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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硬性幽默的软化——虚幻在对抗中的超越作用和“复位”作用(1)

引言

人类之所以欣赏幽默,把它当作一种高度文明的修养,是因为幽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缓解矛盾,转移对抗,放松情绪,使人在驾驭自己的情绪时更加自由。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竞争的压力下,不免有些紧张,尤其是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使得大多数人处于一种高节奏的挤压下,时间变得值钱了,交通变得拥挤了,朋友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实用了,连婚姻家庭也撕开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如果仅限于经济上或工作上,处理起来还比较简单,因为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法令、条文在那里,但是,由于长期处在这种环境中所产生的精神紧张,很容易导致人的情绪的意外膨胀和爆发,对这种爆发用行政约束和道德规范去解决常常很难奏效。

一、光有幽默方法但缺乏幽默心态怎么办

在情绪膨胀和爆发之前,最好的方法是用幽默去放松情绪,把对抗融入会心的微笑中去。

问题不在于理论上多么重要,而在于实际上如何做到。绝大多数人不能这样做,是因为情绪上转不过弯来。心里已经认识到对抗、争吵有失身份,伤害感情,但实际上还是不能自控。许多人当场爆发,事后后悔,很痛苦(当然也有很得意的,那就与幽默无缘了)。以后再碰到类似的情景,想到了以往的教训,虽然想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仍然无法实现。有人认为这是由于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具体的、可行的办法,其实这种看法不太全面。

幽默有一种不可或缺的心理基础,那就是善意和宽容,幽默是一种精神的境界,具有一种文明的高度。林语堂、钱钟书都一再强调这一点。如果没有宽广的胸怀,光是掌握了一些操作方法,仍然可能是缘木求鱼。方法不过有利于表达人的胸怀、人的情绪,但再好的方法也不能立竿见影地制造出宽广的胸怀来。所以幽默谈吐的自我训练,关键在于提高自己的素质,开阔自己的心胸。心胸狭隘,肯定与幽默无缘;心胸博大了,幽默方法自然比较容易掌握。方法是死的,人是活的,真的达到了那种自由的超脱的境界,虽未刻意追求,而幽默自生;心灵到不了那种超脱的境界,虽然苦苦钻研,也还可能是弄巧成拙。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好的幽默,是最自然的,好像出于天性,所谓无法之法,是为至法也。

深圳市一个合资企业的女工张瑞芳写信给我说,她有志于幽默谈吐,读了我的幽默理论,很有体会。平时,她确实被人认为是一个乐观幽默的姑娘。在集体宿舍里,她和一个很受她尊敬的大姐住在一起。大姐对她呵护有加,两个人亲如姐妹。有一次她回到宿舍,发现那位大姐和一个小伙子交谈正酣,她不便打扰,就把录音机打开。可能是音量开得过大了,那位大姐突然情绪膨胀,一下子爆发出来,很不客气地说:

“你再这样,我就把你和这录音机一起扔出去!”

她当时很紧张,但想到在这种情况下,与其以情绪膨胀对情绪膨胀,不如用幽默转移对抗,缓解情绪。于是她说:

“不用劳你大驾,我自己把自己扔出去好了。”

在场的人都笑了,一致称赞她很幽默。她也笑了,但是当她自己走出房间时却感到十分委屈,无论如何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

她问我这是为什么呢?

我回答她,这是因为她的幽默感还没有磨炼到炉火纯青的程度,她运用了正确的幽默方法(自我调侃),但她胸中的宽容、善良还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就产生了这种微笑后的痛苦。我想,她应该对大姐有充分的同情。也许,这位大姐年纪比较大了,长期等待着白马王子而耽误了青春,正和一个小伙子谈得投入,同屋的小姐妹却突然制造噪音,所以,就突然情绪膨胀,发起火来,有点六亲不认了。在一般人来看,这是缺乏修养的,显然是个缺点。但是,你既然是和她情同姐妹,就要比一般人更了解她,更能体会她的心情。你应该感到她可爱,哪怕错在那位大姐,也是人之常情嘛。虽然爱情八字还没有一撇,就把友谊不当一回事了。但爱情使人不讲理呀,你要学会欣赏这种不讲理。有没有幽默细胞,往往就在这一点上看出分晓来。

