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了个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人狠狠整一顿,整得他爱上她,爱进骨头,爱进灵魂,然后她再像他现在一样,狠狠冷落他,让他尝尝爱情这杯苦咖啡的滋味。
1
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丁乙的保密是完全有必要的,幸好她没告诉父母她那所谓同学就是满大夫,不然就尴尬了,因为满大夫从回来之后就仿佛驾鹤西去,杳无音讯。
她越想越觉得他这个人不懂道理,不通人情世故。人家帮了你那么大的忙,你不说送份谢礼,电话总该打一个吧?
其实也不是什么不通人情世故,他在满家岭的那几天,还是很懂得照顾她的,那是他在尽地主之谊。是啊是啊,地主之谊不也是一种人情世故吗?既然懂得主人要照顾客人的道理,那怎么会不懂“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呢?
真正的原因或许还是他有女朋友,只不过那个女朋友吃不起长途跋涉的苦,不愿意跟他回满家岭而已。他是个孝子,又是个贤男友,既要照顾到父母,又不想得罪女朋友,于是想出这么个馊主意,利用她对他的好感,让她来做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满家岭版”女朋友。
但这能怪谁呢?只怪她对他有那份好感,不然凭他给的那点好处——帮她报销来回的路费——谁会冒死跟他回满家岭?
她越想越气,决定再也不上他的当了,如果他国庆啊春节啊什么的再来请她帮忙,她坚决不理他。
她甚至对一个追了她多年的旧同事小靳网开一面,一起出去看了两次电影,还逛了一次街。
但两场电影看完,一场街逛下来,她还是没感觉。
她硬气了一段时间,还是放不下满大夫,于是又开始琢磨怎样才能找到机会进一步了解了解他。终于有一天,她想出个点子,急忙付诸实践,先打电话给他:“满大夫,我是丁乙,还记得我吗?”
“怎么不记得?”
她心里一阵甜蜜,但他接着说:“你名字太怪了,一下就记住了。你找我干什么?”
俗话说,听话听声,锣鼓听音,她从他这句话里听出的“声”就是“烦不烦啊你”,她差点摔电话,但又怕是自己多疑,便强压着不快说:“想请你帮个忙。”
“你病了?”
“没有。”
“那你的什么人病了?”
她哭笑不得:“别咒人了,你怎么老想着谁病了?”
“不病你找我帮什么忙呢?”
“不病就不能找你帮忙了?”
“到底是帮什么忙?”
“电话里说不方便,我们可不可以约个地方见面谈?”
“我很忙。”
她正准备执行第二套方案——开溜,但他又丢出一句:“明天中午吧,还是医院对面那个面馆。”
她愣了一下才悟出他这是同意见面了,马上说:“明天中午十二点行不行?”
“行。”
第二天,她课都不上了,着力打扮了一番,打的来到他医院门前,去了那家面馆,十二点还差十分钟。
她发现面馆就一个师傅,收款的煮面的擦桌子的捅炉子的,都是那个中年男人,可能每天闻油烟味闻多了,有点发福,脸上也是油光满面。
她对那人说:“师傅,我要两碗牛肉面。”
师傅报出一大串名目,似乎牛肉面也分五十六个民族。
她一个民族也不了解,只好如实相告:“我也不知道那个面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里面有牛肉,就是上次对面那个医院的满大夫点的那种。”
满大夫的名字似有如雷贯耳的作用,面馆师傅马上就明白了:“哦,我知道了。你去年在我这里吃过面吧?”
她不知道面馆师傅是不是把她跟谁搞混了,澄清说:“我去年没来过,是今年春天来的。”
“哦,那就是春天,你看我这记性,当成去年了。”
她跟师傅攀谈起来:“您跟满大夫是同乡啊?”
师傅像受了莫大侮辱似的,急忙发表严正声明:“不是,不是,他是满家岭的,我是满家沟的。”
她听到“满家岭”“满家沟”几个字,觉得分外亲切,还马上联想起满家沟的野花,开玩笑说:“满家沟满家岭不是一回事?”
“当然不是一回事,我们满家沟多繁华,哪里像满家岭,深山老林的,他们岭上的人从来没出过远门,好多人连县城都没去过,更别说到我们A市来了。”
“满大夫不是满家岭的人吗?他不就在A市工作吗?”
“那也就他一个,但我们满家沟像我这样在A市工作的,多得很。”
“都是开面馆的?”
“谁说的?干什么的都有,还有出国的呢。”
她对满家沟相比于满家岭的先进性不感兴趣,转弯抹角地打探:“满大夫经常到你这里来吃面吧?”
“嗯,经常来,他喜欢吃我做的面,比他们医院食堂的饭菜好吃。”师傅表功说,“我每次都便宜卖给他。”
“满大夫他女朋友不吃辣吧?”
“他女朋友?我不知道啊,你不是他女朋友?”
