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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同治元年壬戌(公元一八六二年)

148七月,抚军左札来,着余赴宁波筹饷。是时,宁绍台道已放史士良,士良亦有信来,请余同往宁波。士良先由江西至安庆,余亦随至安庆,具履历,见曾中堂。中堂见余履历,告赵蔗泉曰:浙江二次失守,于段镜湖无关,余前不知也。居安庆数日,同史士良赴九江,搭轮船先至上海。时宁波殷户,皆在上海逃难未回。史士良往拜各绅,皆不肯见面,亦不敢回拜。余谓宁绍人曰:诸君不愿还乡乎?史士良新放宁绍台道,何可置之不理也。宁波人知余要同史士良劝捐,皆曰:他人不知,大人岂不知我宁波人苦况。现在家室全无,即欲劝捐,非我宁绍人不思报効,但款项从何而出?诸人皆叹,有泣者。余对诸人言曰:若言宁绍苦况,我先欲泣,昔日贼踞南京,浙江供应军饷多取之宁绍,此时我等只思保住南京大营,则浙江可守,故每年一次宁绍捐款不下数十万。当日浙江巡抚黄,与大营向军门约,浙江每年供大营军饷,每月六万,每年七十二万,如浙江有急,大营必分兵救之。后浙江咸丰十年贼来,大营救之不及,以致浙江不守,是我等劝捐之人,已无以对宁绍士民矣。迨王抚军来浙江,我又戴罪赴宁波劝捐,数月之间,捐至六、七十万。此时宁绍之人,已觉身无完肤,乃捐甫解省,贼又复来,是我劝捐之人,罪能更仆数哉。今诸君因地方失守,大家带同老幼避乱于夷场之内,我犹欲向诸君劝捐,岂惟诸君之痛心,我尤念之而更难为情矣。余言及此,一时伤感于衷,不觉放声大哭。久之,相对无语。余曰;春间我在开化见抚军,亦言及浙江百姓,相与流涕。抚军以湖南人来为浙江剿贼,其念民苦而流涕者,亦知筹饷之难。知筹饷之难,而不能不筹饷者,不能不剿贼也。浙江当两次失守之后,何以知贼必可剿?我前目击楚军亲自担水,亲自炊锅,略无兵勇习气,此乃节制之兵,不比前有用之饷,徒供无用之兵也。且皇上驾崩热河,幼主登极,太后亲政,气象一新,居然仍归北京;肃顺弟兄跋扈,居然俯首就刑;其余不法之臣,亦皆自赴京师,俛首听勘,是本朝气运尚未衰也。我等皆本朝士庶,眼前就同勉供军饷,转瞬共享太平,亦意中事也。诸人齐声应曰:谨如所命。但目下从何下手?余曰:只要大众齐心,自然另有生法。自是,人有拜史士良者,乃与各绅商议,借宁波会馆之在上海者,邀集宁波绅衿殷户,至会馆议捐。宁绍之在上海为商为贾,除捐江苏厘金外,再捐本省军饷;其殷户之现居上海者,即在上海捐局书捐;其殷户之已归里者,皆赴宁绍台道衙门书捐。事已议定,史士良赴任,又邀余同往宁波。杨憇棠乃将自备轮船送史道赴任,余亦同坐船,驶入海中,忽然遇风,虽轮船亦颠播波浪之中,余一时头昏目眩口吐,遂宿夷目舱内。次日,抵宁波,余住顾阆风宅以作公馆。是时,贼居省城,绍兴亦为贼窟,宁波虽复,亦是孤城,所以一面筹饷,一面招勇。史道又向余求带勇之官,余乃保一杨姓武官,曾随余当过营中差使者。不数日,集勇五百名,由史道下札委之,将勇册造就,带勇进城,请史道同余点阅,由西门进宁波。本地守城兵勇,将杨新招之勇拦住不许入城,并扯碎杨弁衣服、花翎、靴帽。问是何故,皆云:所招之勇,尽是前日「长毛」,并杨亦是「长毛」头子。人来告余,余谓:日前贼至宁波,勇中未必无乘机掠抢者,若说杨是「长毛」,无乃言之失实。宁波人皆曰:杨乃段大人所举,何乃说是「长毛」。史士良亦以拦者为不是,勇乃于是招定。一日坐公馆中,东阳侍郎李春皋至。李名芳,曾分己丑会试房官,故太邑李国囗〈木巳〉乃其门生也。前年,余至东阳,春皋犹备席请余。衣白布长衫,足下并无长袜。余惊问:大人何以至是?乃告以被难情形,闻宁波现已收复,特来避难,现居江北岸店中。与余共叙各人近日景况,坐久告辞。余送之出大门,忽遇史士良至。春皋与士良向不认识,春皋既去,余回馆与士良坐谈,问余送何人?余悉告之,且曰:彼告老归家,尚可粗安,今遭贼掠如此,亦太苦矣。士良沈吟良久,谓余曰:镜翁明日见面时,只问春皋先生,前分会房,房中有安徽太湖姓李者乎?若是,则是我太老师矣。余曰:莫非尚遇救星。士良与余商量筹饷兵事毕,亦回署。次日,余往江北岸拜李春皋;春皋适不在店中,只有其子在焉,貌却不扬,言语伶俐。余问曰:令尊大人曾分过会房,房中曾中太湖姓李名国囗〈木巳〉乎?答曰:不差。余告之曰:现任道台史士良,乃李国囗〈木巳〉会房门生,尔令尊大人,是史士良太老师,尔转告之尊大人。余去矣。

