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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于是,马在人类的世界中便有了黄金一般的价值,人类随之有了相马的一整套体系。草原的“马背民族”将良马宝驹的特征形象生动地比喻为:野牛的额头、青蛙的眼圈、花蛇的眼珠、白狮的鼻孔、红虎的嘴唇、大鹿的下颌、鹫鸟的羽毛。养马人相马一要先看脸面,凤凰面型为上等;二看腿型,黄牛腿型为上等;三看马齿,马齿渠深居为上等;四看毛色,鹿毛、虎毛为上等;五看马蹄,耸起、内缩为上等。世上的马有很多种类,仅中国就有五种:蒙古马、伊犁马、南番马、川马、野马。马有着漫长的进化历史,这种古老的奇蹄目哺乳动物可以追溯到五千五百乃年的早始新世。始祖马最初生长在北美,短小的身材与狗差不多大,它没有多少力气,不善攀登和奔跑,是在北美的山地上,始祖马渐渐拔高长壮了自己,发展成中始新世强有力的山马,又有后马、中马、细马……马类走出了北美故乡,向其他大陆迁徙,在这些新大陆串,由于小同的气候、土壤、水草,马也开始了各自不同的变化。蒙古马的身材变得短小,却是将士最优秀的战马,速度如同闪电一般;伊犁马高大而漂亮,是土侯将相最尊贵的坐骑,王侯的马像它的主人一样被精心披挂装扮,一身的行头价值千金,一匹浑身披金挂银的马走来时,其富贵体而的模样简直如王侯本人。当张骞来到大宛贰师城看到汗血马时,他这半生所见的马统统失去了颜色,天下还有这般的牲畜吗?张骞觉着它们那天生高贵的外表中蕴含着某种灵性和神性,仿佛是上苍之神降于人间的生物,它们拥有马的面貌体形,却远远高于马,若不,它出的汗怎可能是血一般的红色?当它尽情尽兴奔驰之后蓦然回首,当它愤怒地暴跳、咆哮或因伤心绝望而仰天长嘶,皮肤浸出血红色的液体,似乎它每次驰骋,每声吼,每阵鸣都倾其情感沥其心血。汗血马的性格是孤独的,因孤独使它跟定了自己的主人,假如主人是忠勇的战士,那么人与马在沙场上便演绎出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故事。张骞也许会思忖:那马会不会是那些战死疆场的勇士托生?这块大陆遍布人类浴血厮杀的骚场,一代代战死者的灵魂挤满了空间,它们必定不安心做漂泊的孤魂,一准努力要回到世间来,于是它们将灵魂依附在这种体态矫健的马身上,终于使之具有了别具一格的飘逸气质和与众不同的流淌血汗的特征。

张骞结束了他长达十三年的漫游,回到长安向武帝复命,在他的《西域见闻录》中有长长的一段是关于汗血马的,汉武帝立即给此马以准确的命名:天马。

天马在武帝的心中印下了深刻的印记,在随后的“丝绸之路”的商贸往来中,武帝派使臣车令等人携千金及一匹纯金打造的金马前往大宛换取。大宛国位于帕米尔高原西部,锡尔河中、上游,费尔干纳盆地一带,北接康居,南临大月氏,东北至乌孙,与西域诸国相比。大宛算得上是大国,户六万,口三十万,胜兵六万人,大小属邑七十多个。大宛盛产葡萄酒,富人藏酒达万佘石,还笮久藏数十载的佳酿。汉使经长途跋涉来到大宛国都贵山城,大宛虽与汉朝建立外交、商贸联系,但因距汉路途遥远,两国实际往来甚少,大宛真正与之修好的还是西域的强邦匈奴,大宛甚至畏惧匈奴,同君心甘情愿地接受匈奴单于的控制。匈奴使者持单于书信到来后,大宛便以丰盛的宴席相待,而汉使却遭冷遇,“非出币物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骑”。

面对大汉武帝的请求,同君与贵族们商议,汉土远在万里之遥,北路有强大的匈奴阻挡,南路无城邑,为大片荒凉的沙漠戈壁,大军不能远征,即使得罪汉朝,也不用担心遭到报复。大宛国君傲慢地拒绝了武帝,说汗血马是大宛的国宝,岂肯换给别人?大汉的使者愤怒了,出言怒骂,凿破金马,拂袖而去。阴险的大宛国君使人在半路劫杀了汉使,抢夺了全部财物。武帝的天颜被侵犯,怒不可遏,任命李广利为贰师将军、赵始成为军正、王恢为导军、李哆为校尉,征发骑兵六千、郡国恶少数万,浩浩荡荡奔赴大宛。