她听了这话很高兴,这说明满大夫还没女朋友,虽然也可能是满大夫不愿意带女朋友来这种没档次的地方,但也不能排除他没女朋友的可能。
十二点过了几分钟,她才看见满大夫匆匆忙忙从医院出来了,还是穿着白大褂,戴着白帽子,胸前还是挂着白口罩。从衣领敞开的那块,她甚至认出他里面穿的还是那件回满家岭穿过的旧衬衣。但他那么大步流星地往面馆一走,再高大轩昂地往她面前一站,她就忘了一切,只顾瞻仰他的仪容了,还马上庆幸及时断绝了跟小靳的来往。
他见她面前的桌上已经摆着两碗面,二话不说,坐下就吃,还是像上次一样,鲸吞式吃法,吃得津津有味,旁若无人。
她也像上次那样,用筷子挑着面,无声无息地吃着,边吃边偷偷看他。
他一口气吃掉了大半碗面才问:“什么事?要我帮什么忙?”
她按照事先想好的台词,低声说:“是这样的,再过几星期,就是我的生日了,我爸妈很想我把男朋友带回去一起庆祝。上次五一我跟你回家,是对我父母撒了谎的,说我找到了男朋友,五一是跟男朋友回家去了,不然他们不会准我的假,所以这次呢……”
他很懂行地说:“是不是想让我冒充你的男朋友?”
“嗯。”
“那你怎么说在电话里谈不方便?”
“这个在电话里谈……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你就告诉我一个时间地点就行了。”
“你愿意冒充啊?”
“你帮了我的忙的嘛,我当然要帮你的忙。”
“那就这样说定了。”
他十分老练地安排说:“你提前一星期打个电话给我,提醒我一下。再就是你和你爸爸妈妈喜欢吃什么,你先买好,到时交给我提过去。”
她见他这么公事公办,心里有点不舒服,真的是冒充啊?难道就没一点儿顺手牵羊的意思?怎么不说“你和你父母喜欢吃什么,我买了给你们提过去”?我上次去你家还给你父母买了礼物呢。
不过这总比完全没机会接触好,可能他就是这么个人,你不把话说得百分之百清楚,他就不知道你是什么心思。
她原来没想到他会这么爽快地答应,只想死马当作活马医,最后试探他一次,不行就算了。但他这么爽快地答应了,她还得想办法在父母那边自圆其说了。如果说是在跟满大夫谈恋爱,又怕她父母每个星期都叫她把满大夫带回家吃饭。但如果不说是在谈恋爱,又没办法交代为什么满大夫会出现在她生日庆典上。
她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个万全之策,只好决定冒个险,就对父母说是在跟满大夫谈恋爱,大不了以后找个理由说跟他吹了就是了。
生日之前一星期,她打电话提醒他,他还记得:“好的,好的,我知道,是上午十点吧?我会准时到你家的。”
“但我买了礼物怎么交给你?”
“嗯,这倒是个问题,”这回他开窍了一点,“还是我去买礼物吧,你告诉我他们喜欢什么,我买了提过来,免得我们还得找个时间交接礼物。”
他答应自己买礼物,让她很高兴,但他给的那个理由,又实在叫人心寒,完全是为了少跟她见次面,这个人真是可恶!
她无奈地说了两三个礼物的名称,他都记下了,说到时一定会办好。
她打完电话,越想越心酸,怎么刚刚喜欢上这么一个人?完全是根木头!还是根湿木头,点都点不燃,而且是根在茅坑里泡湿的木头,总有股臭味,丢了觉得可惜,怕里面还是不臭的,不丢又时时冒点臭气,真的很烦人。
她下了个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人狠狠整一顿,整得他爱上她,爱进骨头,爱进灵魂,然后她再像他现在一样,狠狠冷落他,让他尝尝爱情这杯苦咖啡的滋味。
2
丁乙生日那天,满大夫踏着钟点准时到来,提着他们事先就讲好的礼物,打扮得也不算太土气,穿着一件短袖白衬衣,式样跟丁爸爸的差不多,档次比丁爸爸的差若干,但他“衣服架子”好,穿得有棱有角的,很帅气,下面貌似一条崭新的黑长裤,裤线锋利得能切开豆腐,脚下是一双皮鞋,至少有八成新。
她特别注意到他的头发,因为没戴白帽子,头发很显眼,肯定梳理过了,没像乱草一样堆在头上,但也不像那次在塘里洗过澡之后那么柔顺,介于中间状态,其他地方都还服帖,就是头顶有一撮,倔强地立在那里。
丁家父母像迎接贵宾一样迎接满大夫,丁妈妈更是笑眯眯地上下打量,还问候了他父母。而他也挺自然地叫了“伯父伯母”,当她父母称他“满大夫”的时候,他还知道谦虚一把:“就叫我小满吧。”
丁乙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小满还不完全是山顶洞人,多少也知道一点儿现代社会女婿拜见丈母娘的礼节,不过这很可能是他那正宗女朋友给训练出来的,令人有点不舒服。
接下来的情节有点尴尬,小满话不多,尽管丁父丁母都是很健谈的人,也一直在抛砖,但也没能从小满嘴里引出多少玉来,大多数时间都是丁父丁母轮番脱口秀,小满只是一介听众,而且是个没反应的听众,凸显其他有反应的听众都像是些托儿。
小满也没什么爱好和特长,不会下棋,不会打牌,电视节目更是摸风,看哪个连续剧都摸头不是脑,对国家大事也是一问三不知,完全没法将谈话持续下去。
好在很快就开饭了,一切娱乐活动均告合情停止,四个人在桌边坐下,小满端起饭碗,略带讥讽地说:“这么小的饭碗,还没我一个拳头大,那得盛多少次饭啊?”