这里,涉及一个根本问题,那就是心胸。幽默的博大,主要在对己和对人两个方面。首先,对他人要有一种悲天悯人的胸怀。就是对人家的缺点毛病,不能疾恶如仇,而要站在人类生存的高度上,把这种缺点、毛病当成人类的一种局限,包容并欣赏它的可爱。

乔治·桑塔耶那说:“我们所说的幽默,其本质是,有趣的弱点,应该和可爱的人性相结合。”关键是,你能不能把人家的“弱点”看得“有趣”,能不能从个别人的“弱点”中,看到共同的“人性”,不管这种人性有多少缺陷,你能不能从中找出“可爱”来。

桑氏进一步说:“不管人家有多么荒唐,然而,我们所应该摒弃的这种滑稽状态,似乎反而使得他的性格更为可爱。幽默也是如此:痛苦的暗示使人感到痛苦,所以必须有一些可爱的因素重过它。”

道理说起来太抽象,举个大家熟悉的例子吧。中学语文课本上有鲁迅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里写鲁迅的启蒙教师的教学方法很简单、很刻板,完全是死记硬背,而且没有休息,没有娱乐,稍稍出去游玩一下,就要被呵斥,大叫起来:“读书!”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启发心智的办法。鲁迅还特别强调,学生对于所读的内容根本莫名其妙。这样的读书不是很枯燥吗?这样的先生不是很可恨吗?在缺乏幽默感的作者笔下,可能是这样的。但是,鲁迅是个人道主义的幽默大师,他只是把教师的教学法写得很“菜”,却没有把他的心写得很“菜”。鲁迅突出强调,这个没有什么真本事的教师,自己读书却很投入,念起什么铁波罗……金如意……来,简直是如痴如醉。他所读的文章明明很平常,他却沉醉在自己所营造的境界之中:读着读着,“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如果是在生活中,一个人空有“渊博”、“宿儒”之名,教书却无方,误人子弟,是令人厌恶的。但是,我们在这篇文章中,读到他如此沉浸在自己的境界之中,是不是也会觉得这个老头子也挺好玩的、挺可爱的?在这里,鲁迅通过“渊博”、“宿儒”等词语,传达出对于小人物的人道主义同情。

再举一个例子,鲁迅在同一篇文章中,还写了这样一件事: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像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最后的“教训”是,今后“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这个因果逻辑就更荒唐了。从这样一个可信性很低的、不可重复的故事,居然就得出了一个极端普遍的结论,似乎任何时候在背后叫名字的声音,都可能是美女蛇发出的。这种逻辑的荒唐,本来是很丑的,但鲁迅并没有一味地“丑化”长妈妈,他没有正面指出长妈妈结论的愚昧、可恶,反而强调了她是郑重其事的,是很真诚地相信的。她不但没有坏心,倒是出于关心孩子的好意。这样,可恶的迷信就变得有点可爱了。

藏在这幽默后面的鲁迅的笑容是调侃中带着欣赏的,是批评中带着宽容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幽默大师的博大胸怀。

接下去,说听了这故事使他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虽然也曾听到从背后叫自己的名字的陌生声音,“然而都不是美女蛇”。把自己写得很傻气的样子,好像这样荒谬的故事,自己连怀疑一下的智商都没有似的。这就不仅仅是对长妈妈的调侃,同时也是鲁迅的“自我调侃”。鲁迅把对于长妈妈的调侃和自我调侃结合了起来,这就显示出鲁迅幽默感的丰厚。

这就涉及幽默的第二个方面,那就是对自己的宽容。

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幽默和抒情的不同。抒情,大抵是倾向对环境和作者内心的美化、诗化;而幽默是把自己和他人加以贬抑,甚至“丑化”。这就显出了作家胸襟的开阔,而这样的低姿态恰恰是高趣味的。自我调侃之所以在美国幽默学中被列为上品,就是因为他们敢于把自己说得很差,很狼狈,很没有水平。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这里,我把自己的一篇散文《写不完的‘不亦快哉’》录在后面供读者参考:

中国古代文人不管写诗还是写散文,一般是以追求美化和诗化为主的,自我丑化绝对少有。而金圣叹批注《西厢记·拷艳》一折,一连写了十几个“不亦快哉”,不追求美化和诗化,坦然自我“丑”化:“看人家放风筝,线断了,不亦快哉!”幸灾乐祸原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却堂而皇之地写在文章里。这在幽默中属于“自我调侃”一格。再如:“闷热天气,前后庭赫然如洪炉,汗出如注,苍蝇纷飞,饭不能食。忽尔大雨倾盆,身汗尽收,苍蝇尽去,饭便得吃。”他率性高呼:“不亦快哉!”看来他很喜欢率性欢呼。猫抓了老鼠去,他欢呼:“不亦快哉!”私处有癞疮,以热汤澡之,他也欢呼:“不亦快哉!”这种事情本来似乎与诗意的美化距离很远,甚至有点“丑”的,但他的率性却是真性情,可以说是一种“丑”中之美。

本来,真性情的自然流露,是抒情诗的特征;抒情是美化,与幽默的调侃搭不上界。若是真性情流露到不怕丑的程度,就有点儿荒谬,事情一旦荒谬,就有点好笑了,也就有了幽默的性质了。越是荒谬,越是好笑,也就越是有幽默感。例如,他说,自己想当和尚,又怕吃不成肉,如果允许当和尚的吃肉,则他就马上用快刀把头发剃个干净。自我调侃,把自己说得有点不堪,和常人自我美化的倾向形成反差,但也显出了自己的坦荡和心胸宽广。

自我调侃,是一种以“丑”为美。关键是分寸感,不能太温,又不能太火,不管多煞风景的事,不能有伤大雅,不能给人品质恶劣的感觉。金圣叹写道:早上起来,听城中一个人死了,大家都不免叹息。他就不但不感到悲哀,而是感到“不亦快哉”。幸灾乐祸,如果是针对心地善良的人,就太恶毒了,但是,他事先问明了此人乃“一城中第一绝有心计人”,他的坦荡就能引起读者会心的微笑了。

金圣叹的可贵之处是把这种分寸感把握到十分惊险的程度:“身非圣人,安能无过。夜来不觉私作一事,早起怦怦然实不自安,忽然想得佛家有布萨之法,不自覆藏,便成忏悔。对生熟众客,快然自陈其失,不亦快哉!”这里所说的“私作一事”,我不得不作注解,显然是指手淫。身为封建士大夫,居然坦率到自我暴露的程度,把自己的私事主动、公开地披露,并觉得由此而得到解放,这是要有一点勇气的。这种自我暴露,可以说是化“丑”为美了。也许正是这一点,激起了后世文人的赞赏。

梁实秋先生就模仿这种“不亦快哉”的笔法,在《来台以后十二大快事》中,一连写了十二个“不亦快哉”。梁先生毕竟是绅士,并不模仿金圣叹的自我暴露,而是继承他的自我调侃。其中有写到地上满是甘蔗渣的,不过梁实秋先生不是暴露世人的不知环境卫生,而是转而作自我嘲讽:“于烈日之下,口干舌燥,遂于路旁,小摊之上,随手购得甘蔗一支,随嚼随吐,既可立解口渴,又可为扫地者创造就业机会。不亦快哉!”林语堂也有《不亦快哉》之作,不过不如梁实秋的潇洒。自此“不亦快哉”之风,遂风行海内,绵延不绝。李敖作《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不讨老婆不亦快哉》,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以玩世的姿态写他的愤世之情:

得天下之蠢材而骂之,不亦快哉!

仇家不分生死,不辨大小,不论首从,从国民党的老蒋到民进党的小政客、小瘪三,都聚而歼之,不亦快哉!

在浴盆里泡热水,不用手指而用脚趾开水龙头,不亦快哉!

逗小狗玩,它咬你一口,你按住它,也咬它一口,不亦快哉!

以快速放领袖万岁歌,以慢速放蒋经国演讲电影,笑不可抑,不亦快哉!

看淫书入迷,看债主入土,看丑八怪入选,看通缉犯入境,不亦快哉!

拆穿柏杨,指其忘恩负义,且为‘丑陋的中国人’,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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