149余于宁波捐务定后,仍回上海劝捐,即在夷场租房子一处,贴劝捐捐条子,夷人不肯。宁波人之在上海交易者,多与夷人交好,谓夷人曰:段大人深得宁波民心,故上宪特请段大人来劝宁波捐;公馆之设在上海者,亦是我宁波人情愿,亦只劝我宁波人捐,外国人无须管此事也。余于是又居上海劝捐矣。上海生意,宁波人甚多。是时东南大局,又只在上海一丸之地。江苏浙江两省军务,皆须筹饷于斯。上海又是江苏所辖地方,于此筹饷,岂不为江苏所忮?幸宁波人皆顾本省公事,故帮余者甚多,或分设委员,或邀集绅董,不数月而捐又办成。间有一二进出大宗,经余与宁波人设法办成;江苏地方官见其利甚巨,从中阻挠,实欲夺之,余亦不与之争,而宁波人乃止而不办。可见取利于民,要出自人家情愿也。

150绍兴张广川,其先人亦以生意起家者也,至广川时,而财名愈大。杭州胡墉,以市侩而夤缘省城上宪,故绍兴一府捐款,其解省银两,非胡墉经手,则省局不收。张广川以本城殷户,绍兴之开店铺者多行其资本。胡墉手下走狗亏欠绍兴人洋蚨二十余万,胡墉心不能平,欺诳省中大宪,谓绍城洋钱极多,一时下札着绍兴府,即在张广川店中先提洋蚨十万。绍兴人乃与胡墉说和,其走狗所亏之洋,亦情愿不要。胡墉又娶绍兴一孀妇为妾,绍兴人愈不服胡墉。绍兴失守,署府廖子成死,胡墉又使子成之侄在湖南省具禀,谓子成之死,由张广川邀集乱民戕害。京城有旨,着浙江巡抚查问。左抚军亦明知张广川无罪,然乐得藉此派捐。知张广川现住上海,行文到上海,要张广川赴行营听候查办。绍兴人心愈不平。余谓绍人:徒袖手旁观,心虽不平,于张广川何补。目下绍兴犹陷贼中,抚军已向绍兴众人筹饷。若云廖太守死由张广川鸣锣集众,此事乃余所目击,一人鸣锣前行,后面跟着者数百人,口中乱叫,要杀「长毛」头子;余问:「长毛」头子是谁?答曰:本府。后众人将本府围住,尚有王都堂与余在旁边解劝,是鸣锣明明有人,于张广川何干?尔等皆绍兴人,戕官人众,即不能全知姓名,而鸣锣为首之人,岂有不知,何不代张广川一为分辩?绍兴绅士共十人,公具一禀上左抚军。绅士有谢姓一人,由翰林散馆归里,作宁波府学教官;绍兴人具公禀,以谢名居首。抚军批禀有廖太守尽忠为绍兴殉难,尔等不知感激,乃反庇护一倡乱之人;谢教官亦有官守,宁波失城,到底亦当查办否?绍兴人愈加着慌。余问绍兴人曰:尔等具禀,何以致词?皆曰:总以张广川平日本是安分,戕官并无其事。余曰:此系奉旨查办之案,鸣锣戕官,实系尔绍城中事,尔等禀中不指明鸣锣之人,其能为张广川辩乎?刻下绍城尚为贼踞,将鸣锣者姓名指出,抚军其如此人何?况此等平空造乱之人,大众亦不必为之回护也。现在湖南有一郭云仙,由翰林院编修在军营中办事,李中丞来署江苏巡抚,曾中堂使随李中丞来,前日在中丞处席上,亦曾言及此事,我已将原委说明,云仙一一知之;但其捐款,非十万银子不可。皆曰:广川虽富,家破之后,十万捐款尚可勉强。后经余调和,乃捐洋十万元,挽郭云仙写信于左抚军,张广川于是免罪。胡墉之遇事倾人,真可畏哉!

151九月,贼在上海境上,李中丞亲自督战;有夷兵助战,贼却。自是官军稍长,李中丞实授江苏巡抚。遂连复太仓等处城池。官军进逼苏州城外。

152十月,克复江苏省城。城未下时,李中丞船抵苏州河中,贼首数人,出城请降,遂至中丞舟中,中丞许之降,因而杀之,遂入苏州城,数日乃定。中丞娶赵氏夫人于苏州城中。是年,中丞胞兄李小荃已任广东布政,喆儿时官广东,赵岵存有女未字,常与喆儿家眷来往,李中丞元配病故,其太夫人每欲为中丞再娶,小荃告知喆儿寄信于余,嘱余向中丞作媒,小荃亦有信通知中丞,故中丞见余,先告以太夫人之意,余亦从中赞成。

153十一月,至腊底,共计各项捐款有四十万之数,遂在上海公馆中度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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