丁乙听得面红耳赤,张口结舌,这可是她没预料到的,只在担心小满不说话,还没想到他会乱说话。
幸好丁妈妈富有幽默感,一个玩笑解了女儿的围:“没事,我离厨房近,你吃完了交给我去盛,我正想多活动活动呢,可以减肥。”
哪知小满闷头甩出一句:“走这点路能减肥?”
丁妈妈好脾气地说:“那你给我介绍个减肥的方法。”
“找个美容医生割板油就是了。”
丁妈妈差点笑喷了,连声夸赞:“小满太幽默了!说话太有意思了!”
小满的吃相还凑合,没像吃面时那样声光色电俱全,而是默片时代的风格,只有画面,没有音响,但正因为没有音响,就得加倍利用画面,于是人物的动作就显得有点夸张。
丁家的三个人吃饭的姿势差不多,都是扒一口饭到嘴里,就放下饭碗,闭口咀嚼,等这一口吞了,才会扒下一口,中间还植入一点儿吃菜喝汤的画面,并拉点家常。
但小满就不同了,虽然也是端着饭碗扒饭,但他一端碗就不放下,而且筷头子极勤奋,每次都要扒拉好多下,把一批一批白米饭送入他那深不见底的加工厂,好像不塞满一口就会让牙空转,而那样就浪费了机械能一样。
一碗饭愣是三口就让小满消灭了,很尴尬地看着空碗发愣。
丁乙赶紧向他伸出援助的手,抢在妈妈前面说:“把碗给我,我给你盛饭”。
她隔着桌子接过他手里的饭碗,绕过妈妈,到厨房替他盛饭,盛满后还用锅铲狠狠压了几下,然后再加一些饭在上面,希望这样能凑足四口。
她回到桌边后,干脆跟妈妈换了座位,就坐在客厅通厨房的险要地段,独家承包他的盛饭任务。
小满吃饭比较被动,从不主动夹菜,叫他夹他也不怎么夹,但如果有人夹给他,他也不推脱,伸过碗来接住,随你们往上堆,等你们堆得不好意思,自动停止了,他才将端碗的手缩回去,然后就连菜带饭大口扒进嘴里。看他吃得那个香甜劲,你肯定以为丁家做的都是山珍海味,满汉全席。
丁妈妈高兴地说:“平时淘神费力做顿饭,不是这个菜剩下一大半,就是那个菜剩下一大半,煮锅饭要吃好几天。今天可好了,总算能吃完一盘菜了。”
丁乙觉得妈妈的话说得很保守,今天可不是吃完一盘菜的问题,而是盘盘菜都吃得见了底,饭锅子更是一路告急,她盛饭的时候稍不小心就会把锅底刮得噗噗响。
丁妈妈乐得合不拢嘴:“我就喜欢小满这样的,胃口好,这样我们做饭的才有奔头啊!”
丁爸爸也赞赏说:“好,年轻人吃得多就好。现代人的通病就是三餐饭不好好吃,尽吃零食喝饮料,把体质都搞坏了。”
而小满则是一脸“吃自己的饭,让别人去说吧”的神情,对丁父丁母的赞赏没有反应。
那顿饭基本上是小满一个人在吃,其他三个人在观赏兼跑堂,以看为主,以替他夹菜盛饭为辅,自己吃饭的事都忘到脑后去了。
丁乙不由得想起以前喂过的一只猫,是妈妈捡回来的流浪猫,不知饿了多少天了,捡回家来后,喂什么吃什么,一点儿不刁嘴。
那几天他们三人的唯一中心任务就是喂那只猫,装一碗食物,放在猫跟前,三个人就围在那里看猫进食。后来那猫吃饱了,吃胀了,躺那里一动不动,喉咙里发出一种心满意足的响声。
但没过几天,那猫就逃走了,三个人好生难过。妈妈感叹说:“都说野猫养不家,我还不信,看来真是这样。这下好了,我们不用天天做猫食了。”
过了几天,那猫又回来了,又是饿得奄奄一息,三人又喂它,它又躺那里猛吃,吃饱后又逃。
直到有一天,那猫彻底逃跑了,再也没回来。丁乙为此难过了很久,觉得一定是被车给碾了,不然它饿了肯定会回来。