在这里!”绿萝反而表现大方,拿出手绢,轻轻擦去脸上的脂粉,片刻之间,秋斐艳便看到一道长长的疤痕,从左脸颊,延伸到下巴。她把眼睛闭上,不敢接着看,这道疤痕长,当时那一刀是有多重,多深,而绿萝当时心里的决心又是多坚定!若是自己,好好的容貌上面,有那么一道狰狞的疤痕,她肯定想死的心都有了。
“公子不必惋惜!”绿萝仿佛看出秋斐艳心中的不忍,安慰说道:“开始的时候,自然是看着难受,觉得丑陋无比,可是日子久了,也看习惯了。因为这条疤痕,还找着了乐趣,如何好好化妆,把疤痕遮起来,看不到,成了我每天梳妆打扮最大的乐趣!”
她说起来轻松,可秋斐艳知道,这里面的艰辛,不是自己能体会的。只能喃喃说道:“姑娘委实坚强,让人佩服!”
“公子见外了!”绿萝轻笑,说道:“别姑娘姑娘的称呼,公子不弃的话,可以直接称呼我绿萝。”
“绿萝!”秋斐艳笑着叫了声。
段金峰举起酒杯:“今天,斐然,绿萝和我,算是相知一场,干杯!”
“干杯!”三人互相看看,毫不犹豫举杯,这酒喝得果然舒心,更难得的是碰到知心人!
“酒到了这个地步,那绿萝也再去弹奏一首,为两位助兴!”绿萝说话,很高兴的样子:“绿萝不才,也只有这等才艺!”
“绿萝抚琴,我就吹箫一首,不然,今天我成了白白享福之人,不能坏了规矩!”段金峰也站起来,在靠南窗的格子里拿出一支碧绿通透的萧。
“金峰,原来你好东西都藏在这里!”秋斐艳喝酒,脸微微红了,脑袋虽然你清醒着,说话免不了大舌头,呵呵大笑。
于是,她一个人半醉半醒,坐在桌边,听着这天籁之音。果然,绿萝酒后,兴致大发,抚琴风格大为转变。之前有小女子的轻快活泼,也有女子心事的哀愁,可是,这首曲子激越,一石激起千层浪,像是有军马奔走,又像是千人呐喊,更像是战场厮杀。
这时候,段金峰的箫声响起,给肃杀紧张的意境,吹来一股清凉之风,像是月光拂面,又像是春色照人,柔得让人心头一缓。若真的在战场,恐怕手拿刀枪剑戟的战士也得停下来。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箫声随着琴声激荡起来,银瓶乍破水浆迸,铁戟突出刀枪鸣,两相呼应,秋斐艳听得心头一震。原来那是蛊惑人心,柔中带刚,先柔后刚,让人放松而后怕。
果然是好曲子!
两人慢慢缓下来,像是鸣金收兵,战胜凯旋一样,飘飘荡荡的乐曲结束了整首音乐。
“好曲子!”秋斐艳拍手,这种震撼,她也不过是在一场交响乐回上面有过的悸动,可是,这两人,着实强大!
而平复下来,秋斐艳冒了一身汗,酒也醒了,硬生生竟生出一种想法,段金峰这个人,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