张骞期待的和平在丝路开通后,只持续了一段日子,为了各自的利益,为了求取某个珍宝,为了争夺丝路霸主之位,丝路上的杀伐征战愈演愈烈。

李广利率领庞大的远征军绕过罗布泊,沿途的所有小国均关闭城门,拒不提供粮草,汉军未得到给养,只得打一场残酷的攻城战,他们就这样走着打着,一路死伤无数。将要到达大宛时,汉军只剩将士数千,几乎是一支劳顿伤残之师,被大宛的东邻郁成国的军队轻易地击败。李广利只得率残兵败将退至敦煌,从出征到败退整整经过了两年。将军上书武帝,请求罢兵还朝,武帝大怒:有敢入玉门关者斩。李广利和他的残部便在关外候命。

是时,将军赵破奴北伐匈奴遭到惨败,两万将士全军覆没,朝中大臣就建议武帝停止求取汗血马的战争,集中武力共讨匈奴。但是,对汗血马的渴慕深深地噬咬着武帝的心,这天马把他完全弄糊涂了,他可以轻易地得到天下的美女,怎么花费了那么多财力、人力,就弄不到一匹天马?他宁可放弃与匈奴的国仇,也要远征大宛,他对朝臣们说,如果我大汉朝连这等小国都攻不下,西域诸国从此会轻视我们,乌孙、大夏、康居等小国甚至会骑到我们的头上,我大汉的威望将在西域彻底丧失。之后,他大赦天下囚徒,发给他们征衣刀剑,又征发了郡国六万兵丁,携带牛十万头,马三万匹,骆驼、驴、骡等畜数万,另有下、车粮秣,命有罪的大批官吏为远征军运输给养,此番当为“天下骚动,转相奉伐宛”。

征讨大军再次由李广利率领,踏上西域的土地后,汉军不战而屈人之兵,诸小国打开城门,酒闵相款,顺利至大宛国贵山城下,大宛军战败,退守城门。汉军掐断了城市的水源,围攻四十日,城内大宛贵族们议定策略,杀其国君,携君王首级出城与汉军讲和,并许送汗血马。

此役汉朝大胜,大宛新君遣子入质于汉,每年向汉朝进献两匹汗血马。佢是,此次西征的十万余将士回到玉门关者,只剩万余人,除一小部分在战斗中死亡,多为路途中病殁,而国内损耗的钱物则无法计算。西汉社会一时“黎人困苦,奸伪萌生,盗贼并起”,可武帝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天马。武帝看到运抵皇家马厩的汗血马,不禁惊异于它那天生的王者风度、眼中迸射出的旭日东升般的光芒、遍体如流泉般的洁净光滑。刹那间,武帝与汗血马心息相通了,高为帝王者自称是孤家寡人,接受万众的仰视,他的天子威仪慑服一切人,包括他的王后嫔妃王子公牛,他无法对他们倾吐心曲,长天之下,他从无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也许他内心深处渴求一份亲情友谊。汗血马愉快地咴叫着,以面颊蹭挨着武帝宽大的袖摆,赤诚的目光撞疼武帝的胸膛,此时,武帝便觉这四年来的漫长西征,大汉所付出的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辽阔大地之上,他一一汉武帝终于为自己找到了可以吐露心曲的朋友和伴侣。

以后的唐人杜甫有首咏此马的诗:

胡马大宛名,锋棱痩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橫行。

自从九年前开始历史小说的创作后,我的案头便满满地堆着史书,常听文人朋友说,研读这些生涩的古文实在是一种痛苦,那是老学究的事情。我奇怪自己何以从无痛苦感?或许我年纪轻轻却已具有了老学究的沉静心态,总之,我这人軎欢静,喜欢在温馨的书屋捧着一杯好茶去读史。在尘封的史书深处总有令人称奇的鲜活人物,让你无比激动,或许一个长篇的构思就此萌生。有一天,我就是这样偶遇了那两位远行乌孙的汉公主。

公元前105年那个风和日丽的春天,汉武帝把江都王刘建的女儿细君作为公主嫁往乌孙,给昆莫·乌孙君王猎骄靡做夫人和亲的驼马队走在西部辽阔的戈壁沙漠上,走过很多片河流环绕的绿洲,走完了短暂的春天和长长的夏天。细君公主没有像十年后的王昭君一样,在出塞之路上留下无数美好的传说,却必定也是马上拨弦诉离情,塞燕高飞伴女行。乌孙是西域的一个游牧民族,占据着天山北麓、伊塞克湖南岸、伊犁河流域的广阔牧场。乌孙人的人类学类型,韩康信先生认为,即短颅型欧洲人种的帕米尔—费尔干类型,与中亚地区的塞克人有相似的形态特点:苏联考古学界也有很多学者认定乌孙是东伊朗族塞克人(即中国史籍中的塞种,亦称塞人)的一支。乌孙部田作种植,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乌孙王室一直与匈奴关系密切,偶尔有兵戎相见。那时乌孙是西域的大国,有户十二万,人口六十万,胜兵十八万八千,但是,西部土地上的真正统治者仍然是匈奴,当时西汉与匈奴的战争正如火如荼。乌孙的地理位罝在大汉的眼里十分重要,它东临匈奴,西接康居、大宛,南通塔里木北道诸国,汉朝若能与乌孙联合,便可对匈奴形成东西夹击之势。细君公主的出塞则是乌汉结盟的象征。猎骄靡年事已高,且有众多的妻室,公主与鸟孙君王言语不通,别居一室,不常见面,忧伤中公主万般思念家乡,作歌日: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卢为室兮植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还故乡。

此歌后来在西汉宗室女中广为流传,虽生在贵族之家,却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宗室女们常常是这类政治婚姻的牺牲品。猎骄靡不久病危,按4孙父死子妻后母的习俗,猎骄靡辞世前令公主改嫁孙子军须靡,细君不从,上书武帝,武帝令其从乌孙国习俗,细君只得与军须靡成婚,生下女儿后病逝。公元前101年,武帝再遣楚王刘戊的孙女解忧公主嫁与乌孙新君军须靡,从此开始了乌孙历史上最绚烂的一幕。美貌的解忧公主性格不似细君那般柔弱,尽管出塞时她可能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从未迈出过深闺,但有些女子,上天降下她就似乎是为了让她去完成某种大任的。解忧性格活泼,意忐坚定,决意担负起联合乌孙共抗匈奴的使命。一个封建社会的贵族女子,能有这般的见地实属不易,史书没有详细为解忧作传,正如没有为昭君作传一样,史书只记下粗粗的线条和脉络,沼君的故事更多源于民间文学。我们若想走入那位公元前的少女的内心世界,必须先走入西部的漠野草原。前年,我应上海古籍出版社之约,写一部有关昭君一生的长篇小说,起初,我案头堆满了一摞摞史书资料,一遍遍地研读,仍是无从下笔,于是,我拋开这些书籍,在安谧的书房里回想我曾去过的草原,忽然捕捉到了一种感觉,我在后记里写道:你只要钻进蒙古人的毡包,喝士三大碗奶茶,干下三大盏马奶酒,嚼过三大片千牛肉,吃了三大块奶疙瘩,在春夜的草原上睡上它三天,你就会弄懂好些事,你面前并不是“天苍苍,野茫茫”,你觉得草原在执拗而缓慢地进入你的身体。草原的气息比山的气息、江的气息都更浓重,草原气息浓稠得好像刚挤出的没有掺水的牛奶,子是,你觉得天、地和你自己似乎全不对劲儿了,你觉得你的身子能够直接感应到月亮的亏盈和天体运行所带来的种种神秘感觉,并民这一切都作用于你的血液、你的肌肉和你的骨头,你的体内翻腾着一股强劲的气体使你恨不能跨上一匹骏马向夜晚驰去。如果你这样做了,你就会强烈地感到生命实在是健壮而硬朗的东西,活着多好!大草原,绝对是把男人变得更男人,把女人变得更女人的一块地方……真正的昭君在走进草原之后,必将会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去爱与被爱,去融入草原那奶茶一般热滚浓醇的生活之中。

解忧也正是这样变做了地地道道的草原女人,饮浆食酪使汉家女儿纤细的身材丰满熟透,鲜美的兽肉给苍白的脸颊打染上旭日的嫣红,解忧通身放射着夺目的美丽。可是,夫君军须靡很怏病逝,他的匈奴夫人生的长子泥靡年幼,军须靡立遗嘱由叔父之子翁归靡摄政,等泥靡长大后归还君位。翁归靡摄政后,号肥王,解忧遂与肥干成婚,育有三子二女,长子元贵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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